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0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12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国泰民
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国泰民安
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 A类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 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033 020034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
1596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2 年 12 月
10日
至 2012 年 12 月
2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 年 12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037
份额级别
国泰民安增利
债券 A类
国泰民安增利债
券 C类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 元) 455,094,452.73 1,365,147,258.45 1,820,241,711.1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元)
111,733.49 133,411.39 245,144.88
有效认购份额 455,094,452.73 1,365,147,258.45 1,820,241,711.18
利息结转的份额 111,733.49 133,411.39 245,144.88
募集份额
(单位:份)
合计 455,206,186.22 1,365,280,669.84 1,820,486,856.06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10,000,988.07 0.00 10,000,988.07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
占基金总份额比2.20% 0% 0.55%
1
例
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
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2 年 12 月 26
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
额承诺
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
有资金
10,000,988.07 0.55% 10,000,988.07 0.55% 3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
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000,988.07 0.55% 10,000,988.07 0.55% 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也可以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
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在
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
2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 10,000,988.07 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
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
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
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 ,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
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