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基金名称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3月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关于核准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5 号)
《关于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
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3]114号)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纯债债券 A 长盛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50 00005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号
证监许可[2013]14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3 年2 月 25 日
至 2013 年 3 月 8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
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年3月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
数(单位:户)
11,979
份额级别 长盛纯债债券 A 长盛纯债债券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
额(单位:人民币
元)
2,479,237,113.72 854,351,032.33 3,333,588,146.0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人民币元)
1,122,826.79 355,463.39 1,478,290.18
募集份额
(单位:
份)
有效认
购份额
2,479,237,113.72 854,351,032.33 3,333,588,146.05
利息结
转的份
额
1,122,826.79 355,463.39 1,478,290.18 合计 2,480,359,940.51 854,706,495.72 3,335,066,436.23
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
基金份
额(单
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
总份额
比例
0% 0% 0%
其他需
要说明
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
基金份
额(单
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
总份额
比例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年3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3月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关于核准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5 号)
《关于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
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3]114号)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纯债债券 A 长盛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50 000052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号
证监许可[2013]14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3 年2 月 25 日
至 2013 年 3 月 8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
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3年3月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
数(单位:户)
11,979
份额级别 长盛纯债债券 A 长盛纯债债券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
额(单位:人民币
元)
2,479,237,113.72 854,351,032.33 3,333,588,146.0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人民币元)
1,122,826.79 355,463.39 1,478,290.18
募集份额
(单位:
份)
有效认
购份额
2,479,237,113.72 854,351,032.33 3,333,588,146.05
利息结
转的份
额
1,122,826.79 355,463.39 1,478,290.18
合计 2,480,359,940.51 854,706,495.72 3,335,066,436.23
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
基金份
额(单
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
总份额
比例
0% 0% 0%
其他需
要说明
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
基金份
额(单
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
总份额
比例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是 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3年3月13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 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万份。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查
询交易确认情况。
(3)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
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3 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