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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月月利A(110050)

易方达月月利: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名称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 
主代码 110050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 月26日 
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月月利理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起始日 2012年12月5日 
起始日 2012年12 月26日(为认购期基金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A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B 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10050 110051 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办理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为到期的基金份额办理赎回。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月月利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且注 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该申购、赎回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有效申购、赎 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首次申购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者通过直 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首次申购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结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 后的申购费率在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以 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 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 的每类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 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 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 后的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 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在该运作期内的待支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 将获得该部分份额当期运作期 的基金未支付收益。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 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月的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 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次月无该对应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 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 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次二个月无该对应 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 该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3)在每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 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 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 《基金合同》 和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T日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可在T+2日后(含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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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