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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等权(159921)

中小等权: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诺安中小板等权重 ETF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1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3年1月2 8日
1 公 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中小板等权重 ETF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 中小等权
基金主代码 159921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 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和 《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3 年 1 月 3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3 年 1 月 3 1 日
2 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开放日是指为
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办理时间为 9 : 3 0 - 1 1 : 3 0 和
13:00-15: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日 常申购业务
3 . 1 申 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200 万份,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 并在调整生效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 2 申 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
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 常赎回业务
4 . 1 赎 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200 万份,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 并在调整生效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安中小板等权重 ETF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2
4 . 2 赎 回费率
投 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 5%的 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
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 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
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如下: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国信证券、 海
通证券、 齐鲁证券、 上海证券 、 申银万国证券、 信达证券、 招商证券、 中信证券、 中信建投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并予以公告。 在相关条件
许可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登记结算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的,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 基 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 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 013 年 1 月 31 日起, 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 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 . 1 本 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 赎 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 有 关本基金上市交易
事 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 . 2 申 购与赎回的原则
(1) “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细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
原则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7 .3.申 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
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申购、 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 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 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
价, 则申购申请失败。 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
现金, 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 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可
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销售网点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3) 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诺安中小板等权重 ETF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3
投资者 T 日申购、 赎回成功后, 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组合证券的清
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 现金替代的清算, 在 T +1 日办理基金份额 、 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
差额的清算, 在 T +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 则依据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 方式进行调
整。
7 . 4 申 购与赎回的对价
(1 ) 申购对价、 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 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
市前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编制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如申购、 赎回
清单产生差错, 基金管理人可申请基金交易的临时停牌或暂停基金的申购、 赎回, 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3)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 . 5 风 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因《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
将另行公告。
7 . 6 咨 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 ‐8998 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
www.lionfund.com.cn 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