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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债(253070)

国联安中债: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 年 12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2530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关于基 金从业人员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事项 的
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联安中债信 用债指数增强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合同 》 ( 以 下简 称 “ 《 基 金 合
同》 ” ) 、 《国联安 中债信用债指数增 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招募说 明书》 (以下简 称“ 《招募说明 书》 ” )等相关 法律
文件的有关规定
注: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管理人” )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1450 号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2 年 12 月 7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 年 12 月 11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6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72,109,233.1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
民币元)
181,712.7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72,109,233.14
利息结转的份额 181,712.73
合计 472,290,945.87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
10,001,1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12%
其他需要 说明的事
项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列明的认购费
率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通过代销机构共认购国联安中债信
用 债指数 增强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10,001,100( 含 募集期 利
息结转的份额), 适用认购费率为 1,000 元/笔。 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 自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 集 期限 届 满基 金 是 否符 合 法 律法 规 规 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证 监 会办 理 基 金备 案 手 续获 得 书 面
确认的日期
2012 年 12 月 12 日
注: (1) 《基金合同》 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 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 有 份 额
总数
占 基 金 总 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
司固有资金
1 0 , 0 0 1 , 1 0 0 . 0 0 2 . 1 2 % 1 0 , 0 0 1 , 1 0 0 . 0 0 2 . 1 2 % 3 年
基金管理公
司高级管理
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
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 0 , 0 0 1 , 1 0 0 . 0 0 2 . 1 2 % 1 0 , 0 0 1 , 1 0 0 . 0 0 2 . 1 2 % 3 年
(3)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均为 0;
3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当在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投
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 400-7000-365 (免
长途话费) 和网站 (www.gtja-allianz.com 或 www.vip-funds.com) 查询交易确
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
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在基金募集时,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基金管理
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基
金合同当事人均不得以召集、 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使基金合同效力延续。 投资
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