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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3 年 3 月 2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 称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双利 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大摩 双 利增 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2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 《 摩 根士丹 利华鑫 双利 增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
以及 《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双 利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
下属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 简
称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下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交 易 代
码
000024 000025
注: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开 始正 式管理 本基 金。
2. 基 金募集 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的文 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会证 监许 可 【2012 】
1684 号文
基金募 集期 间
自2013 年2 月27 日
至 2013 年 3 月 22 日
止
验资机 构名 称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务所 有限 公司
募集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专 户的日 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户 ) 18,733
份额级 别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合计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单
位:元 )
2,784,000,661.39 1,183,740,846.26 3,967,741,507.65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的利 息( 单位 :元 )
1,713,133.02 668,288.56 2,381,4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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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份额
(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
额
2,784,000,661.39 1,183,740,846.26 3,967,741,507.65
利息结转的
份额
1,713,133.02 668,288.56 2,381,421.58
合计 2,785,713,794.41 1,184,409,134.82 3,970,122,929.23
其中:募
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 (单 位:
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 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
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
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 单位 :
份 )
19,900.67 0 19,900.67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0007% 0% 0.0005%
募集期 限届 满基 金是 否符 合法律 法规 规定 的办 理基 金备案 手续 的条
件
是
向中国 证监 会办 理基 金备 案手续 获得 书面 确认 的日 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注:1.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的 信息披 露费 、 会计 师费 、 律师费 以及 其他 费用 , 不 从基金 财产 中列
支。
2. 本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未认 购本 基金 ; 本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未认
购本基 金。
3.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事项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及 时到各销售网点进行交易 确认单的
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msfunds.com.cn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668 )查 询交 易确认 情况 。
2.根据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 作管理 办法 》 的规 定以 及 基金合 同和 招募 说明 书的 约定 , 本 基
金的申 购 、 赎 回自 基金 合 同生效 之日 起不 超 过3 个月 开始 办 理 。 本基 金办 理 申购 、 赎 回业 务
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 管理 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 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在 指定媒体上予
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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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 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