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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盈债A(000084)

博时安盈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安盈 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份额发 售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 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 
 
博时安盈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份额发 售 公告 
-- 博时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重要提示 
1 、 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份额发售已获证监许可
【2013 】244 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 作出实质 性判断、 推荐或保 证。 
2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 式债券 型 证券投资 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 人和注 册登记机 构为博时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 司 ” )。 
4 、本基金的发售对 象为 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 
5 、 本基金的销售机 构包括直 销机构 和中国工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 )等,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上海分公司和深圳
总公司。 
6 、 本基金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9 日止 (具 体办理业 务时间 见各销售
机构的相关 业务公告 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 话咨询) 通过 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 
7 、投资者欲购买本 基金,须 开立本基金 注册登记 机 构提供的基金 账户。本 基金份额发
售期内各 基 金销 售机构 网点和 直销机构 同时为投 资者 办理开立基 金账户的 手续。 
8 、 投资者需开立 “ 基金账 户 ” 和 “ 交易 账户 ” 才 能办理 本 基金的认购 手续。 投资 者可在不 同
销售机构开 户, 但每 个投资 者只允许 开立一个 基金账 户。 已经开 立本注册 登记机 构提供的 开
放式基金基 金账户的 投资者无 需再开立 基金账户 , 直 接办理新基 金的认购 业务即可 。 若投 资
者在不同的 销售机构 处重复开 立基金账 户导致认 购失 败的, 基 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 构不承担 认
购失败责任 。 如果投 资者在 开立基金 账户的销 售机构 以外的其他 销售机构 购买本基 金, 则 需
要在该代销 网点增开 “ 交易 账户 ” , 然后再认 购本基 金 。投资者在 办理完开 户和认购 手续后,
应及时到销 售网点查 询确认结 果。 
9 、在基金份额发 售期间 基金账户 开户和认 购申请手 续可以同时 办理。 
10 、各销售机构规定 投资者投 资本基金 的首次单 笔最 低购买金额 不低 于 500 元,追加
购买最低金 额为 100 元。详情请 见当地销 售机构公 告 。 
11 、 销售机 构对认 购申请 的受理 并不代 表该申请 一定 成功, 而仅代 表销售机 构 收到 了
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 功与否 应以注册 登记机构 的确认 结果为准。 投资者在 份额发 售期内可 以
多次认购基 金份额, 已经正式 受理的认 购申请不 得撤 销 。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 申请后, 应
于 T+2 日后及时 到办 理认购的 网点查询 认购申请 的受 理情况。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 
12 、 本公告 仅对本 基金份 额发售 的有关 事项和规 定予 以说明 。投资 者欲了解 本基金 的
详 细情况, 请详细阅 读刊登在 2013 年 3 月 27 日的 《 上海证券 报 》 上的 《 博时安盈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 明书》。


13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各 基金销 售 机构 网 站 和 本 公 司 网 站 (www.bosera.com ) 。 投 资者亦可 通过本公 司网站 下载基金业 务申请表 格并了解 本基金份 额发售的相 关事宜。 14 、 中国工 商银行 代销本 基金的 城市名 称、网点 名称 、 联系 方式以 及开户和 认购等 具 体事项请详 见中国工 商银行的 相关业务 公告或拨 打中 国工商银行 客户服务 电话 (95588)咨 询。 15 、 在发售 期间, 除本公 告所列 的 基金 销 售机构 外, 如增加 其他基金 销售机构 ,本 公 司将及时公 告。 请留 意近期 本公司及 各 基金销售 机构 的公告, 或 拨打本公 司及各 基金 销售 机 构 客户服务 电话咨询 。 16 、 本公司 开通了 网上开 户和认 购服务 ,详细的 业务 规则和 交易指 南,请投 资者查 阅 或下载我公 司网站上 的相关业 务规则和 交易指南 文件 。 17 、 投资者可拨打 博时一 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 费 ) 或中 国工商银 行客户服 务电话 (95588 )咨询购买事宜 。 18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的 申请,投 资者 通常 应在 T+2 日 后及时 到 网点查 询交易确认 情况,在 募集截止 日后 4 个工作 日内可以 到网点打印 交易确认 书。 19 、 募集期 间募集 的资金 存入专 门账户 ,在基金 募集 行为结 束前, 任何人不 得动用 。 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 息将折算 为基金份 额归 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 , 其中 利息以登 记 机构的记录 为准。 20 、 本公司 可综合 各种情 况对本 基金份 额发售安 排做 适当调 整,可 根据基金 销售情 况 适当延长或 缩短基金 发售时间 ,并及时 公告。 21 、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 可能遇 到 的风险包 括: 市场 风险, 包 括政 策风险、 经 济周期风 险、 利率 风险 、 通货膨胀风 险、 再投资风 险 , 本基金 持有的信 用品种 违约带来的 信用风险 , 操 作 风险, 由于 基金投资人 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 , 基 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 运作过程 中产生的 基金管理风 险 、 合规 风险以及 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 等。 此外,本基 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 行 募集,在市 场波动等 因素的影 响下,存 在单位份 额净 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本 基 金为债券型 基金,预 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 高于货币 市场 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 金、股票 型基金 , 属于中低风 险/ 收益的产 品。 基金不同于 银行储蓄 与债券, 基金投资 者 有可能 获得 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 能损失本 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进行投 资决策前 ,请仔细 阅读 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 同。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 来表现。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3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用 、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 保证最低 收益。 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 资的 “买者自 负” 原则 , 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 后, 基金 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 险,由投 资人 自行负责。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4 一、本次份额发 售基本情 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安盈 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交易代 码 :A 类 000084 ,C 类 000085 )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份额 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 面值为 1.00 元 (四)直销机构 1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北京分 公司及北 京直销中 心 地址:北京 建国门内 大街 18 号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尚 继源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2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上海分 公司 地址:上海 市黄浦区 中山南路 28 号久 事大厦 25 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史迪 3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总 公司 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29 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190 联系人: 林 艳洁 投资者单笔 认购金额 超过 500 万元( 含 5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 ,可拨打 直销机构 的北 京、上海或 深圳电话 进行预约 ,本公司 将提供上 门服 务。 (五)份额发售 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 规定,本 基金的募 集期为自 基金 份额发售之 日 起不超 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份 额发售时 间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9 日止。 (六)基金的认 购费率及 认购份额的 计算 1 、发售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2 、认购价格:人 民币 1.00 元 3 、认购费用: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5 本基金根据 认( 申) 购费用、 赎回费用 收取方式 的不 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 别 。


在投资者认 购、 申购 时收取前 端认购 、 申购费 用, 在 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 费用 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 ;从本类 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 销 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 购/ 申购费用 和赎 回费 用的基 金份额, 称为 C 类。 表:本基金 的认购费 率 结构 A 类基金份额 金额(M )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3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5%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10% M≥1000 万 元 1000 元/ 笔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为 零 4 、认购份额的计 算 (1 )A 类基金份额 的认购份 额的计算 公式为: 1 )适用比例费率 时,A 类基 金份额认 购份额的 计算 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 额/ (1 +认购费 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 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利息)/ 基 金份额初 始 面值 2 )适用固定费用 时,A 类基 金份额认 购份额的 计算 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 额 —固定 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 金额+认 购利息)/ 基 金份额初 始 面值 (2 )C 类基金 份额的认 购份额 计算公式 为: 认购份额= (认购 金额+ 认 购期 间 利息)/ 基金 份额初 始面值 5 、计算举例 例 1 : 某投资者 投资 30 万元认购 本基金 的 A 类基金 份额 , 假设 其认购资 金的利息 为 30 元,其对应 的认购费 率为 0.30% ,则其可得到 的认购 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300,000/ (1+0.30% ) =299,102.69 元 认购费用=300,000 -299,102.69 =897.31 元 认购份额= (299,102.69+30 )/1.00 =299,132.69 份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6 即: 投资者投 资 30 万元认购本 基金 的 A 类 基金份额 , 假设其认购 资金的利 息为 30 元, 则其可 得到 299,132.69 份的 A 类基金份额。 例 2 : 某投资者 投资 30 万元认 购本基金 的 C 类 基金 份额, 假设 其认购 资金的利 息为 30 元,由于 C 类基金 无认购费 用,其对 应 认购 费 率为“0 ”,则其可得到 的认购 份额为: 认购份额= (300,000+30 )/1.00=300,030 份 即:投资者 投资 30 万元认购 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假设其认购 资金的利 息为 30 元, 则其 可得到 300,030 份 C 类 基金份额 。 6 、认购份额余额 的处理 方式 认购份额的 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 后 2 位,小数点 2 位 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 , 由此误 差产 生的 收益或 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 担。 7 、基金的认购限 制 首次单笔最 低认购金 额不低 于 500 元,追加购 买最低 金额为 100 元,详 情请见当 地销 售机构公告 。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7 二、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一)中国工商 银行受理 个人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 购程 序 1 、 开户时间 : 个人投 资者可 于 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4 月 19 日 (周六、 周日和 法定节假日 照常受理 )9:00-17:00 ,到中国工商银行 代理基金业 务网点办 理开户。 2 、个人投资者申 请开立 基金账户 必须提交 下列材料 : (1)本人法定身份 证件原 件(包括 :居民身 份证、军 人证或护照 ); (2)填妥的 《基 金交易账 户开户申 请书》 、 《基 金业务 申请书》 。 工行网 点接受 开户申 请后, 投 资人 应 于 T+2 日以后 及时 到工行指 定的代理 基金业务网 点办理开 户业务确 认手续。 3 、办理开户的同时 即可办理 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 者 到中国工商银 行基金销 售 网点认购 时须携带以 下资料: (1)本人法定身份 证件原 件(包括 :居民身 份证、军 人证或护照 );


(2)中国工商银行 理财金 账户卡或 牡丹灵通 卡;


(3)填妥的《基金 业务申 请书》。


工行网上银 行和电话 银行可同 时受理基 金的认购 业务 , 具体情况 可通过工 行网站 、 电话 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工行代销 网点接受认购 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 执; 投资人 于发 布本基金 合同生效 公告后到 工行基金 代销 网点办理认 购业务确 认手续。 4 、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 开立一个 基金账户 ,已经开立 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 账户的客 户无需再次 开户; (2)投资者必须本 人亲自 办理开户 和认购手 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 认购基金 时不接受 现金,投资 者 必须预先在用 于认购基金 的理财金 账户卡或牡 丹灵通卡 中存入足 额的资金 ; (4)募集期间,个人 投资者通 过中国工 商银行首次 认 购和追加认购 的最低金 额为 1,000 元; (5)个人投资者认 购基金 申请须在 公布的个 人投资者 认购时间内 办理; (6)个人投资者 指定 的银行存 款账户须 是中国工商 银 行理财金账户 卡或牡丹灵 通卡中的 人民币结算 账户; (7)个人客户在中 国工商 银行进行 开放式基 金买卖时 使用的资金 账户必须 是唯一的 ; (8)已通过工行申/ 认购开放 式基金的 客户再次在 工 行认购本基金 时,需提交 首次进行 开放式基金 买卖时使 用的理财 金账户或 牡丹灵通 卡。 (中国工商 银行代理 发行具体 事宜以当 地工行发 行公 告为准)。 (二)其他商业 银行受理 个人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 购程 序 以下程序原 则上适用 于代销本 基金的其 他商业银 行, 此程序原则 仅供投资 者参考 , 具体 程序以 基金 销 售 机构 的规定为 准,新增 代销渠道 的 认 购程序以有 关公告为 准。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8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 :00-17 :00 。 2 、开户及认购程 序 (1 )事先办妥银 行借记 卡并存入 足额 认购 资金 (2 )个人投资者 办理开 户时,需 本人亲自 到网点并 提交以下材 料 1 )已办妥的银行 借记卡 ; 2 )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 件及复印 件; 3 )填妥的开户申 请表。 (3 )提交下列资 料办理 认购手续 1 )已办妥的银行 借记卡 ; 2 )填妥的认购申 请表。 (三)代销本基 金的证券 公司受理个 人投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 则上适用 于代销本 基金的证 券公司 , 此程 序原则仅供 投资者参 考, 具 体程序 以 基金销售 机构 的规 定为准, 新增代销 渠道的认 购程 序以有关公告 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 :30-15 :00 (周六、周日 及法 定节假日 不 营业)。 2 、资金账户的开 立(已 在该代销 券商处开 立了资金 账户的客户 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 ): 个人投资者 申请开立 资金账户 应提供以 下材料: (1 )填妥的《资 金账户 开户申请 表》 ; (2 )本人有效身 份证明 原件及复 印件 ; (3 )营业部指定 银行的 存折(储 蓄卡)。 3 、基金账户的开 立 : 个人投资者 申请开立 基金账户 应提供以 下材料: (1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 ; (2 )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 及复印件 ; (3 )在本 基金销 售机构 开立的资 金账户卡 ; (4 )营业部指定 银行的 存折(储 蓄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 个人投资者 在开立资 金账户和 基金账户 并存入足 额认 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 购本基 金。 个 人投资者申 请认购本 基金应提 供以下材 料: (1 )填妥的《认 购/ 申购申 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 原件及复 印件 ; (3 )在本 基金销售 机构 开立的资 金账户卡 。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 销售 券商的电 话委托、自助/ 热自 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9 认购申请。 5 、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 面的要求 ,以各基金 销售机构 的说明 为准 。 (四)本公司 北 京直销中 心受理个人 投资者的开 户与 认购程序 1 、本公司北京直 销中心 受理个人 投资者的 开户与认 购申请。 2 、受理开户和认 购的时 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30 —17: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 3 、个人投资者办 理基金 交易账户 和基金账 户开户申 请时须提交 的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 (包括居 民身份证、 户 口本、军官证 、警官证 、文职证、 士兵证等) 及经 其签字的 复印件; 如 委托他人 代办, 还需提供代 办人有效 身份证件 原件 、 经 其签字的复 印件 以及 投资者 授 权代办人 办理基金 业务 的公证书原 件 ; (2 )本人指定的 银行账 户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 、 账号) 及 银行卡/ 存折 复印件 ; (3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个人 )》 并签 字确认 ; (4 )如需开通远程 服务办理 业务,还 需签订《个 人 投资者远程委 托服务协 议》,一式 两份 ; (5 )填妥的《证 券投资 基金 投资 者 权益须 知》一份 。 注: 其中指定银 行账户是 指投资者 开户时预 留的作为 赎回、 分红、 退款的 结算账 户, 银 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 资者基金 账户的户 名一致。 4 、个人投资者办理 认购申请 时须提交 填妥的 《开 放 式基金交易业 务申请表 》和投资者 本人的有效 证件原件 及经其签 字的复印 件。 注: 个人投资者 办理基金 认购业务 前, 需登陆 “ 博时快 E 通” 系统进 行风险承 受力能力 的 测评。 5 、认购资金的划 拨 (1 )个人投资者办 理认购前 应将足额 认购资金通 过 银行转账汇入 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专 户: 1 )中国建设银行 直销专 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 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 :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105100002037 2 )中国工商银行 直销专 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0 银行全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 井金 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 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 算系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 付系统号 :102100000072 3 )交通银行直销 专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交通银行 北京分行 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 :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301100000015 (2 )认购申请当 日下 午 17 :00 之前,若投 资者的 认购资金未 全额到本 公司指定 直销 专户,则认 购 申请无 效 。 6 、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发 售期结 束 ,以下 将被认定 为无效认 购: 1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开户手 续或开户 不成功的 ; 2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认购手 续或认购 申请未被确 认的 ; 3 )投资者未足额 划来认 购资金; 4 )本公司确认的 其它无 效资金或 认购失败 资金。 (2 )投资者 T 日提交 开户申 请后, 应 于 T+2 日后( 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 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 延) 及时 到办理开 户网点查 询确认 结果, 或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 询。 本公 司将为投资 者寄送确 认书。 (3 )投资者 T 日提交 认购申 请后, 应 于 T+2 日后( 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 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 延) 及时 到办理认 购网点查 询认购接 受情 况,或通过 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 心查询 。 (4 )办理汇款时, 投资者必 须 仔细阅 读《 博时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直销 个人投资者 汇款购买基 金的提示 性公告 》 ,并注意 以下事项 : 1 ) 投资者 必 须使用其 预留账户 (投 资者在本 公司直销 开立交易账 户时登记 的银行账 户) 办理汇款, 如使用非 预留账户 、 现金 或其他无 法及时 识别投资者 身份的方 式汇款, 则汇款资 金无效 ; 2 )投资者应在 汇款附言/ 用途/ 摘要/ 备注栏正确填写 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 发生资金 异常时及 时通知 ; 3 )投资者 应在每 次使用 预留账户 汇款后于 汇款当日 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 至本公司 汇 款指定专用 传真号码 (010-65187031 ),并电话确 认(010-65187055 );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1 4 )投资者应足额 汇款, 认购申请 当日下 午 17 :00 之前,若投 资者的认 购资金未 全额 到本公司指 定直销专 户,则认 购 申请无 效; 5 )投资者采用汇 款交易 方式发生 的银行转 账手续费 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 (五)通过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 站开户与认 购程 序 1 、受理开户及认 购的时 间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日 全 天 24 小 时 接 受 开 户 及 认 购 业 务 ( 认 购 期 首 日 认 购 的 起 始 时 间 为 9:30 ) , 但工作日 17 :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 日的认 购申请, 视 为下一工 作日提交 的认购申 请。 2 、开户及认购程 序 (1 ) 投资者 可 登录本公 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 阅 《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 放式 基金业务规 则》 、 《 博时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网 上交易业务 规则》 办 理相关开 户和认购 等业务; ( 2 ) 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 , 使用中 国建设银 行、 中国工 商银行、 中国农 业银行、 中 国银行、 招 商银行、 中 国邮政储 蓄银行、 中国民生 银行、 兴业银 行、 上海浦 东发展银 行、 中信 银行、 交 通银行 、 光大银行 、 平安 银行 、 广发银行 等银行借 记 卡, 或者 使用 招商 银行 i 理 财账户 、 汇 付天下天 天 盈账户 、 支付宝基 金专户 、 财付通 理财账 户 , 根据页 面提示进 行直销交 易账户开 户,在开户 申请提交 成功后, 即可直接 通过博时 网上 交易平台进 行认购和 支付 ; (3 )已经开通博时 基金网上 交易的个 人投资者, 请 直接登录博时 基金网上 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 ( 4 ) 已 经 开 通 博 时 基 金 手 机 交 易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 可 以 登 录 博 时 手 机 网 站 (http://wap.bosera.com ) 进行认购 , 对使 用 中国工商 银行、 中国建设 银行、 招商银行、上 海浦东发展 银行 、 中 国民生银 行借记卡 和 招商银 行 i 理财账户、 汇付天下 天 天盈账 户、 支付 宝基金专户 、 财付通 理财账 户 , 以及 使用通联 支付网 络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支持的中国 工商银 行、 中国农 业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 邮政储蓄 银行、 中国光大银 行、 平安 银行 、 上 海浦东发 展银行 借记 卡 开立的 直销交易 账户下的 认购申请 , 可 以通过手机 基金交易 系统进行 认购款项 的支付。 (5 )投资者通过博 时基金网 上交易系 统提交认购 申 请后,也可以 采用汇款 买基方式将 资金汇入如 下账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 井金 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同城交 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 算系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 付系统号 :102100000072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2 3 、 网上首次认购的 最低金额 为 5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的 最低金额 100 元 (含 认购费)。 4 、认购申请当日网 上支付截 止时间为 17:00 ,未在 规定时间内足额 支付的 申请将按失 败处理。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3 三、 机构投 资者 的开户 与认 购程 序 (一)中国工商 银行受理 机构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 购申 请程序 1 、 开户 时间 : 机构投 资者可于2013 年4 月1 日至2013 年4 月19 日 (周 六、 周日和法 定节 假日不受理 )9:00 -17:00 到中国工商银行代 理基金 业务网 点办 理开户。 2 、开户及认购程 序: (1)办妥中国工商 银行机 构结算账 户并存入 足额认购 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 台提交 以下材料 ,办理开 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 及副本原 件, 事业 法人 、 社会团 体或其他 组 织提供给民 政部门或 主管部门 颁发的注 册登记证 书原 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 复印件; 2)填妥的 《基金交易 账户开户 申请书》 、 《基 金业务 申请书》 (须加 盖银行预 留印鉴) ; 3)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或法 人授权委 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明原 件 (身 份证、 军 人证、 护照 等) 。 工 行网点接 受开户 申请后, 投资人 应于T+2 日以后 到工行指 定的代 理基金业 务网 点办理开户 业务确认 手续。


3 、办理开户的同 时即可 办理认购 手续,机 构投资者 到中国工商 银行基金 代销网点 认购 时须携带以 下资料: (1 )中国工商银 行客户 自助卡;


(2 ) 填妥的 《基金业 务申请书 》 (须 加盖预留 印鉴) 。 工行网 上银行和 电话银行 可同 时受理基金 的认购业 务,具体 情况可通 过工行网 站、 电话银行中 心(95588 )查询。 工行 代理基金业 务网点接 受认购申 请后, 当即向投 资人提 供缴款回执 ; 投资人 于发布 本基金合 同 生效公告后 到工行基 金代销网 点办理认 购业务确 认手 续。


4 、注意事项 (1 )一个 投资人 只能开 立一个基 金账户。 已经开立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基金账 户的 客户无需再 次开户;


(2 )机构投资者 在代理 基金业务 网点申请 认购基金 时,其指定 的银行存 款账户必 须有 足额的认购 资金;


(3 ) 募集期 间, 机构投资 者通过中 国工商银 行首次认 购和追加认 购的最低 金额为1,000 元;


(4 )机构投资者 认购基 金申请须 在公布的 机构投资 者认购时间 内办理;


(5 )机构投资者 指定的 银行存款 账户须是 中国工商 银行客户自 助卡中的 人民币结 算账 户;


(6 )机构客户在 中国工 商银行进 行开放式 基金买卖 时使用的资 金账户必 须是唯一 的 ; (7 )通过工行申 /认购 开放式基 金的客户 再次在工 行认购本基 金时,需 提交首次 进行 开放式基金 买卖时使 用的客户 自助卡。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4 中国工商银 行代理发 行具体事 宜以当地 工行发行 公告 为准。 (二)其他商业 银行受理 机构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 购申 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 则上适用 于代销本 基金的其 他商业银 行, 此程序原则 仅供投资 者参考 , 具体 程序以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规定为 准,新增 代销渠道 的认 购程序以有 关公告为 准。 1 、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 :00-17 :00 (周六、周日 及法 定节假日不 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 序 (1 )事先办妥商 业银行 借记卡并 存入足额 认购资金 ; (2 )机构投资者 到网点 办理开户 手续,并 提交以下 资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副 本 原件;事业法 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 民政部门 或主管部 门颁发的 注册登记 证书 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 2 )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 书(加盖 公章并经 法定代表 人亲笔签字 ); 3 )业务经办人有 效身份 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 ; 4 )填妥的开户申 请表并 加盖单位 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 人名章。 (3 )提交下列资 料办理 认购手续 : 1 )业务经办人有 效身份 证件原件 ; 2 )加盖预留印鉴 的认( 申)购申 请表。 (三)代销本基 金的证券 公司受理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 与认购程序如下 : 以下程序原 则上适用 于代销本 基金的证 券公司 , 仅供 投资者参考 , 具体程 序以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规定 为准。新 增代销渠 道的认购 程序以有 关公告 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30-15: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 节 假日 不营业 )。 2 、开立资金账户 : 机构投资者 申请开立 机构账户 应提供以 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 申请表( 加盖机构 公章和法定 代 表人章),已 开立了资 金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 ; (2 )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其 他法人的 注册登记证 书 原件(营业执 照或注册 登记证书必 须在有效期 内且已完 成上一 年 度年检) 及复印件 (加 盖机构公章 ) ; (3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 托书(加 盖机构公 章和法定 代表人章) ; (4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 ; (5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件复印件 ; (6 )预留印鉴 ; (7 )经办人身份 证件及 其复印件 。 3 、开立基金账户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5 机构投资者 开立基金 账户应提 供以下材 料: (1 )开户申请表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 证件及 复印件 ; (3 )授权委托书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4 、提出认购申请 : 机构投资者 申请认购 本基金应 提供以下 材料: (1 )购买申请表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 证件及 复印件 ; (3 )授权委托书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4 )代销券商开 立的资 金账户卡 。 投资者还可 通过电话 委托、自 助/ 热自助委 托、网上 交 易等方式提 出认购申 请。 5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 面的要 求,以代 销券商的 说明为准 ; (2 )投资者认购 时要注 明所购买 的基金名 称或基金 代码。 (四)本公司北 京直销中 心受理机构 投资者的开 户与 认购申请程序如 下: 本公司北京 直销中心 受理机构 投资者的 开户与认 购申 请。 1 、开户和认购的 时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30 —17: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 。 2 、机构投资者办 理基金 交易账户 和基金账 户开户申 请时须提交 的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 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 印 件;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 部门或主 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 登记证书 原件 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 印件 ; (2 )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 并盖章的 《基金业 务授权委 托书》(加 盖公章) ; (3 )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 件原件及 经其签字 复印件 ; (4 )填写 完毕 的 印鉴卡 一式三份 ; (5 ) 指定银行 账户信息 (开户 银行、 开户行名 称、 银 行账号) 及 账户证 明文件复 印件/ 银行开户确 认文件复 印件 (加 盖公章) ; (6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机构 ) 》,并 加盖公章 ; (7 )企业组织机 构代码 证原件及 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 印件 ; (8 )企业税务登 记证原 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 (9 )企业法定代 表人有 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 (加盖公 章) ; (10 ) 如需采用远程服 务办理业 务, 还需签 订 《机构 投资者传真 委托服务 协议》 或 《机 构投资者电 话和网上 委托服务 协议》一 式两份 ; (11 )填妥的《 证券 投资基金 投资者 权 益须知》 一份 。 注: 其中指定银 行账户是 指投资者 开户时预 留的作为 赎回、 分红、 退款的 结算账 户, 银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6 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 资者基金 账户的户 名一致。 3 、机构投资者办理 认购申请 时须提交 填妥的 《开 放 式基金交易业 务申请表 》,并加盖 预留交易印 鉴,同时 提供经办 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 件及 经其签字复 印件。 (1 )认购资金的 划拨 电汇或支票 (其中支 票方式 只限北京 地区客户 ) 主动 付款方式将 足额认购 资金汇入 本公 司指定的直 销专户: 1 )中国建设银行 直销专 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 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 :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105100002037 2 )中国工商银行 直销专 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 井金 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 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 算系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 付系统号 :102100000072 3 )交通银行直销 专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交通银行 北京分行 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 :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301100000015 (2 )认购申请当 日下 午 17 :00 之前,若投 资者的 认购资金未 全额到本 公司指定 直销 专户,则 当 日申请无效 。 4 、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发 售期结 束,以下 情况将被 认定为无 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开户手 续或开户 不成功的 ; 2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认购手 续或认购 申请未被确 认的 ; 3 )投资者未足额 划来认 购资金;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7 4 )本公司确认的 其它无 效资金或 认购失败 资金。 (2 ) 投资者 T 日提交 开户申请 后, 应 于 T+2 日后及时 到本公司直 销中心查 询确认结 果, 或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 询。基金 合同生效 后, 本公司将为 投资者寄 送确认书 。 (3 ) 投资者 T 日提 交认购申 请后, 应 于 T+2 日后及 时 到本公司 直销中心 查询认购 接受 结果,或通 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 中心查询 。 (4 )办理汇款时 ,投资 者必须注 意以下事 项: 1 )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 摘要/ 备注栏正确填写 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 发生资金 异常时及 时通知 ; 2 )投资者应在每 次使用 预留账户 汇款后于 汇款当日 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 至本公司 汇 款指定专用 传真号码 (010-65187031 ),并电话确 认(010-65187055 ); 3 )投资者应足额 汇款, 认购申请 当日下 午 17 :00 之前,若投 资者的认 购资金未 全额 到本公司指 定直销专 户,则认 购 申请无 效。 5 、预约上门服务 投 资 者 单 笔 认 购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 含 500 万 元 ) 人 民 币 以 上 , 可 拨 打 电 话 0755-83169999 、021-33024909 和 010-65187055 进行预约, 本公司将 提供上门 服务。 (五)本公司 直 销网上交 易系统 受理 机构投资者 的认 购申请程序如下 : 本公司直销 网上交易 系统 受理 机构投资 者的认购 申请 , 机构投 资者办理 基金交易 账户和 基金账户开 户 需通过 本公司 北 京直销中 心 办理。 1 、受理认购的时 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全天 24 小时 接受认购 业务 ( 认购期 首日认购的 起始时间 为 9:30 ) ,但 工作日 17 :00 之后以及法定 节假日的 认购申请 ,视 为下一工作 日提交的 认购申请 。 2 、认购程序 (1 ) 投资者可 登录本公 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 阅 《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 放式 基金业务规 则》、《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网上 交易 业务规则》 办理 认购 等业务; (2 )尚未开通博时 基金网上 交易的机构 投资者, 需 通过本公司 北 京直销中 心 开通网上 交易 ; (3 )已经开通博时 基金网上 交易的机构 投资者, 请 直接登录博时 基金网上 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 3 、认购资金的划 拨: 本公司直销 网上交易 系统暂不 为机构投 资者提供 认购 资金的划拨 服务, 认购资金 的划拨 和注 意事项 按照 本公 司北京直 销中心受 理机构投 资者 认购申请 的 资金划拨 程序办理 。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8 四、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 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办理开户 申请时需 提供的材 料: (1 )QFII 为客户提供 资产管理 服务的 ,应当开 立名 义持有人账 户; (2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机构 )》,并 加盖托管 行公章,以 及外方负 责人签章 ; (3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 者证券投 资业务许 可证复印 件(加盖托 管行公章 ); (4 )国家外汇局 颁发的 外汇登记 证原件及 复印件; (5 )托管人出具的 基金业务 授权委托 书,加盖托 管 人公章和法定 代 表人章 ,同时提供 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复 印件; (6 )外方出具的基 金业务授 权委托书 ,加盖外方 负 责人签章,同 时提供经 办人有效身 份证复印件 ; (7 )托管人出具 的印鉴 卡 一式三 份 ; (8 )外方出具的 印鉴卡 一式三份 ; (9 )由托管人加 盖公章 的银行开 户证明; (10 )如果 开通传 真交易 方式, 须提供 填妥的《 机构 投资者 传真 委托 服务协 议》一式 两份 ,加盖 与开户申 请表相同 的印章; (11 )填妥的《 证券 投资基金 投资者权 益须知》 一份 。 注: 其中指定银 行账户是 指投资者 开户时预 留的作为 赎回、 分红、 退款的 结算账 户, 银 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 资者基金 账户 的户 名一致。 2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的认购申 请和资金 划拨等事 项参照境内 机构投资 者办理。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19 五 、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 正式生效 前, 全 部认购资 金将被冻 结在由 基金管理人 开立的本 基金募集 专户 中,认购资 金冻结期 间的资金 利息 将折 算为投资 者的 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 登记由登 记机构在 发售结束 后完成。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0 六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 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 期截止后 , 由银 行出具基 金募集专 户存款 证明, 由基 金管理人 委托具 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 务所对认 购资金进 行验资并 出具 验资报告 , 基金注 册登记机 构出具认 购 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 应将验资 报告及 本 基金备案 材料提交 中国 证监会, 中国证监 会将于收 到前述 材料后予以 书面确认, 自 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 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基 金管理人 将于收 到 中国 证监 会书面确 认之后发 布基金募 集情况及 基金 合同生效公 告。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1 七 、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 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 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 杨鶤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 关:中国 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 号:中国 证 监会证 监基字【1998 】26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 基金托管 人 名称: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三) 基金代销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 联系人: 姜 建清 电话: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 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 话:95599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2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 肖钢 联系人: 侯燕鹏 传真:010 -66594431 客户服务电 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 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010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 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 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 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 胡怀邦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 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 话: 95555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3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 门北大街 8 号 富华大 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 门北大街 8 号 富华大 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010 -65550828 客户服务电 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 、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 话:021-962888 网址: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9 、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021 -38576666 传真:021 -50105124 客户服务电 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http://www.srcb.com/ 10 、北京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阜成 门内大街 410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9 号金融 街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 :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4 客户服务电 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11 、青岛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 南区香港 中路 68 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 南区香港 中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 : 郭少泉 联系人: 谭长臻 电话:0532-85709732 传真:0532-85709725 客户服务电 话:96588 (青岛) 400-66-96588 (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 春路 46 号杭州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 春路 46 号杭州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0571 -85108195 传真:0571 -85106576 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8508;0571-96523 网址:http://www.hzbank.com.cn 13 、深圳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 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 路 3038 号 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 李伟 联系人: 宋永成 电话:0755-25188266 传真: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 话:4001961200 网址:http://www.961200.net 14 、洛阳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 阳新区开 元大道与 通济街交 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 龙区开元 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 :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5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 话:0379-96699 网址: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15 、东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 莞市东城 区鸿福东 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 莞市东城 区鸿福东 路 2 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 何沛良 联系人: 何茂才 电话:0769-22866255 传真: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 话:961122 网址:http://www.drcbank.com/ 16 、金华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 华市光南 路 66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 华市光南 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 : 徐雅清 联系人: 徐晓峰 电话:0579-83207775 传真: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 话:400-711-6668 网址:http://www.jhccb.com.cn 17 、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街 19 号富 凯大厦 B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电话: 010 -66045608 传真: 010 -66045500 客户服务电 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门内大街 188 号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6 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2 -6 层 法定代表人 :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20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 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 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 : 王益民 联系人: 吴宇 电话: 021 -63325888 -3108 传真: 021 -63326173 客户服务电 话: 95503 网址: http://www.dfzq.com.cn 21 、方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 蓉中路 2 段华 侨国际大 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 蓉中路 2 段华 侨国际大 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 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7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 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 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 -22169081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788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23 、大同证券经纪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大同 市大 北街 13 号 办公地址: 太原市长治 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 心 A 座 F12 、F13 法定代表人 :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 0351 -4130322 传真: 0351 -4192803 客户服务电 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24 、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 路 1 号黄龙世 纪广场 A 座 6 -7 楼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 路 1 号黄龙世 纪广场 A 座 6 -7 楼 法定代表人 : 吴承根 联系人: 毛亚莉 电话: 021-64318893 传真: 0571 -87901913 客户服务电 话: 0571-967777 网址: http://www.stocke.com.cn/ 25 、中银国际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银城 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 唐新宇 联系人: 马瑾 电话: 021 -68604866 传真: 021 -50372474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208888 ;021-61195566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8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26 、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 市永叔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 市北京西 路 88 号江信国际 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 管荣升 联系人: 徐美云 电话: 0791 -6285337 传真: 0791 -6289395 客户服务电 话: 0791-96168 网址: http://www.gsstock.com/ 27 、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 齐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太平桥 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 汤世生 联系人: 李巍 电话: 010 -88085338 传真: 010 -8808524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28 、华龙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 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 市城关区 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 大厦 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 0931 -8888088 传真: 0931 -4890515 客户服务电 话: 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29 、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 国门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 国门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 : 李剑阁 联系人: 王雪筠 电话: 010 -65051166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29 传真: 010 -65051156 客户服务电 话: (010)85679238/85679169; (0755)83195000; (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30 、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 尔滨市香 坊区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 尔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电话: 0451 -82336863 传真: 0451 -8228721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31 、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 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 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 A 座 613 法定代表人 : 赵大建 联系人: 李微 电话: 010-59355941 传真: 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9-5618 网址: http://www.e5618.com 32 、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 产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 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 陈林 联系人: 袁月 电话: 0755-36659385


传真: 021 -68777822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33 、爱建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 西路 758 号 23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 大道 1600 号 32 楼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30 法定代表人 : 郭林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 -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 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34 、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 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高 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 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 —58787698 客户服务 电 话:400-089-128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5 、北京展恒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 义区后沙 峪镇安富 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德胜 门外华严 北里 2 号民建 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 闫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010--62020088-8288 传真:010 —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6661 网址:http://www.myfund.com (四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有关 内容同上 。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五) 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有关 内容同上 。 (六) 出具法律 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 通力律 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 城中路 68 号时代 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 城中路 68 号时代 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021- 31358666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11-2-31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七) 审计基金 财产的会 计 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 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厦 6 楼 法人代表: 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 计师:汪棣 、金毅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