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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行业(360016)

光大行业: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 告摘要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 §1 重要提示 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料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的 法律 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董 事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复 核了 本报 告 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润 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内 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投 资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已 经审 计, 安永 华明 会计 事务 所 为本基 金财 务出 具 了 2012 年度无 保留 意见的审 计报告 ,请 投资 者注 意阅 读。 本报告 期自 2012 年 2 月 15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光大保 德信 行业 轮动 股票 基金主 代码 360016 交易代 码


36001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2 月 15 日 基金管 理人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9,944,401.5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通 过对 整体宏 观经 济周期和 行业 景气度 的分 析判断,根据 行 业基本面 轮动 策略和 行业 量化轮动 策略 ,力争 把握 不同经 济周期 阶 段下的相 对优 势行业 ,以 获取不同 行业 之间轮 动效 应所带 来的资 本 增值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及证券市场双层面的数据进行研 究,并通 过定 性定量 分析 、风险测 算及 组合优 化, 最终形 成大类 资 产配置 决策 。 行业配置 策略 是本基 金的 核心投资 策略 ,本基 金主 要采用 行业轮 动 策略作为 行业 配置的 指导 。本基金 将从 “估值 、成 长和动 量”三 个 因素进行 行业 配置和 轮动 。具体地 ,本 基金将 通过 行业基 本面轮 动 策略对行 业的 成长性 和估 值合理性 进行 分析, 同时 结合行 业量化 轮 动策略 从行 业的 动量 、反 转策略 进行 分析 。 本基金将 以定 性和定 量相 结合的方 式、 从价值 、成 长和动 量等因 素 对个股 进行 选择 , 精选 估值 合理且 成长 性良 好的 上市 公司进 行投 资 。 本基金固 定收 益类资 产的 投资将在 限定 的投资 范围 内,根 据国家 货 币政策和 财政 政策实 施情 况、市场 收益 率曲线 变动 情况、 市场流 动 性情况来 预测 债券市 场整 体利率趋 势, 同时结 合各 具体品 种的供 需 情况、流 动性 、信用 状况 和利率敏 感度 等因素 进行 综合分 析,在 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构 建和调 整债 券投 资组 合。 业绩比 较基 准 75%× 沪深300 指数 收益 率+25%×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 股票 型基金 ,属 于证券投 资基 金中的 风险 较高的 品种, 其 预期收 益和 风险 高于 混合 型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及货 币市场 基金 。


3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伍文静 李芳菲 联系电 话 021-33074700-3105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epfservice@epf.com.cn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20-2888 ,021-53524620 95599 传真 021-63351152 010-6320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epf.com.cn 基金年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2 年2 月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9,519,652.99 本期利 润 19,117,783.14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10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6.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70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3,165,636.35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65 注: ( 1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2 年 2 月 15 日, 在本报 告期 内生 效, 基金 合同生 效未 满一 年。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益、其他 收入(不 含公 允价值变 动收 益)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 (3)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4)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采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数。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 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3.66% 0.95% 7.68% 0.96% 5.98% -0.01% 过去六 个月 9.70% 0.99% 2.15% 0.93% 7.55%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6.50% 0.89% 1.09% 0.89% 15.41% 0.00% 注: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75%* 沪深 300 指数收 益率+25%* 中证全债 指数 收益 率, 业 绩比 较基 准在 每个交 易日 实现 再平 衡。 3.2.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基 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变 动的 比 较 光大保 德信 行业 轮动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2 年2 月1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2 月15 日 生效 ,截 至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一 年。 2、 根 据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本基金 建仓 期 为2012 年2 月 15 日至2012 年 8 月 14 日。 建 仓期 结束 时本 基金各 项资 产配 置比 例符 合本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比例 限制及 投资 组合 的比 例范 围。


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光大保 德信 行业 轮动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以来 净值 增长 率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柱形 对比 图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2 月 15 生效, 合同 生效当 年净 值 收益率 按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未按整 个自然 年度 折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于 2012 年 02 月 15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光 大保 德信” )成 立于 2004 年 4 月,由 中国 光大 集团 控 股的 光大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和 美国保 德信 金融集团 旗下 的保德 信投 资管理有 限公 司共同 创建 ,公司 总部设 在上 海, 注册 资本 为人民 币 1.6 亿元人 民币 , 两家股 东分 别持 有 55% 和 45%的股份 。 公 司主要 从 事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产管 理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涉 及行 政 许可的 凭许 可证 经营 ) , 今 后,将 在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范围内 为各 类投 资者 提供 更多资 产管 理服 务。


6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光大 保德 信旗 下管 理着 14 只开放 式基 金, 即光 大保德信 量化 核心 证券 投 资基 金、光 大保 德信货币 市场 基金、 光大 保德信红 利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光大 保德信 新增 长股票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光大保德 信优 势配置 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光 大保 德信增利 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光 大保德 信均 衡精选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光大 保德 信动态 优选 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光 大保 德信中 小盘 股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光 大保德信 信用 添益债 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光大 保德 信行业 轮 动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光大 保德信 添天 利季度开 放短 期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光 大保 德信添 盛双月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和光 大保 德信 添天 盈季度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魏晓雪 基金经 理 2012-11-15 - 7 年 魏晓雪女 士,毕 业于浙 江 大学金 融学专 业。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9 月 在鹏 远( 北京 )管 理咨询 有限公司 上海分 公司( 原 凯基管 理咨询有 限公司 )担任 研 究员; 2009 年 10 月加 入光 大保 德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担任 高 级研究 员。现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于进杰 基金经 理 2012-02-15 - 10 年 于进杰 先生 ,CFA ,经济 学硕士,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 业。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 任职于友 邦华泰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任 研究 员;2006 年 6 月加入 光大保德 信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历任投 资部 研究 员, 高级 研 究员; 2007 年12 月至2009 年9 月兼任 光大保德 信红利 股票型 基 金基金 经理助 理,2009 年 10 月 起担任 光大保德 信动态 优选灵 活 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 理。现 任光大保 德信红 利股票 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兼光大 保 德信行 业轮动股 票型证 券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注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金 经理 ,其 任职 日期 指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离任 日期指 公司 做出 决定 之日 ;非 首任基 金经 理, 其任 职日 期和离 任日 期均 指公 司做 出决定 之日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管 理人 严格 遵守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他相 关法律 法规 、证 监会 规定 和基 金 合同 的约定 ,本 着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在严格 控制 风险的 前提 下,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报告 期内 未有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等相 关法 律法规 , 制 定了 《光 大保 德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 并建 立 《投 资研究 管理 制度 》 及 细则 、 《 集中交 易管 理制度 》 、 《异 常交易 监控 与报告 制度 》 、 《投 资对象 备选库 建立 与维 护管理 办法 》等制度 作 为公 平交易 执行 的制度保 障。 在投资 管理 活动中公 平的 对待公 司管 理包括开 放式 基金、 特定 客户资 产 管理 组合在 内的 所有组合 ,范 围包括 股票 、债券等 所有 投资品 种, 以及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 等所 有投资 活动 ,同时包 括授 权、研 究分 析、投资 决策 、交易 执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管 理活 动相关 的 各个 环节。 实行 事前控制 、事 中监控 、事 后分析的 全过 程控制 ,形 成有效的 公平 交易体 系。 具体的 控制方 法包 括: 事前控 制:1 、研究人 员通 过内部 晨会 、 邮件 和统 一的研究 报告 平台 系统 发布 投资建 议,确保各 投 资组合 在获 得投 资信 息、 投资建 议和 投资 决策 等方 面均享 有平 等机 会;2 、 各个投资 主体 有明 确的 职责 和 权限 划分, 投资 组合经理 在权 限范围 内自 主决策, 不同 投资组 合经 理之间的 持仓 和交易 等重 大非公 开投资 信息 相互 隔离 ;3、 建立规 范的 一级 市场 股票 债券询 价申 购和 配售 等审 批流程 、 银 行间 债券 价 格 公允性 审批 流程 ;建 立和 定期维 护二 级市 场投 资对 象备选 库和 银行 间市 场交 易对手 库。 事中监 控:1、 主动管 理型 的基金 , 严禁同 一投 资组 合或不 同投 资组 合在 同一 交易日 进行 股票 的反 向 交易 ,严禁 不同 投资组合 在同 一交易 日进 行债券的 反向 交易, 确有 需要进行 日内 反向交 易的 ,需要 进行严 格的 审批 流程 ;2、 交易环 节中 所有 指令 严格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 执行 指令 , 交 易所指 令均 需通 过恒 生系 统公平 交易 模块 进行 分发 和委托 下单 。 事 后分 析: 对公 平交易 的事 后分 析主 要集 中在对 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资 组合 临近 交易 日的 反向 交 易和 不同投 资组 合临近交 易日 的同向 交易 ,同时在 每季 度和每 年度 ,对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的 整 体收 益率差 异、 分投资类 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 率差 异进行 分析 ,对连续 四个 季度期 间内 、不同 时间窗 下 ( 如日 内、3 日内 、5 日 内) 公司管 理的 不同 投资组 合同 向交 易的 交易 价差进 行分 析。 特别 的 , 对 同一 投资组 合经 理管理的 不同 投资组 合之 间的同向 交易 和反向 交易 重点进行 分析 。若出 现异 常交易 8 行为, 则及 时进 行核 查并 在向中 国证 监会 报送 的监 察稽核 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对 此做 专项 说明 。 对于公 平交 易同 向交 易价 差分析 ,具 体的 分析 方法 如下: 第一 步, 在 A 组合 买入或 者卖 出某 只证 券的当 日 (3 日、5 日 )内 ,统计 A 组合 在此 期间 的买入或 者卖 出该 股票 的均 价, 同时统 计 B 组合在 同 期、 同 方向 交易 同一 只证 券的均 价, 然后 比较 两者 的均价 差异 , 其 中买 入溢 价率 = (B 组合 交易 均价 /A 组合交 易均 价-1) , 卖出 溢价率 = (A 组合交 易均 价/B 组合交 易均 价-1) ; 第 二步, 将发 生的 所有交 易价差 汇总 进行 T 检验, 置信区 间 95% , 得到 交易 价差是 否趋 近于 0 的判断 结果, 并计 算 A 组合与 B 组合同 向交 易中 占优 次数 的比例 为占 优比 例, 用溢 价率乘 以成 交量 较少 方的 成交量 计算 得 到 B 组合对 A 组 合溢 价金 额大小 ,将 所有同 向交 易溢 价金 额求 和,除 以 A 组合 平均 资产 净值来 计算 对 A 组合 净值 的影响 , 称 为单 位溢 价率 。 判断 同向 交易 价格 是否 有显著 差异 有以 下四 条标 准: 交 易价 差不 趋向 于零 、 样本数 大于 30 、单 位溢 价率大 于 1%、占优 比例 不在 45%-55%之间。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 内, 各项 公平 交易 制度流 程均 得到 良好 地贯 彻执行 。在 同向 交易 价差 分析中 ,本 基金在 同日内 、3 日内、5 日 内同 向成交 价格 与其 他投 资组 合无显 著差 异, 未发 现存 在违反 公平 交易 原则 的现 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本基 金存 在异 常交 易行 为。本 基金 与其 他投 资组 合未发 生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2 年初, 在经 济持 续下 滑、 政 策紧 缩力 度可 能超 预期等 担忧 之下 , 市 场惯 性下行 , 一月 上旬 创 出 调整 新低, 之后 在各种利 空得 到充分 释放 的背景之 下, 投资者 开始 预期宏观 政策 放松并 开始 憧憬经 济 见底 回升, 市场 展开反弹 并延 续至二 月底 。一季度 市场 的上涨 既包 含了对经 济是 否见底 的犹 豫,也 没 有摆 脱对宏 观政 策的猜测 和博 弈,进 入三 月份市场 即开 始了横 盘震 荡,随后 在两 会对地 产调 控的坚 定 态度 面前再 度选 择了调整 。三 月底, 在政 策重申预 调微 调、新 增信 贷超预期 、基 建陆续 复工 的刺激 下 市场 再次反 弹, 但五月初 以后 市场在 疲弱 的经济数 据和 迟迟不 见效 果的政策 面前 ,逐渐 强化 了经济 中期内 下台 阶和 降杠 杆、 去产能 的认 识, 对经 济及 盈利增 长的 预期 不断 下调 , 市场 持续 调整 至 9 月初 , 在 QE3 的刺 激之 下短 暂反 弹之后 再度 回落 ,9 月底在 上证指 数跌 破 2000 点之 后 展开技 术性 反弹 , 随后 再度创 下调 整新 低,12 月 初在悲 观情 绪弥 漫之 际展 开强劲 反弹 。 沪深 300 指数全年 上涨 7.55%,金融 、 9 地产、 医药 等行 业表 现居 前。 本基金 在操 作中 , 上 半年 考虑到 宏观 经济 形势 的不 确定性 , 基 金尚 处于 建仓 期, 在 资产 配置 层面 , 采 取了 适度灵 活的 政策,一 季度 末二季 度初 进行了明 显加 仓,五 月份 之后进行 了适 度减仓 ,六 月份再 度 加仓 之后保 持了 较为稳定 的仓 位比例 ;行 业配置层 面在 保持对 地产 、非银行 金融 等低估 值周 期性行 业 配置 的同时 相对 增加了以 医药 、食品 饮料 为代表的 消费 类行业 配置 ;三季度 后期 综合考 虑宏 观经济 复 苏预 期和较 低的 市场估值 水平 ,在资 产配 置层面保 持了 较高的 股票 仓位,行 业配 置层面 则重 点加大 了 以汽 车为代 表的 低估值、 早周 期行业 的配 置;四季 度中 期增加 了以 银行为代 表的 金融股 配置 ,在个 股选择 上始 终坚 持综 合评 估企业 的盈 利能 力、 成长 性和估 值水 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为 16.50%,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1.0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进入 2013 年, 地产 投资 下 行导致 需求 不达 预期 的风 险依然 存在 , 但已 明显 弱化 。 主 要原 因在 于 2012 年二季 度以 来销 售大 幅好 转, 当 前成 交延 续, 开发 商现金 流大 幅改 善, 一线 开发 商 9 月开始 积极 拿地 , 新 开工 有所回 暖。 另一方 面 ,行 业新开 工持 续大幅增 长尚 难期待 ,原 因在于自 调控 以来地 产商 普遍拿 地 很少 ,这会 使得 地产投资 惯性 下行, 除非 销售明显 回暖 改善预 期, 中小地产 开发 商才会 加快 拿地和 新 开工 。在当 前中 央调控新 政尚 不明朗 的情 况下,中 小开 发商更 倾向 于战略观 望而 非扩张 ,同 时当前 刚 性需 求有所 释放 ,抵押贷 款利 率下浮 幅度 收窄,未 来销 量增长 不会 大幅超预 期。 总体而 言, 我们判 断未来 地产 调控 将有 配套 细则出 台, 地产 投资 增速 总体维 持平 稳并 略有 下行 。 在 消费 基本 稳定 、出口 难有 惊喜 、地 产和 制造业 投资 缓慢 下行 的背 景下, 基建 投资 将成 为宏 观经 济 的重 要驱动 力。 三月份两 会之 后城镇 化规 划出台或 将改 变市场 对于 基建投资 的预 期,两 会之 后金融 监 管机 构对于 影子 银行的监 管也 可能对 地方 政府基建 融资 产生制 约, 叠加基数 效应 ,总体 判断 全年基 建投资 增速 将呈 现前 高后 低的格 局, 因而 对季 度 GDP 同比 增速 的贡 献也 将前 高后低 。 通胀方 面,CPI 在一 季度 将大体 维持 相对 低位 ,PPI 将有所 回升 。 值得注 意的 是通货 膨胀 依然 面临 回 升压 力:一 是国 内劳动力 成本 的刚性 上涨 ;二是在 潜在 经济增 速下 降背景下 ,可 能的政 策刺 激在带 来经济 回升 的同 时也 将带 来通胀 回升 ; 三是 国内 的 资源价 格改 革可 能带 来投 入成本 和终 端价 格的 上升 ; 四 是在 欧美量 化宽 松背景下 大宗 商品价 格上 涨可能造 成输 入性通 胀压 力。总体 而言 ,通胀 不确 定性仍 存,CPI 上涨压 力大 于 PPI ,同时 面临 房价 制约 ,政 策操作 空间 不大 。 就 外围 环境 而言 ,欧债 危机 并没 有得 到根 本解决 ,未 来依 然存 在变 数,在 相当 长时 间内 ,欧 洲经 10 济 仍将 处于低 迷状 态,对世 界经 济增长 构成 拖累。另 外, 美国虽 暂时 解决“财 政悬 崖”问 题, 但仍将 面临债 务上 限的 讨论 ,如 果不能 得到 较好 解决 也将 影响我 国未 来的 出口 。 总 体而 言, 我们 认为宏 观经 济已 进入 企稳 并缓慢 复苏 的阶 段, 在补 库存的 推动 下, 经济 基本 面存 在 环比 延续复 苏的 机会,流 动性 状况维 持总 体偏松格 局, 同时考 虑到 估值结构 的变 化,市 场存 在结构 性 的投 资机会 。当 然,经济 中的 风险因 素依 然存在, 例如 终端需 求较 弱,企业 库存 同比增 速较 低但绝 对量仍 然偏 高, 盈利 能力 尚未见 底等 , 在 这些 因素 明朗之 前, 我们 认为 市场 的持续 上涨 还将 面临 考验 , 不 排除 阶段性 的系 统性风险 。另 外,未 来还 需要观察 政策 和制度 风险 :就政策 而言 ,如果 政府 选择大 幅 放松 基建或 快速 推进城镇 化, 则通胀 反弹 和房价上 涨的 约束很 快就 会出现, 届时 政策的 被迫 收缩将 再 次成 为经济 和市 场的下行 压力 ;就制 度而 言,如果 两会 之后发 行制 度改革深 化导 致供应 量大 增,也 可能带 来估 值中 枢继 续下 移的风 险。 行 业配 置方 面, 经济企 稳和 情绪 改善 在快 速修复 估值 之后 将更 为关 注盈利 的增 长, 未来 应充 分关 注 盈利 增长确 定且 具有可持 续性 的相关 行业 投资机会 。经 济增速 的季 度趋势在 低点 出现之 后整 体是向 上 的, 我们将 其定 义为经济 的短 周期复 苏, 一季度市 场将 确认经 济是 否进入短 周期 复苏, 金融 服务作 为 宏观 企稳回 升的 受益者值 得重 点配置 ,如 果复苏得 以确 认,中 游的 机械、化 工等 行业将 具备 更大的 弹 性。 一些前 期涨 幅较高的 早周 期性行 业, 如:房地 产、 汽车等 ,如 有回调仍 然值 得关注 。同 时应在 供 应增 加、估 值承 压的背景 下逐 步增持 在细 分领域具 有核 心竞争 力的 优势成长 股, 中期内 持续 看好结 构调整 和消 费升 级所 带来 的消费 类行 业的 增长 机会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 告期 内, 本基金 的估 值业 务严 格遵 守《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及 监 管机 关有关 规定 和《光大 保德 信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 估值委 员会 工作制度 》进 行。日 常估 值由基 金 管理 人和本 基金 托管人一 同进 行,基 金份 额净值由 基金 管理人 完成 估值后, 经基 金托管 人复 核无误 后由基 金管 理人 对外 公布 。月末 、年 中和 年末 估值 复核与 基金 会计 的财 务核 对同时 进行 。 报 告期 内, 公司 设立由 公司 分管 高管 、监 察稽核 部、 运营 部、 投资 研究部 (包 括基 金经 理、 研究 团队、 数量 分析 小组) 、IT 部代表 人员 组成 的估 值委 员会。 公司 估值 委员 会主 要负责 制定 、 修 订和 完善 基 金估 值政策 和程 序,选择 基金 估值模 型及 估值模型 假设 ,定期 评价 现有估值 政策 和程序 的适 用性及 对估值 程序 执行 情况 进行 监督 。 基金 估值 政策 的议 定和修 改采 用集 体决 策机 制, 对需采 用特 别估 值程 序的证 券, 基金 管理 人及 时启动 特别 估值 程序 , 由 公司估 值委 员会 讨论 议定 特别估 值方 案并 与托 管行 、 审 计师 沟通后 形成 建议,经 公司 管理层 批准 后由运营 部具 体执行 。估 值委员会 向公 司管理 层提 交推荐 11 建议前, 应审慎 平衡 托管 行、 审计 师和 基金 同业 的 意见, 并必 须获 得估 值委 员会 三分之 二以 上成 员同意。 公 司估 值委 员会 的相关 成员 均具 备相 应的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长期 相关 工作经 历, 并具 有广 泛的 代表 性,成 员包 括监 察稽 核代 表 1 人、 研究 团队 代表 1 人、基 金经 理代 表 1 人、数量分 析小 组代 表 1 人、 基金会 计代 表 3 人、与 估值相关 的 IT 工程师 1 人、运营部 主管 1 人、公司 分管运营 的高 管 1 人。基 金 经理作 为估 值委 员会 成员 参与讨 论, 仅享 有一 票表 决权。 委 员会 对各 相关 部门和 代表 人员 的分 工如 下:投 资研 究部 和运 营部 共同负 责关 注相 关投 资品 种的 动 态, 评判基 金持 有的投资 品种 是否处 于不 活跃的交 易状 态或者 最近 交易日后 经济 环境发 生了 重大变 化 或证 券发行 机构 发生了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件, 从而 确定估 值日 需要进行 估值 测算或 者调 整的投 资 品种 ;运营 部根 据估值的 专业 技术对 需要 进行估值 政策 调整的 品种 提出初步 意见 提交估 值委 员会讨 论 ,负 责就估 值政 策调整的 合规 事宜与 监察 稽核部协 商, 负责执 行基 金估值政 策进 行日常 估值 业务并 定期审 核估 值政 策和 程序 的一致 性,负责与 托管 行、审计师 、 基金 同业 、监管机关 沟通 估值 调整 事项 ; 监 察稽 核部就 估值 程序的合 法合 规发表 意见 ;投资研 究部 负责估 值政 策调整对 投资 业绩影 响的 评估, 数量小 组负 责估 值政 策调 整对投 资绩 效的 评估 ;IT 部就估 值政 策调 整的 技术 实现进 行评 估。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 与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截 止报告 期末 未与 外部 估值 定价 服务机 构签 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以 及基 金实 际运 作情 况,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不 进行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 托管 光大 保德 信行业 轮动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过 程中 ,本 基金 托管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 基金 法》相 关法 律法规的 规定 以及《 光大 保德信行 业轮 动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基 金合同 》 、 《光 大保德 信行 业轮动 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托管 协议》 的约定 ,对 光大保 德信行 业轮 动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金 管理人—— 光大 保德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2012 年 2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进行了 认真 、 独立 的会 计 核算和 必要 的投 资监 督 , 认真履 行了 托管 人的 义务 , 没有从 事任 何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 托管 人认 为,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在 光大 保德 信行 业轮动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投 资运 作、基 金资 产净值的 计算 、基金 份额 申购赎回 价格 的计算 、基 金费用开 支等 问题上 ,不 存在损 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行 为; 在报告 期内 ,严格遵 守了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有 关法律 法规 ,在各 重要方 面的 运作 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托管 人认 为,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的 信息 披露 事务 符合《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 理办 法》及 其他 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基 金管理人 所编 制和披 露的 光大保德 信行 业轮动 股票 型证券 投 资基 金半年 度报 告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收益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报告 、投 资组合 报告 等信息 真实、 准确 、完 整, 未发 现有损 害基 金持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指定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及其注 册会 计师 徐艳 、 黎燕 对本 基金 2012 年度 财务会 计报 告进 行了 审计 ,并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为本基 金出 具了 无保 留意 见的审 计报 告, 审计 报告 文号为 安永 华明 (2013)审字 第 60467078_B11 号, 投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正文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行 业轮动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3,711,672.02 结算备 付金 18,570.91 存出保 证金 500,000.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9,490,190.14


13 其中: 股票 投资 69,490,190.14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50,611.55 应收利 息 5,614.31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567,878.91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94,644,537.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434,021.9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20,871.80 应付托 管费 20,145.3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52,226.71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851,635.72 负债合计 1,478,901.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9,944,401.50 未分配 利润 13,221,234.8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3,165,636.3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94,644,537.84 注:① 报告 截止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165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79,944,401.50 份。 ②本基 金合 同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生 效。


14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行 业轮动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 2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 目 本期 2012 年2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22,697,190.24 1.利息 收入 2,657,472.4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870,137.26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87,335.19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9,238,091.7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689,572.52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1,548,519.21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9,598,130.15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203,495.91 减:二、费用 3,579,407.10 1.管 理人 报酬 2,237,572.81 2.托 管费 372,928.80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598,039.41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370,866.08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号填 列) 19,117,783.14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19,117,783.14


1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行 业轮动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 2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2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25,897,664.07 - 925,897,664.07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19,117,783.14 19,117,783.14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845,953,262.57 -5,896,548.29 -851,849,810.8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08,835,076.49 2,028,960.46 110,864,036.95 2.基金 赎回 款 -954,788,339.06 -7,925,508.75 -962,713,847.8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9,944,401.50 13,221,234.85 93,165,636.35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傅 德修,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梅 雷军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王永 万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 德信 行业 轮动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 监许可[2011]1341 号文 《 关于核 准光 大保 德信 行业 轮动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的 核准 ,由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作 为管 理人 于 2012 年 1 月 4 日至 2012 年 2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 验字第 60467078_B01 号验 资报 告 后,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备案 材料 。基 金合 同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生效 。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925,695,587.58 元,在募集 期间产 生的 活期 存款 利息 为人民 币 202,076.49 元, 以上实 收基 金 (本 息)合 计为人 民币 925,897,664.07 元, 折合 925,897,664.07 份基金 份额 。 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和 注册 登记 机构 为光大 保德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16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具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市 的股 票( 包括 中小 板、 创业板 及其 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 债券 、 货 币市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 持证 券以 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本基 金为 股票 型 基 金, 股 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例 范围 为 60%-95% , 其他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范围 为 5% -40%,权 证 资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范 围为 0 -3% , 债券 等固 定收益类 证券 投资 范围 主要 包括公 司债 券、 企业债 券、 可 转换 债券、 短期 融资券、 金融 债、资 产支 持证券、 国债 、央行 票据 等。现金 或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债 券的 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75% ×沪 深 300 指数收 益率+25% ×中 证全 债指 数收益率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 的《企业 会计 准则—基 本准 则》和 38 项具 体会 计 准则、 其后 颁布 的应 用指 南、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以 下合 称“企 业会 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 在 具体 会计核 算和 信息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 中国证券 投资 基金业 协会 修订的《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算 业务指 引》 、 中 国证监 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关于 证券 投 资 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 息披露 编报 规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相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 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 况以 及 2012 年 2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依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和 其他 相 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系 2012 年 2 月 15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


17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编 制本 财务 报表 所采 用的货 币均 为人 民币 。除 有特别 说明 外, 均以 人民 币元 为单位 表示 。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 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 工 具的合 同。 (1) 金融资 产分 类 本 基金 的金 融资 产于初 始确 认时 分为 以下 两类: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 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主要 包括 股票 投资 、债 券投 资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系权 证投资 ) ; (2) 金融负 债分 类 本 基金 的金 融负 债于初 始确 认时 归类 为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 债和 其他 金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 有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 金融负 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 分为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的股 票、 债券等 ,以 及不 作为 有效 套期 工具的 衍生 工具 , 按 照取 得时的 公允 价值 作为 初始 确认金 额, 相关 的交 易费 用在发 生时 计入 当期 损 益 ; 在 持有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期间 取得 的利息 或现 金股 利, 应当 确认 为 当期 收益。 每日 ,本基金 将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资 产或 金融负 债的 公允价 值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 处 置该 金融 资产 或金融 负债 时, 其公 允价 值与初 始入 账金 额之 间的 差额应 确认 为投 资收 益, 同时 调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 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金 流量 的合 同权 利终 止,或 该金 融资 产已 转移 ,且符 合金 融资 产转 移的 终止 确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 终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 产转 移, 是指 本基 金将金 融资 产让 与或 交付 给该金 融资 产发 行方 以外 的另一 方( 转入方);本 基 金已 将金融 资产 所有权上 几乎 所有的 风险 和报酬转 移给 转入方 的, 终止确认 该金 融资产 ;保 留了金 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有的 风险 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 认该 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 转移也 没有 保留金 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有的 风险 和报酬 的, 分别下列 情况 处理: 放弃 了对该金 融资 产控制 的, 终止确 18 认 该金 融资产 并确 认产生的 资产 和负债 ;未 放弃对该 金融 资产控 制的 ,按照其 继续 涉入所 转移 金融资 产的程 度确 认有 关金 融资 产,并 相应 确认 有关 负债 ;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投 资 买 入股 票于 成交 日确认 为股 票投 资, 股票 投资成 本, 按成 交日 应支 付的全 部价 款扣 除交 易费 用入 账;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券投 资 买入债 券 于 成交 日确认 为债 券投 资。 债券 投资成 本, 按成 交日 应支 付的全 部价 款扣 除交 易费 用入 账,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 收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 债券投 资成 本; 买 入零 息债 券视 同到期 一次 性还 本付 息的 附息债 券, 根据 其发 行价 、到期 价和 发行 期限 按直 线法 推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 上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证投 资 买 入权 证于 成交 日确认 为权 证投 资。 权证 投资成 本按 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除 交易 费用 后入 账;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成 交日 结转 ; (4)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申 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易 可转 债于 获得 日, 按可分 离权 证公 允价 值占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全部 公允 价值 的 比例 将购买 分离 交易可转 债实 际支付 全部 价款的一 部分 确认为 权证 投资成本 ,按 实际支 付的 全部价 款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 定的 成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关 原则 进行 计算 ; (5) 回购协 议 基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 封 闭式回 购) , 以成 本列 示, 按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公 允价 值是 指在 公平交 易中 熟悉 情况 的交 易双方 自愿 进行 资产 交换 或者债 务清 偿的 金额 。本 基金 的 公允 价值的 计量 分为三个 层次 ,第一 层次 是本基金 在计 量日能 获得 相同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报 价 的, 以该报 价为 依据确定 公允 价值; 第二 层次是本 基金 在计量 日能 获得类似 资产 或负债 在活 跃市场 上 的报 价,或 相同 或类似资 产或 负债在 非活 跃市场上 的报 价的, 以该 报价为依 据做 必要调 整确 定公允 19 价 值; 第三层 次是 本基金无 法获 得相同 或类 似资产可 比市 场交易 价格 的,以其 他反 映市场 参与 者对资 产或负 债定 价时 所使 用的 参数为 依据 确定 公允 价值 。本基 金主 要金 融工 具的 估值方 法如 下: 1) 股票 投资 (1) 上市流 通的 股票 的估 值 上 市流 通的 股票 按估值 日该 股票 在证 券交 易所的 收盘 价估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的 但最 近交 易日 后经 济 环境 未发生 重大 变化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的,按 最近 交易日 的收 盘价估 值 ;如 最近交 易日 后经济环 境发 生了重 大变 化或证券 发行 机构发 生了 影响证券 价格 的重大 事件 ,可参 考 类似 投资品 种的 现行市价 及重 大变化 因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 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明 最近交 易市 价不 能真 实反 映公允 价值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2) 未上市 的股 票的 估值 A. 送股 、转 增股 、公 开增发 新 股或 配股 的股 票, 以其 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 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估 值; B. 首 次公 开发 行的 股票 ,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其成 本价 计算 ; 首 次公 开发 行有 明确锁 定期 的股 票, 同一 股票在 交易 所上 市后 ,以 其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证 券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 C.非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期的股 票的 估值 本基金 投资 的非 公开 发行 的股票 按以 下方 法估 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 用 在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 的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 始取得成本时,按中 国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2) 债券 投资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 净价交易的债 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 易日后经 济 环境 未发生 重大 变化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的,按 最近 交易日 的收 盘价估 值 ;如 最近交 易日 后经济环 境发 生了重 大变 化或证券 发行 机构发 生了 影响证券 价格 的重大 事件 ,可参 考 类似 投资品 种的 现行市价 及重 大变化 因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 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明 最近交 易市 价不 能真 实反 映公允 价值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 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 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 得 到的 净价进 行估 值。估值 日无 交易的 但最 近交易日 后经 济环境 未发 生重大变 化且 证券发 行机 构未发 20 生 影响 证券价 格的 重大事件 的, 按最近 交易 日债券收 盘净 价估值 ;如 最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发 生了重 大 变化 或证券 发行 机构发生 了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大事 件, 可参考 类似 投资品种 的现 行市价 及重 大变化 因 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价, 确定 公允价 值。 如有充足 证据 表明最 近交 易市价不 能真 实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价 值;


(3) 未上市债券、交易所 以大宗交易方 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进 行后续 计量 ; (4)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 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 值; 3) 权证 投资 (1)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 值日该权证在 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 交易日后 经 济环 境未发 生重 大变化且 证券 发行机 构未 发生影响 证券 价格的 重大 事件的, 按最 近交易 日的 收盘价 估 值; 如最近 交易 日后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化或证 券发 行机构 发生 了影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可 参 考类 似投资 品种 的现行市 价及 重大变 化因 素,调整 最近 交易市 价, 确定公允 价值 。如有 充足 证据表 明最近 交易 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公 允价 值, 调整 最近 交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上市 流通 的权 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 按成本 计量 ; (3) 因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 股权证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 4)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上市 日前 ,采 用估 值技 术分别 对债 券和 权证 进行 估值; 自上 市日 起, 上市 流通 的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2) 、3)中的相 关原 则进 行估 值; 5)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 上述方法进行 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 具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方 法估 值; (2) 如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 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确 认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的 法定 权利 ,且 该种 法定权 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同 时 本基 金计划 以净 额结算或 同时 变现该 金融 资产和清 偿该 金融负 债时 ,金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以 相互抵 销 后的 金额在 资产 负债表内 列示 。除此 以外 ,金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在 资产负债 表内 分别列 示, 不予相 互抵销 。 7.4.4.7 实收基金


21 实 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所对 应的金 额。 由于 申购 和赎 回引起 的实 收基 金份 额变 动分 别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及基金 赎回 确认日 确认 。上述申 购和 赎回分 别包 括基金转 换所 引起的 转入 基金的 实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现 损益 平准 金和 未实 现损益 平准 金。 已实 现损 益平准 金指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 额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损失) 占 基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未 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指在 申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计 未实 现利 得/( 损失)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 额。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 认。 未 实现 损益 平准 金与已 实现 损益 平准 金均 在“损 益平 准金 ”科 目中 核算, 并于 期末 全额 转入 “未 分配利 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 的本金与适用 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 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 规 定的 利率及 持有 期重新计 算存 款利息 收入 ,并根据 提前 支取所 实际 收到的利 息收 入与账 面已 确认的 利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 利息 损失, 列入 利息 收入 减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 额列 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 票面价值与票 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 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 认, 在债 券实 际持 有期内 逐日 计提 ;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按证券票面 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 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 券发行企 业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 际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按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股票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 卖出股 票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的 差额 入账 ; (6) 债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 成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 额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 差额入 账; (7) 衍生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 卖出权 证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的 差额 入账 ;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 认,并按上市 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 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 公司代扣 代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 系本 基金持有的 采用公允价 值模式计量 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 性金 融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 动形 成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利 得或损 失; (10)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计 量的 时 候 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22 (1)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1.5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按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 果影响基 金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 位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 的方法 。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前 提下 , 本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0 次, 每次 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可供 分配利 润 的 10% ;若 基金 合同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3)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低 于面 值;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分为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 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 红 利按 除息日 除权 后的基金 份额 净值自 动转 为基金份 额进 行再投 资; 若投资者 不选 择,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分 配方 式是 现金 分红 ; (5)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分 部报 告综述 。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调整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花 税税 率, 由原 先的 3‰调 整为 1‰;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整由 出让 方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缴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 征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 23 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革 过程 中因非 流通 股股东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对价而发 生的 股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花 税。 2. 营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定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基 金 买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继 续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 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革 中非 流通股 股东 通过对价 方式 向流通 股股 东支付的 股份 、现金 等收 入,暂 免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对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证 券市场中 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 票、 债券的 差价 收入,股 权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的 通知 》 的 规定 ,对基 金取 得的股票 的股 息、红 利收 入,债券 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 息收 入,由 上市 公司、 发行债 券的 企业 和银 行在 向基金 支付 上述 收入 时代 扣代 缴 20%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7 号文 《关于股 息红 利有 关个 人所 得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 》 的规定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上市 公司 分配 取得 的股息 红利 所得 ,按 照 财税 [2005]102 号 文规 定, 扣缴 义务人 在代 扣代 缴个 人所 得税时 ,减 按 50% 计算应 纳税所 得额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通 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革 中非 流通股 股东 通过对价 方式 向流通 股股 东支付的 股份 、现金 等收 入,暂 免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24 保德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光大阳 光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所 管理 的集合 理财 产品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2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光大证 券 16,529,124.61 4.02%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 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回 购交易 。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2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 量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光大证 券 15,026.27 4.29% 14,677.63 28.17% 注 :上 述佣金 按市 场佣金率 计算 ,扣除 证券 公司需承 担的 费用( 包 括但 不限于买( 卖) 经 手费、 证券 结 算风险 基金 和买( 卖) 证管 费等) 。 管理 人因此 从关联 方获取 的其 他服务 主要包 括:为 本基 金提供 的证 券投资 研究 成果 和市 场信 息服务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2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237,572.81


2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753,338.22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5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1.50%/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费 E 为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管 理费 划付 指令 ,经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3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2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372,928.80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25%/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管费 E 为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托 管费 划付 指令 ,经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3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2 年 2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2 月15 日) 29,999,000.00


26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0.00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0.00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9,999,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 例 37.52% 注: 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在 本报 告期 内累 计认 购本基 金 29,999,000.00 份, 认购 费 1,000.00 元, 按照招 募说 明书 公示 费率 收费。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 份额的 比例 光大阳光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4,999,666.67 6.25% 注:光 大证 券光 大阳 光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在本 报告 期内认 购本 基金 19,999,666.67 份(含 认购 期利 息转份 额) , 认 购费 1,000.00 元, 期间 赎回 本基 金 15,000,000.00 份, 赎回 费 75,745.00 元, 按照 招募 说明 书公示 费率 收费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2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息收 入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23,711,672.02 332,104.81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 期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9 期末(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27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69,490,190.14 73.42 其中: 股票 69,490,190.14 73.4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3,730,242.93 25.07 6 其他各 项资 产 1,424,104.77 1.50 7 合计 94,644,537.84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25,526,516.14 27.40 C0








食品 、饮 料 5,434,520.00 5.83 C1








纺织 、服 装、 皮毛 - - C2








木材 、家 具 - - C3








造纸 、印 刷 - -


28 C4








石油 、化 学、 塑胶 、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 、非 金属 184,500.00 0.20 C7








机械 、设 备、 仪表 19,828,655.64 21.28 C8








医药 、生 物制 品 78,840.50 0.08 C99








其他 制造 业 - - D 电力、 煤气 及水 的生 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 输、 仓储 业 - - G 信息技 术业 6,739,432.00 7.23 H 批发和 零售 贸易 - - I 金融、 保险 业 32,096,400.00 34.45 J 房地产 业 5,125,912.00 5.50 K 社会服 务业 1,930.00 0.00 L 传播与 文化 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69,490,190.14 74.5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00 浦发银 行 750,000 7,440,000.00 7.99 2 601166 兴业银 行 430,000 7,176,700.00 7.70 3 600016 民生银 行 860,000 6,759,600.00 7.26 4 600104 上汽集 团 380,000 6,703,200.00 7.19 5 600741 华域汽 车 506,828 5,666,337.04 6.08 6 600519 贵州茅 台 26,000 5,434,520.00 5.83 7 600383 金地集 团 730,000 5,124,600.00 5.50 8 601601 中国太 保 195,000 4,387,500.00 4.71 9 601877 正泰电 器 213,280 3,917,953.60 4.21 10 000063 中兴通 讯 396,700 3,867,825.00 4.15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请阅 读登 载于http://www.epf.com.cn


网站 的本基 金年 度报告 正文。


2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383 金地集 团 13,015,845.01 13.97 2 000858 五 粮 液 10,428,182.32 11.19 3 000002 万 科A 10,038,777.82 10.78 4 601318 中国平 安 8,937,401.60 9.59 5 601166 兴业银 行 8,686,780.00 9.32 6 601088 中国神 华 8,633,651.00 9.27 7 600585 海螺水 泥 8,582,617.00 9.21 8 600519 贵州茅 台 8,398,245.92 9.01 9 000625 长安汽 车 7,956,083.61 8.54 10 600104 上汽集 团 7,567,608.53 8.12 11 000651 格力电 器 7,379,455.00 7.92 12 600079 人福医 药 6,564,273.48 7.05 13 600000 浦发银 行 6,355,134.54 6.82 14 600376 首开股 份 6,063,508.00 6.51 15 601601 中国太 保 5,779,593.86 6.20 16 600030 中信证 券 5,537,939.86 5.94 17 600016 民生银 行 5,347,350.00 5.74 18 000401 冀东水 泥 5,136,254.74 5.51 19 601688 华泰证 券 5,086,395.49 5.46 20 600325 华发股 份 4,853,885.45 5.21 21 300119 瑞普生 物 4,758,202.04 5.11 22 600741 华域汽 车 4,440,505.24 4.77 23 000543 皖能电 力 3,977,752.00 4.27 24 601877 正泰电 器 3,916,072.20 4.20 25 000063 中兴通 讯 3,872,351.00 4.16 26 000581 威孚高 科 3,375,594.81 3.62 27 002294 信立泰 3,306,572.30 3.55 28 000728 国元证 券 3,286,536.94 3.53 29 600690 青岛海 尔 2,747,760.00 2.95 30 600406 国电南 瑞 2,727,420.00 2.93 31 300168 万达信 息 2,482,330.00 2.66 32 000069 华侨城 A 2,471,042.00 2.65


30 33 600697 欧亚集 团 2,426,280.00 2.60 34 600859 王府井 2,344,707.67 2.52 35 600837 海通证 券 2,201,702.00 2.36 36 600594 益佰制 药 2,065,500.00 2.22 37 002069 獐 子 岛 1,947,800.00 2.09 38 600036 招商银 行 1,876,400.00 2.01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002 万 科A 10,765,700.57 11.56 2 000858 五 粮 液 10,275,060.43 11.03 3 600383 金地集 团 9,191,347.30 9.87 4 600585 海螺水 泥 9,167,334.59 9.84 5 601088 中国神 华 8,860,402.00 9.51 6 000625 长安汽 车 8,574,151.51 9.20 7 601318 中国平 安 7,114,255.01 7.64 8 600376 首开股 份 6,899,244.83 7.41 9 600079 人福医 药 6,107,087.13 6.56 10 000401 冀东水 泥 5,549,029.31 5.96 11 300119 瑞普生 物 4,993,590.04 5.36 12 600030 中信证 券 4,884,308.00 5.24 13 601688 华泰证 券 4,849,239.98 5.20 14 000543 皖能电 力 4,845,694.11 5.20 15 000651 格力电 器 4,811,951.54 5.16 16 600325 华发股 份 4,531,946.47 4.86 17 002294 信立泰 4,435,905.09 4.76 18 000581 威孚高 科 3,518,452.12 3.78 19 601166 兴业银 行 3,428,950.00 3.68 20 000728 国元证 券 3,291,250.00 3.53 21 600104 上汽集 团 3,240,030.07 3.48 22 600690 青岛海 尔 2,874,700.00 3.09 23 300168 万达信 息 2,871,762.00 3.08 24 600594 益佰制 药 2,565,327.01 2.75 25 600697 欧亚集 团 2,508,156.50 2.69 26 000069 华侨城 A 2,361,825.00 2.54 27 601601 中国太 保 2,207,243.36 2.37 28 600859 王府井 2,182,500.80 2.34 29 600519 贵州茅 台 2,151,774.88 2.31 30 600837 海通证 券 1,957,200.00 2.10


31 31 002277 友阿股 份 1,895,256.05 2.03 32 002069 獐 子 岛 1,891,099.68 2.03 33 000028 国药一 致 1,865,560.00 2.00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231,461,954.99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179,259,467.52 注:8.4.1 项“买入 金额 ” 、8.4.2 项“卖 出金 额”及 8.4.3 项 “ 买入股 票成 本” 、 “卖 出股 票收 入” 均按买 入或 卖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所有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 体没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受到 证监 会、 证券 交易 所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8.9.2 本报 告期 内基 金投 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 8.9.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00,000.00


3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50,611.5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614.31 5 应收申 购款 567,878.9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24,104.77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可转换 债券 。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前十 名股 票中未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2,765 28,912.98 35,830,515.15 44.82% 44,113,886.35 55.1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 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公 司所 有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 991.40 0% 注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人 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门 负责 人、 本基 金的 基金经 理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的份 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2 年2 月15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925,897,664.07


3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925,897,664.07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08,835,076.49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954,788,339.06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9,944,401.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没 有举 行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门 未发 生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聘 安永 华明 为其 审计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报 告年 度应支 付给 聘任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的 报酬 情况 是 5 万元, 目前 该审 计机 构已 提供审 计服 务的 连续 年限 为 1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 报告 期基 金管 理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没 有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的情形 ;本 报告 期基 金托 管人 的基金 托管 业务 及其 高管 人员没 有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罚 的情 形。


3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广发证 券 1 222,564,247.75 54.19% 192,753.09 55.03% - 申银万 国 1 92,608,409.78 22.55% 77,590.05 22.15% - 东方证 券 1 79,019,640.37 19.24% 64,877.94 18.52% - 光大证 券 1 16,529,124.61 4.02% 15,026.27 4.29% - 注: ( 1 )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 变更 情况 报告期 内新 增 4 个交 易单 元:东 方证 券、 光大 证券 、广发 证券 、申 银万 国证 券。 报告期 内未 停止 租用 交易 单元。 (2)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 金管 理人 选择 证券经 营机 构, 并选 用其 交易单 元供 本基 金买 卖证 券专用 ,应 本着 安全 、高 效、 低 成本 ,能够 为本 基金提供 高质 量增值 研究 服务的原 则, 对该证 券经 营机构的 经营 情况、 治理 情况、 研究实 力等 进行综合 考量 。 基本选 择标 准如 下: 实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注 册资本 不少 于 3 亿元 人民 币; 财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务 指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 定; 经营行 为规 范, 近两 年未 发生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 证监会 处罚 ; 内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 备健全 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交 易设 备符 合代 理本 基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 要求 ,并 能为本 基金 提供 全面 的信 息服务 ; 研究实 力较 强,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为本 基金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对于某 一领 域的 研究 实力 超群, 或是 能够 提供 全方 面,高 质量 的服 务。 (3)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程序 投资研 究团 队按 照 (2 )中列出的 有关 经营 情况 、 治理情况 的选 择标 准,对备选的证 券经 营机 构进 行初步 筛选 ; 对 通过 初选 的各 证券经 营机 构, 投资 研究 团队各 成员 在其 分管 行业 或领域 的范 围内 ,对 该机 构所 35 提供的 研究 报告 和信 息资 讯进行 评分 。 根据各 成员 评分 ,得 出各 证券经 营机 构的 综合 评分 。 投 资研 究团 队根 据各机 构的 得分 排名 ,拟 定要选 用其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并 报本 管理 人董事 会批 准。 经董事 会批 准后 ,由 本管 理人交 易部 门、 运营 部门 配合完 成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具体租 用事 宜。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广发证 券 - - 995,300,000.00 100.00% - - 申银万 国 - - - - - - 东方证 券 - - - - - - 光大证 券 - - - - -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