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理财7天债:关于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 A/B 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A/B”)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47 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2 年8月 29 日生效。 为满足更多投资者的需求, 经与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 A/B 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3年 2月28(交 收日)日起,将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 A/B 的直销申购款项交收时间由“T+2 日”修改为“T+ 1 日”,相应修改托管协议。 一、修改托管协议的具体内容 修改《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第七部分第四条第 3 款。 原表述为: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轧差交收”的 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 T+2 日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 应付额(含 T+1 日赎回资金、T+2 日基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转换费)的差额来 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修改为: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轧差交收”的原 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 T+1日直销申购资金、T+2 日代销申购资金、T+2 日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 T+1 日赎回资金、T+2 日基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 归基金资产的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 额。.......” 二、实施时间 前述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 A/B 直销申购款项“T+1 日”交收,将自 2013年 2 月28 日(交收 日)起实施。 三、咨询办法: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