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300A:关于份额第二个运作周年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基 金关于 信诚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之 信诚300A 份额第二个运作 周年 约定年收益率 的公告 根据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关于信诚沪深30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之信诚3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相 关规定: 信诚300A份额 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 (税后) 加 上3.0%。 其中计算信诚3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 是指 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生 效 后 每 个 运 作 周 年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行的金 融机构 人民币 一年期整 存整取 基准年 利 率。鉴于2013年1月31 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 布的金 融机构 人民币1 年期存 款基准 利率为3.0% ,因此 信诚300A份额第 二个运作周年的 约定年 收益率为6.0%(=3.0%+3.0%)。
风险提示:
本基金信诚300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但在本基金资产 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信诚300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 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021-51085168
2、 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