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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保本(206013)

鹏华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1月)查看PDF公告

 
 
 
 
 
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三 年 一月 
 
 
 
 重 要 提示 
本基金 经 2012 年4 月 9 日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 下发的《关 于 核准鹏华 金刚保 本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 集的批复》 ( 证 监许可[2012]482 号文)核准,进行 募集。 根据相关 法
律法规,本 基金基金 合同已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 生效 。 
基金管理人 保证本招 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本招募 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国 证监会对 本基金 募集 的核 准, 并不 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 险。 
本基金投资 于证券市 场, 基 金净值会 因为证券 市场波 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 投资者 在投资
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 解本基金 的产品特 性,充分 考虑 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 ,理性判 断市场 ,
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 风险, 包括 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 管理 风险、 技术 风险、 流动
性风险、 信用风 险、 本基金 特有风险 、 保证风险、 不 适用保本条 款风险、 到期 操作期 间未知
价风险 及其 他风险, 等等 。 投资者投 资于本基 金, 必 须自担风险。 投 资者投资 于保本基 金并
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 款存放 在 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 机构 , 保本基 金在极端 情况下仍 然存在本 金
损失的风险 。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 来表现 ,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 对本
基金表现的 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用 、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 保证最低 收益 , 但为投资 者提供 保本保证, 并由保证 人提供不 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担 保 。 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 投资的 “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投资者 作出投资 决
策后, 基金 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 致的投 资风险 , 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 基金 管理人管 理
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 本基金 表 现的保证 。 投 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前应 认
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 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 书已经本 基金托管 人复核。 本招募说 明书 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12 年 12 月
12 日,有关 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 为 2012 年 9 月 30 日(未 经审计) 。










































































招募 说明 书 2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 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住所:深 圳市福田 区福华三 路 168 号 深圳国 际商 会中心 43 层 3、设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定代表 人:何如 5、办公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福 华三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 (0755)82021233








传真 : (0755 )82021155 7、联系人: 吕奇志 8、注册资本 :人民 币 1.5 亿元 9、股权结构 :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 盛资本资 产管理股 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北融 信投资发 展有限公 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 成员 何如先生 , 董事长 , 硕士 , 高级 会计师 , 国籍 : 中 国 。 历任中 国电子器 件公司深 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处 处长、 总 会计师、 常 务副总经 理 、 总经理、 党 委书记, 深圳发展 银行行 长助理、 副行长 、 党委委 员、 副 董事长 、 行长 、 党委 副书记, 现任国信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董 事长、党委 书记,鹏 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 邓召明先生 , 董事 , 经济 学博士 , 讲师 , 国籍 : 中国 。 历任北 京理工大 学管理与 经济学 院讲师、 中国 兵器工业 总公司主 任科员、 中国证监 会处 长、 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 经理, 现任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 裁、党总 支书记。










































































招募 说明 书 3 孙煜扬先生, 董事, 经 济学博士 , 国籍: 中国。 历任 贵州省政府 经济体制 改革委员 会主 任科员、 中共深 圳市委政 策研究室 副处长、 深圳 证券 结算公司常 务副总经 理、 深圳证券 交易 所首任行政 总监、 香港深业 (集 团) 有 限公司助 理总经 理、 香港 深业控股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行政总 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现任国信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 总裁。 周中国先生, 董事, 会 计学硕士 研究生, 国籍: 中 国 。 曾任深圳市 华为技术 有限公 司定 价中心经理 助理;2000 年 7 月起 历任国信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资 金财务总 部业务经 理、外派 财务经理、 高级经理 、总经理 助理、副 总经理;2009 年 2 月至今任国信证 券股 份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总 部副总经 理。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 商学学士 。国 籍:意大利 。曾在安 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 )从事风险管理和 资产管理 工作,历 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 总监、 东 方汇理资产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CAAM SGR )投资副总监 、农业信 贷另类 投资集团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 国际执行委 员会委员 、欧利盛 资本资产 管理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投资方 案部投资总 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 ) 首席执行 官, 现任欧 利盛资本 股 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 ) (卢森堡) 首席 执行官 和总经理, 同 时兼任欧 利盛 AI 资产管 理股份公司 (Eurizon AI SGR )首席执行官。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董事,经济学和 商业管理 博士,国籍 :意大利 。曾任米 兰德 意志银行集 团 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 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 债券基金 和 现金头 寸管理高 级经理,IMI Fideuram 资产管理股份公 司投资管 理部 固定收益组 合和现金 管理业务 负责人, 圣保罗银行 投资公司 (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 ) 财务及营销 策划部负 责人,Capitalia 股 份公司(Capitalia S.p.A. ) 产 品 和 销 售 部 负 责 人 ,Capitalia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 )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 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 企业法 人风险管理 业务负责 人, 欧利 盛资本资 产管理 股 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首席市 场官、欧利 盛资本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 (卢森堡) 董事,现 任意大利 联合圣保 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Intesa Sanpaolo S.p.A. )储蓄、投资和养老 金产品部 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 , 独立 董事, 法学博士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安徽大学 讲师、 中国人民 大学副 教授, 现任中 国人民大 学法学院 教授、 博 士生导师 , 国务院特殊 津贴专家, 兼任中国 法学会







































































招募 说明 书 4 经济法学研 究会副会 长、北京 市人大常 委会和法 制委 员会委员、 北京市人 民政府顾 问。 张元先生 , 独立 董事, 大学本科 , 国 籍: 中国 。 曾任 新疆军区干 事、 秘书、 编辑 , 甘肃 省委研究室 干事、 副处 长、 处长 、 副主任 , 中央金 融 工作委员会 研究室主 任, 中国 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 研究局) 主任(局 长)等职 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 ,任中 央国债登 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董 事长兼党 委书记 ;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 任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长 兼党委副 书记。 高臻女士 , 独立董 事, 工 商管理硕 士, 国 籍: 中 国。 曾任中国进 出口银行 副处长 , 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 ,项目涉及 制造业、能 源、电信、跨 国并购;2007 年加入曼达 林投资顾 问 有限公司, 现任曼达 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 司执行合 伙人 。 2、基金管理 人监事会 成员 胡继之先生 , 监事 会主席 , 金融学 博士, 高级经济 师 , 国籍 : 中国 。 历任中 国人民银 行 武汉市分行 办公室科 长、金融 研究所副 所长、所 长, 中国人民银 行深圳分 行办公室 负责人, 深圳证券交 易所总经 理助理兼 办公室主 任、 理 事会秘 书长、 策 划总监 、 纪委 书记、 党委委员 、 副总经理,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现任国 信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 、党委副 书记。 Andrea Vismara 先生, 监 事, 法学 学士, 律 师, 国籍 : 意大利。 曾在意大 利多家律 师事 务所担任律 师,先后 在法国农 业信贷集 团(Credit Agricole Group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 份 有限公司 (CAAM SGR ) 法务部、 产品开发 部, 欧利 盛 资本资产管 理股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治理与股权部工 作,现在 欧利盛资 本资 产管理股份 公司运营 部工作。 黄俞先生, 监 事, 研究生 学历, 国 籍: 中国。 曾 在中 农信公司、 正 大财务公 司工作, 曾 任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现任深 圳市北融 信投 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 长。 苏波先生, 职工监事 ,博士, 国籍:中 国。历任 深圳 经济特区证 券公司研 究所副所 长、 投资部经理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投 研部研究 员、 客户服务主 管、西部 理财中心 总经理、 渠道服务二 部总监助 理, 易 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信 息技术部总 经理助理 ;2008 年 11 月加 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现 任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机构理财 部总经理 。 刘慧红女士 , 职工 监事, 本科学历 , 国籍 : 中国 。 曾 在中国工商 银行深圳 分行、 平安证 券公司工作 ,1998 年 12 月 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登记 结 算部副总经 理。 于丹女士 , 职工监 事, 法学硕士 , 国籍 : 中 国。 历 任北 京市金杜( 深圳) 律师事务 所律师, 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现任 鹏华 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监 察稽核部 合规控制







































































招募 说明 书 5 经理。 3、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 董事长, 简历同前 。 邓召明先生 , 董事, 总裁, 简 历同前。 高阳先生, 副总裁 , 特许金 融分析师 (CFA ) , 经济 学硕士 , 国 籍: 中 国。 历 任 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 公司经理 ,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博时 价 值增长基金 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 部总经 理、 基金裕泽 基金经理 、 基金裕 隆基金经 理、 股票 投 资部总经理, 现任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副总裁。 曹毅先生 , 副总裁 , 经济 学博士 , 国籍 : 中国 。 曾任 职于中国人 民银行广 州分行 , 中国 人民银行深 圳中心支 行, 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市场 拓展部副 总 监、 渠道部总 监, 现任鹏华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 总裁。 胡湘先生, 副 总裁, 经 济学硕士 , 国籍: 中国。 曾就 职于全国社 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 投资 部、境外投 资部,历 任副主任 科员、主 任科员、 副处 长,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 裁助理, 现任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 总裁。 毕国强先生, 副总裁 , 特许金融分 析师(CFA ),工 商管理硕士(MBA ), 国籍:加 拿大。 历 任广州文 冲船厂经 营部船舶 科科长 、 美国景 顺 集团(Invesco Ltd.) 加拿大 AIM Trimark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分 析师, 中国 证监会基 金监管部 四 处调研员 , 鹏 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总裁 助理 ,现任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 裁。 高鹏先生, 督 察长, 经 济学硕士 , 国籍: 中国。 历任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监察法 律部 监察稽核经 理,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 副 总经理、 监察 稽核部总 经理、 职工 监事, 现任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 察长、监 察稽核部 总经 理。 4、本基金基 金经理 戴钢先生, 国籍 中国,厦门 大学 经济学硕 士,10 年 证券从业经验。 曾就职于广 东民安 证券研究发 展部,担 任研究员 ;2005 年 9 月加盟鹏 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从事研 究分析工 作, 历任 债券研究 员、 专户投资 经理等职 ;2011 年 12 月起至今担 任鹏华 丰泽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2 年 6 月起至今 兼任 鹏华 金 刚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理 , 2012 年 11 月 起兼任 鹏华中小 企业纯债 债券型发 起式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 戴钢先生 具备 基金从业资 格。 王宗合先生 , 国籍中 国, 中 国人民大 学金融学 硕士,6 年证券从业 经验, 曾经在招 商基







































































招募 说明 书 6 金从事食品 饮料、商 业零售、 农林牧渔 、纺织服 装、 汽车等行业 的研究。2009 年 5 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从 事食品饮 料、 农林牧渔 、 商 业零售、 造纸包装 等行业的 研究工作 , 担任鹏华动 力增长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助理,2010 年 12 月起至今 担任鹏 华消费 优选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2012 年 6 月起至今兼任 鹏华金刚 保本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王宗合 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 资格 。 本基金基金 经理管理 其他基金 情况: 戴钢先生 ,2011 年12 月起 至今担任 鹏华丰泽 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2 年 11 月起兼 任 鹏华中 小企业纯 债债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经理 。 王宗合先生 ,2010 年12 月起 至今担任 鹏华消费 优选 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 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董 事、总 裁 、党 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 裁 。 程世杰先生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 金管理部 总经 理、鹏华价 值优势基 金基金经 理 、 鹏华价值精 选基金基 金经理 。 冀洪涛先生 ,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机 构投资部 总经 理,社保基 金组合投 资经理 。 初冬女士, 鹏 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 益部总经 理 , 社保基金组 合投资经 理及鹏华 货 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鹏华丰 盛稳固收 益债 券基金基金 经理 。 杨俊先生,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 、鹏 华普惠基金 基金经理 。 黄鑫先生,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 管理部副 总经 理, 鹏华动 力增长基 金基金经 理。 6、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 存在近亲 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简 称中国农 业银 行) 住所:北京 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 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28 号凯晨 世贸 中心东座9 层 法定代表人 : 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 年1 月15 日










































































招募 说明 书 7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 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 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 组 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 院批准, 中国农 业银行整 体改制为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并 于2009 年1 月15日依 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承 继原中国 农业银行 全部 资产、负债 、业务、 机构网点 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 行网点遍 布中国城 乡,成为 国内网点 最多 、业务辐射 范围最广 ,服务领 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 多, 业务功能 齐全的大 型国有商 业银行之 一。 在海外, 中国农 业银行同 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 ,每年位居 《财富》世 界500 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 乡并举、 联通国际、 功 能齐备的 大型国有 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 银 行一贯秉承 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 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 健经营、 可 持续发展 , 立足县 域和城市 两 大市场, 实施 差异化竞 争策略, 着力打 造 “伴你成 长 ”服务 品牌, 依托 覆盖全国 的分支机 构 、 庞大的电子 化网络和 多元化的 金融产 品,致力为 广大客户 提供优质 的金融服 务,与广 大客 户共创价值 、共同成 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 业 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 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 《全球托 管人》 评 为中国 “ 最 佳托管银行 ”。2007年 中国农业 银行通 过了美国SAS70 内部控制审 计, 并获得无 保留意见 的SAS70 审计报告, 表明了独立 公正第三 方对中国农 业银行托 管服务运 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 内 部控制的健 全有效性 的全面认 可。 中国 农 业 银 行着 力 加强 能力 建 设, 品 牌声 誉 进一 步 提升, 在2010年首届 “‘ 金牌 理 财 ’TOP10 颁奖盛典 ” 中成绩突 出, 获 “最 佳托管 银行 ”奖。 2010 年再次荣获 《首席财 务官》 杂 志颁发 的 “最佳资 产托管奖 ”。 中 国 农 业 银行 证 券投 资 基金 托 管 部于1998年5 月 经中国 证 监 会 和中 国 人民 银 行批 准 成 立,2004年9月更 名为托管业 务部,内设 养老金管理 中心、技术保障 处、营运中 心、委托资 产托管处、 保 险资产托 管处、 证 券投资基 金托管处 、 境外资产托 管处、 综合 管理处、 风险管 理处,拥有 先进的安 全防范设 施和基金 托管业务 系统 。 2.主要人员 情况 中国农业银 行托管业 务部现有 员工146 名, 其中高级 会 计师、 高级经济 师、 高级工 程师、 律师等专家10 余名, 服 务团队成 员专业 水平高、 业 务 素质好、 服务 能力强, 高级管理 层均有







































































招募 说明 书 8 20 年以上金 融从业经 验和高级 技术职称 ,精通国 内外 证券市场的 运作。 3.基金托管 业务经营 情况 截止2012 年12月12日,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 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共140 只,包括 富国天源平 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华夏平稳增长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大成积极成 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大成 景阳领先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大 成创新成 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长盛同 德主题增 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裕 阳证券 投资基金、 汉 盛证券投 资基金、 裕隆 证券投资 基金、 景 福证券投 资基金、 鸿 阳证券投资 基金、 丰和 价值证券 投资基 金、 久嘉证券 投资基金 、 长盛成 长价值证 券投资基 金 、 宝盈鸿利收 益证券投 资基金、 大成价 值增长证券 投资基金、 大成债券 投资基金 、 银河稳 健证 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 证券投资 基金、 长盛中信全 债指数增 强型债券 投资基金、 长信利息 收 益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 长盛动 态精选 证券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内需增 长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 金、 万家增强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大成精选增 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长信 银利精选 开 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富 国天瑞强 势地区 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鹏华 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 金、 中海分红 增利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泰货币市 场证券投 资基金、 新 华优选分 红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 德精选股 票证券 投资基金、 泰达 宏利货币 市场基金、 交 银施罗德 货币 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景顺 长城资源 垄断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 沪深300指数 证券投资基 金、信诚四季红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富国天时货 币市场基 金、富兰 克林国海 弹性市值 股票 型证券投资 基金、益 民货币市 场基金、 长城安心回 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中邮 核心优选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内 需增长 贰号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交银施 罗德 成长股票证 券 投资基金、长盛 中证100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 宏利首选 企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吴 价值成长双 动力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鹏华动力增 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宝盈 策略增长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 泰金牛创 新成长 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益民创新 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 中邮核 心成长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华夏复兴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富 国天成红 利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信 双利 优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富兰 克林国海 深 化价值 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申 万巴黎 竞争优势 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 成长 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 金、 金元比 联成长动 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天治 稳健双盈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中 海蓝筹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长 信利丰 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金 元比 联丰利 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交银 施罗 德先锋股票 证券投资 基金、 东吴 进取策略 灵活配置 混 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 建信 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银 华内需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大成行业轮 动股票型证







































































招募 说明 书 9 券投资基金、交 银施罗德上 证180 公司治 理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 基金、上证 180 公司治理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富兰 克 林国海沪深3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南方中证5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景顺 长城 能源基建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 邮核 心优势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中 小 盘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吴 货币 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博 时创业成 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 招商信用 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易方达消费 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富 国汇利分 级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大成景丰 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兴 全沪深3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工 银瑞信深 证红利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 基金、富 国可转换债 券证 券投 资基金、 大 成深证成 长40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大成 深证成 长40交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 接基金、 泰达 宏利领先中 小盘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 信用添利 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 东吴中证 新 兴产业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四 季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 商安瑞进 取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社 会责任股 票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务 行业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易方达 黄金主 题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中邮 中小盘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浙 商聚潮产业 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嘉实领先成长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 发中 小板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 中小板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南方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交银 施罗德先进 制造股票 证券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新兴 动 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富兰克 林国海 策略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金元比联 保 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招商安 达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交银 施罗德深证300 价值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国 中小盘股票指数 证券投资基 金(LOF) 、 交银施罗德 深 证300价值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富国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 金(LOF) 、长信 内需成长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大成 中证内地 消费主题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中 海消费主题 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核心竞争力股票 型证券投资 基金、汇添 富信用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 信行业轮 动 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 国海亚 洲 (除日本) 机会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汇添富逆 向 投资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大成 新锐产 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申万菱 信中小板 指数分级 证 券投资基金、 广发消费 品精选股 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鹏 华金刚保 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汇 添富理财14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嘉 实全球房地 产证券投 资基金、 金 元惠理新 经济主题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吴保本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 新社会责任 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嘉 实理财宝7天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富







































































招募 说明 书 10 兰克林国海 恒久信用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大成月 添 利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安 信目标 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富国7天理财 宝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交 银施罗德理 财21天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 中债新综 合指数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工 银瑞信信 用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大成现金 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 、景 顺长城支柱 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易方达月月 利理财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摩根士 丹利 华鑫量化配 置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直 销中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福华 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 会中心 43 层 电话: (0755 )82021233 传真: (0755 )82021155 联系人:吕 奇志 2)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甲 9 号金融街 中心 南楼 502 房 电话: (010 )88082426 传真: (010 )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 东新区花 园石桥路33 号花 旗银 行大厦 801B 室 电话: (021 )68876878 传真: (021 )68876821 联系人:李 化怡 4)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武 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 汉区建设 大道 568 号新世界 国贸 大厦 I 座4312 室 联系电话: (027)85557881 传真:(027 )85557973 联系人: 祁 明兵










































































招募 说明 书 11 5)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 河区珠江 新城华夏 路 10 号 富力 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话: (020)38927993 传真: (020 )38927990 联系人: 梁 剑波 2、 代销机构 : A、 银行代 销机构 : (1)中国农 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办公 )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 话:95599


联系人:刘 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95599.cn (2)中国建 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 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 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何 奕 客户服务电 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办公 )地址: 北京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 话:95588 (全国) 传真:010-66107913 联系人:查 樱










































































招募 说明 书 12 网址:www.icbc.com.cn


(4)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深圳市深 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 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交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陈 铭铭 客户服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中国邮 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宣武 门西大街13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安东


联系人:陈 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 话:95580


网址 www.psbc.com (7)中国民 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办公 )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 话:95568










































































招募 说明 书 13 联系人:董 云巍 传真:010-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8)上海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 咨询电话 :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 业务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汤 征程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北京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王 曦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 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 杭州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 市庆春路46 号杭州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严 峻 客户服务电 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1 )宁波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 宁波市鄞 州区宁南 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胡 技勋










































































招募 说明 书 14 客户服务电 话:96528 (上海、 北京地 区 962528 ) 网址:www.nbcb.com.cn (12)徽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合肥市安 庆路 79 号 天徽大 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客户服务电 话:4008896588( 安 徽省外) 、96588( 安徽 省内) 联系人:叶 卓伟 网址: www.hsbank.com.cn


(13 ) 东莞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 莞市城区 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 莞市旗峰 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何 茂才 客户服务电 话: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4 )东莞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东莞市运 河东一路193 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叶 德森


客户服务电 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5 )浙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中国杭州 市庆春路2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毛 真海 客户服务热 线:95527 传真: 0571-87659188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16 ) 佛山 顺德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招募 说明 书 15 注册(办公 )地址: 佛山市顺 德区大良 德和居委 会拥 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海恒 客户服务电 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17 ) 洛阳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 洛阳洛龙 区开元大 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 甫 联系人: 李 亚洁 客户服务电 话:96699 网址: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18 ) 兴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 东路 154 号中山大 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 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刘 玲 客户服务电 话: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19 )中信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 朝阳门北 大街 8 号 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丰 靖 客服电话: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20)上海 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上海市中 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 线:95528 联系人:唐 苑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招募 说明 书 16 B、券商代销 机构: (1)国信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罗湖区 红岭中路1012 号 国信证券 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 晓燕 客户服务电 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齐鲁证 券有限公 司 住所:山东 省济南市 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 南市经七 路 86 号 2316 室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 霖 客户服务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湘财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湖南 省长沙市 天心区湘 府中路198 号标志 商务 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 沙市天心 区湘府中 路198 号 标志 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 : 林俊波 联系电话:021 -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 钟 康莺 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4)方正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 湖南 长沙市芙 蓉中路二 段华侨国 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 市芙蓉中 路二段华 侨国际大 厦 22-24 层










































































招募 说明 书 17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郭 军瑞


联系电话:0731-85832503 客户服务电 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海通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上海 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 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 -23219275 联系人:李 笑鸣 客户服务电 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6)申银万 国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上海 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 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 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47892 联系人:曹 晔 客户服务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7)宏源证 券股份有 限 公司 住所:新疆 乌鲁木齐 市文艺路23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太平 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 冯戎 联系电话:010-88085201 联系人:李 巍 客户服务电 话:4008-000-562










































































招募 说明 书 18 网址:www.hysec.com (8)华西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 都市陕西 街239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 南大道4001 号时代 金融中心1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系人:金 达勇 联系电话:028 -86137782 传真:028-86150615 客户服务咨 询电话 :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9)招商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福田区 益田路江 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 厦 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 生迎 客户服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0 ) 国泰 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浦东新 区银城中 路 168 号 上海银行 厦 2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 号上海 银行 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 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 敏祺 客户服务电 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11 ) 广发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 天河区天 河北路 183-187 号 大都会广 场 43 楼(4301-4316 房)










































































招募 说明 书 19 办公地址: 广 东省广州 天河北路 大都会广 场 5、18 、19 、36、38 、39、41、42 、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 : 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2 ) 中国 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 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35 号国际 企业大 厦 C 座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35 号 国际企 业大 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 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田 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 ) 渤海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 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 第二大街42 号写字 楼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 开区宾水 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 杜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网址:wwww.bhzq.com (14 ) 华泰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 省南京市 中山东路90 号华泰 证券大 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 京市中山 东路90 号 华泰证 券大 厦














深圳市深 南大道港 中旅大厦5 、18、24 楼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招募 说明 书 20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 庞 晓芸 网址:www.htsc.com.cn (15 ) 长城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6008 号特 区报业 大厦 14 、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6008 号特区 报业 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李 春芳 网址:www.cc168.com.cn (16 ) 中信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 市朝阳区 亮马桥路48 号中信 证券大 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亮马 桥路 48 号 中信证 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张 于爱


联系电话:010-60833799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17)中信 证券(浙 江)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 州市滨江 区江南大 道 588 号 恒鑫 大 厦主楼19 、20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 州市滨江 区江南大 道 588 号 恒鑫 大厦主楼 19 、20 层 法人代表: 沈强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71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18 ) 中信 万通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 山区苗岭 路29号澳 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 山区深圳 路222号青 岛国际 金融 广场1号楼第20层










































































招募 说明 书 21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吴 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 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9 ) 上海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 市黄浦区 西藏中路33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 浦区西藏 中路336 号 法定代表人 :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300 联系人:张瑾 客服热线: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0 ) 光大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 市静安区 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 安区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 晨 客户服务电 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1 ) 安信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 市福田区 金田路 2222 号安联 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 2222 号 安联大 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2008 号中国 凤凰 大厦 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招募 说明 书 22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陈 剑虹


客户服务电 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 ) 平安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大中华 国际交易 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大中华 国际交易 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 杨宇翔 联系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 舒丽 客服电话:95511 —8 网站:www.pingan.com (23 ) 中信 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安立 路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朝内 大街18 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许 梦 园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4 ) 国海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 南宁市滨 湖路 46 号 国海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竹子 林四路光 大银行大 厦 3F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电话:0755 -83709350 传真:0755 -83704850 联系人:牛 孟宇










































































招募 说明 书 23 网址:www.ghzq.com.cn (25 ) 信达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 口大街9 号院1 号 楼信 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唐 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6 ) 财富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 市芙蓉中 路二段8 0号顺天 国际财富 中心 26层 地址:长沙 市芙蓉中 路二段8 0号顺天 国际财富 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 :周晖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 磊 客户服务热 线:0731-84403343 网址:www.cfzq.com (27 )华龙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 州市静宁 路 308 号


办公地 址:甘肃 省兰州市 东岗路 638 号财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李 晓安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 :李昕田


客户服 务电话: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www.hlzqgs.com C. 第三方销 售机构 (1)深圳众 禄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 湖区深南 东路 5047 号发展 银行 大厦 25 楼I 、J 单元










































































招募 说明 书 24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张 玉静 网址: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2)诺亚正 行(上海 )基金销 售投资顾 问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张 姚杰 网址:www.noah-fund.com (3)杭州数 米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 州市滨江 区江南大 道 3588 号恒 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 周 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4)天相投 资顾问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街 5 号新 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 爽 网址:www.txsec.com (5)上海长 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 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 东大道 555 号裕景 国际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跃伟










































































招募 说明 书 25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沈 雯斌 网址:www.erichfund.com (6)上海好 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南路 1118 号鄂尔 多斯大 厦 903 ~906 室 住所:上海 市虹口区 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449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蒋 章 网址:www.ehowbuy.com 7)北京展恒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 义区后沙 峪镇安富 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 闫振杰 联系人:张 晶晶 传真:(+86-10) 6202 0088 转8802 客服电话: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 州市文二 西路一号 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 : 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传真:0571-88911818 联系人:何 世勇 网址:www.10jqka.com.cn 9)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 市徐汇区 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 汇区龙田 路 195 号3C 座 10 楼










































































招募 说明 书 26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高 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 要求,根 据实情, 选 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 代理销售 本基金或变 更上述代 销机构, 并及时公 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 公司 住所:深圳 市 福田区 福华三路168 号深 圳国际商 会中 心 43 层 法定代表人 : 何如 办公地址: 深圳市 福 田区福华 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 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 (0755)82021109 传真:(0755 )82021153 联系人:潘 艳梅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 律师事务 所 住所: 上 海市银城 中路 68 号 时代金融 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 炯 办公地址: 上 海市银 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 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 明 经办律师: 吕红、黎 明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 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 公司





住所:上 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湖滨路 202 号普华 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 人:杨绍 信










































































招募 说明 书 27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经办注册 会计师: 单峰、刘 颖





联系人: 魏佳亮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 : 鹏华金 刚保本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和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 式,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 六、 基金的投资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 1、投资目标 灵活运用投 资组合保 险 策略,在 保证 本 金安全的 基础 上 追求基金 资产的稳 定增值。 2、投资理念 严谨的机制 设计和严 格的风险 配比是获 得本金安 全及 稳健增值的 基础。 3、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包 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股票 (包 含中小板 、 创业板 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 市的股 票) 、 债券 ( 包含国债 、 央行 票据、 金 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 期融资 券、 资产支 持债券 、 可转债、 分 离 交易可转 债、 债券 回购 等) 、货币 市场工具 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许 基金投资的 其它金融 工具。 如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以后 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 品种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 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 例 由优化 的CPPI 策略决定,并对 比例范围有 如下限制 :权益类 资 产占基金资 产的 比例 不超过40% ; 债券、 货 币市场工 具及其它资 产 的比例 合计不低 于 基金资 产的60% , 其中 基金保留 的现金以 及投资于 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 值的5% 。 如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 适 当程序后 , 可 以调整上 述投资品 种 的投资比例 。 4、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 灵活运用 投资组合 保险 策略 ,在本金 安全 的基础上追 求基金资 产 的稳定 增







































































招募 说明 书 28 值。 本基金的 整 体投资 策略分为 三个层 次: 第一层 次 , 以保本为出 发点的资 产配置策 略 ; 第 二层次,以 追求本金 安全 和稳 定的收益 回报为目 的的 固定收益类 资产投资 策略 ;第 三层次, 以股票为主 要投资对 象的权益 类资产投 资策略。 (1)资产配 置策略 本 基金 以优 化的恒 定比例 组合保险 策略(CPPI ) 为核心 ,并结合 对市场 时机的 把握 , 确定和调整 基金资产 在风险资 产和 无风 险资产 间 的投 资比例, 规避 系统性风 险, 确保本 基金 投资目 标的 实现 。本 基金利用 CPPI 进行资产配 置的 主要 步骤是: 综合考虑本 基金到期 保本增值 的要求、 保本 周 期的时 间长度、 合理的 贴现率、 基金 资产 净值的增长 率, 建立一 条随时间 推移呈非 负增长的 动 态资产保障 线, 并以此 作为本基 金资产 组合的价值 底线 ( ); 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 ( ) 超越动 态资产保 障水平的 数额 ,该数值称 为安全垫 ( ); 将相当于安 全垫的资 金规模放 大一定倍 数 (称之为风 险乘数) 后, 作为基 金 风险 资 产投 资金额上限 ,其余资 金投资于 无风险资 产 ; 其中, 为基金资产 时的 风险 资产投资 金额上限, 为基金 资产在 时的 净值 , 为风 险乘数(放 大倍数) 。 根据市场的 波动情况 和 本基金 资金的运 作情况 , 确定 和动态调整 无风险资 产 和 风险 资产 之间的配置 比例,以 确保 风险 资产的实 际投资比 例不 超过 风险资 产的投资 比例上限 。 举一个例子 说明该策 略: 假设基 金利用 CPPI 策略, 期初投资 1000 万元于 股票和债 券, 投资期限为 三年。债 券收益率 为 3.36% 。 期初(第一 年年初) 基金管理 人通过对 市场的判 断, 确定放大倍 数为 2。 底线为: 万元(保 留 2 位小 数) 期初安全垫 为: 万元 期初投资于 股票的金 额为:


万元 因此,期初 基金将 188.77 万元 投资于股 票,将 811.23 万元投资 于债券。










































































招募 说明 书 29 假设到第一年年底,股票资产上涨 10% , 基金管理人认为未来股票市场可能会进行较 长时间的调 整,调整 放大倍数 为 1,此时 各参数 调整 为: 底线变为: 万元(保 留 2 位 小数) 安全垫变为 :





可投资 于股票的 金额为: 万元 可投资于债 券的金额 为: 万元 故在第一年 年底,将 110.1 万元 投资于股 票,将 936.03 万元投资 于债券。 而第一年 年 底基金拥有的 股票市值 为 207.65 万元(188.77 ×(1+10% )=207.65 ) ,故基金管理人卖出 97.55 万元股票 ,转 换为 债券 。 假设到第二年年底,股票资产下跌 10% ,基金管理人研究认为股票市场有较大上涨空 间,调整放 大倍数为 3。此时 各参数调 整为: 底线变为:


万元 安全垫变为 :





可投资 于股 票的 金额为:


万元 可投资于债 券的金额 为: 万元 故在第二年 年底, 将 297.24 万元 投资于股 票, 将 769.33 万元投资 于债券。 而在 第二年 年底, 基 金拥有的 债券市值 为 967.48 万元 (936.03×(1+3.36% )=967.48 ) , 故基金 管理人 卖出 198.15 万元 债券 ,转换为 股票。 因此如果股 票上涨, 那 么投资组 合净值上 涨, 安全 垫增 大, 更多的资 金从债券 转到股票 ; 如果股票下 跌, 那么投 资组合净 值下跌, 安全垫缩 小 , 更多的资金 从股票转 到债券; 但投资 组合净值最 多 下跌至 底线, 即安全 垫最多缩 小为零, 这时投资组 合全部转 换为债券, 投 资组 合沿着底线 增值,到 期增至本 金 1000 万元,从 而实 现保本的目 的。 本基金采用 定性和定 量两种分 析方法确 定放大倍 数。 基金管理人 的金融工 程小组以 相关 波动监测工 具 (包括风 险资产的 波动率水 平、 为减小 构 造成本而确 定的放大 倍数波动 范围等)







































































招募 说明 书 30 为依据,为 本基金确 定放大倍 数提供定 量分析支 持。 定性分析则 侧重对宏 观经济运 行情况、 利率水平及 基金管理 人对风险 资产风险 收益水平 的预 测等进行分 析。 通常情 况下, 本基 金放 大倍数不会 超过5。 根据CPPI 策略要求,放大倍数 在一定时 间 内需要 保持 恒定。在实 际应用中 ,如果要 保 持安全垫放 大倍数的 恒定, 则需根 据投资组 合市值的 变化随时调 整风险资 产与安全 资产的比 例, 而这将给 基金带来 高昂的交 易费用。 同时, 当 市 场发生较大 变化时, 为 维持固定 的放大 倍数, 基金的 资产配置 可能过于 激进。 因 此, 本基 金 放大倍数采 取 季度 定 期调整为 主, 特殊 情况下进行 不定期调 整的方法 。 (2)债券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从 风险和收 益两方面 进行考虑 来构建债 券投 资组合。 债券资 产 首先必 须是足够 安全的,且 债券 的现金流 情况 应与 保本周期 相一致 ; 在上述前提 下, 基金管理 人 将尽量 选择 收益率水平 高的品种 ,以实现 安 全垫的 最大化 。 本 基金 将持有 一部 分剩 余期限 与保 本周期 相匹 配的 债券 ,另 一部分 兼顾 收益 性和流 动 性。 本基 金 将采取 久期策略 、 收益 率曲线策 略 、 骑乘策略 、 利 差策略 、 息差策 略 等 , 力争在 债券投资层 面为基金 保本增值 产生正向 贡献 。 1)久期策略 本基金持有 剩余期限 与基金周 期相匹配 的债券, 主要 按买入并持 有方式操 作以保证 组合 收益的稳定 性,以有 效回避利 率风险。 2)收益率曲 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 的形 状变化 是判 断市场整体 走向的依据之 一, 本基金 将据 此调整 组合 长、 中、 短期债券 的搭配。 本基金将 通过对收 益率曲线 变 化的预测, 适 时采用 子弹 式、 杠 铃或梯 形策略构造 组合,并 进行动态 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 用骑乘策 略增强组 合的持有 期收益。 这一 策略即通过 对收益率 曲线的分 析, 在可选的目 标久期区 间买入期 限位于收 益率曲线 较陡 峭处右侧的 债券。 在收益 率曲线不 变动 的情况下, 随着其剩 余期限的 衰减,债 券收益率 将沿 着陡峭的收 益率曲线 有较大幅 的下滑, 从而获得较 高的资本 收益; 即使 收益率曲 线上升或 进 一步变陡, 这 一策略也 能够提供 更多的 安全边际。 4)息差策略 本 基金 将利用 回购 利率 低于债 券收 益率的 情形 ,通 过正 回购 将所获 得的 资金 投资于 债 券,利用杠 杆放大债 券投资的 收益。 5) 利差策略 本基金通过 对两个期 限相近的 债券的利 差进行分 析, 从而对利差 水平的未 来走势作 出判 断, 进而相应的 进行债券 置换。 影响两 期限相近 债券 的利差水平 的因素主 要有息票 因素、 流 动性因素及 信用评级 因素等。 当 预期利差 水平缩小 时 , 买入收益率 高的债券 同时卖出 收益率







































































招募 说明 书 31 低的债券, 通过 两债券利 差的缩小 获得投资 收益; 当 预期利差水 平扩大时, 则 进行相反 的操 作。 (3)股票投 资策略 本基金从行 业和个股 两方面进 行分析研 究, 精选具 有 清晰、 可持续 的业绩增 长潜力且 被 市场相对低 估或价格 处于合理 区间的股 票, 构建股票 组合, 分散非系 统性风险, 充 分获取股 市上 涨收益 。 1)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结 合宏观经 济研究及 行业特性 分析, 动态 调 整行业配置, 在研究分 析中重点 关 注行业技术 水平发展、 产 业政策变 化、 产业组织 分析 、 市场需求及全 球化等新 兴因素等 对行 业估值水平 可能产生 影响的变 量。 2)个股的筛 选 本基金股票 投资以精 选个股为 主。 发挥基 金管理人 专 业研究团队 的研究能 力, 考察上 市 公司 所属行 业发展前 景、 行业 地位、 公司 竞争优势 、 盈利能力、 成 长性、 估 值水平等 多种因 素,精选流动 性好、成 长性高、 估值水平 低的股票 进行 投资。 为评估个股 的投资价 值, 本基金 将借助于 定量分析 和 定性分析相 结合的方 式, 对个 股进 行研究。 A. 定量分析 财务分析 。 通过对 资产负债 率、 流动比率 、 速动 比率 等 偿债能力指 标, 应 收 账款周 转率、 存货周转率 等 营运能 力指标, 资 本金利润 率、 销售利 税率( 营业 收入利税 率) 、 成 本费用利 润 率等盈利能 力指标 的 分析 , 比 较其与行 业内其他 企业 的相对地位 ,鉴别企 业的投资 价值。 估值分析。 基 金将选择 运用相对 估值方法 和绝对估 值 方法, 挖掘出 价值低估 和价值合 理 的企业。 B. 定性分析 在 定量 分析的 基础 上, 本基金 采用 定性分 析的 方法 研究 并考 察上市 公司 的品 质和可 靠 性,以便从 更长期的 角度保证 定量方法 所选上市 公司 增长的持续 性。 本基金通 过 对上市公 司技术水 平、资源 状况、公 司战 略、治理结 构和商业 模式的分 析, 判断推动上 市公司主 营业务收 入或上市 公司利润 增长 的原因和可 望保持的 时间, 进而判 断上 市公司可长 期投资的 价值。 (4)新股申 购策略 本基金根据 新股发行 人的基本 情况,结 合对认购 中签 率和新股上 市后表现 的预期, 并 考虑保本周 期的期限 限制, 谨 慎参与新 股申购, 获取 股票一级市 场与二级 市场的价 差收益。 (5)权证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 证看作是 辅助性投 资工具, 权证的投 资原 则为有利于 基金资产 保值、增 值, 有利于加强 基金风险 控制。 5、业绩比较 基准 三年期定期 存款税后 利率 。










































































招募 说明 书 32 三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是中国人 民银行制 定的货币 利率 之一,反映 了居民闲 置资金在 银 行存入三年 定期存款 所能获得 的年收益 率, 扣除利 率 税后为实际 可得收益 率。 该利率 可反映 本基金目标 客户群体 风险收益 偏好 且期 限与本基 金保 本周期一致, 可 以作为本 基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如果有更适 当的、更 能为市场 普遍接受 的业绩比 较基 准推出,本 基金管理 人可以依 据 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的原则, 履行适当 程序后, 调整 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 公告。 6、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 保本混合 型 基金, 属于证券 投资基金 中的 低风险品种 。 7、投资决策 依据 (1)国家有 关法律、 法 规和基 金合同的 有关规 定;


(2)经济运 行态势和 证券市场 走势。


8、投资决策 流程 (1) 基金经 理及金融 工程 师:以 CPPI 技 术为基础 , 依据量化手 段, 计算大 类资产配 置 比例及相关 系数,提 交投资决 策委员会 审议 ; (2)投资决策委 员会:审议 并确定大类 资产配置比 例及整体投资策 略。投资决 策委员 会定期召开 会议, 由公 司总经理 或 指定人 员召集。 如 需 做及时重大 决策或基 金经理小 组提议, 可临时召开 ; (3)基金经理: 在严格遵守 大类资产配 置比例及其 他相关要求的前 提下,确定 配置比 例、久期、 期限结构 并 挑选合 适的股票 、债券等 品种 ; (4)集中交 易室:执 行基金经 理下达的 交易指 令; (5)监察稽 核部门: 进行全程 风险评估 、监测 和绩 效分析。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确 保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前 提下 有权 根据 市场环 境变 化和 实际需 要 调整上述投 资程序, 并在基金 招募说明 书更新中 予以 公告。 ( 二 ) 转型 后的“鹏华 宏观灵活配置 混 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追踪宏观经 济周期, 自上而下 地进行资 产配置, 力争 基金资产长 期稳定的 增值。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包 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股票( 包 含中小板、 创 业板及其 他经中 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 的股 票) 、 债 券、 货币市场 工具、 权 证以及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 。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股票 、权证等 权益类资 产占 基金资产的30 %-80 %,其中 权 证资产占基 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不超过3% ;债券 、货 币市场工具 以及证监 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 资产的20 %-70%, 其 中基金保 留的现金以 及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 %。










































































招募 说明 书 33 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 许本基金 投资其他 品种 或对基金投 资组合比 例有新的 规 定,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 序后,可 以将其纳 入投 资范围。 3、投资理念 宏观经济 周 期以一定 的规律影 响各类资 产的投资 收益 。 4、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 积极主动 管理的投 资方法, 遵循宏观 经济 周期的规律 ,自上而 下地进行 大 类资产配置、 债 券投资和 股票投资 等, 在严格控 制风 险的前提下, 力 争基金资 产的长期 稳定 增值。 (1)大类资 产配置策 略 本基金 综 合 运用定性 和定量的 分析手段 ,在对宏 观经 济因素进行 充分研究 的基础上 , 判断宏观经 济周期所 处阶段。 基 金将依据 经济周期 理 论, 结合对证 券市场的 系统性风 险以及 未来一段时 期内各大 类资产风 险和预期 收益率的 评估 , 制定本基金在 股票、 债券、 现金 等大 类资产之间 的配置比 例、调整 原则和调 整 范围。 本基金 关注 并分析宏 观经济指 标,包括M1 、M2 、PPI 、CPI 、GDP 增长率、工业 增加 值、 发电 量、 进 出口、PMI 指数 、 工业总 产值 、 预算内 工业企业销 售收入 、 社会商 品零售额 、 国内商品纯 购进、 国内 商品纯 销售、 海关 进口额、 货 币流通量、 银 行现金收 入等。 通 过对这 些指标的跟 踪, 以及对 宏观经济 政策面的 把握, 判 断宏 观经济的走 势。 在完成 一次配置 之后, 本基金将 结 合宏观经 济周期的 滞后指标 对宏观经 济进 行持续分析, 对 经济运行 中已经出 现的 峰、 谷进行确 认, 并相 应调整资 产配置 。 通过对经 济 周期 持续、 完 整的跟踪 及分析, 对资产 配置的效果 进行 总结 ,完善资 产配置策 略。 在经济复苏 至过热时 期,基金 将会逐渐 增加股票 资产 的配置;当 经济进入 滞胀或衰 退 初期, 基金将 会调低股 票资产比 例; 当经 济处于衰 退时 期, 基金将保 持较高比 例的债券 资产。 由于投资对 象的限制, 基 金将不能 投资大宗 商品, 在 大宗商品表 现良好的 时期, 基金将 用与 其表现有较 强相关性 的股票替 代。 (2)股票投 资策略 1)行业配置 策略 宏观经济周 期对股票 市场的影 响将通过 行业板块 的周 期性表现来 体现, 同时 市场 状况、 技术水平、 产 业政策等 因素都会 对行业特 性产生影 响 。 本基金将 通 过对 历史 资料 的统计 分析 和 实地调 研 , 自上而 下进行 行 业配置。










































































招募 说明 书 34 A. 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重 点关注影 响行业特 性的重要 因素,包 括以 下几个方面 : 产业政策 。 产业政策 是政府管 理和调控 行业的主 要手 段,包括产 业结构政 策、产业 组 织政策、 产业 技术政策 和产业布 局政策等 。 本基金 将深 入分析行业 政策, 把握 行业发展 动向。 产业组织 。 指同一 产业内企 业的组 织形态和 企业间的 关系, 包 括市场结 构、 市场行为 、 市场绩效 等 方面。 产业组 织创新能 在一定程 度上引起 产业生命周 期运行轨 迹或持续 时间的变 化。 本基金将用 全局的眼 光, 重点对能 够引起产 业组 织变化的因 素进行分 析, 从而判断 产业 发展前景与 趋势。 技术水平 。 技术 水平 的进步将 会改变一 个行业的 面貌 , 这一点不光 在高新 技术行业 表 现突出 ,同 时 也会引起 传统行 业 的升级 。 其他因素。 需求变化 是未来优 势产业的 发展导向 ,并 在相当程度 上影响行 业的兴衰 , 因此 对社会 习惯变化 的关注和 分析, 有助 于对行业 前 景的预测。 全 球化 是现 代社会 新 兴的经 济现象, 并使 得传统的 经济学原 理在某些 方面失效, 本 基金将充 分重视包含 全球化 因素 在内 的 新兴因素 对行业产 生的影响, 适当调整 行业分析 理 论和方法, 从 而做出更 贴近真实 的判断。 B. 定量分析 通过对行业PB 、PE 等指 标分析, 比 较行业相 对估值和 绝对估值水 平, 结合行 业盈利状 况和 盈利预 期等因素 ,把握行 业轮动规 律。 2)个股的筛 选 为评估个股 的投资价 值,本基 金将借助 于定量分 析和 定性分析相 结合的方 式,对行 业 内个股进行 研究和分 类。 A. 定量分析 财务分析。 通过对 资 产负债率 、流动比 率、速动 比率 等 偿债能力 指标,应 收 账款周 转 率、 存货 周转率 等 营运能力 指标, 资本金利 润率、 销 售利税率( 营业收入 利税率) 、 成 本费用 利润率等盈 利能力指 标 的分析 , 比较其与 行业内其 他 企业的相对 地位, 鉴别 企业的投 资价值。 估值分析。 在企业价 值被低估 时买入, 高估时卖 出, 可以获得丰 厚的投资 回报。基 金 将选择运用 相对估值 方法和绝 对估值方 法,挖掘 出价 值低估和价 值合理的 企业。 在定量分析 中,本基 金还将关 注上市公 司基本面 发生 重大变化对 其未来价 值的影响 。 B. 定性分析 在定量分析 的基础上 ,本基金 采用定性 分析的方 法研 究并考察上 市公司的 品质和可 靠







































































招募 说明 书 35 性,以便从 更长期的 角度保证 定量方法 所选上市 公司 增长的持续 性。 上市公司盈 利增长的 持续性取 决于增长 背后的驱 动因 素,这些驱 动因素往 往是上市 公 司具备的相 对竞争优 势, 具体包 括技术 优势、 资源 优 势、 战略优势 、 公司治 理优势和 商业模 式优势等。 本 基金通过 对上市公 司技术 水平、 资源 状 况、 公司战略 、 治理结 构和商业 模式的 分析, 判断推 动 上市公 司主营业 务收入或 上市公司 利 润增长的原 因和可望 保持的时 间, 进而 判断上市公 司可长期 投资的价 值。 技术优势分 析。主要 通过对公 司主要产 品更新周 期、 拥有专有技 术和专利 、对引进 技 术的消化、 吸 收和改进 能力以及 自主创新 产品能力 等 指标进行考 察和分析, 进而判断 公司的 技术水平和 技术依赖 程度。 资源优势分 析。主要 通过对公 司的规模 、政策扶 持程 度、成本、 进入壁垒 、国内外 同 行企业比较 和垄断性 等指标进 行考察和 分析,进 而判 断公司的资 源优势是 否支持其 持续发 展。 公司战略分 析。公司 战略是决 定公司未 来及长期 发展 的指导性思 想,体现 公司的眼 光 和 潜力,并 会最终体 现在公司 业绩上, 是进行公 司未 来价值评判 的重要因 素。 公司治理结 构分析。 良好的战 略及愿景 需要通过 坚定 有效地执行 来实现, 公司治理 结 构从制度上 保证公司 策略的执 行,影响 公司业绩 的实 现。 商业模式分 析。公司 商业模式 决定了公 司在其所 属行 业中发展的 潜力和方 向,本基 金 将分行业地 对上市公 司进行考 查、分析 其商业模 式。 (3)新股申 购策略 本基金根据 新股发行 人的基本 情况, 结合 对认购中 签 率和新股上 市后表现 的预期, 谨 慎 参与新股申 购,获取 股票一级 市场与二 级市场的 价差 收益。 (4)债券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策略、信用 策 略、债券选择策略等 积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 险的 前提下,发掘 和利用市 场失衡提 供的投资 机会, 实 现债 券组合增值 。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 过自上而 下的组合 久期管理 策略, 以实 现 对组合利率 风险的有 效控制。 基 金 管理人将根 据对宏观 经济周期 所处阶段 及其它相 关因 素的研判调 整组合久 期。 如果预期 利率 下降, 本基金 将增加组 合的久期 , 以较多 地获得债 券 价格上升带 来的收益; 反之, 如 果预期 利率上升, 本基金将 缩短组合 的久期, 以减小债 券价 格下降带来 的风险。










































































招募 说明 书 36 2)收益率曲 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 的形 状变化 是判 断市场整体 走向的依据之 一, 本基金 将据 此 调整 组合 长、 中、 短期债券 的搭配。 本基金将 通过对收 益率曲线 变 化的预测, 适 时采用 子弹 式、 杠 铃或梯 形策构造组 合,并进 行动态调 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 用骑乘策 略增强组 合的持有 期收益。 这一 策略即通过 对收益率 曲线的分 析, 在可选的目 标久期区 间买入期 限位于收 益率曲线 较陡 峭处右侧的 债券。 在收益 率曲线不 变动 的情况下, 随着其剩 余期限的 衰减,债 券收益率 将沿 着陡峭的收 益率曲线 有较大幅 的下滑, 从而获得较 高的资本 收益; 即使 收益率曲 线上升或 进 一步变陡, 这 一策略也 能够提供 更多的 安全边际。 4)息差策略 本 基金 将利用 回购 利率 低于债 券收 益率的 情形 ,通 过正 回购 将所获 得的 资金 投资于 债 券,利用杠 杆放大债 券投资的 收益。 5)利差策略 本基金通过 对两个期 限相近的 债券的利 差进行分 析, 从而对利差 水平的未 来走势作 出判 断, 进而相应的 进行债券 置换。 影响两 期限相近 债券 的利差水平 的因素主 要有息票 因素、 流 动性因素及 信用评级 因素等。 当 预期利差 水平缩小 时 , 买入收益率 高的债券 同时卖出 收益率 低的债券, 通过 两债券利 差的缩小 获得投资 收益; 当 预期利差水 平扩大时, 则 进行相反 的操 作。 (5)权证投 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 行权证投 资时, 将通 过对权证 标的证券 基 本面的研究, 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 型 寻 求其合理 估值水平, 主要考虑 运用的 策略包括: 价 值挖掘策略、 价差策略 、 双向权 证策略 等。 本基金将充 分考虑资 产的收益 性、 流动性及 风险性特 征, 通过资产配 置、 品种与类 别的 选择,谨慎 投资,追 求长期稳 定收益。 5、 业绩比较 基准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 ×55% +中债总 指数收益 率×45% 沪深 300 指数是由 上海和深 圳证券市 场中选 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 制而成 的成分股 指数, 覆盖了沪 深市场六 成左右的 市值, 具有良 好的 市场代表性; 中 债总指数 是 反映债 券全







































































招募 说明 书 37 市场的整体 价格和投 资回报情 况 的指数。 此外, 本基 金按照预期 的大类资 产平均配 置比例 设 置了业绩基 准的权重 。 如果指数编 制单位停 止计算编 制 上述 指 数或更改 指数 名称、 或有更 适当的、 更 能为市场 普遍接受的 业绩比较 基准推出, 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 依 据维护投资 者合法权 益的原则, 履行适 当程序后, 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 告。 6、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一般情况 下其风险 和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和债 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 型基金。 7、投资决策 依据 (1)有关法 律、法规 、基金合 同等的相 关规定 ; (2)经济运 行态势和 证券市场 走势; 8、 投资决策 程序 (1)本基金管理 人实行投资 决策委员会 领导下的基 金经理 团队制。 投资决策委 员会负 责制定基金 投资方面 的整体投 资计划、 投 资原则及 其 它重大事项; 基金经理 根据投资 决策委 员会的决策 ,负责投 资组合的 构建、调 整和日常 管理 等工作; (2)基金经理构 建、调整投 资组合,并 在此过程中 充分考虑以下因 素:每日基 金申购 和赎回净现 金流量; 基金 合同的投 资限制和 比例限制 ; 研究团队的投 资建议; 绩效 与风险评 估小组的建 议等; (3)交易执行相 关部门根据 基金经理下 达的交易指 令制定交易策略 ,完成具体 证券品 种的交易; (4)风险绩效相 关部门根据 市场变化定 期和不定期 对基金进行投资 绩效评估 , 并提供 相关绩效评 估报 告; (5)监察稽 核相关部 门对投资 合规性进 行监控 ;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确 保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前 提下 有权 根据 市场环 境变 化和 实际需 要 调整上述投 资程序, 并在基金 招募说明 书更新中 予以 公告。 (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重 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 、准确性 和完整性 承担 个别及连带 的法律 责 任。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 金合 同规定,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复







































































招募 说明 书 38 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和投 资组合报 告 等内容, 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 本报告中所 列财务数 据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未经 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 资


2,463,847,453.65 94.39 其中:债券


2,463,847,453.65 94.39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110,419,968.55 4.23 6 其他资产 36,150,335.62 1.38 7 合计 2,610,417,757.82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 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39,749,000.00 8.73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139,749,000.00 8.73 4 企业债券 1,716,741,453.65 107.23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9,959,000.00 0.62 6 中期票据 597,398,000.00 37.32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463,847,453.65 153.90










































































招募 说明 书 39 5、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2090 12 中兴 01 2,500,000 246,000,000.00 15.37 2 126019 09 长虹债 1,436,590 126,850,897.00 7.92 3 122156 12 厦工债 1,250,000 124,987,500.00 7.81 4 122911 10 鞍城投 1,245,520 123,306,480.00 7.70 5 122165 12 国电 03 1,000,000 99,650,000.00 6.2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证 。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 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 中本期没 有发行主 体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的、 或 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 开谴责、 处罚的证 券。


(2) 本基 金投资的 前十名股 票没有超 出基金合 同规 定的备选股 票库。 (3)其他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 证金 3,796.94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129,229.22 5 应收申购款 17,309.4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150,335.62 (4) 报告期 末持有的 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 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处于 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 券。










































































招募 说明 书 40 (5) 报告期 末前十名 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6) 投资组 合报告附 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 入的原因 ,投资组 合报告 中 数字分项 之和 与合计项之 间可能存 在尾差。 七、 基金的业绩 1、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 的投资业 绩及其与 同期基 准的 比较如下表 所示: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 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3 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2 年 9 月30 日 -0.10% 0.11% 1.31% 0.01% -1.41% 0.10% 2、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 变动情况, 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 较: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 定







































































招募 说明 书 41 盈利。 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 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人在 做出投资 决策前应 仔细 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 明书。 注 1 :业绩比 较基准 (Benchmark ): 三 年期定期 存款 税后利率 注 2 :本基金 基金合 同于 2012 年6 月 13 日生效 ; 注 3 :基金业 绩截止 日为 2012 年9 月 30 日(未 经审 计)。 八、 基金的费用 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3、基金合同 生效后的 信息披露 费用; 4、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费用; 5、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 基金有关 的会计师 费和律 师费 ; 6、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 用; 7、基金财产 拨划支付 的银行费 用; 8、证券账户 开户费用 和银行账 户维护费 ; 9、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 列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在通常情况 下,基金 管理费按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 值的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H =E× 年管理费 率÷ 当年天 数,本基 金年管理 费率为 1.2%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 基金管理 费 E 为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 金 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 费划付指 令, 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 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 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 日,支付 日期顺延 。 过渡期内不 计提管理 费。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在通常情况 下,基金 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 值的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招募 说明 书 42 H =E× 年托管费 率÷ 当年天 数,本基 金年托管 费率为 0.2%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 基金托管 费 E 为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 金 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 费划付指 令, 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 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 给基金托 管人, 若 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 日,支付 日期顺延 。 过渡期内不 计提托管 费。 3、 若保本周期到 期后,本基 金不符合保 本基金存续 条件,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所 持有本 基金份额转 为转型后 的 “鹏华宏观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的 基金份额, 管 理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 的年 费率计提 ,托管费 按 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 0.25% 的 年费率 计提,计算 方法同上 。 4、 上述 ( 一) 中 3 到 9 项费用由 基金托管 人根据其 他 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应 协议的规 定, 按费用支出 金额支付 ,列入或 摊入当期 基金费用 。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义 务导 致的 费用支 出或 基金 财产的 损 失, 以及处理 与基金运 作无关的 事项发生 的费用等 不 列入基金费 用。 基金合 同生效前 的相关 费用, 包括但 不限于验 资费、 会 计师和律 师费、 信 息 披露费等费 用不列入 基金费用。 基金收 取认购费的 ,可以从 认购费中 列支。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申 购费 率如 下: 本 基金 对通过 直销 柜台 申购的 养老 金客户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 投资者 实施 差别 的申购 费 率。 养 老金 客户指 基本 养老 基金与 依法 成立的 养老 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其 投资 运营 收益形 成 的补充养老 基金, 包括全 国社会保 障基金、 可以 投资 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障 基金、 企业年 金单 一计划以及 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 现经养老 基金监管 部 门认可的新 的养老基 金类型, 基 金管理 人可在招募 说明书更 新时或发 布临时公 告将其纳 入养 老金客户范 围, 并按规定 向中国证 监会 备案。非养 老金客户 指除养老 金客户外 的其他投 资者 。 通过基金管 理人的直 销柜台申 购本基金 基金份额 的养 老金客户申 购费率如 下表: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招募 说明 书 43 M <100 万 0.6% 100 万≤M <500 万 0.6%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 申购本基 金基金份 额的申购 费率 费率 如下 表: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 1.2% 100 万≤M <500 万 0.8%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在一 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 申购,适 用费率按 单笔 分别计算。 本 基金 的申购 费用 应在 投资人 申购 基金份 额时 收取 。本 基金 的申购 费用 不列 入基金 财 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 广、销售 、注册登 记等 各项费用。 若保本周期 到期后, 本基 金不符合 保本基金 存续条件 , 转为 转型 后的 “鹏 华 宏观灵 活配 置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 , 申购费 率不高于 基金申购 金额的 5% , 具体费率 以届时 公告为准 。 2、 本基金 赎 回费 率如 下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 50% 应归基金 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 续费 。 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按 照持有时 间递减, 即 相关基金 份 额持有时间 越长, 所适 用的赎回 费 率越低,具 体赎回费 率如下表 所示 (一 年按 365 天计 算) :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Y <1 年 2% 1 年≤Y <2 年


1.5%










































































招募 说明 书 44 2 年≤Y <3 年


1.0% Y ≥3 年 0% 若保本周期 到期后, 本基 金不符合 保本基金 存续条件 , 转为 转型 后的 “ 鹏 华宏观灵 活配 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赎回 费率最高 不超过 5% , 具体费率以 届时公告 为准。 3、 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履行相 关手续后, 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申购、赎 回费率 或调整收费 方式, 基金管 理人依照 有关规定 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 前在指定 媒体和基 金管理人网 站上公告 。 4、 对特定交 易方式 (如 网上交 易、 电话交 易等) , 基 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低 于柜台交 易方 式的基金申 购费率和 基金赎回 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不违背 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 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 基 金促销计 划,针对 基金投资 者定期和 不定期地 开展 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 金促销活 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 可以按中 国证监会 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 后, 对基金投资 者适当调 整基金申 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 转换费率 。 ( 五 ) 费 用 调整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可根 据基金发 展情况调 整基 金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 管费率。 降低 基金管理费 率和基金 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大会。 基 金管理人 必须依照 有关规 定最迟于新 的费率实 施日前在 指定媒体 和基金管 理人 网站上刊登 公告。 ( 六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 份额持有 人根据国 家法律法 规的规定 ,履 行纳税义务 。 九、 基金的保本 ( 一 ) 保本 本 基金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购 并持 有到期 的基 金份 额提 供的 保本金 额为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认购并持 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 所对应的 认购金额 及募 集期利息收 入之和。 在保本周期 到期日, 如基 金份额持 有人 认购 并 持有到 期的基金份 额与到期 日基金份 额净 值 的乘 积加上 其 认购 并 持 有到期 的基金 份额 累计分 红款 项之 和计算 的总金 额低 于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认购 并 持有到 期的基金 份额的保本 金额, 则 基 金管理人应 补足该差 额 , 并在保 本周期 到期日后 4 个工作日 内将该差 额支付至 本基金在 基金 托管人处开 立的指定 账户。










































































招募 说明 书 45 如 果基 金管理 人未 能全 额补足 保本 赔付差 额, 则基 金管 理人 应在 保 本周 期到 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 保证人发出 书面《履行 保证责任通 知 书》 。保证人应在 收到基金管 理人发出 的《履行保证责 任通知书》 后的 5 个工 作日内,将 需清偿的金额支 付至本基金 在基金托管 人处开立的 指定账户 。 基 金管 理人 最迟应 在保 本周 期到 期日后 20 个工 作日内 将保 本赔 付差额 支付 给基 金份 额持有人。 对于基金持 有人多次 认购或申 购、 赎回的 情况, 以后 进先出的原 则确定持 有到期的 基金 份额。 (二)保本周期 本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 期 自基金 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 三个 公历年后对 应日止。 如该 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 保 本周期到 期日顺延 至下一个 工作日。 其 后的保本周 期及起讫 日见基金 管理人届 时公告。 (三)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 基金份额 持有人 认 购并 持有 到期的基 金份额 。 2、 对于认购并 持 有到期的份 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无 论选择赎回、转 换到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转入下一 保本周期或是转入 转型后的 “ 鹏华宏观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 金 ” ,都 同样适用 保本条款 。 (四)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 在保本周期到 期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 认购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 与到期日基 金份额 净 值的 乘积加 上其持 有到 期的基 金份额 累计 分红款 项之 和计 算的总 金额不 低于 基金份 额持 有人持有到 期的基金 份额的保本 金额; 2、 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基金 保本周 期到期日 前 (不包括 该日) 赎回或转 换出的基 金份额 ; 3、 未经保证人书 面同意提供 保证,基金 份额持有人 在本保本周期内 申购 、转换 转入 的 基金份额; 4、 在保本周 期内发生 基金合同 规定的 基 金合同 终止 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 发生本基金 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更换 基金管理人的情 形,且保证 人不同 意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 ; 6、 在保本周 期到期日 之后(不 包括该日 )基金 份额 发生的任何 形式的净 值减少; 7、 因不可抗力的 原因导致基 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 抗力事件直接导 致基金管理 人无法







































































招募 说明 书 46 按约定履行 全部或部 分义务或 延迟履行 义务的, 或基 金合同规定 的其他情 形基金管 理人免于 履行保本义 务的。 十、 基金保本的保证 本节所述基 金保本的 保证责任 仅适用于 第一个保 本周 期。 本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 期后各保 本周期涉及 的基金保 本的保障 事宜, 由基金 管理人与 保证人或保 本义务人 届时签订 的保证合 同或风险买 断合同决 定,并由 基金管理 人在当期 保本 周期开始前 公告。


( 一) 为确保 履行 保本条 款, 保障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益 ,本 基金的 第一 个保 本 周期由 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作为 保证 人。


( 二 ) 保证人基本情况 1、保证人名 称 重庆市三峡 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 2、住所 重庆市渝中 区中 华路178 号国际 商务中心6楼 3、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 区中华路178 号国际 商务中心6楼 4、法定代表 人 李卫东 5、成立时间 2006年4月 6、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 司 7、注册资本 叁拾亿元人 民币 8、经营范围 从事相关法 律、法规 允许的各 种担保业 务;企业 项目 咨询、财务 顾问与代 理;利用 自 有资金从事 国家法律 、法规允 许的投资 等。 9、其他 重庆市三峡 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 前身为重 庆市三峡 库区 产业信用担 保有限公 司,是经 国







































































招募 说明 书 47 家发改委批 准组建的 市级担保 公司, 于2006 年4月成 立。 2010年1月, 公司正 式更名 为重庆市 三峡担保集 团有限公 司。 公司股 东为重庆 渝富资产 经 营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 长江三峡 集团公 司和国开金 融有限责 任公司。 2011 年联合资 信评估有 限公司评定 重庆市三 峡担保集 团有限公 司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 为AA+ 。 ( 三 ) 保证人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 公司主要 从 事法律法 规允许的 担保业务 ,包括但 不限 于:


1、融资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 固定资产 担保、 银 行承兑汇 票 担 保、 信用证 担保、出 口押汇担保


2、金融产品 担保


债券担保、 信托计划 担保、基金 担保


3、履约担保


工程履约担 保、合同 履约担保 、 商业票 据 履约担 保、 设备租赁 担 保、赊销 信用担保


4、专项担保


诉讼保全 担 保、 政府 采购 担保 、 特许经 营权 担保


5、为上述担 保业务提 供联合担 保、反担 保和再 担保


6、其他业务 截至2011 年12 月31日 ,重庆市 三峡担保 集团有限 公司 对外提供的 担保资产 规模为人 民 币275.84亿元 , 不超过 公司2011 年度经审 计的净资 产 (人民币33.93元) 的25 倍。 公司 为保本 基金承担保 证责任的 总金额为41.18 亿元 。 ( 四 ) 基金管理人与保证人签订 《 鹏华金刚保本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购买基 金份 额 的 行为视 为同 意该 保证合 同的 约定 。 本基金保本由 保证人提 供不 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 证; 保证的范 围为基金 份额持有 人认购并持 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 与到期日 基 金份 额净值 的乘积 加上 其认购 并持有 到期 的基金 份额 累计 分红款 项之和 计算 的总金 额低 于其保本金 额的差额 部分。保 证人保证 期间为 自 本基 金当期 保本 周期 到期 之日起 六 个月止。 第一个保本 周期内, 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 任的金额 最高 不超过 50 亿 元人民币 。


( 五 ) 保证费用的费率和支付方式 1、保证费率 保证费由基 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2% 的年 费率从基金 管理费收 入中列支 。 保 证费用的计 算方法如 下 :










































































招募 说明 书 48 H=E ×0.2% ÷当年天 数


H为每日应计 提的保证 费用


E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 值


2、支付方式 在基金保本 周期内, 本 基金的保 证费用从 基金管理 人 的管理费收 入中列支。 保证费用 每 日 计算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于 每月收 到基金 管理 费之后 的 2 个工作日内 支付给保 证人。 ( 六 ) 保 本周期内 , 保证人 出现足以 影响其担 保能力 情形的, 应在 该情形发 生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 通知基金 管理人以 及基金托 管人。 基金管 理人在接到 通知之日 起三个工 作日内应 将上述情况 报告中国 证监会并 提出处理 办法 。 当确定 保证人已丧 失继续履 行担保责 任能力或 歇业、 停业、 被吊销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 宣告破产 的 情况下, 基金 管理人无 须召开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但应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尽 快确定新 的 保证人。 基金 管理人应 在接到保 证人通 知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 内在指定 媒体上公 告上述情 形。


( 七 ) 保 本周期内 , 更换保 证人应经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审议通 过, 但因保 证人发生 合 并或分立, 由 合并或分 立后的法 人或者其 他组织承 继 保证人的权 利和义务 , 以及确认 保证人 已丧失继续 履行担保 责任能力 或歇业、 停业、 被 吊销 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宣告 破产的情 况除 外。 更换保证 人的, 原保 证人承担 的所有与 本基金保 证责任相关 的 权利义 务由继任 的保证人 承担。 在新的 保证人接 任之前, 原保证人 应继续承 担 保证责任。 增 加保证人 的, 原保 证人继 续承担保证 责任,新 增加保证 人和原保 证人共同 承担 连带保证责 任。


( 八 ) 如果 符合条件 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 认购并持 有到 期的基金份 额与到期 日基金份 额净 值 的乘 积加上 其认购 并持 有到期 的基金 份额 累计分 红款 项之 和计算 的总金 额低 于其保 本金 额, 且基金管 理人无法 全额履行 保本义务 的, 基金管 理 人在保本周 期到期日 后五个工 作日内, 向保证人发 出书面 《履行 保证责任 通知书》 (应 当载明 需保证人代 偿的金额 ) 。 保 证人将 在收 到基金管理 人发出的 《履 行保证 责 任通知书》 后 的五 个工作日内, 将 需代偿的 金额划入 本基 金在基金托 管人处开 立的指定 账户中, 由 基金管理 人 将该差额支 付给基金 份额持有 人。 保证 人将代偿金 额全额划 入 本基金 在基金托 管人处开 立的 指定账户后 即为全部 履行了保 证责任, 保证人无须 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 逐一进行 清偿。 代偿 款 的分配与支 付由基金 管理人负 责, 保证 人对此不承 担责任。 ( 九 ) 除本部分第 (七) 条所 指的 “ 更换保证人的, 原保证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







































































招募 说明 书 49 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承 担 ” 以及下列除外责任情形外, 保证人不得 免除保证 责任:


1、 在保本周期到 期日,按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认购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与到期日 基金份 额 净值 的乘积 加上其 认购 并持有 到期的 基金 份额累 计分 红款 项之和 计算的 总金 额不低 于其 保本金额;


2、 基金份额持有 人认购,但 在基金保本 周期到期日 前(不包括该日 )赎回或转 换出的 基金份额;


3、 未经保证人书 面同意提供 保证,基金 份额持有人 在本 保本周期内 申购 或转换 转入 的 基金份额; 4、 在保本周 期内发生 基金合同 规定的 基 金合同 终止 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 发生本基金 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更换 基金管理人的情 形,且保证 人不同 意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 ; 6、 在保本周 期到期日 之后(不 包括该日 )基金 份额 发生的任何 形式的净 值减少; 7、 基金合同的修 改须经保证 人书面同意 , 未经保证 人书面同意修改 基金合同条 款,可 能加重保证 人保证责 任的,但 根据法律 法规要求 进行 修改的除外 ; 8、 因不可抗力的 原因导致基 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 抗力事件直接导 致基金管理 人无法 按约定履行 全部或部 分义务或 延迟履 行 义务的, 或基 金合同规定 的其他情 形基金管 理人免于 履行保本义 务的 。 ( 十) 保本周 期届 满时, 如符 合法律 法规 有关保 证人或 保本 义务人 资质 要求 , 并经基 金 管理人 认可 的保证 人或保 本义 务人继 续与本 基金 管理 人签订 保证 合同或 风险买 断合 同, 同 时本基 金满 足法律 法规 和 本合 同规定 的基金 存续 要求 的,本 基金 将转入 下一保 本周 期; 否 则,本 基金 转型 为 非保本 的混合 型基 金,基 金名 称相 应变更 为 “ 鹏华宏 观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证人不再为该基 金承担保证责 任。 ( 十一) 更换保证人


1、保本周期 内更换保 证人的程 序


(1)提名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 代表基 金份额百 分之十以 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 有权提名 新保 证人, 被提名 的新保证 人应当符 合保本基 金保证人 的 资质条件, 且 同意为本 基金的保 本提供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 50 (2)决议


出 席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就更 换保 证人 的事项 进行 审议 并形成 决 议 。相关程 序应遵循 基金合同 第 八部分 “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 约定的 程序规定 。


更换保证人 的决议需 经参加大 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 人所 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 表决通过。


(3)备案 :基金 份额持有人 大会更换保 证人的决议 须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生效后 方可执 行。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自生 效之日 起 2 个工作 日内在至少 一家指定 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 网站上公告 。


(4)保证义务的 承继:基金 管理人应自 更换保证人 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 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与新保 证人签署 保证 合同, 并将该保 证合同向 中国证监 会报 备, 新保证合同 自中 国证 监会核准 之日起生 效。 自新 保证合同生 效之日起, 原 保证人承 担的 所有与本基 金担保责 任相关的 权利义务 将由继任 的保 证人承担。 在 新的保证 人接任之 前, 原 保证人应继 续承担担 保责任。


(5)公告: 基金管理 人应自新 保证合同 生效之 日起 2 日内在至少 一家指定 媒体及基 金 管理人网站 公告。


2、 当期保本周期 结束后,基 金管理人有 权更换下一 保本周期的保证 人,由更换 后的保 证人为本基 金下一保 本周期的 保本提供 保证责任, 此 项保证人更 换事项无 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 但 是基金管 理人应当 将涉及新 保 证人的有关 资质情况、 保证合同 等向中 国证监会 报 备。


十一、 基金保本周期的到期 (一) 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1、 保本周 期届满时 , 基金保 证人或基 金管理人 认可的 其他 符合条 件的 机构 能够继续 为 本基金的保 本提供不 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 保证或者 承诺 提供保本, 同时 本基金满 足法律法 规和 本合同规定 的基金存 续要求的, 本基金继 续存续并 进 入下一个保 本周期, 该 保本周期 的具体 起讫日期以 本基金管 理人届时 公告为准 。 2、 如保 本周期届 满后 , 本基金 未能符合 上述保本 基金 存续条件 , 则本基 金将按基 金合 同的约定, 转型 为“ 鹏华宏观 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此 基金的投 资目标、 投资范 围、 投资策略 以及基金 费率等相 关内容也 将根据本 基 金合同的相 关约定作 相应修改。 上述变







































































招募 说明 书 51 更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 同意后, 可 不经基金 份 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在 报中国证 监会备 案后,提前 在临时公 告或更新 的基金招 募说明书 中予 以说明。 3、 如果本 基金不符 合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同对基 金的存 续要求, 则 本基金将 根据本基 金 合同的规定 终止。 (二)到期操作方式 1、 本基金 保本周期 到期前, 基金管理 人将提前 公告并 提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进行到期 操 作。 到期操作 期间为基 金管理人 公告指定 的包括保 本 周期到期日 及之后的 三个工作 日, 共计 四个工作日 。 2、本基金 到 期操作期 间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可以 做出 如下选择: (1)赎回基 金份额; (2)将基金 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 已开 通基 金转换业务 的 其他基 金 份额 ; (3) 若基金 份额持有 人没有 作出上述 (1) 、 (2 ) 项到 期选择, 且 本基金符 合保本基 金 存续条件 的 , 基 金管理人 将根据届 时的公告 默认 基金 份额持有人 选择将其 持有的基 金份额转 入下一个保 本周期; (4) 若基金 份额持有 人没有 作出上述 (1) 、 (2 ) 项到 期选择, 且 本基金不 符合保本 基 金存续条件 并按基金 合同的约 定 转型为“ 鹏华宏 观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 , 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 届时的公 告默认 基 金份额持 有人 选择 继续 持有 转型后的 “ 鹏华宏观 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的 基金份额 。 3、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可将其持 有的所有 基金份额 选择上 述四种处理 方式之一 , 也可以 部 分选择赎回 、转换出 、转入下 一个保本 周期或继 续持 有 转型后基 金的基金 份额。 4、 无论持 有人采取 何种方式 做出到期 选择, 均 无需就 其 符合保本 条件 的基 金份额在 到 期操作期间 的赎回和 转换支付 赎回费用 和转换费 用等 交易费用。 5、 到期操作 采取 “ 未知价 ” 原则, 即 在到期操 作期间 , 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 回本基金 基 金份额或将 本基金基 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 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 赎 回金额或 转出 金额以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实际操 作日的本 基金基金 份额 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对 于当期保 本周 期到期日之 后 (不含 保 本周期 到 期日) 至 赎回或者 基 金间转换的 实际操作 日 (含该日 ) 的基 金份额净值 波动的风 险应由基 金份额持 有人自行 承担 。 6、在到期操 作期间, 本基金将 暂停日常 申购和 转换 入业务。 7、 本基 金的到期 操作期间 , 除 暂时无法 变现的基 金财 产外, 基 金管理人 应使基金 财产







































































招募 说明 书 52 保持为现金 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券 。 (三)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方案 保本周期届 满时,保 证人或基 金管理人 认可的其 他符 合条件的保 证人或保 本义务人 为 本基金下一 保本周期 提供保 本 保障, 与基金 管理人就 本基金下一 保本周期 签订保证 合同或风 险买断合同, 同时本基 金满足法 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 定的基金存 续要求的, 本基金继 续存续 并进入下一 保本周期 。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到 期操作期 间基金份 额持有人 的选 择情况决定 本基金进 入下一保 本 周期前是否 进入过渡 期并开放 过渡期申 购。 1、不进入过 渡期的情 形 若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 到期操作 期间默认 选择转入 下一 个保本周期 的基金份 额所代表 的 资金净值总 额超过保 证人 提供 的下一个 保本周期 保证 额度或 保本 义务人 提 供的下一 个保本 周期保本额 度的, 基金将 不进入过 渡期, 直接进 入下 一个保本周 期。 基金 份额 持有人在 下一 个保本周期 可享受保 本条款的 基金份额 数 的具体 确认 方法由基金 管理人届 时公告 。 2、过渡期和 过渡期申 购 若没有发生 基金不进 入过渡期 的情形, 则到期操 作期 间结束后基 金进入过 渡期。 到期操作期 间结束后 第一个工 作日起至 下一保本 周期 开始日前一 工作日止 的期间为 过 渡期,过渡 期最长不 超过20 个 工作日, 具体日期 由基 金管理人届 时公告。 投资者在过 渡期内申 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 为称 为“过渡期 申购” 。在 过渡期内 , 投资者转换 入本基金 基金份额 ,视同为 过渡期申 购。 (1) 基金 管理人将 根据保证 人或者保 本义务人 提供的 下一保本周 期 保证额 度或保本 偿 付额度确定 并公告本 基金过渡 期申购规 模上限以 及规 模控制的方 法。 (2) 过渡期申购 采取 “未知 价” 原则, 即过渡 期申购 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 本 基金基金份 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 计算。 (3) 投资者进行 过渡期 申购的, 其持 有相应基 金份额 至过渡期最 后一日 (含该 日) 期 间的净值波 动风险由 基金份额 持有人自 行承担。 (4)过渡期 申购费率 过渡期申购 费率最高 不超过5% ,具体费 率在 届时 更新 的 《招募说 明书》 或 相关公告 中 列示。 过渡期申购 费用由过 渡期申购 的投资者 承担,不 列入 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 市







































































招募 说明 书 53 场推广、销 售、注册 登记等 各 项费用。 (5) 过渡期申购 的日期、 时 间、 场所、 方式和 程序等 事宜由基金 管理人确 定并提前 公 告。 (6)过渡期 内,本基 金将暂停 办理日常 赎回、 转换 出业务。 (7) 过渡期 内, 基 金管理人 应使基金 财产保持 为现金 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免收 该期间的 基金管理 费和 基金托管费 。 3、基金份额 折算 若按基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基金 不进入过 渡期,则 到期 操作期间最 后一日为 基金份额 折 算日; 若按基 金合同约 定的情形 基金进入 过渡期, 则 过渡期最后 一个工作 日为基金 份额折算 日,基金份 额折算日 为下一保 本周期开 始日前一 工作 日。 在基金份额 折算日, 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 金份 额(包括投 资者过渡 期申购的 基 金份额和/ 或 到期操作 期间默认 选择转入 下一个 保本 周期的基金 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 额) 在其持有 的基金份 额所代表 的资产净 值总额保 持 不变的前提 下, 变更登 记为基金 份额净 值为1.00元 的基金份 额,基金 份额数额 按折算比 例相 应调整。 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 额时,持 有期的计 算仍 以投资者认 购、申购 、转换入 或 者过渡期申 购基金份 额的实际 操作日期 计算,不 受基 金份额折算 的影响。 4、开始下一 保本周期 运作 折算日的下 一个工作 日为下一 保本周期 开始日, 本基 金进入 下一 保本周期 运作。基 金 管理人以过 渡期申购 和/或从上 一保本周 期转入 的基 金份额在折 算日所代 表的资产 净值确定 为本基金转 入下一保 本周期时 的基金资 产。 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当 期保本周 期的到期 操作期间 默认 选择转入下 一保本周 期的基金 份 额和/或过渡 期申购的 基金份额 ,经基金 份额折 算后 ,适用下一 保本周期 的保本条 款。 本基金进入 下一保本 周期后, 仍使用原 名称和基 金代 码办理日常 申购、赎 回等业务 。 自本基金下 一保本周 期开始后 ,本基金 管理人将 暂停 本基金的日 常申购、 赎回、定 期 定额投资、 基金转换 等业务。 暂停期限 最长不超 过3 个月。 (四)转为“鹏 华宏观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的形成 保本周期届 满时,若 不符合保 本基金存 续条件, 本基 金 转型为“ 鹏华 宏观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1、 对于投 资者在本 基金募集 期内认购 的基金份 额、 保 本周期内申 购或转换 入的基金 份







































































招募 说明 书 54 额, 默认选择 转为 转型 后的 “鹏 华 宏观灵 活配置 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的, 转入金额 等于默 认选择转为 “鹏 华 宏观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的基金份额在 “鹏 华 宏观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日前 一个工作 日所 对应的基金 资产净值 。 2、 转型后的 “ 鹏华 宏观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申购的具 体操作办 法由基金 管 理人提前公 告。 (五)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 保本周期届满 时, 若符合 保本基金 存续条件, 本 基 金将继续存 续。 基金管理 人应依 照法律法规 规定就本 基金继续 存续及为 下一保本 周期 开放申购的 相关事宜 进行公告 。 2、 保本周期届满 时, 若不符 合保本基 金存续条 件, 本 基金将 转型 为 “鹏华 宏观 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 基金管理人 将在临时 公告 或 《鹏华 宏观灵 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招募说 明书》中 公告相关 规则。 3、在保本周 期到期前 ,基金管 理人将进 行提示 性公 告。 (六)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 在发 生保本赔 付的情况 下, 基金管理 人应 补足 保本 赔付差额 , 并在保 本周期到 期日 后4个工作日 内将该差 额支付至 本基金在 基金托 管人 处开立的指 定账户。 如果基金管 理人未能 全额补足 保本赔付 差额,则 基金 管理人应在 保本周期 到期日后5 个工作日内 ,向保证 人发出书 面《履行 保证责任 通知 书》 ,保证人 应在收到 基金管理 人发出 的 《履行保证责 任通知书》 后 的5 个工 作日内, 将需 清偿的金额 支付至本 基金在基 金托管人 处开立的指 定账户。 基金管理人 最迟应在 保本周期 到期日后20 个工作 日内 将保本赔付 差额支付 给基金份 额 持有人。 2、保本赔付 资金到账 后,基金 管理人应 按照基 金合 同的约定进 行分配和 支 付。 3、发生赔付 的具体操 作细则由 基金管理 人提前 公告 。 十二、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 《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 披露管理办 法》 及其它 有关法律 法规的 规定, 结合本 基金管理 人对本基 金实施的 投资管理 活 动, 本基金管 理人对本 基金原公 告的招 募说明书进 行了更新 ,主要更 新的内容 如下:










































































招募 说明 书 55 1、在“重要 提示”部 分明确了 更新招募 说明书 内容 的截止日期 及有关财 务数据的 截止 日期 和基金 合同生效 日。


2、对“二、 释义”部 分内容进 行了更新 。 3、对“三、 基金管理 人”部分 内容进行 了更新 。 4、对“四、 基金托管 人”部分 内容进行 了更新 。 5、对“五、 相关服务 机构”内 容进行了 更新 。 6、对“六 、 基金的募 集和基金 合同的生 效”内 容进 行了更新。 7、对“七 、 基金份额 的 申购与 赎回 ” 内容进行 了更 新。 8、对“十 、 基金的投 资 ”部分 内容进行 了更新 。 9、新增了“ 十一、基 金的业绩 ”的相关 内容 。 10、对“十 七 、基金 的信息披 露” 中部 分内容 进行 了更新。 11 、对“二 十三、对 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 服务” 内容 进行了更新 。 12 、对“二 十四、其 他应披露 事项”内 容进行了 更新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3 年 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