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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模式(163415)

兴全模式: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兴 全商 业模 式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 开放 日常 申购 、
赎 回、 转换 及定 投业 务的 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3 年 1 月 29 日 
 
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称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兴全商业模式股票(LOF ) 
基金 场内 简称 兴全模式 
基金主代码 163415 
前端交易代码 163415 
后端交易代码 16341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配 套 法
规 、 《 兴 全 商 业 模 式 优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金合同》 和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3 年 2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3 年 2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3 年 2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3 年 2 月 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3 年 2 月 1 日 
注: 兴全商业模式股票 (LOF ) 基金份额的跨 系统转托管将同时开通。 跨系 统转托管
业务的办理请详见《招募说明书》以及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 日常 申购、 赎回 、转 换、 定期定 额投 资业务 的办 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 定投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日 (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 的交易时间 (9:30-15:00) 。 由于各销售机
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可能有所不同, 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
体规定。 
3、 日常 申购业 务 
3.1 申 购金 额限 制


2 (1)场外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及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 ,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 元(含申购费)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 含申购费) 。 各代 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申购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含申购费) ,追加 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含申购费) 。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2)场内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不低于 1000 元,最高为 99,999,900 元,且须是 100 的整数倍。 3.2 申 购费 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申购费用。 申购 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投 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 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提供两种场外申 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本 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收 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 费用。 3.2.1 前 端收 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备注 M<500000 1.50% - 500000<=M<2000000 0.80% - 2000000<=M<5000000 0.40% - 5000000<=M 1000 元/ 笔 - 注:1、申购金额单位为元; 2、前端申购费用按单次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3、通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以前端申购模式申购本基金, 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目前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兴 业银行、 招商银 行借记卡及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 、 支付宝基金专户 的网上直销功能, 优惠 费率详见 http://www.xyfunds.com.cn/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 &childcategoryid=3779 。


3 3.2.2 后 端收 费 持有期限(N ) 申购费率 备注 N<1 年 1.80% - 1 年<=N<2 年 1.00% - 2 年<=N<3 年 0.60% - 3 年<=N 0.00% - 注: 后端申购费用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 3.3 其 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3.3.1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 可用于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 列入基金财产。 3.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2 日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 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 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 日常 赎回业 务 4.1 赎 回份 额限 制 场外赎回时, 每次对本 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 份额 余额少于 100 份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 处理。 (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具体种类 以中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 场内赎回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2 赎 回费 率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 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N<1 年 0.60%


4 1 年<=N<2 年 0.30% 2 年<=N 0.00% 注: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 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 4.3 其 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2 日前依照 《信息 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 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 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率。 5、 日常 转换业 务 5.1 转 换费 率 本基金管理人本次在直销柜台、 网上直销平台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兴全商业模式 股票(LOF ) 、兴全轻 资产股票(LOF ) 、兴 全保本混合、兴全绿色投资股票(LOF)、 兴全沪深 300 指数 (LOF ) 、 兴全合润分级股 票、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 (LOF ) 之间的基 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 转出基金 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 每次按照 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收取转换 补差费; 从申购费用高 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 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具体转换费用的费率 (代销、 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一致)详见 http://www.xyfunds.com.cn/column.do?mode=searchtopic&channelid=10&categoryid=664 &childcategoryid=3779 。 5.2 其 他与 转换 相关的事 项 5.2.1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 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转换为本公 司管理的, 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 另 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5 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5.2.2


兴全商业模式股票(LOF ) 、兴全轻资 产股票(LOF ) 、兴全 保本混合、兴 全绿色投资股票(LOF ) 、兴全沪深 300 指数(LOF ) 、兴全合润分 级股票的转换最低 份额为 100 份,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 )的 转换最低份额为 30 份。若基金份额持 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份额,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 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最低 持有份额时(兴全商业模式股票(LOF ) 、兴 全轻资产股票(LOF ) 、兴全保本混合、 兴全绿色投资股票(LOF ) 、兴全沪深 300 指 数(LOF ) 、兴全合润 分级股票的最低持 有份额为 100 份,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 (LOF )的最低持有份额为 30 份) , 余额部分基 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5.2.3


转换业务规则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 在调整 生效前 2 日内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 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 6.1 投资者 办理定期 定 额投资业 务应与销 售机 构签订协 议,并实 行自 愿参加的原 则, 投资者可随时申请 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兴全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规定的, 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6.2


兴全商业模式股票 (LOF ) 的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仅对场外开放, 敬请投资者 注意。 6.3


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 如投资兴全商业模式股票 (LOF ) 须开立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已开户者除外, 具体开户程序遵 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 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 台自行申请变更或终止, 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 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4


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本业务下的定期 6 定额申购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 例如定期定额 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 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等特殊交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 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 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 6.5


投资者每期最低扣款 (申购) 最低金额 为 300 元, 但兴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 平台、 交通银行最低扣款金额为 100 元, 齐鲁证券、 国信证券、 申银 万国证券最低扣 款金额为 500 元,瑞银 证券最低扣款金额为 10 万元。前述最低扣款金额含申购费, 且前端定投和后端定投相同。敬请投资者注意。 7、 基金 销售机 构 7.1 场 外销 售机 构 7.1.1 直 销机 构 7.1.1.1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开通日常申购、 赎回 、 转换业务)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楼 客服电话:400-678-0099、( 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 (021)20398927、20398706 传真: (021)58368869 、58368915 联系人:何佳怡、黄琳蔚 7.1.1.2


网上直销(开通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目前已开通兴业银行、 建设银行、 招商银 行、工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 、支付宝基金专户)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7.1.2 场 外代 销机 构 7.1.2.1


本次开通日常申赎业务的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光大银行 (仅开通前端 ) 、 招商银行、 工商银 行、 兴业银行 (仅开通 前端) 、 建设 银行、 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宁波银行、 上海银行、 浦发银行 (仅开通前 端) 、 东莞农商行、 兴 业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 、 中信建投证券、 长江 证券、 海通证券、 招商证券、 银河证券、 广发证券、 山西证券、 德邦证券、 国海证券、 国元证券、 光大 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 湘财证券、 中航证券、 渤海证券、 瑞银证券、 华福证券、 齐鲁 证券、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华融证券、 国信证券、 东海证券、 天源 证券、 中信证券 、 中信(浙江)证券、信达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相投顾。


7 7.1.2.2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光大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本 次仅开通兴全商业模式与兴全保本、兴全绿色、兴全沪深 300、兴全合润、兴全趋势 之间的转换业务) 、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本次仅开通兴全商业模式与兴全轻资产、 兴全绿色、兴全趋势之间的转换业务) 、东莞农商行、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 长江证券、 海通证券、 招商证券、 银河证券、 广发证券、 山西证券、 德 邦证券、国海证 券(本次仅开通兴全商业模式与兴全轻资产、兴全保本、兴全合润、 兴全趋势之间的转换业务) 、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湘财证券、中航证券、渤海 证券、 瑞银证券、 华福证券、 齐鲁证券、 爱建证券、 华融证券、 国信证券、 东海证券 、 天源证券 (本次仅开通兴全商业模式与兴全轻资产、 兴全保本、 兴全绿色之间的转换 业务) 、中信证券、中信(浙江)证券、信达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相投顾。 7.1.2.3


本次开通定投业务的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光大银行 (仅开通前端 ) 、 招商银行、 兴业银 行 (仅开通前端) 、 建 设银行、 农业 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仅开通前端) 、东莞 农商行、 兴业证券 (仅 开通前端) 、 国泰君安 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 ( 仅开通前端) 、 长 江证券(仅开通前端) 、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仅开通前端) 、银河证券、广发证券、 山西证券、德邦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仅开通前端) 、申银万国证券、湘财证 券、 渤海证券、 瑞银证 券、 华福证券、 齐鲁证 券、 爱建证券、 华融证 券 (仅开通前端) 、 国信证券、 天源证券 ( 仅开通前端) 、 中信证券 (仅开通前端) 、 中信 (浙江) 证券 (仅 开通前端) 、信达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仅开通前端) 、天相投顾。 7.2 场 内销 售机 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且具有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爱 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 长城证 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证券、 广发证券、 广州 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 、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宏源证券、 华安 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 华 泰联合 、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 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 民族 8 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 齐鲁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券、 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 、 申银万国、 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和证券、 万联证券、 西部 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 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 兴业证 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 中信证券、 中银 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 份额净 值公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兴全商业模式股票 (LOF )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9.1 若投资者因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而未收到兴全商业模式股票 (LOF )的开户和认购 确认单。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请投资者认真核对开户信息, 发现有误请及时到开户网点更正或与本公司客服中心联系(400-678-0099 、 021-38824536)。 9.2 投资者投资(申购或转入) 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 资者投资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适用保本基金的 保本条款。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保本, 保本金额为投资者的认购金额 (含认购费用) 加计募集 期利息后的总金额。 9.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相关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 律文件,并选择适 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