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基金:关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民 生加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关 于再次 提请 投资者 及时 更新 已 过期 身份证 件或 者身份 证明 文件的 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已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中 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 证条例》 领取的居民身份证 (即第一代身份证)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 二章第 十九 条规 定:“ 在与客 户的 业务 关系 存 续期间 ,金 融机 构应 当 采取持 续的 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 金融交易情况, 及时提示客户 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 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 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 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再次提 醒广大客户, 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 或者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 明文件已过有效期, 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 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同时,本 公司 提请投 资者留意 及时 更新或 补 充在我司 预留 的手机 号 码、电 子邮箱、 寄送地址、 固定电话等各项联系方式, 以便及时接收我公司为投资者提 供的各项服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 (免长途费) ,也可 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msjyfund.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