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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双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年第1次)查看PDF公告







信 诚 双盈 分 级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摘 要 ) (2012 年第 1 次更 新) 【重要提 示 】





本 基金 于2012 年 4 月13 日基 金合 同正 式生 效 。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购本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招募说 明书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本 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金 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基 金合同 是约 定 基金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义 务的法 律文 件。 基金 投资 人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即成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的 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额 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基 金合 同 的承认 和接 受, 并 按 照《 基金法 》、 《运 作办 法》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有 权利 、 承担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 了解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权 利和义 务, 应详 细查 阅基 金合同 。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2 年10 月13 日 , 有 关 财 务数 据 和 净值表 现截 止日 为2012 年9 月30日 (未 经审 计) 。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基金管 理人 :信 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所:








上 海市 浦东 新区世 纪大 道8 号上 海国 金 中心汇 丰银 行大 楼9 层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区世 纪大 道8 号上 海国 金 中心汇 丰银 行大 楼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翔燕 成立日 期:


2005 年9月30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监 基金 字【2005 】142 号 注册资 本:


2 亿元 人民 币 电话:





(021 )6864 9788 联系人 :





隋 晓炜 股权结 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 人民 币)


出资比 例 (%)


中信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9800


49


英国保 诚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9800


49


中新苏 州工 业园 区创 业投 资有限 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 事 、监 事 基本情 况 张 翔燕女 士, 董事长 ,硕士 学位。 历任 中信银 行总行 营业部 副总 经理、 综合计 划部总 经理 ,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副 行 长 、 中 信 银 行 总 行 营 业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济 师,中 信控 股有 限责 任公 司风险 管理 部总 经理 。现 任中信 控股 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裁 。 陈 一松先 生, 董事, 金融学 硕士。 历任 中信实 业银行 资金部 科长 、中信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总 裁 办主任 、长城 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会 秘书、 中国 建设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行 长秘书 兼行长 办公 室副主 任。 现任 中信 信托 有限责 任公 司总 经理 。 马 春光先 生, 董事, 研究生 。历任 中信 公司业 务部会 计 、中 信兴 业信托 投资公 司财务 经理 、 总会计 师等 职。2002 年10 月起担 任中 信信 托有 限责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 Graham David Mason 先 生, 董 事, 南非 籍, 保险 精算 专 业学 士。 历任 南非 公募 基 金投 资分 析 师、南 非Norwich 公 司基 金 经理、 英国 保诚 集团 (南 非)执 行总 裁。 现任 瀚亚 投资 执 行总 裁。 叶 小琪女 士, 董事, 高级工 商管理 硕士 。历任 汇丰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副 总监、 保德信 集团 亚 洲 资产管 理亚洲 区区域 总监 、法国 兴业资 产管理 (香 港)有 限公司 首席市 场总 监、法 国兴业 证券 董事总 经理 。 现 任瀚 亚投 资亚洲 区零 售业 务总 监。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 郑 美美女 士, 董 事, 工商管 理硕士 。历 任新加 坡金融 管理局 金融 市场发 展规划 部处长 。 现任 瀚亚投 资( 新加 坡) 有限 公司督 察长 。 何德旭先生,独立董 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 国科学研究院财贸所处长 、研究员等职 。现任 中国社 会科 学院 数量 经济 与技术 经济 研究 所副 所长 、金融 研究 中心 副主 任。 夏 执东先 生, 独立董 事,经 济学硕 士。 历任财 政部财 政科学 研究 所副主 任、中 国建设 银行 总 行 国际部 副处长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所 副总经 理、 北京天 华中兴 会计师 事务 所首席 合伙人 。现 任北京 京都 天华 会计 师事 务所有 限责 任公 司副 董事 长。 杨 思群先 生, 独立董 事,经 济学博 士。 历任中 国社会 科 学院 财贸 经济研 究所副 研究员 ,现 任 清华大 学经 济管 理学 院经 济系副 教授 。 李 莹女士 ,监 事会主 席,金 融学硕 士。 历任中 国建设 银行沧 浪办 事处信 贷科长 、中国 建设 银 行 苏州分 行中间 业务部 总经 理助理 、北京 证券投 行华 东部一 级项目 经理、 中新 苏州工 业园区 创业 投 资有限 公司投 资银行 部总 经理、 苏州工 业园区 银杏 投资管 理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现 任苏州 创业 投资集 团有 限公 司财 务总 监。 解 晓然女 士, 监事, 双学位 ,历任 上海 市共青 团闸北 区委员 会宣 传部副 部长、 天治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监 察稽 核部 总监 助理。 现任 信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监 察稽 核总 监。 詹 朋先生 ,职 工监事 , 经济 学学士 。历 任上海 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计划财 务部主 管、万 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会 计。 现任信 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运营 总监 。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 年2 月14 日 起 正 式 更 名 为 瀚 亚 投 资,其 旗下 各公 司名 称自 该日起 进行 相应 变更 。瀚 亚投资 为英 国保 诚集 团成 员。 2. 经营 管理 层人 员情 况 王 俊锋先 生, 总经理 、首席 执行官 ,工 商管理 硕士。 历任国 泰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市场 部副 总 监 、华宝 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市 场总监、 瑞银环球 资产管 理(香港) 有限公司 北京代 表处首席 代 表、瑞 银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资产 管理 部总 监。 现任 信诚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首席 执行 官。 隋 晓炜先 生, 副总经 理,经 济学硕 士, 注册会 计师。 历任中 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高级 经理 、 中 信控股 有限责 任公司 高级 经理、 信诚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总监 、首席 市场 官 。现 任信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首 席运 营官 。 黄 小坚先 生, 副总经 理、首 席投资 官、 股票投 资总监 ,经济 学硕 士。历 任申银 万国证 券公 司 研 究所行 业分析 师,银 华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行业 研究 员、投 资管理 部组合 经理 、基金 经理,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 经理。 现任信 诚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总 经理、 首席 投资官 、股票 投资 总监、 信诚 优胜 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桂 思毅先 生, 副总经 理,工 商管理 硕士 。历任 安达信 咨询管 理有 限公司 高级审 计员, 中乔 智 威 汤逊广 告有限 公司财 务主 管,德 国德累 斯登银 行上 海分行 财务经 理,信 诚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风 险 控制总 监、财 务总监 、首 席财务 官 、首 席运营 官 。 现任信 诚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首席 财务官 。 3. 督察 长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3 唐 世春先 生, 督察长 ,法学 硕士, 历任 北京天 平律师 事务所 律师 、国泰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 察 稽核部 法务主 管、友 邦华 泰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法律 监察部 总监、 总经理 助理 兼董事 会秘书 。现 任信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督察长 。 4. 基金 经理 曾 丽琼女 士, 金融学 硕 士,11 年金 融、 基金从 业经验 。拥有 丰富 的债券 投资和 流动性 管理 经 验 。曾任 职于杭 州银 行和华 宝兴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2007年2月至2010 年6月 期间, 担任华 宝兴 业 现金宝 货币市 场基 金的基 金经理 ,2009 年2月至2010 年6 月期间 ,兼任 华宝兴业 增强收 益债券 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0 年8 月 加入信 诚基 金, 现任 信诚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5.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 黄小坚 先生 ,副 总经 理/ 首 席投资 官/ 股票 投资 总监 ; 王旭巍 先生 ,固 定收 益总 监; 董越先 生, 交易 总监 ; 胡喆女 士, 研究 总监 ; 张光成 先生 , 股 票投 资总 监助理 。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街1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月31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肖 钢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及 投资 者服 务部 总经 理:李 爱华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唐州 徽 电话: (010 )66594855 传真: (010 )66594942 (二) 基金 托管 部门 及主 要人员 情 况 中国银 行 于1998 年 设立 基 金托管 部, 为进 一步 树立 以投资 者为 中心 的服 务理 念,中 国银 行 于2005 年3 月23 日 正式 将基金 托管 部更 名为 托管 及投资 者服 务部 ,现 有员 工 120 余人 。另 外, 中国银 行在 重点 分行 已开 展托管 业务 。 目前, 中国 银行 拥有 证券 投资基 金、 一对 多专 户、 一对一 专户 、社 保基 金、 保险资 产、QFII 资产、QDII 资 产、 证券 公 司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 、证 券公司 定向 资产 管理 计划 、信托 资产 、年 金资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4 产、理 财产 品、 海外 人民 币基金 、私 募基 金等 门类 齐全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在 国内, 中国 银行 率先 开展绩 效评 估、 风险 管理 等增值 服务 ,为 各类 客户 提供个 性化 的托 管服 务。2011 年 末, 中国 银行 各类托 管资 产规 模突 破两 万亿元 ,居 同业 前列 。 (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2012 年6月 末, 中国 银 行已托 管长 盛创 新先 锋混 合、长 盛同 盛封 闭、 长盛 同智优 势混 合 (LOF )、大成2020 生命 周期混 合、 大成 蓝筹 稳健 混合、 大成 优选 封闭 、大 成景宏 封闭 、工 银大 盘蓝筹 股票 、工 银核 心价 值股票 、国 泰沪 深300 指 数 、国泰 金鹿 保本 混合 、国 泰金鹏 蓝筹 混合 、 国泰区 位优 势股 票、 国投 瑞银稳 定增 利债 券、 海富 通股票 、海 富通 货币 、海 富通精 选贰 号混 合、 海富通 收益 增长 混合 、海 富通中 证100 指 数(LOF )、 华宝 兴业 大盘 精选 股票 、华宝 兴业 动力 组 合股票 、华 宝兴 业先 进成 长股票 、华 夏策 略混 合、 华夏大 盘精 选混 合、 华夏 回报二 号混 合、 华夏 回报混 合、 华夏 行业 股票(LOF) 、嘉实超短 债债券 、 嘉实成 长收 益混 合、 嘉实 服务增 值行 业混 合、嘉 实沪 深300指数(LOF) 、嘉实货 币、 嘉实 稳健 混合、 嘉实 研究 精选 股票 、嘉实 增长 混合 、嘉 实债券 、嘉 实主 题混 合、 嘉实回 报混 合、 嘉实 价值 优势股 票型 、金 鹰成 份优 选股票 、金 鹰行 业优 势股票 、银 河成 长股 票、 易方达 平稳 增长 混合 、易 方达策 略成 长混 合、 易方 达策略 成长 二号 混 合、易 方达 积极 成长 混合 、易方 达货 币、 易方 达稳 健收 益 债券 、易 方达 深证100ETF 、易方达中 小 盘股票 、易 方达 深证100ETF 联接、万家180 指数 、万 家稳健 增利 债券 、银 华优 势企业 混合 、银 华 优质增 长股 票、 银华 领先 策略股 票、 景顺 长城 动力 平衡混 合、 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 景顺 长城 货 币、景 顺长 城鼎 益股 票(LOF) 、泰信天 天收 益货 币、 泰信优 质生 活股 票、 泰信 蓝筹精 选股 票、 泰 信债券 增强 收益 、招 商先 锋混合 、泰 达宏 利精 选股 票、泰 达宏 利集 利债 券、 泰达宏 利中 证财 富大 盘指数 、华 泰柏 瑞盛 世中 国股票 、华 泰柏 瑞积 极成 长混合 、华 泰柏 瑞价 值增 长股票 、华 泰柏 瑞货 币、华 泰柏 瑞量 化现 行股 票型、 南方 高增 长股 票(LOF) 、国富潜 力组 合股 票、 国富强 化收 益债 券、国 富成 长动 力股 票、 宝盈核 心优 势混 合、 招商 行业领 先股 票、 东方 核心 动力股 票、 华安 行业 轮动股 票型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强 收益 债券 型、 诺德 中小盘 股票 型、 民生 加银 稳健成 长股 票型 、博 时宏观 回报 债券 型、 易方 达岁丰 添利 债券 型、 富兰 克林国 海中 小盘 股票 型、 国联安 上证 大宗 商品 股票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国联安 上证 大宗 商品 股票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上 证中 小盘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华泰柏 瑞上 证中 小盘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长 城中 小盘 成长股 票型 、易 方达 医疗 保健行 业股 票型 、景 顺长 城 稳定 收益 债券 型、 上证180 金融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国 泰上 证180 金 融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诺 德优 选30 股票型 、泰 达宏 利 聚利分 级债 券型 、国 联安 优选行 业股 票型 、长 盛同 鑫保本 混合 型、 金鹰 中证 技术领 先指 数增 强 型、泰 信中 证200 指 数、 大 成内需 增长 股票 型、 银华 永祥保 本混 合型 、招 商深 圳电子 信息 传媒 产 业(TMT )50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招 商深 证TMT5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嘉 实深 证基本 面120 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 接、 深证基 本面120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上 证180 成长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华宝兴 业上 证180 成 长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易 方达 资 源行业 股票 型、 华安 深证300 指数 、嘉 实信 用债 券型 、平安 大华 行业 先锋 股票 型、华 泰柏 瑞信 用 增利债 券型 、泰 信中 小盘 精选股 票型 、海 富通 国策 导向股 票型 、中 邮上 证380 指数增 强型 、泰 达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5 宏利中 证500 指 数分 级、 长 盛同禧 信用 增利 债券 型、 银华中 证内 地资 源主 题指 数分级 、平 安大 华 深证300 指 数增 强型 、嘉 实 安心货 币市 场、 上投 摩根 健康品 质生 活股 票型 、工 银瑞信 睿智 中证500 指数分 级、 招商 优势 企业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国 泰中 小板300 成 长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 国泰 中小 板 300 成 长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券投 资基 金联 接、 景顺 长城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诺 德周期 策略 股票 型、长 盛电 子信 息产 业股 票型、 诺安 中证 创业 成长 指数分 级、 信诚 双盈 分级 债券型 、嘉 实沪 深 3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民 生加银 信用 双利 债券 型、 工银瑞 信基 本面 量化 策略 股票型 、信 诚周 期 轮动股 票型 、富 兰克 林国 海研究 精选 股票 型、 诺安 汇鑫保 本混 合型 、平 安大 华策略 先锋 混合 型、 华宝兴 业中 证短 融50 指数 债券型 、180 等 权重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华 安双 月鑫 短期理 财债 券型 、 大成景 恒保 本混 合型 、景 顺长城 上证180 等权 重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上 投摩 根 分红添 利债 券型 、嘉 实优 化红 利 股票 型、 嘉实 海外 中国股 票(QDII) 、银华全 球优选(QDII-FOF) 、 长盛环 球景 气行 业大 盘精 选股票 型(QDII) 、华泰柏 瑞亚洲 领导 企业 股票 型(QDII) 、信诚金 砖四 国 积极配 置(QDII) 、 海富通 大中华 精选 股票 型(QDII )、招 商标 普金 砖四 国指 数(LOF-QDII )、华 宝兴业 成熟 市场 动量 优选 (QDII )、大成标 普500 等 权重指 数(QDII )、长信 标普100 等 权重 指数 (QDII )、博时抗 通胀 增 强回报 (QDII )、华安 大 中华升 级股 票型 (QDII )、信诚 全球 商品 主题 (QDII )、上投摩 根全 球 天然资 源股 票型 、工 银瑞 信中国 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QDII )、易方 达 标普全 球高 端消 费品 指数 增强型 、建 信全 球资 源股 票型等164 只证 券投 资基 金 ,覆盖 了股 票型 、 债券型 、混 合型 、货 币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 的基 金,满 足了 不同 客户 多元 化的投 资理 财需 求, 基金托 管规 模位 居同 业前 列。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信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道8号 上海 国金 中 心汇丰 银行 大楼9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道8号 上海 国金 中 心汇丰 银行 大楼9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翔燕 客服电 话:400-6660066 ,021- 51085168 联系人 :殷 宇飞 电话:021- 68649788 网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街1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街1号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6 法定代 表人 :肖 钢 客服电 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www.boc.cn (2)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 :张 静 客服电 话:95533 公司网 站:www.ccb.com (3)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6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客服电 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4)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怀邦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曹 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 秦晓 电话:0755 -83198888 传真:0755 -83195049 联系人 :邓 炯鹏 客服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7 (6)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8 号富 华大 厦C座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客服电 话:95558


联系人 :丰 靖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7)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联系人 :马 旭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8) 宁波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宁波 市江 东区 中山东 路294 号 办公地 址: 宁波 市江 东区 中山东 路294 号 法定代 表人 :陆 华裕


客户服 务统 一咨 询电 话:96528 , 上海 地区 :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联系人 :胡 技勋 联系方 式:021 -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9)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深南 大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A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84863893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ecitic.com (10) 中信 建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联系人 :权 唐 联系电 话: (010 )85130588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4008888108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8 网址:www.csc108.com (11)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恒 鑫 大厦主 楼19 层、20层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恒 鑫 大厦主 楼19 层、20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军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0571-9659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571-85783771 联系人 :俞 会亮 网址:www.bigsun.com.cn (12) 中信 万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苗 岭路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东 海西 路28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智河 联系人 :吴 忠超 联系电 话:0532-85022326 (13)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心A栋第18 层至21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6003 号荣 超商 务中 心A栋第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明辉


统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600-8008


公司网 站:www.cjis.cn


(14)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厦A座38 -45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 (0755 )82960223 传真: (0755 )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 话:95565 、4008888111 (15)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法人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电 话:0755 -82130833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齐 晓燕


联系电 话:0755-82130833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9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95536


公司网 址: www.guosen.com.cn


(16)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上海 市广 东路689 号 海通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5553 或4008888001


联系人 :李 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7)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联系人 :邓 寒冰 联系电 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 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cn (18)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C 座 法定代 表人 :顾 伟国 联系人 :田 薇 联系电 话:010-6656804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9)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上 海银 行 大厦29 楼 法定代 表人 :祝 幼一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666 (20)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福 州市 五四路157 号新 天地 大厦7 、8层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办公地 址: 福建 省福 州市 五四路157 号新 天地 大厦7 至10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联系人 :张 腾





联系电 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 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 户服 务电 话:96326 (福建 省外 请先 拨0591)。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21) 西藏 同信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拉萨 市北 京中 路10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永 和路118 弄24 号


法定代 表人 :贾 绍君


统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11177


(22)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路1508 号(200040 )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788 、1010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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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4018 号安 联大 厦35 层、28 层A02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4018 号安 联大 厦35 层、28 层A02单元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凤 凰大厦1栋9 层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陈 剑虹 联系电 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站:www.essence.com.cn (24)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路20518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路86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81283938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传真:0531-812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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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8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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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 券客 户服 务网 站:www.95579.com


(26)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318 号2号楼22 层-2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318 号2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联系电 话:021-63325888 客服电 话:95503 公司网 站:www.dfzq.com.cn (27)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场8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楼(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全国免 费业 务咨 询电 话:400881616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755-82400862


全国统 一总 机:4008866338


联系人 :周 璐 (zhoulu002@pingan.com.cn,0755-2262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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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90 号华 泰证 券大 厦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90 号华 泰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 人 :吴 万善 客服电 话:95597 (29)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街19号 富凯 大厦B座701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街5号 新盛 大厦B 座4 层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客服电 话: 010-66045678 联系人 :林 爽 联系电 话: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天相投 顾网 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 金网 网址 :http://jijin.txsec.com (30)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9号院1号楼 办 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31) 宏源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维吾 尔自 治 区乌鲁 木齐 市建 设路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 平桥大 街19 号 法定代 表人:冯戎 客服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2)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路183-187 号大 都会 广 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36 、38 、39 、41 、42 、43、44楼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电 各地 营业 网点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20 )87555305


公司网 站: 广发 证券 网 www.gf.com.cn 2.场内 发售 机构 双盈B 办理场内认购业务 的 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 销 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 易 所会员(具体 名 单详见 基金份 额发售 公告 或相关 业务公 告)。 尚未 取得相 应业务 资格, 但属 于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会 员的 其 他机构 ,可在 本基 金上市 后,代 理投资 者通 过深圳 证券交 易所交 易系 统参与 本基金 的上 市交易 。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 关法 律、法规的 要求,增 加其 他符合要求 的机构代 理销 售本基金, 并及 时公告 。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27 号投 资广 场23 层 法定代 表人 :金 颖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街17号 联系电 话:010-66210988 传真:010-66210938 联系人 :朱 立元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 银城 中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经办律 师: 吕红 、安 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安 冬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长安 街1号 东方 广场 东二 办公 楼 八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长安 街1号 东方 广场 东二 办公 楼 八层 法人代 表: 萧伟 强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王 国蓓 、黄小 熠


电话:8621 2212 2888 传真:8621 6288 1889 联系人 :王 国 蓓 四 、基 金的名 称 信诚双 盈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债券型 六 、基 金份额 分级 (一) 基金 份额 结构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3 年 内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分 为 双 盈A 份 额 和 双 盈B 份 额 , 所 募 集 的 基 金 资产合 并运 作。


(二) 基金 份额 配比 及上 限 本基金 募集 设立 时, 双 盈A 和双 盈B 的份 额配 比为7:3 ,具 体控 制措 施详 见发 售公告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3 年 内 , 双 盈A 的 份 额 余 额 上 限 原 则 上 不 超 过35 亿 份 , 双 盈B 的 份 额 余 额 上 限原则 上不超过15亿份, 并且双 盈A余 额原则 上不多 于双盈B余额 的三分 之七倍 。具体 规模限 制 及控制 措施 详 见 发售 公告 以及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 的相关 公告 。 (三) 双盈A的 运作 1 、约 定收 益 双盈A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获 取 约 定 收 益 , 年 约 定 收 益 率 将 在 每 个 开 放 日 设 定 并 公 告 , 计 算 公式如 下: 双盈A 的年 约定 收益 率( 单 利)=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 1.5% 其 中 计 算 双 盈A 的 年 约 定 收 益 率 的 一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 是 指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或双盈A 的 每 个 开 放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一 年 期 整 存 整 取 基 准 年 利 率 ( 税 后 ) 。 在 双 盈A 的 每 个 开 放 日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根 据 该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币一 年期整存 整 取基准 年利率 重新设定 双盈A的年 约定收 益率。双 盈A 的年约 定收益 率计算 按 照四舍 五入 的方 法保 留到 小数点 后2 位。 双盈A 持有人 需按照 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 的约 定支付 赎回费 。双盈A的 约定收益 率为费 前收 益率。 基 金管理 人并不 承诺 或保证 双盈A的约 定收益 ,在基金 资产出 现极端 损失 的情况 下,双 盈A 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能 会面 临无法 取得 约定 收益 甚至 损失本 金的 风险 。 2 、双 盈A的 开放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3 年 内 , 双 盈A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每 满6 个 月 开 放 一 次 , 接 受 投 资 人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 但 在 第 六 个 开 放 日 仅 开 放 赎 回 , 不 开 放 申 购 。 双 盈A 的 开 放 日 为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起每 满6个 月的最 后一个 工作日 。因不可 抗力或其 他情形 致使双盈A无 法按时 开放申 购与赎 回 的,其 开放 日为 该影 响因 素消除 之日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 双盈A 的 第 一 个 开 放 日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满6 个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双 盈A 的 第 二 个 开 放 日 为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满12 个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双 盈A 的 第 三 个 开 放 日 为 自 基 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至满18个 月的最 后一 个工 作日 ;依 此类推 。 例 如 : 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为2011 年9 月9 日 ( 周 五 ) , 则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每 满6 个 月 、 满12 个 月 、满18 个月的 日期 分别为2012 年3 月8日、2012年9月8日、2013年3 月8 日,依此 类推。 假设2012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年3 月8 日 ( 周 四 ) 为 工 作 日 , 则 双 盈A 的 第 一 个 开 放 日 为2012 年3 月8 日 ; 假 设2012 年9 月8 日 ( 周 六 ) 为 非 工 作 日 , 该 日 之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为2012 年9 月7 日 ( 周 五 ) , 则 双 盈A 的 第 二 个 开 放 日为2012 年9 月7 日;假 设2013 年3 月8日 (周五 )为工作 日,则 双盈A的第 三个开放 日为2013 年3月 8日; 其他 各个 开放 日的 计 算类同 。 (四) 双盈B的 运作 1 、剩 余收 益 本 基 金 在 扣 除 双 盈A 的 应 计 收 益 后 的 全 部 剩 余 收 益 归 双 盈B 享 有 , 亏 损 以 双 盈B 的 资 产 净 值 为 限由双 盈B 优首 先承 担。 2 、双 盈B的 开放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3年 内 ,双盈B封 闭运 作, 不开 放 申购和 赎回 。 3 、双 盈B的 上市 交易 基 金合同 生效之 日起3年内, 在双盈B符 合法律 法规和深 圳证券 交易所 规定 的上市 条件的 情况 下,双 盈B 将申 请在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上 市交 易。 (五) 基金 份额 发售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内 , 双 盈A 和双盈B 将 分 别 通 过 各 自 销 售 机 构 的 基 金 销 售 网 点 独 立 进 行 公 开 发 售。 (六)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 净值计 算 T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T 日闭 市后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T 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 数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3 年 内 ,T 日 基 金 份 额 的 余 额 数 量 为 双 盈A 和 双 盈B 的 份 额 总 额 ; 基 金 合 同 生效后3年 期届满 转为上市 开放式 基金(LOF )后,T 日基 金份额 的余额 数量 为该上 市开放 式基 金份额 总额 。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3 位 ,小 数点 后 第4 位 四 舍 五 入, 由此 产 生 的 误 差计 入基金 财产 。


T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 ,并在T+1 日 内公告。如 遇特殊情 况, 经中国证监 会同 意,可 以适 当延 迟计 算或 公告。 (七) 双盈A 和双 盈B 的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 计算 基 金合同 生效之 日起3年内( 包括基 金合同 生效 后3年期 届满日 ),基 金管 理人在 计算基 金资 产 净 值 的 基 础 上 , 采 用 “ 虚 拟 清 算 ” 原 则 分 别 计 算 并 公 告 双 盈A 和 双 盈B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基 金份额 参考净 值是对 两级 基金份 额价值 的一个 估算 ,并不 代表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可获 得的实 际价 值。 1 、双 盈A 的 基金 份额参 考 净值计 算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起 3 年 内(包 括基 金合 同生 效 后3 年期 届满 日) ,假 设T 日为双 盈A 的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 计算 日,NVt 为 T 日 闭市 后的 基金 资产净 值,NAV t A 为T 日 双盈 A 的基 金份 额参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考净值 ,NUM t A 为 T 日双 盈 A 的 份额 余额 ,t 为自 双盈 A 的上 一个 开放 日次 日至 T 日的 运作 天 数,R 年 为上 一个 开放 日 (若 T 日为 第一 次开 放日 ,则为 基金 成立 日) 设定 的双 盈 A 的 年约 定收 益率, 运作当年实际天 数 指双 盈A 上 一次 开放 日 或基金 成立 日所 在年 度的 实际天 数。 则双 盈 A 的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计算 公式如 下: (1) 如果T 日 闭市 后的 基 金资产 净值 大于 或等 于 “ 1 .000 乘以T 日 双盈A 的 份 额余额 加 上 T 日全部 双 盈A 份 额应 计收 益之和 ”,则 NAV t A = 1.000 ×(1+ t 运作当年 实际天 数 ×R 年 ) (2) 如果T 日 闭市 后的 基 金资产 净值 小于 “1. 000 乘以 T 日双 盈A 的份 额余 额加 上 T 日 全部 双盈A 份额 应计 收益 之和 ”,则 NAV t A = NVt/ NUM t A 其中, T日 全部 双 盈 A 份 额应计 收益 之和 =NUM t A ×1.000 × t 运作当年 实际天 数 ×R 年 2 、双 盈B 的基 金份 额参 考 净值计 算 假设 NAV t


B 为 T 日 双盈B 的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NUM t B 为T 日 双盈B 的 份额 余 额,则 双 盈 B 的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计算 公式如 下: NAV t


B =(NVt -NAV t A ×NUM t A )/ NUM t B 若根据 上述 公式 计算 得 出 NAV t


B ≤0,则 NAV t


B =0。 双盈A 和双 盈B 的基 金份 额参考 净值 的计 算均 保留 到小数 点 后 3 位 ,小 数点 后第 4 位四 舍五 入,由 此误 差产 生的 损失 由基金 财产 承担 ,产 生的 收益归 基金 财产 所有 。 T 日 的双盈A 和双 盈B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 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 。如遇特 殊 情况, 经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可以 适当 延迟 计算 或公 告。 (八)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3 年期届 满时 的基 金份 额转 换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3 年 期 届 满 , 本 基 金 将 不 再 进 行 基 金 份 额 分 级 , 并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份额。 在份 额转 换基准 日日 终, 以份 额转 换后 1.000 元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为 基准 ,双 盈 A 和双盈 B 将 以各自 的基 金 份额参 考净 值为 基准 转换 为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份额 ,并 办理 基金 的申购 与赎 回业 务。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期 届 满 时 的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见 招 募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部 分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届 时 发 布的相 关公 告。 七 、双 盈A的 基金 份额折 算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起 3 年 内,双 盈A 将按 照以 下规 则进行 基金 份额 折算 。 (一) 折算 基准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假 设双 盈 A 的开 放日 为 T 日 ,则 折算 基准 日为 T 日, 即双 盈 A 的开放 日和 折算 基准 日为 同一工 作日 。 (二) 折算 对象 折算基 准日 登记 在册 的所 有双 盈 A。 (三) 折算 频率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起 3 年 内,基 金管 理人 将 每6 个 月对双 盈A 进行 基金 份额 折算。 (四) 折算 方式 在折算 基准 日日 终, 双盈 A 的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将 调整为 1.000 元, 折算 后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持有的 双 盈A 的 份额 数将 按照折 算比 例相 应增 减。 双盈A 的基 金份 额折 算公 式如下 : 双盈A 的折 算比 例= 折算 基准日 折算 前的 双 盈A 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1.000 双盈A 经折 算后 的份 额数 =折算 前双 盈 A 的份 额数 ×双盈 A 的 折算 比例 双盈 A 经 折算 后的 份额 数 按照四 舍五 入的 方法 保留 到小数 点后 2 位, 由此 误 差产生 的损 失由 基金财 产承 担, 产生 的收 益归基 金财 产所 有。 在实施 基金 份额 折算 时, 折算基 准日 折算 前的 双盈 A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和 双 盈 A 的折 算比 例 的具体 计算 见基 金管 理人 届时发 布的 相关 公告 。 (五) 基金 份额 折算 期间 的基金 业务 办理 为 保证基 金份 额折算 期间本 基金的 平稳 运作, 基金管 理人可 根据 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中 国证 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的 相关业 务规 定暂 停双 盈 B 的上市 交易 等业 务, 具体 见基金 管理 人届 时发 布的相 关公 告。 (六) 基金 份额 折算 的公 告 1 、基 金份额 折算 方案须 最迟 于实施 日前 2 日在至 少一 家指定 媒体 和基金 管理人 网站公 告, 并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2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告,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八 、基 金合同 生效 后3 年 期届 满时的 基金 份额转 换 (一) 基金 存续 形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期 届 满 , 本 基 金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自 动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LOF ),基 金名称 变更 为 “信 诚信用 添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 在份额 转换基 准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日 日 终 , 以 份 额 转 换 后1.000 元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准 , 双 盈A 和 双 盈B 将 以 各 自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为 基 准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 并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期 届 满 日 起 的1 个月 内,开 始办 理基 金的 申购 与赎回 业务 。 (二) 基金 份额 转换 前双 盈A的 处理 方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内 双 盈A 的 最 后 一 个 开 放 日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可 将 其 持 有 的 双 盈A 赎 回 。 基 金份额 持有人若 不赎回, 其持有 的双盈A将在 基金合 同生效 后3 年 期届满 日被默 认为转 入 “信诚 信用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份额 。 基 金合同 生效后3年 期届满日 为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起 满3 年的对 应日。 若该对应 日为非 工作 日,则 顺延 至下 一个 工作 日。 (三) 基金 份额 转换 的规 则 1 、份 额转 换基 准日 基 金合同 生效后3年 期届满日 ,即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起 满3 年的对 应日, 若该对应 日为非 工作 日,则 顺延 至下 一个 工作 日。 2 、份 额转 换方 式 在份额 转换 基准 日, 本基 金转换 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 (LOF )后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1.000元。 在 份 额 转 换 基 准 日 日 终 , 以 份 额 转 换 后1.000 元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准 , 双 盈A 和 双 盈B按照 各自的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转换为 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份 额。 份额转 换计 算公 式如 下: 双盈A (或双盈B ) 的 转 换 比 率 = 份 额 转 换 基 准 日 双 盈A (或双盈B )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1.000 双盈A ( 或 双 盈B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转 换 后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持 有的 转换 前双 盈A ( 或双盈B) 的份 额数 ×双盈A(或 双盈B )的 转换 比率 在 实施基 金份额 转换时 ,双 盈A (或双 盈B) 的转换比 率、双 盈A (或双盈B)基 金份额 持有人 持有的 转换 后上 市开 放式 基金(LOF )的 具体 计算 见 基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 的相 关公告 。 3 、份 额转 换后 的基 金运 作 本 基 金 将 在 份 额 转 换 之 日 起 不 超 过1 个 月 的 时 间 内 办 理 申 购 与 赎 回 。 份 额 转 换 后 本 基 金 开 始 办理申 购与 赎回 的具 体日 期见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 的相关 公告 。 4 、份 额转 换的 公告 (1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期 届 满 时 , 本 基 金 将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依照相 关法律 法规的 规定 就本基 金进行 基金份 额转 换的相 关事宜 进行公 告, 并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2) 在基金 合同生 效后3年 期届满 日前30 个工 作日, 基 金管 理人将 就本 基金进 行基金 份额 转 换的相 关事 宜进 行提 示性 公告。 (3) 双盈A 和双盈B 进 行份额 转换结 束后, 基金管 理人 应在2日内 在至少 一家指定 媒体和 基金 管理人 网站 公告 ,并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5 、份 额转 换期 间的 基金 业 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 份额折算 期间 本基金的平 稳运作, 基金 管理人可根 据深圳证 券交 易所、中国 证券 登 记结算 有限责 任公司 的相 关业务 规定暂 停双盈B 的 上市交 易等业 务,具 体见 基金管 理人届 时发 布的相 关公 告。 九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通过 主动 管理 ,力 争追 求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 资收益 。 十 、投 资范围 和投 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中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 股 票) 、 债 券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 中 期 票 据、权 证、资 产支持 证券 以及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如 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后 允许基 金投 资其他 品种, 基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程 序后, 可以 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 基金投 资于 固定收 益类证 券(包 括国 债、央 行票据 、金融 债、 地方政 府债、 企业债 、公 司 债 、短期 融资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可转换 债券( 含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回 购、 银行定 期存款 、中 期 票 据 等 )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80% 。 其 中 , 转 换 后 的 “ 信 诚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 投资 于金融债(不 包括政 策性金 融债)、 企业债 、公司 债、短 期融 资券、 资产支 持 证券、 可转 换债 券等 非国 家信用 的固 定收 益类 证券 的比例 不低 于固 定收 益类 证券的80% 。 本 基金可 以参 与一级 市场新 股申购 和增 发新股 申购, 但不直 接从 二级市 场买入 股票、 权证 等 权益类资产。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其中 持有 的全 部权 证 市值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3%。 本 基金投 资 于 现金或 者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券 的比例 不低 于基金 资产净 值的5% 。当 法 律法规 的相 关规 定变 更时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对 上述 资产 配置 比例进 行适 当调 整。 十 一、 投资策 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 基金投 资组 合中债 券、股 票、现 金各 自的长 期均衡 比重, 依照 本基金 的特征 和风险 偏好 而 确 定。本 基金定 位为债 券型 基金, 其资产 配置以 债券 为主, 并不因 市场的 中短 期变化 而改变 。在 不 同的市 场条件 下,本 基金 将综合 考虑宏 观环境 、市 场估值 水平、 风险水 平以 及市场 情绪, 在一 定的范 围内 对资 产配 置调 整,以 降低 系统 性风 险对 基金收 益的 影响 。 2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的投 资 策略 (1) 类属 资产 配置 策略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在 整 体 资 产 配 置 的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考 量 不 同 类 型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的 信 用 风 险 、 市 场 风 险 、流动 性风险 、税收 等因 素,研 究各投 资品种 的利 差及其 变化趋 势,制 定债 券类属 资产配 置策 略,以 获取 债券 类属 之间 利差变 化所 带来 的潜 在收 益。 (2) 普通 债券 投资 策略 对 于普通 债券 ,本基 金将在 严格控 制目 标久期 及保证 基金资 产流 动性的 前提下 ,采用 目标 久 期控制 、期 限结 构配 置、 信用利 差策 略、 流动 性管 理、相 对价 值配 置等 策略 进行主 动投 资。 1 )目 标久 期控 制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3 年 内 , 将 根 据 分 级 基 金 的 剩 余 运 作 期 限 以 及 宏 观 经 济 因 素 ( 包 含 消 费 物价指 数、固 定资产 投资 、工业 品价格 指数、 货币 供应量 等)与 不同种 类债 券收益 率之间 的数 量关系 ,确 定债 券组 合的 久期。 转 换 后 的 “ 信 诚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在 制 定 目 标 久 期 时 , 将 首 先 建 立 包 含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工 业 品 价 格 指 数 、 货 币 供 应 量 等 众 多 宏 观 经 济 因 素 的 回 归 模 型。 通过 回归分 析建立 宏观 经济指 标与不 同种类 债券 收益率 之间的 数量关 系, 在此基 础上结 合当 前市场 状况 ,预 测未 来市 场利率 及不 同期 限债 券收 益率走 势变 化, 确定 目标 久期。 2 )期 限结 构配 置 在 确定债 券组 合的目 标久期 之后, 本基 金将通 过对央 行政策 、经 济增长 率、通 货膨胀 率等 众 多 因 素 的 分 析 来 预 测 收 益 率 曲 线 形 状 的 可 能 变 化 (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的 前3 年 内 , 本 基 金 将 同 时 对 双盈A 在 开 放 日 的 净 赎 回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 ; 在 上 述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将 运 用 子 弹 型 、 哑 铃 型 或 梯 形 等配置 方法 ,确 定短 、中 、长期 债券 的配 置比 例。


3 )信 用利 差策 略 信用债 券的 收益 率主 要由 基准收 益率 与反 应信 用债 券信用 水平 的信 用利 差组 成。 基 准收益 率由 宏观经 济因素 及市场 资金 状况等 决定。 本基金 将从 宏观经 济环境 与市场 供需 状 况 两个方 面对市 场整体 信用 利差进 行分析 。首先 ,对 于宏观 经济环 境,当 宏观 经济向 好 时, 企业 盈 利能力 好,资 金充裕 ,市 场整体 信用利 差将可 能收 窄;当 宏观经 济恶化 时, 企业盈 利能力 差, 资 金紧缺 ,市场 整体信 用利 差将可 能扩大 。其次 ,对 于市场 供给, 本基金 将从 市场容 量、信 用债 结构及 流动 性等 几方 面进 行分析 。 而 信用利 差受 市场整 体信用 水平、 个券 信用影 响。本 基金通 过公 司内部 债券信 用评级 体系 , 对 债券发 行人的 公司治 理结 构、融 资能力 、抗风 险能 力、经 营状况 等进行 综合 评估, 确定发 行人 的信用 风险 及债 券的 信用 级别。 4 )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在 基金合 同生效 起的前3年内 ,本基 金对流 动性进 行积 极管理 以应对 :a 、双盈A 每6 个月开 放 时 可能 的 净赎回;b、 双盈分 级3年 到期时 转开放 时可能 的净赎 回。在预 期份额持 有人净 赎回比 例 较 高时, 本基金 将采用 持续 滚动投 资方法 ,将回 购或 债券的 到期日 进行均 衡等 量配置 ,以应 对大 量 赎回产 生的流 动性需 求。 本基金 将通过 发行量 、前 一个月 日均成 交量、 前一 个月的 交易频 率、 买卖价 差、 剩余 到期 期限 等指标 甄别 个券 的流 动性 。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5 )相 对价 值配 置 本 基金将 对市 场上同 类债券 的收益 率、 久期、 信用度 、流动 性等 指标进 行比较 ,寻找 其他 指 标相同 而某 一指 标相 对更 具有投 资价 值的 债券 ,并 进行投 资。 (3) 可转 换债 券的 投资 策 略 对 于可转 换债 券,本 基金采 用期权 定价 模型等 数量化 估值工 具, 选择基 础股票 基本面 优良 的 可 转换债 券,从 可转换 债券 的内在 债券价 值(如 票面 利息、 利息补 偿及无 条件 回售价 格)、 保护 条 款的适 用范围 、期权 价值 的大小 、基础 股票的 质地 和成长 性、基 础股票 的流 通性等 方面进 行研 究 ,评定 其投资 价值并 以合 理价格 买入并 持有, 充分 享受股 票的长 期增长 潜力 和债券 的安全 收入 优 势,并 积极寻 找各种 套利 机会, 以获取 更高的 投资 收益。 本基金 持有的 可转 换债券 可以转 换为 股票。 (4)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投 资 策略 对 于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本 基 金 将 综 合 考 虑 市 场 利 率 、 发 行 条 款 、 支 持 资 产 的 构 成 和 质 量 等 因 素 ,研究 资产支 持证券 的收 益和风 险匹配 情况, 采用 数量化 的定价 模型跟 踪债 券的价 格走势 ,在 严格控 制投 资风 险的 基础 上选择 合适 的投 资对 象以 获得稳 定收 益。 3 、新 股申 购策 略 本 基金将 结合 市场的 资金状 况预测 拟发 行上市 的新股 (或增 发新 股)的 申购中 签率, 考察 它 们的内 在价 值以 及上 市溢 价可能 ,判 断新 股申 购收 益率, 制定 申购 策略 和卖 出策略 。 4 、其 他金 融工 具的 投资 策 略 如 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后 允许基 金投 资于其 他衍生 金融工 具, 基金管 理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资 范围 。本基 金对衍 生金融 工具 的投资 主要以 对冲投 资风 险或无 风险套 利为 主 要目的 。基金 将 在有 效进 行风险 管理的 前提下 ,通 过对标 的品种 的基本 面研 究,结 合衍生 工具 定价模 型预 估衍 生工 具价 值或风 险对 冲比 例, 谨慎 投资。 在 符合法 律、 法规相 关限制 的前提 下, 基金管 理人按 谨慎原 则确 定本基 金衍生 工具的 总风 险 暴露。 十 二、 基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信标普全债 指数收益率 十 三、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金为 债券 型基金 ,属于 证券投 资基 金中的 低风险 品种, 其预 期风险 与预期 收益高 于货 币 市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股 票型 基金 。 基 金合同 生效之 日起3年内, 本基金 经过基 金份 额分级 后,双 盈A 为低风 险、收益 相对稳 定的 基金份 额, 双盈B为 中高 风 险、中 高收 益的 基金 份额 。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十 四、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未 经审计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的财 务数 据截止 至2012 年9月30 日。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630,140,302.73 88.56 其中: 债券 630,140,302.73 88.56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3,072,634.29 7.46 6 其他资 产 28,322,844.71 3.98 7 合计 711,535,781.73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014,000.00 5.2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014,000.00 5.23 4 企业债 券 590,172,302.73 154.3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9,954,000.00 5.22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630,140,302.73 164.80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122681 12 合 农投 408,470 42,382,847.20 11.08 2 112068 11 棕 榈债 402,540 41,461,620.00 10.84 3 122925 09 沈 国资 290,180 30,033,630.00 7.85 4 122744 11 本 溪债 200,000 21,400,000.00 5.60 5 122931 09 临 海债 203,340 21,147,360.00 5.53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8.1


本基 金本 期投 资的 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没有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告 编制 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 8.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中 ,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库之 外的 股票 。 8.3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045,222.8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019,364.3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9,242,303.7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15,953.79 8 其他 - 9 合计 28,322,844.71 8.4 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6 因 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市 值占 净值 比例的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在 尾差 。 十 五、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其 未来 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应 仔细 阅读 本 招募说 明书 。基 金业 绩数 据截 至 2012 年9 月30 日。 (一)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比 较表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2 年4 月13 日至 2012 年6 月30 日 4.40% 0.16% 1.85% 0.04% 2.55% 0.12% 2012 年6 月30 日至 2012 年9 月30 日 0.48% 0.13% 0.09% 0.04% 0.39% 0.09% 2012 年4 月13 日至 2012 年9 月30 日 4.90% 0.14% 1.94% 0.04% 2.96% 0.10% (二) 基金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历史 走势 对比 图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注:1、 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披露时 点不 满一 年( 本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为 2012 年 4 月 13 日)。




















2、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约定,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起不 超过 六个 月内 完成建 仓。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内 依 法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含中 小 板、创 业板 及其 他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债 券、 货币 市场 工 具、银 行定 期存 款、 中期 票据、 权证 、资 产 支持证 券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但 须符 合 中国证 监会 的相 关 规定。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其 他品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后,可以 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本 基金 投资于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 包 括国债 、央 行票 据、 金融 债、地 方政 府债 、 企业债 、公 司债 、短 期融 资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可 转换债 券( 含分 离交 易可 转 债) 、 回购 、银 行定 期存款 、中 期票 据等)的 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80% 。 其中, 转换 后的 “信 诚信用 添利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投 资 于金融 债( 不包 括政 策性 金 融债) 、企 业债 、公 司债 、 短期融 资券 、资 产支持 证券 、可 转换 债券 等非国 家信 用的 固定 收益 类证券 的比 例不 低于 固定 收益类 证券 的 80% 。 本基金 可以 参与 一级 市场 新股申 购和 增发 新股 申购, 但不直 接从 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权 证 等权 益 类资产 。本 基金 投资 于权 益类资 产( 包括 股票 、权 证 等)的 比例 不高 于基 金资 产 净值 的 20%, 其 中持 有的全 部权 证市 值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3% 。本 基 金投资 于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当 法律 法规 的 相关规 定变 更时,基 金管 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 后可对 上述 资产 配置 比例 进行适 当调 整。 截止 本报 告期末,本 基金 尚处 于建 仓 期。 十 六、 费用概 览 (一) 与基金 运作 有关 的费 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双盈 A 的销 售服 务费 ; (4) 因基金 的证 券交 易或 结算 而产生 的费 用; (5) 基金合 同生 效以 后的 信息 披露费 用; (6)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用 ;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7) 基金合 同生 效以 后的 会计 师费和 律师 费; (8) 基金资 产的 资金 汇划 费用 ; (9) 基金上 市初 费和 上市 月费 ; (10) 账户开 户费 和账 户维 护费 ; (11) 按照国 家有 关法 律法 规规 定可以 列入 的其 他费 用。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3 年 内 或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期 届 满 转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后 ,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均按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7% 年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0.7%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理 费每 日计提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理 人与基 金托管 人核 对一致 后,由 基金托 管人 于 次 月 首 日 起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 支 付日期 顺延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3 年 内 或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期 届 满 转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后 , 基金托 管人 的基 金托 管费 均按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20% 年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 方法 如 下: H =E×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 金托管 费每 日计提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理 人与基 金托管 人核 对一致 后,由 基金托 管人 于 次 月 首 日 起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托 管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 支 付日期 顺延 。 (3)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3年内 双盈A 的销 售服 务费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3年 内 ,双盈A的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为0.35% , 双盈B 不收 取销 售服务 费。 销售服 务费 用于 支付 销售 机构佣 金、 基金 的营 销费 用以及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服 务费等 。 双盈A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双盈A资 产净 值的0.35%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0.35% ÷ 当年 天数 H 为双 盈A 每日 应计 提的 销 售服务 费 E 为双 盈A 前一 日资 产净 值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双盈A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核 对 一 致 后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于 次 月 首 日 起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 由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代 付 给销售 机构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支付 日期 顺延。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3 年 期 届 满 自 动 转 换 为 “ 信 诚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后 , 不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 (4 ) 本 条 第1款第 (4 )至第 (11 ) 项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议的 规定 ,列 入当 期基 金费用 。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3 年 内, 投 资 人 可 在 双 盈A的 开 放日 对 双 盈A 进 行 申 购与 赎 回, 但 在 第 六 个 开放日 仅可赎回 ;双盈B封 闭运作 ,不开放 申购与赎 回。基 金合同生 效后3年期 届满, 本基金 转 为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 后,投 资人 可对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进行 申购 与赎 回。 1、双盈A的 申购 费与 赎回 费 (1) 申购 费用 双盈A 不收 取申 购费 用。 (2) 赎回 费用 双盈A 的赎回 费用由 双盈A持 有人承 担,在 双盈A持有人 赎回双 盈A 时收取 。不低于 赎回费 总额 的25% 应归 入基 金财 产, 其 余部分 用于 支付 注册 登记 费等相 关手 续费 。 以 基金合 同生效 后每 满6个月 为双盈A 的一 个开 放周期 ,持有 期限为 一个 开放周 期的, 双盈A 的 赎回费 率为0.1% ;持 有期 限为一 个以上 开放周 期( 不含) 的,双 盈A 的赎回费 为0 。投资 人通过 日常申 购所 得基 金份 额, 持有期 限自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确 认登 记之 日起 计算 。 (3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范 围 内 调 整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 费 率 如 发 生变更 ,基金 管理人 应在 调整实 施日前 依照《 信息 披露办 法》的 有关规 定在 至少一 种指定 媒体 上公告 。 (4 ) 对 特 定 交 易 方 式 ( 如 网 上 交 易 、 电 话 交 易 等 )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采 用 低 于 柜 台 交 易 方 式的申 购费 率和 赎回 费率 ,并另 行公 告。 (5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与 代 销 机 构协商 制定基 金促销 计划 ,针对 投资人 定期和 不定 期地开 展基金 促销活 动。 在基金 促销活 动期 间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按 中 国 证 监 会 要 求 履 行 必 要 手 续 后 , 适 当 调 低 双 盈A 的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2.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3 年期 届满并 进行 基金 份额 转换 后的申 购与 赎回 的费 用及 其用途 (1) 本基 金申 购费 率最 高 不超过 申购 金额 的5% ,赎 回费率 最高 不超 过赎 回金 额的5% 。 (2 ) 本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按 照 申 购 金 额 递 减 , 即 申 购 金 额 越 大 , 所 适 用 的 申 购 费 率 越 低 。 本 基 金的场 外申 购费 率如 下表 所示: 单笔申 购金 额 (M : 申购 金额 ;单 位: 元 ) 费率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M<100 万 0.8% 100 万 ≤M<2 00 万 0.5% 200 万 ≤M<5 00 万 0.3% M≥500 万 1000元/笔 场内申 购费 率由 基金 代销 机构参 照场 外申 购费 率执 行。 投 资人在 一天 之内如 有多笔 申购, 适用 费率按 单笔分 别计算 。当 需要采 取比例 配售方 式对 有 效 申购金 额进行 部分确 认时 ,投资 人申购 费率按 照申 购申请 确认金 额所对 应的 费率计 算,申 购申 请确认 金额 不受 申购 最低 限额的 限制 。 (3 ) 本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率 按 照 持 有 时 间 递 减 , 即 相 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时 间 越 长 , 所 适 用 的 赎 回 费率越 低。 本基 金的 场外 赎回费 率如 下表 所示 : 持有时 间 (Y : 持有 时间 ) 场外赎 回费 率 Y<180 天 0.1% Y≥180 天 0 由 场 内 转 托 管 至 场 外 的 基 金 份 额 , 从 场 外 赎 回 时 , 其 持 有 期 限 从 转 托 管 至 场 外 之 日 开 始 计 算 。由双盈A和 双盈B 转换而 来的基金 份额, 其持有期 限按照双 盈A 和双盈B的认 购或申购 确认日 开 始计算 。 本基金 的场 内赎 回费 率为 固定值0.1% ,不 按份 额持 有时间 分段 设置 赎回 费率 。 (4 )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用 由 申 购 人 承 担 ,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注 册 登 记 等 各 项费用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本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用 由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其 中 不 低 于25% 的 部 分 归 入 基 金 财 产 , 其 余 部 分 用于支 付注 册登 记费 等相 关手续 费。 (5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范 围 内 调 低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 费 率 如 发生变 更,基 金管理 人应 在调整 实施日 前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有关 规定 在至少 一种指 定媒 体上公 告。 (6 ) 对 特 定 交 易 方 式 ( 如 网 上 交 易 、 电 话 交 易 等 )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采 用 低 于 柜 台 交 易 方 式的申 购费 率和 赎回 费率 ,并另 行公 告。 (7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与 代 销 机 构协商 制定基 金促销 计划 ,针对 投资人 定期和 不定 期地开 展基金 促销活 动。 在基金 促销活 动期 间,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按中 国证监 会要 求履 行必 要手 续后, 适当 调低 基金 申购 费率和 赎回 费率 。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本条第(一 )款约定 以外 的其他费用 ,以及基 金管 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 行或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损 失等 不列 入基 金费用 。 (四) 基金 管理 费和 基金 托管费 的调 整











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8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可协商酌情 调低基金 管理 费和基金托 管费,无 须召 开基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 (五)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依 照国 家法 律法规 的规 定履 行纳 税义 务。 十 七、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1、 在“重 要提 示” 部分 更新 了相应 日期 。 2、 在“第 三部 分 基金 管理 人 ”中的 “主 要人 员情 况” 部分, 更新 了部 分 董 事会 成员、 经营 管理层 人员 、基 金经 理及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情况 的相关 内容 。 3、 在“第 四部 分 基金 托管 人 ”部分 ,根 据实 际情 况对 相关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4、 在“第 五部 分 相关 服务 机 构”部 分, 根据 实际 情况 对代销 机构 及注 册登 记机 构的相 关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5、 在“第 六部 分 基金 份额 的 分级” 中,在 “ (七 )双 盈 A 和 双盈 B 的 基金 份额 参考净 值计 算”部 分, 增加 了“ 运作 当年实 际天 数” 的文 字解 释。 6、 对“第 七部 分 基金 的募 集 ” 根 据实 际情 况更 新了 该 基金的 募集 数据 。 7、 更新了 “第 八部 分 基金 合 同的生 效” , 根据 实际 情 况更新 了该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期 等信 息。 8、 “第九 部分 基 金份 额的 上 市与交 易” 新增 了双 盈 B 份额的 上市 日期 与上 市地 点。 9、 “第十 一部 分 基金 份额 的 申购、 赎回 ”新 增了 双 盈A 份额 的首 次开 放时 间。 10 、 在“第 十四 部分 基 金的 投 资”部 分, 更新 了“ 基金 投资组 合报 告” 的内 容, 本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的 财务 数据 截止 至 2012 年9 月30 日。 11 、 新增了 “第 十五 部分 基 金 的业绩 ”, 数据 截止 至 2012 年9 月 30 日。 12 、 更新了 “第 二十 七部 分 对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服 务” 部分中 ,“ (五 )电 话查 询服务 ”的 相关内 容。 13 、 在“第 二十 八部 分 其他 应 披露事 项 ” 部分 , 披 露了 自2012 年4 月13 日 以来 涉及本 基金 的相关 公告 。 信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