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 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基金字[2005]96 号) 的相关规定, 现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 公司拟于2013 年2 月7 日 开始的十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长城优化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叁 佰万元,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申购费用。 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 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