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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策略(162405)

华宝策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12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04年3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 41号文批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11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 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 2004 年 3 月 31日到 2004 年 4 月 30 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合 同》于 2004 年 5 月 11 日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7日 注册资本:1.5 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韩东霞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49%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 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现任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 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Alain Jean Patrick DUBOIS 先生,董事,硕士。曾任法国财政部预算办公室部门负责人、里 昂信贷资本市场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拉扎德兄弟银行部门经理、Arjil et Cie 银行董事总经理、 德国商业银行资深产品设计师、法国兴业银行资深产品设计师、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部负责人。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裴长江先生,董事,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 3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文杰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外汇及期权交易员、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 行初级市场及衍生品团队负责人、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行债务融资部亚洲区(除日本外)董事 总经理兼结构化衍生品主任、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中国区销售及交易部门主管、法 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领先资产管理中国区业务部门主管。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张群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东凌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管理科学研究 所所长。 罗飞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讲师、会计系西方 会计研究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院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中心主 任。 江岩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深圳市轻工集团 公司法律秘书、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 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2、 监事会成员 张永光 (Jackson CHEUNG)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法国兴业银行主管银团贷款、 项目融资、固定收益、外汇交易、衍生产品及结构性融资等工作,法国兴业银行亚洲区债务融资 及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管。现任法国兴业银行集团中国区总裁。 贾璐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自动化部组干科主办,宝钢国贸公司人 事部人才开发室主任,宝钢国际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宝钢资源(国际)公司总经理 助理。现任华宝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宝钢集团金融系统党委副书记。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裴长江先生,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 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文杰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外汇及期权交易员、法国兴业银行及投 资银行初级市场及衍生品团队负责人、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行债务融资部亚洲区(除日本外) 4 董事总经理兼结构化衍生品主任、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中国区销售及交易部门主管、 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领先资产管理中国区业务部门主管。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 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 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黄小薏(HUANG Xiaoyi Helen)女士,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加拿大明道银行证券公司金融 分析师,Acthop 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 作。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牟旭东先生,经济学硕士。 1997年 9 月至 2003 年 1月在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工作, 2003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任高级分析师,2004 年 9 月起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07 年 9 月起任研究 部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 年 2月至 2011 年 2 月兼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兼任 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国内投资部总经理, 2012年 3 月起任投资副总监。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为童国林先生, 任职时间为 2004 年 5 月至 2006 年 4 月。余荣权先生,任职时间为 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黄小坚先生,任职时间为 2006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牟旭东先生,投资副总监、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鹏飞先生,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 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投资副总监、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智慧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医 药生物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蒋宁女士,投资副总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 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自有资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 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应当 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 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 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 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地修改或完 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整 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 6 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长 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 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及 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 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 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公 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 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 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 立,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 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 2005 年 10 月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 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9 月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 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 年9 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 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 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9,593,657,606 股 A 股)。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 117,723.3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90%。截 至 2011 年9 月 30 日止九个月, 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 1,392.07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25.82%。 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 1.6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4.82%。利息净收入 2,230.10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22.41%。净利差为 2.56%,净利息收益率为 2.68%,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 0.21 和 0.23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87.9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3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 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 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 到全球 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 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 33 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 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 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1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主要国际排 名位次持续上升,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50 多个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 家》2011 年“世界银行品牌 500 强”中位列第 10,较去年上升 3 位;在美国《财富》世界 500 强 中排名第 108 位,较去年上升 8 位。中国建设银行连续第三年获得香港《亚洲公司治理》杂志颁 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度大奖” ,先后摘得《亚洲金融》 、 《财资》 、 《欧洲货币》等颁发的“中国最 佳银行” 、 “中国国内最佳银行”与“中国最佳私人银行”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 托 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 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 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 130 余人。自 2008 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 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8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 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 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 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 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 之一。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224 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 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1 年,中国建设银行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 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 2011 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并获和讯网 2011 年中国“最 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 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 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9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 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 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 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 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 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 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 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 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10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11 网址: 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8


12 网址:bank.ecitic.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01或 95511-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网址: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1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15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2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或 www.sywg.com.cn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址: http://www.pingan.com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16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ce.ecitic.com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号楼 21F-29F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3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0571- 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3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咨询电话:4006208888 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021-50372474 (3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3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1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3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座18-21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3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寿春路 179 号


法人代表: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或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19 联系电话: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http:// www.cicc.com.cn (4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4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服电话:400-666-2288


20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基金销售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4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 510 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24 层-3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5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上海证券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53)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5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8588 东海证券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 (5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22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56)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 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 5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61238888


23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五、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各风格板块间资产配置以及各板块内精选个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回 报。 (二)投资范围和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按流通市值和市净率分为四大股票风格板块:大盘价值、大盘成长、中 小盘价值、中小盘成长。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符合各风格板块精选个股标准的股票。 (三)投资理念 风格转换及个股精选策略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创造超额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看好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和证券市场存在的投资机会,注重资产在各风格板块间的配 置,同时在各风格板块内部精选个股。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50%-95%;债券为 0% -4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在 5%以上。 1、股票投资策略 (1) 风格板块轮动策略 根据数量化辅助模型和公司内部研究支持以及基金经理自身判断,决定股票资产在各风格板块 间的配置。当某一风格板块相对大市的超额收益率出现上升或者下降趋势并到达预设的临界点时, 我们增加或者减少该板块的权重。 (2)


风格板块的股票精选策略


24 针对各风格板块,有不同的板块内精选个股标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主 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竞争优势及行业特点等因素。 1)大盘价值板块:采用股息率、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市现率五个指标。股息率较高 的股票得分较高,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市现率较低的股票得分也较高。 2)大盘成长板块:我们侧重于选取具有难以超越的竞争优势的个股。主要考虑公司是否具 有优越的管理团队,具有长期发展策略;具有垄断优势;公司所处行业基本面已经好转,且已有 融资计划的上市公司;所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占据绝对多数的市场份额;高收益增长率, 高利润率;专利产品多,低成本的生产和/或分销能力。 3)中小盘价值:我们侧重选取内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个股。具体的评价指标是股票被低于 其清算价值或其有形帐面价值出售;相对于其获益潜力或者重置成本来说,股票价格偏低;公司 进行资产重组,股票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估值;公司具有至少 10-20%的增长率,财务状况良好, 市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4)中小盘成长:我们倾向于选择业绩可能大幅增长、股本扩张能力强的上市公司的个股。 主要考虑过往盈利持续增长或盈利增长潜力巨大;获取具有吸引力的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能 力;低于基金经理对未来三年预期盈利增长率的 P/E 指标;不断扩大的市场份额;良好的资产负 债情况;股东及管理团队实力雄厚;较强的新产品开发能力。 2、债券投资策略 (1)本基金定位为股票型基金;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下限为零; (2)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回避特定时期股票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能够获 取债券投资的收益; (3)本基金投资债券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我公司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 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 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 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五)业绩比较基准 80%×复合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其中, 复合指数= 上证 180 流通市值 ╳ 上证 180指数+


深证 100流通市值


╳ 深证 100指数


25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上证 180 流通市值+深证 100 流通市值 (六) 投资程序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 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市场 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的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类属资产配置比例。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 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 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设置独立的中央交易室,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中央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 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内部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 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出具风险报告。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 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七)基金的禁止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将基金财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9、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0、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6 12、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有 5%以上投票权 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


13、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八)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80%; 2、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5、我公司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将严格参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 (1) 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上述(1) 、 (2) 、 (3)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不符合上述(2) 、 (3)项及基金合同或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约定的投资比例的,本公司将在十个 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 义务。 (十)基金的融资


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七、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2年 9 月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7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407,640,958.34 82.84 其中:股票


3,407,640,958.34 82.84 2 固定收益投资


297,920,000.00 7.24 其中:债券


297,920,000.00 7.2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3,300,594.95 4.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0,502,631.25 4.39 6 其他资产


44,098,713.25 1.07 7 合计





4,113,462,897.7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62,155,726.79 1.52 B 采掘业 13,288,933.12 0.32 C 制造业 1,607,060,537.41 39.25 C0 食品、饮料 745,388,127.16 18.20 C1 纺织、服装、皮毛 11,823,067.02 0.29 C2 木材、家具 16,019,175.66 0.39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76,628,050.69 1.87 C5 电子 209,469,381.24 5.12 C6 金属、非金属 37,680,234.60 0.92 C7 机械、设备、仪表 403,605,482.59 9.86 C8 医药、生物制品 51,588,027.10 1.26 C99 其他制造业 54,858,991.35 1.34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19,413,176.17 5.36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275,922,229.83 6.74 G 信息技术业 736,356,114.38 17.98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4,063,639.26 1.56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125,148,063.47 3.06 K 社会服务业 304,232,537.91 7.43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28 M 综合类 - - 合计 3,407,640,958.34 83.22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230 科大讯飞 13,383,185 380,350,117.70 9.29 2 600809 山西汾酒 8,554,265 325,489,783.25 7.95 3 600125 铁龙物流 41,828,459 260,591,299.57 6.36 4 300144 宋城股份 17,854,308 235,319,779.44 5.75 5 000858 五 粮 液 5,139,417 174,226,236.30 4.25 6 002410 广联达 9,327,493 167,241,949.49 4.08 7 002006 精功科技 15,673,554 143,413,019.10 3.50 8 002475 立讯精密 4,357,364 134,163,237.56 3.28 9 000547 闽福发A 24,716,456 93,675,368.24 2.29 10 600559 老白干酒 2,829,795 80,564,263.65 1.9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297,920,000.00 7.28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97,920,000.00 7.28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001037 10 央行票 据37 1,500,000 149,730,000.00 3.66 2 1001032 10 央行票 据32 1,000,000 99,840,000.00 2.44 3 1101094 11 央行票 据94 500,000 48,350,000.00 1.18 4 - - - - - 5 - - - - -


29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本基金股票投资对象为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符合基金投资策略规定的各 风格板块选股标准的股票,没有特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45,093.8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308,340.4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83,101.41 5 应收申购款 162,177.5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098,713.2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30 八、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2 年 9 月 30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 审计。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4/05/11-2004/12/31 -3.26% 0.78% -12.24% 1.08% 8.98% -0.29% 2005/01/01-2005/12/31 -1.84% 1.06% -3.62% 1.08% 1.78% -0.02% 2006/01/01-2006/12/31 106.10% 1.21% 92.16% 1.13% 13.94% 0.08% 2007/01/01-2007/12/31 138.71% 1.98% 117.16% 1.84% 21.55% 0.14% 2008/01/01-2008/12/31 -37.79% 1.79% -55.80% 2.44% 18.01% -0.65% 2009/01/01-2009/12/31 67.85% 1.51% 73.25% 1.65% -5.40% -0.14% 2010/01/01-2010/12/31 -9.22% 1.35% -10.29% 1.26% 1.07% 0.09% 2011/01/01-2011/12/31 -26.38% 1.23% -19.13% 1.05% -7.25% 0.18% 2012/01/01-2012/06/30 1.01% 1.35% 5.04% 1.05% -4.03% 0.30% 2004/05/11-2012/09/30 220.19% 1.43% 95.06% 1.50% 125.13% -0.07%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 比较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 5月 11 日至 2012年 9月 30 日)


31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 6 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 2004 年 11 月 11 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九、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一)基金投资人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 。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 并予以公告。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条件成熟时,投资人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人以电话或互 联网等形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 申购赎回的时间根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 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2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04 年 6 月 1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04 年 8 月 1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消,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 销; 5、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申请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 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在其提出赎回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的交易账户内有足够的基 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 申请日(T日) ,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33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和直销e网金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 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人民币(含申购费) 。已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 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程序和数额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34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 撤销。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人办理增加权益并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 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 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十、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场所相同。 目前,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招商 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 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 中证 100 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间的相互转换。 广发银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 康债券基金)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 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 35 长江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平安证券、广发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江海证券、国都证 券、东兴证券、德邦证券、东北证券、华安证券、上海证券、方正证券和中信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 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 、现金宝货币市 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 债券基金、中证 100 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间的相互转换。 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安信证券、华宝证券、中国国际金融公 司、齐鲁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中证 100 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间的相互转换。 东吴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 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中证 100 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 式)间的相互转换。 中信证券(浙江)、华泰证券、恒泰证券、中投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 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 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 渤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东兴证券、中信证券受理本基金 与上证 180价值 ETF 联接基金的相互转换。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渤海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申银万国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长江 证券、国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信万通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江海证券、安信证券、中 国国际金融公司、华宝证券、华安证券、齐鲁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国都证券、东兴证券、 东北证券、德邦证券、上海证券、方正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新兴产业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 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中信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中信证券(浙江)、国信证券、华泰证 券、恒泰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中投证券、安信证券、中金公司、华宝证券、齐鲁证券、华 福证券、信达证券、江海证券、国都证券、东北证券、德邦证券、华安证券、上海证券、东海证券 36 已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可转债基金之间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 通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长江证券、华福证券、国信证券、中国 银河证券、齐鲁证券、华宝证券、上海证券、招商证券、信达证券、国都证券、华安证券、德邦证 券、渤海证券、兴业证券、东海证券、江海证券、恒泰证券、国元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华 泰证券、中投证券、平安证券、东北证券、中航证券、安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国国际金融公 司、中信证券(浙江)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上证 180 成长 ETF联接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国 银河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中信证券、东方证券、兴 业证券、国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恒泰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中投证券、华宝 证券、齐鲁证券、信达证券、国都证券、德邦证券、上海证券、中航证券、招商证券、东北证券、 西南证券、华福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江海证券、国元证券、华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民生证券、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中信证券(浙江) 、东海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医药生物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渤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 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 中信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恒泰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中国中投证券、华宝证券、齐 鲁证券、信达证券、江海证券、国都证券、德邦证券、华安证券、上海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 民生证券、中国国际金融、中信证券(浙江)、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华福证 券、东北证券股份、招商证券、西南证券已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中证短融 50 基金的转 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渤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 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 国信证券、恒泰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中国中投证券、华宝证券、齐鲁证券、信达证券、江 海证券、国都证券、德邦证券、华安证券、上海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民生证券、中国国际 金融、兴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华福证券、东北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东兴证券已开通前 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资源优选基金的转换业务。


37 其中,本公司管理的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与增强收益债券基金之间不能进行转换。 其他销售机构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 理的基金。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 回业务办理时间一致。 (四)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宝康消费品基金、 宝康灵活配置基金、 宝康债券基金之间转换: 转换费率为 0.4%, 25% 转换费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本基金:投资人持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90 个自然日以 上(含 90 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 80%。持有时间少于 90 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 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 0.4%,其中转换费的 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与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 收益债券基金、中证 100 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上证180 价值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 可转债基金、上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基金、医药生物基金、中证短融 50 基金、资源优选基金之间 转换,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 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 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 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公式为: 转出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总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净转出金额=转出总金额-转出费用


38 净转入金额=净转出金额/(1+补差费率) (补差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差) 转换补差费用=净转出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余额对应的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 式适用前 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不同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影响投资者的持有基金时间的计算。 (七)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 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 ,并在 T+1 工作日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 T+2 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八)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本基金、宝康系列 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 券、中证 100 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上证 180 价值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基 金、上证 180 成长ETF 联接基金、医药生物基金、中证短融 50 基金、资源优选基金转出,单笔转 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从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200 份。因 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 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九)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转换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 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39 (十)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 不可抗力;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


暂停估值; (5)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 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和转份额的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 前 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 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 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的情况。 十一、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简称“管理费” )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简称“托管费” ) ;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0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1.5%)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25%)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章第(一)节第1条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 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根据基金合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 费率。


41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500 万(含)以上 1000 元 大于等于 200 万,小于 500 万 0.5%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200 万 1.0% 大于等于 50 万,小于 100 万 1.2% 50 万以下 1.5%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的赎回费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730 天以下 0.5% 730 天以上(含) 0.3%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 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归注册登记机构。 3、基金管理人可自行降低申购、赎回费率;提高费率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最新 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 率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4、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宝康消费品基金、 宝康灵活配置基金、 宝康债券基金之间转换: 转换费率为 0.4%, 25% 转换费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本基金:投资人持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 90 个自然日以 上(含 90 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 80%。持有时间少于 90 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 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 0.4%,其中转换费的 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与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 42 收益债券基金、中证 100 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上证180 价值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 可转债基金、上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基金、医药生物基金、中证短融 50 基金、资源优选基金之间 转换,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 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 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 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理人将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1、基金投资人对账单 基金投资人对账单包括季度对账单与年度对账单。季度对账单每季度提供,在每季结束后的15 个工作日内向有交易的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年度对账单在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对 所有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 2、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管理人以说明或电子形式向投资人寄送基金其他信息资料。 (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将其所获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和更改基金分红方式。目前,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已由红利再投资修改为 现金分红。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定义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月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43 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 、扣款金额限定 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就申请开办本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 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 e网金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200 元(含申购费) 。





3、办理场所 投资人可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 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 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光大 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齐鲁证券、江海证券、华泰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德邦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中信证券下属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只接受个人投资者的申请。 待条件成熟时,本公司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





4、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指定资金账户卡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网点柜 面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5、撤销方式 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撤销,须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基金销 售网点柜面提出申请。 (四)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www.fsfund.com)为基金投资人提供与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 的定期在线交流服务以及网上查询服务。目前,基金管理人已经开始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五)资讯服务 1、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 打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 4007005588,021—38924558 直销中心电话:021-338505731、38505732 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50988055


44 2、互联网站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电子信箱:fsf@fsfund.com 十三、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对《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中直销柜台的住所及代销机 构的相关信息和“二、注册登记机构”中相关信息。 3、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和本基金与 其他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4、“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2 年9 月30 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5、“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2年 9 月30 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6、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与本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部分内容及与其他基金 转换的相关内容。


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住所信息。 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中的相关 信息。 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刊登的公告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