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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力A(150069)

双力A/B: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 联 安双 力 中小 板 综指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2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国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三 年三 月二十 七日 



1 §1 重 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 定, 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 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 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2 年 3 月 23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场内简称:国安双力) 基金主代码 1625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总额 221,971,490.3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 金 份 额 上 市 的 证 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 年 4 月 16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简称 国联安双力 A 中小 板综指(场内简称: 双力 A ) 国联安双力 B 中小 板综指(场内简称: 双力 B )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 综指 (场内简称: 国 安双力)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交 易代码 150069 150070 162510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94,066,585.00 94,066,586.00 33,838,319.34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进 行 被 动 式 指 数 化 投 资 , 通 过 严 谨 的 数 量 化 管 理 和 投 资 纪 律 约 束 , 力 争 保 持 基 金 净 值 收 益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 的 日 均 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 为投资 者 提 供 一 个 投 资 中 小 板 综 合 指 数 的 有 效 工 具 , 从 而 分 享 中 国 经 济 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市 值 优 先 兼 顾 行 业 分 层 的 抽 样 复 制 的 方 法 来 复 制 标 的 指 数 。 选 择 数 量 合 理 的 成 分 股 , 构 建 目 标 组 合 , 实 现 稳 定 地 跟 踪 目标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95% ×中小板综指收益率+5%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被 动 投 资 型 指 数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下属三级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 双力 A : 低风险低收 益。 双力 B : 高风险高收 益。 国安双力: 本基金为 被动投资型指数基 金,具有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 3 征, 其风险和预期收 益均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姓名 陆康芸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99280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 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010-67595096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gtja-allianz.com 或www.vip-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 楼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基 金净值 表现 及利润 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2 年 3 月 2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95,180.62 本期利润 -14,896,002.8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50%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5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0,778,806.5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05 注:1、 上述 基 金业 绩指 标 不包 括持 有 人认 购或 交 易基 金的 各 项费 用, 例 如, 开放 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 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 本期 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 允价 值 4 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3 、 对期 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用 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 未分 配 利润 与未 分配 利 润中 已 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 满一年。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0% 1.36% -0.33% 1.37% -0.87% -0.01% 过去六个月 -6.60% 1.36% -5.91% 1.37% -0.69%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9.50% 1.19% -11.46% 1.30% 1.96% -0.11%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 年。 3.2.2 自 基 金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额 累 计 净值增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变动 的比 较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3 月 23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5 注: 1、 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为: 95% ×中小板 综指收益率+5%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2、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 一年; 3、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 期末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 基 金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每年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 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较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6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 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 约定,本基金(包括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 份额、双力 B 份额)分级运作期内, 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 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其中 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 经营范围最宽、 机构分 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 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 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 团之一。 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着十八只开放式基金。 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 的基金管理团队, 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 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 户服务的成功实践, 秉持 “稳健、 专业、 卓越 、 信赖” 的经营理念, 力争成为中国基 7 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黄志钢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兼 任国联安 双佳信用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上 证大宗商 品股票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助理、 国 联安上证 大宗商品 股票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助理 2012-03- 23 - 6 年(自 2007 年 起) 黄 志 钢 先 生 , 硕 士 , 先 后 在 海 通 期 货 担 任 研 究 员 、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衍 生 产 品 部 高 级 经 理 。 黄 志 钢 先 生于 2008 年 10 月加盟国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担 任金融工程分析师。2010 年 11 月起,担任上证大宗商品 股 票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0 年 12 月起, 兼任国联安 上 证 大 宗 商 品 股 票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 接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 3 月 起 , 兼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6 月起,兼任国 联 安 双 佳 信 用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 理人 对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遵守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证券 投 资基 金法 》 、 《 国 联 安双 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文件的规 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8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 情 况的 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 制定并完善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 ( 以 下简 称“ 公平 交易制 度 ” ) ,用 以规 范包 括投 资 授权 、研 究 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 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 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 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 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 究平台, 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 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 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 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 易室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 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 启 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的原则执行指令;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 各投资 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 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 数量进行比例分配; 对于银行间交易、 固定收益平台、 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 交易, 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 成交确认, 确保上述非集中 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 风险管理部 定期对成交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 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 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 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 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 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 采用公平交易 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 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反向及异 常交易分析。 本报告期内, 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 9 对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进 行 严 格 的 控 制, 对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邻 近 交 易 日 的 反 向 交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不同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 95% 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 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 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 额对 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 行为。 4.4 管 理人 对 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 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完成了建仓。 本基金采取市值优先和行业分层的抽样方法来 复制中小板综合指数, 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对于日常的申购赎回、 新 增成份股、流通股本变动、成份股长期停牌等事件,本基金在综合考 虑了交易成本、 个股和行业权重偏离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了组合的调整。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5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50%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6% 。自 2012 年 4 月 16 日本基金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至本报告期末,日均跟踪偏离度为 0.10% ,年化跟踪误差为 4.07% 。本基金跟踪 误差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市初期本基金尚在建仓过程中, 日跟踪偏离度较大。 随 着时间的推移,本基金的跟踪误差将会恢复到正常水平。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2013 年,欧债危机的形势或将缓和,欧洲发生系统性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在 降低,世界经济或将呈现温和复苏的态势。从中国官方公布的 PMI 数据来看,已经 连续四个月处在荣枯分界线的上方, 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明显, 企业盈利能力正 逐步改善。 十八大后, 系统化改革的信号不断释放, 以新型城镇化为着眼点的系统改 10 革, 可能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引擎。 市场的信心在逐渐恢复, 投资者风险偏好略有 上升。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部、 投资组合管 理部、 交易部、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数量策略部、 研究部部门经理 组成, 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估值决策由 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 以上多数票通过, 数量策略部、 研究部、 投资 组合管理部对估 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 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对于估值政策, 公司和基 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 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估值结果, 公司和基金托管银 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 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 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 约定,本基金(包括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 份额、双力 B 份额)分级运作期内, 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 券 投 资基 金法 》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不 存 在损 害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6 审 计报 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王国蓓、 黄小熠对国联安双力中 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 毕 马威华振审字第 1300033 号)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7 年 度财 务报 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2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5,103,916.07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5,999,252.52 其中:股票投资


185,999,252.5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4,242.0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9.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01,357,509.73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2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884.4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5,646.03 应付托管费


29,842.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4,217.7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358,112.84 负债合计


578,703.21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21,971,490.34 未分配利润 7.4.7.10 -21,192,683.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778,806.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201,357,509.73 注:1、报告截止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0.905 元,基金份额总额 221,971,490.34 份。 其中国联安双力 A 中小板综指份额 94,066,585.00 份; 国联 安双力 13 B 中小板综指份额 94,066,586.00 份;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份额 33,838,319.34 份。 2、本基金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成立,截至本 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无上年度末数据。 3 、 本摘 要 中资 产负 债表 和 利润 表 所列 附注 号为 年 度报 告 正文 中对 应的 附 注号 , 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2年3 月23 日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2年12 月31日 一 、收 入


-11,513,008.70 1.利息收入


1,551,581.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81,728.2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269,853.71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填 列) -2,309,775.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899,576.2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1,589,800.3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以“- ” 号填列) 7.4.7.16 -11,600,822.21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 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 列) 7.4.7.17 846,007.53 减 :二 、费用


3,382,994.13


14 1.管理人报酬


1,864,269.78 2.托管费


410,139.30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567,755.81 5.利息支出


-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其他费用 7.4.7.19 540,829.24 三 、 利 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 ”号 填 列) -14,896,002.83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因此本报告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无上年度末数据或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3 月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 值) 809,109,186.27 - 809,109,186.2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896,002.83 -14,896,002.8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值 减少以 “- ” 号填列) -587,137,695.93 -6,296,680.99 -593,434,376.9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8,207,929.94 -9,007,648.37 69,200,281.57 2.基金赎回款 -665,345,625.87 2,710,967.38 -662,634,658.49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 值) 221,971,490.34 -21,192,683.82 200,778,806.52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 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 一年,因此本报告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上年度 无可比期间数据。


15 2、本表中“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即 2012 年 3 月 23 日的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 金 管理 公 司负 责人 : 邵 杰 军,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 人: 李 柯, 会计 机构 负 责人 : 仲晓峰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本基金”) 经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 于核准国联安双力中小 板综指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 1593 号文) 批准, 由国联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 集规模为 809,109,186.27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至 2012 年 3 月 16 日募集, 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人民 币 808,948,084.30 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 161,101.97 元, 募集的 有效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 809,109,186.27 份。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 KPMG-B (2012) CR No.0018 号验资报告。 根 据 《中 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 金法 》及 其配 套 规则 、 《国 联安 双力 中 小板 综 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新股 ( 包 含中 小板 及 其他 经中 国 证监 会核 准 上市 的股 票 ) 、 债券 、 权证 、股 指 期货 及法 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 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计算) 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为 85% -100% ,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 ,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 16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 ×中小板综指收益率+5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根 据 《证 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 露管 理 办法 》 , 本基 金 定期 报 告在 公开 披露 的 第二 个 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 的要求编 制,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 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遵循了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自 2012 年 3 月 23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 期间为 2012 年 3 月 2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 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应收款项、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 产 或金 融负 债 ) 本基 金 持有 为了 近 期内 出售 或 回购 的金 融 资产 和金 融 负债 属于 此 类。 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 融负债列示。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将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将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 金融负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初始确 认、 后续计 量和 终止确 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按 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 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 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 债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时, 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18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估值原 则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 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 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 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 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没有相互抵销。 但是, 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 余额。 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 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 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 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 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 申购 、 赎回、 转入、 转出及红利再投资 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 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 19 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 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 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当月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股票投资收益/( 损失) 、 债券投资收益/( 损失) 和衍生工具收益/( 损失) 按相关金融资 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 适用于企业债 和可转债等) 后的净额 确认,在债券实际 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 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 逐日计提利息收入。 如票面利率与实际 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 在 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 直线法。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损 失) 核 算 基 金 持 有 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或损失。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根据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分级运作 期内,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 年费率计提。在分级运作期到期后, 基金的基金管理费调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 年费率计提。 根据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据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指数使用许 可费的计费时间从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 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20 净值的 0.02% 年费率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 按 季支付。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 指数使用许可费, 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 不设下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 下一季度起, 指数使用许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 万元, 即不足 5 万元时按照 5 万 元收取。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 额, 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 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 发生时直接计 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本基金(包括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 A 份额、双力 B 份额)分级运作期内,不 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满并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场 外 份额 收益 分配 采 用现 金 方式 或红 利再 投 资方 式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可 自 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 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 利; 场内份额收益分配只采用现金红利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自行选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基 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 份额 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 基 金收 益分 配基 准 日的 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 ;


(5 )基 金 红利 发放 日距 离 收益 分 配基 准日 (即 可 供分 配 利润 计算 截止 日 )的 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21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 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 投 资 基金 估值 业 务的 指导 意 见》 ,本 基 金参 考《 中 国证 券业 协 会基 金估 值 工作 小组 关 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进行估 值。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 号 《关 于 进 一步 加强 基 金投 资非 公 开发 行股 票 风险 控制 有 关问 题的 通 知》 ,若 在 证券 交易 所 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 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 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 文、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05]102 号文 《关于股 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5]107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 、上证交字[2008]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 22 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 《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文 《财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 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 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 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基 金 作 为 流 通 股 股 东 在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过 程 中 收 到 由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付 的 股 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取得的股 票 的股息、红利收入,债 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 公司、发行 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暂减按 50% 计算个人所 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 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 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 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 不征收个人所 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7.4.8 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的关 联方 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 23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无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3 月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 的管 理费 1,864,269.7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 的 客户 维护费 182,847.54 注:1、 在本 基 金分 级运 作 期内 ,支 付 基金 管理 人 国联 安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的 基金 管 理人报酬 按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值 1.0% 的 年费 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 每 月月底, 按月支 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 当年天数; 2 、 在本 基 金分 级运 作期 到 期后 ,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 国联 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的 基 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 月支付。计算公式 为: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管理 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0.75%/ 当年 天数。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 一年,因此本报告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无上年度末数据或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3 月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 的托 管费 410,139.30 注:1、 支付基 金托 管 人建设银 行的基 金托 管 费按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 0.22% 的 年 费 率计提 ,逐日 累计至 每 月月底 ,按月 支付。 计 算公式 为:每 日应计 提 的基金 托管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 24 一年,因此本报告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无上年度末数据或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与关联方通过 银行间同 业市场进行债 券(含回购) 交易。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 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8.4.2 报 告期 末 除 基金 管理 人 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期末, 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银 行存 款余额 及当 期产生 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 银行 15,103,916.07 239,764.15 注:1、 本基 金 通过 “建 设 银行 基金 托 管结 算资 金 专用 存款 账 户” 转存 于 中国 证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 一年,因此本报告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2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无上年度末数据或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的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在承 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项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数据。 7.4.9 期 末(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25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 的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190 成飞集成 2012-10-16 重大 事项 停牌 11.4 5 2013-01-1 4 12.6 0 35,568 568,724.92 407,253.60 - 002506 超日太阳 2012-12-20 重大 事项 停牌 5.11 2013-02-0 1 4.85 45,349 271,680.40 231,733.39 - 002074 东源电器 2012-12-19 重大 事项 停牌 5.45 - - 42,150 262,570.05 229,717.50 - 002546 新联电子 2012-11-07 重大 事项 停牌 15.6 1 2013-01-2 2 17.1 7 10,150 177,589.49 158,441.50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 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 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基金 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0 元, 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 购期内持有的证券 交易 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 在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下 转 入 质 押 库 的 债 券 , 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 资组 合报 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26 比例(% ) 1 权益投资 185,999,252.52 92.37 其中:股票 185,999,252.52 92.3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售 金融资 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103,916.07 7.50 6 其他各项资产 254,341.14 0.13 7 合计 201,357,509.73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期末 指 数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582,120.19 2.28 B 采掘业 5,450,469.86 2.71 C 制造业 124,094,183.96 61.81 C0








食品、饮料 13,631,779.61 6.79 C1








纺织、服装、皮毛 6,117,068.10 3.05 C2








木材、家具 1,600,774.90 0.80 C3








造纸、印刷 4,553,425.06 2.27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 料 18,112,170.80 9.02 C5








电子 18,414,216.87 9.17 C6








金属、非金属 12,757,081.99 6.35 C7








机械、设备、仪表 31,954,825.00 15.92 C8








医药、生物制品 14,574,914.50 7.26 C99








其他制造业 2,377,927.13 1.18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828,045.78 0.91 E 建筑业 8,504,639.51 4.24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219,744.44 0.11 G 信息技术业 13,493,827.83 6.72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1,136,970.37 5.55 I 金融、保险业 4,709,320.20 2.35 J 房地产业 6,709,441.81 3.34 K 社会服务业 4,574,993.69 2.28


27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404,722.88 0.20 M 综合类 290,772.00 0.14 合计 185,999,252.52 92.64 8.2.2 期末 积 极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股票 投资明 细 8.3.1 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股 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04 洋河股份 58,615 5,472,882.55 2.73 2 002024 苏宁电器 583,139 3,877,874.35 1.93 3 002081 金 螳 螂 85,350 3,757,107.00 1.87 4 002142 宁波银行 292,904 3,122,356.64 1.56 5 002146 荣盛发展 192,031 2,686,513.69 1.34 6 002241 歌尔声学 63,383 2,389,539.10 1.19 7 002128 露天煤业 156,369 2,098,471.98 1.05 8 002415 海康威视 63,314 1,969,698.54 0.98 9 002155 辰州矿业 90,297 1,813,163.76 0.90 10 002051 中工国际 56,688 1,666,627.20 0.83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国联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股 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04 洋河股份 10,046,922.87 5.00


28 2 002024 苏宁电器 7,641,032.45 3.81 3 002142 宁波银行 4,009,764.90 2.00 4 002081 金 螳 螂 3,466,225.01 1.73 5 002128 露天煤业 3,309,520.61 1.65 6 002269 美邦服饰 3,245,146.41 1.62 7 002146 荣盛发展 2,731,456.09 1.36 8 002241 歌尔声学 2,448,590.36 1.22 9 002202 金风科技 2,367,939.22 1.18 10 002155 辰州矿业 2,342,204.55 1.17 11 002069 獐 子 岛 2,232,017.75 1.11 12 002001 新 和 成 2,225,657.98 1.11 13 002007 华兰生物 2,078,128.89 1.04 14 002415 海康威视 2,031,026.49 1.01 15 002051 中工国际 1,770,384.20 0.88 16 002029 七 匹 狼 1,582,213.69 0.79 17 002244 滨江集团 1,579,653.99 0.79 18 002500 山西证券 1,514,317.59 0.75 19 002422 科伦药业 1,514,105.54 0.75 20 002152 广电运通 1,503,026.51 0.75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304 洋 河股份 2,419,616.49 1.21 2 002024 苏宁电器 1,607,230.93 0.80 3 002410 广联达 1,160,142.20 0.58 4 002339 积成电子 1,009,160.44 0.50 5 002181 粤 传 媒 1,003,680.77 0.50 6 002325 洪涛股份 973,844.10 0.49 7 002097 山河智能 916,561.50 0.46 8 002648 卫星石化 908,556.19 0.45 9 002081 金 螳 螂 905,738.20 0.45 10 002142 宁波银行 888,471.04 0.44 11 002583 海能达 873,122.86 0.43 12 002294 信立泰 846,979.06 0.42 13 002158 汉钟精机 801,042.24 0.40 14 002448 中原内配 775,230.43 0.39 15 002243 通产丽星 754,166.05 0.38 16 002481 双塔食品 750,823.94 0.37 17 002241 歌尔声学 746,471.47 0.37


29 18 002134 天津普林 735,389.41 0.37 19 002128 露天煤业 697,953.42 0.35 20 002057 中钢天源 665,781.14 0.33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23,582,904.3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22,083,253.31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9.1 本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券的 发 行 主 体没 有 出 现被监 管 部 门 立 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投资于 超 出 基 金合 同 规 定备 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8.9.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30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42.09 5 应收申购款 99.0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4,341.14 8.9.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1 期 末指 数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 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5.2 期 末积 极投 资前 五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联安双 力 A 中小 板综指 (场内简 称:双力 A ) 858 109,634.71 59,130,365.00 62.86% 34,936,220.00 37.14% 国联安双 力 B 中小 板综指 (场内简 称:双力 1,847 50,929.39 2,877,478.00 3.06% 91,189,108.00 96.94%


31 B ) 国联安双 力中小板 综指(场 内简称: 国安双 力) 601 56,303.36 17,695.89 0.05% 33,820,623.45 99.95% 合计 3,306 67,142.01 62,025,538.89 27.94% 159,945,951.45 72.06%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国联安双力A 中小板综指(场内简称:双力A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国投信托有限公 司-国投瑞兴证 券投资资金信托 6,424,534.00 6.83% 2 丁碧霞 6,235,825.00 6.63% 3 陕西煤业化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招商银行 6,152,345.00 6.54% 4 川渝中烟工业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招商 银行 4,673,413.00 4.97% 5 中融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中融增 强 78 号 4,310,000.00 4.58% 6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4,005,577.00 4.26% 7 中银保险有限公 司-传统保险产 品 3,706,355.00 3.94% 8 上海真爱梦想公 益基金会 2,883,619.00 3.07% 9 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投 连-个险投连 2,878,401.00 3.06% 10 嘉禾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传统 2,461,659.00 2.62%


32 - 普通保险产品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国联安双力B 中小板综 指(场内简称: 双力B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丁碧霞 10,451,529.00 11.11% 2 于涛 6,975,560.00 7.42% 3 三明瑞丰进出口 有限公司 1,340,000.00 1.42% 4 于力 1,317,600.00 1.40% 5 雷四方 1,206,600.00 1.28% 6 黄桂荣 1,013,200.00 1.08% 7 孙加亮 1,002,900.00 1.07% 8 张磊 970,000.00 1.03% 9 张春明 958,110.00 1.02% 10 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新价值 成长一期 878,783.00 0.93%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注:1、 截止 本 报告 期末 , 本公 司高 级 管理 人员 、 基金 投资 和 研究 部门 负 责人 持有 本 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 0;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10





开 放 式基 金份 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联安双力 A 中小 板综指(场内简称: 双力 A ) 国联安双力 B 中小 板综指(场内简称: 双力 B )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 综指 (场内简称: 国 安双力)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3 月 2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79,140,090 179,140,091 450,829,005.27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 78,207,929.94 减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 665,345,625.87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85,073,505 -85,073,505 170,147,01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066,585 94,066,586 33,838,319.34


33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11


重 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2012 年 3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邵杰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事 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上海监管局报告, 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264 号) 。 2、2012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周浩先生为公司督察长。 上述事 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上海监管局报告,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369 号) 。 3、2012 年 4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周泉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 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和上海监管局报 告。 4、2012 年 4 月 21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 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和上海监管局报告。 5、2012 年 11 月 10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满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 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6、2012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研 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 投 资 托 管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其 任 职 资 格 已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审 核 批 准 ( 证 监 许 可[2012]961 34 号 ) 。聘 任郑 绍 平为 中国 建 设银 行投 资 托管 业务 部 副总 经理 , 其任 职资 格 已经 中国 证 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1036 号)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支 付 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 6 万元人民币, 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 基金提供连续 1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的情形发生。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 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173,702,809.22 38.98% 141,801.66 37.90%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271,963,348.42 61.02% 232,344.67 62.10%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35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 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 专用, 选 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 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 部 管 理 规 范 、 严 格 , 具 备 健 全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并 能 满 足 基 金 运 作 高 度 保 密 的 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 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 基金进行证券交 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 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 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 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 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 元使用协议, 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 之后, 基金管理人将 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 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 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 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 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 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 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 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 36 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 留, 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 对于不能 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 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 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 务不符合要求, 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 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上述交易单元均为在本报告期内新增。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股指期货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安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 5,050,000,000.00 100.00% - - - - 国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 - - - - - - 第一创 业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 - - - - - - 中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 - - - - - - 东北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 - - - - - -


37 §1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1、2012 年 1 月 16 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 公告,自 2012 年 1 月 16 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2012 年 11 月 15 日,根据工作需要,中国 建设银 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更名为投 资托管业务部。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