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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大中华(262001)

景顺大中华: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 景 顺 长城 大 中华 股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2 年第 2 号更 新 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重 要提 示 (一)景顺长城 大中华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5 月13 日证监 许可[2011]709 号文核准募集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22 日正式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三) 本基金投资于 除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交易市场及其他境外证券市场,除了 证券投资 基金的各 种类似风险因素外, 由于香港、 台湾等证券市场及其他海外证券市场的特点和市场规则并不同于内地市场, 投资人还可能面临境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境外市场投资风险、成熟市场投资风险、新兴市 场投资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投资顾问风险和金融模型风险。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2 年 9 月 22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2 年6 月30 日。本招募说明 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 金管 理人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


一、 基金的名 称 景顺长 城大 中华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二、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 股票 型 三、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 除内 地以 外 的 大 中 华 地 区 证券 市场 以 及 海 外 证 券 市 场交 易的 大 中 华 企业, 追求 长 期 资本 增值 。 四、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股 票及其 他权 益类 证券 、 现 金、 债券 、 股 指期 货及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投资 的其 它金 融工 具。 其中, 股票 及其 他权 益类 证券包 括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投资的 普通 股 、 优先股 、 公 募股 票型 基金 、 存托 凭证 等。 现金、 债券 及中国 证监 会允 许投 资的 其它金 融工 具 包括银 行存 款、 可转 让存 单、 回 购协 议、 短期 政府 债券等 货币 市场 工具 ; 政 府债券 、 公 司债 券、 可 转换 债券、 债券 基金 、 货币 基金 等及 经中 国证 监 会认可 的国 际金 融组 织发 行的证 券等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除 中国 内地以 外的 大中 华地 区证 券市场 以及 在其 他证 券市 场交易 的 “大 中 华企业 ” 。 “ 除中 国内 地以 外的大 中华 地区 证券 市场 ” 为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投资 的香港 和台 湾证 券市场 等。所 谓“大 中华 企业” 是指满 足以下 三个 条件之 一的上 市公司 :1) 上市公 司注册 在大中 华地 区( 中国 内地 、香港 、台 湾、 澳门 ) ;2 )上市 公司 中最 少百 分之 五十之 营业 额 、 盈利、 资产、 或制造 活动 来自大 中华地 区;3 )控股 公司, 其子公 司的注 册办 公室在 大中华 地区, 且主 要业 务 活 动亦 在大中 华地 区。 本基金 对于 股票 及其 他权 益类证 券的 投资 不少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60% , 其 中 投 资于除中 国内地 以外 的大 中华 地区 证券市 场以 及在 其他 证券 市场交 易的 大中 华企 业 的 资产不 低于 基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 金 股票 及其 他权 益类 资产 的 80% ; 持有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比例 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投资 于中 国证 监会 签订双 边监 管合 作谅 解备 忘录的 国家 或地 区以 外的 其他国 家或地 区证 券市 场挂 牌交 易的证 券资 产不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10% , 其中 持有 任一国 家或 地 区市场 的证 券资 产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3% 。 如与中 国证 监会 签订 双边 监管合 作谅 解备 忘录 的国 家增加 、 减 少或 变更, 本基 金投资 的 主要证 券市 场将 相应 调整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本基 金投 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五、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采取 “自 上而 下” 的资产 配置 与 “ 自下 而上 ” 的选 股相 结合 的投 资策 略 (参 见图 1) , 在 实际 投资 组合 的构 建上更 偏重 “自 下而 上” 的部分 , 重 点投 资于 处于 合理价 位的 成长 型股票 (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 ,GARP )以 及 受惠于 盈利 周期 加速 且估 值便宜 的品 质 型股票 (value + catalyst)。 图 1


基金投资流程 自上而下 的展望 基金 选股 纪律性的 多因素分 析 组合构建 风险监控 GARP/ 价值+ 催化剂 风 格 严谨的多 因素股 票回顾 自上而下 的展望 基金 选股 纪律性的 多因素分 析 组合构建 风险监控 GARP/ 价值+ 催化剂 风 格 严谨的多 因素股 票回顾 (一) 地区 配置 策略 投资团 队定 期深 入讨 论影 响大中 华地 区证 劵市 场 的Alpha 因素, 会议 之前, 资 产配置 专 家会按 要求 执行 “ 自上 而 下” 的 多因素 分析, 并为 基本面 因素 ( 包 括 GDP 增 长、 通胀 、 经 常 帐、 利率) 、 增长 因素 (EPS 增长 率) 、 估 值因 素 (PE 、PEG 、 盈利 预测 上调/ 下 调) 和品 质因 素 (穆 迪和 标普 信用 评级 ) 进行 评分 。 上 述因 素均 取预估 值。 通过 每个 季度 对这些 因素 进行 评分, 形成 对各 国家 ( 地 区) 的 排名, 从而 进一 步 确定在 该国 家 ( 地区) 是 增加配 置、 减少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 配置或 保持 中性 。 (二) 股票 投资 策略 1、股 票选 择流 程 本基金 采 用 一个 透明 的和 严格的 选股 程序 ,其 简要 特点可 归纳 为以 下流 程图 : 图 2


股票选择流程 物色股份 首次筛选 分析 公司拜访 详尽分析 编制报告 同业检讨 投资组合 Portfolio 放弃股份 物色股份 首次筛选 分析 公司拜访 详尽分析 编制报告 同业检讨 投资组合 Portfolio 放弃股份 股票选 择的 起点 是系 统地 扫描投 资领 域, 以便 发现 值得深 入研 究的 公司 。 本 基金采 用一 个使用 定量 扫描 的折 衷方 法(例 如 I/B/E/S 每股 盈 利修订 和市 值) ,以 将名 单 缩窄至 约 500 家积极 监察 的公 司。 市场 专家将 深入 研究 并密 切监 控选入 「监 察名 单」 的股 票。 如 果股 票被 纳入基 金, 将为 监察 名单 上的股 票设 定目 标价 格。 本基金 根据 估值 方法 和深 入研究 的多 项标 准设定 目标 价格 。这 些目 标价格 提供 有关 进入/撤 出 水平的 指引 。 图 3


股票筛选流程 本基金的基础股票池 范围 为大中华地区股票市 场上 市的公司及其他证券 市场 交易的大 中华企 业 。 首 先会通 过量 化筛选 将待 研究 证券 数量 缩减至 有限 范围 , 形 成监 控名单 , 具体 指 标包括 : ? 在大中 华地 区证 券市 场上 市或在 其他 证券 市场 交易 的大中 华企 业 ? 市值超 过3 亿美 元 ? 股票日 均成 交额 超过 人民 币7 百万 ? 市值 > 3 亿美元 ? 日均成交额> 人民币7 百万


市场团队


系统化筛选 研究及分析 股票库 (~800 只) 监察名单 (~500 只)


模型组合 (~60-90 只 ) 所有上市公司 (~8,000 只)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 ? 财务稳 健 ? 具备竞 争力 的商 业模 式以 及市场 领导 地位 (具 吸引 力 的 ROE 以及 可持 续的 盈利 成长率 和息税 前利 润率 ) 满足上 述标 准的 股票 将进 入监控 名单 ,其 中计 划被 纳入基 金的 股票 将被 设定 目标价 位 , 目 标 价 位 的 设定 是 基 于 多种 估 值 方 法 和深 入 研 究 包括 公 司 拜 访 、财 务 比 率 分析 和 多 因 素评 价,其 中重 点关 注: ? 估值 。 采 用多 种估 值方 法 , 包 括 P/E ( 预期) 、P/B 、PCF、PFCF 、 相对 于NAV 的溢/折 价、


DDM、ROE , 与历 史、 行业 和市场 的比 较。 ? 品质。 资产 负债 表质 量、 管理质 量、 产品 质量 。 ? 成长性 。 特别 是 EPS 增 长 率、ROE 趋 势 、 行 业增 长率 、 市 场份 额增 长率 以及 增 长来源 。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各种 估值 参数、 增长 参数 、 资 产负 债表参 数、 管理 、 产 品质 量和流 通性 对每家 公司 进行 系统 性分 析。 研究的焦 点是 根据每 家公 司的盈利 和估 值周期, 发现 那些股价 尚未 充 分反 映基 本面改 变 的股票 。本 基金 的目 标是 购买和 持有 良好 价值 和良 好增长 象限 (如 图4 所示 )中的 股票 。 图 4


股票买/ 卖原则 “ 价值 ” 以合理价 格增 长的 准则 价值 + 动力准 则 增长优秀 – 企业的盈利 动力 利好和 盈 利预 测向上 调整。估 值合理 价值吸引 – 企业的估值 便宜 ,且受惠 于盈 利周期上 升 增长逊色 – 企业的盈利 动力 利淡 和盈 利预 测向下 调整。估 值偏 高 价值欠吸 引 – 估值并不 便宜 ,且盈利 持续 令人失望 “ 增长” 可予不理 “ 弃之可惜” 盈利低于 市场 预期 盈利预测 向下 调整 盈利预测 稳定 逆市投资者 盈利预测 调整 盈利 高于 市场 预期 盈利预测 向上 调整 核心持股 动力买盘 每股盈利 动力 高 低 增长优秀 增长逊色 价值吸引 价值欠吸引 “ 价值 ” 以合理价 格增 长的 准则 价值 + 动力准 则 增长优秀 – 企业的盈利 动力 利好和 盈 利预 测向上 调整。估 值合理 价值吸引 – 企业的估值 便宜 ,且受惠 于盈 利周期上 升 增长逊色 – 企业的盈利 动力 利淡 和盈 利预 测向下 调整。估 值偏 高 价值欠吸 引 – 估值并不 便宜 ,且盈利 持续 令人失望 “ 增长” 可予不理 “ 弃之可惜” 盈利低于 市场 预期 盈利预测 向下 调整 盈利预测 稳定 逆市投资者 盈利预测 调整 盈利 高于 市场 预期 盈利预测 向上 调整 核心持股 动力买盘 每股盈利 动力 高 低 增长优秀 增长逊色 价值吸引 价值欠吸引 (三)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及其他 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主 要是 以现金管理和流动性 管理 为主要目 的, 并 追求 基金 收益 的最 大化。 其投 资范 围是 大中 华地区 证券 市场 及其 他证 券市场(如 美国、 欧洲和 日本 等成 熟市 场) 。 债券投 资在 保证 资产 流动 性的基 础上 , 采 取利 率预 期策略 、 信 用策 略和 时机 策略相 结合 的积极 性投 资方 法, 力求 在控制 各类 风险 的基 础上 获取稳 定的 收益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6 1 、自 上而 下确 定组 合久 期 及类属 资产 配置 通过对 宏 观 经济 、 货 币和 财政政 策、 市场 结构 变化 、 资金 流动 情况 的研 究, 结合宏 观经 济模型(MEM) 判断 收益率 曲线变动 的趋 势及幅 度, 确定组合 久期 。进而 根据 各类属资 产的 预期收 益率 ,结 合类 属配 置模型 确定 类别 资产 配置 。 2 、自 下而 上个 券选 择 通过预 测收 益率 曲线 变动 的幅度 和形 状, 对比 不同 信用等 级、 在不 同市 场交 易债券 的到 期收益 率, 结合 考虑 流动 性、 票 息、 税收、 可否 回 购等其 它决 定债 券价 值的 因素, 发现 市场 中个券 的相 对失 衡状 况。 重点选 择的 债券 品种 包括 :a、 在类 似信 用质 量和 期 限的债 券中 到期 收益 率较 高的债 券; b、有 较好 流动 性的 债券 ;c、存 在信 用溢 价的 债券 ;d、较 高债 性或 期权 价值 的 可转债 ;e 、 收益率 水平 合理 的新 券或 者市场 尚未 正确 定价 的创 新品种 。 (1) 利率 预期 策略 基金管 理人 密切 跟踪 最新 发布的 宏观 经济 数据 和金 融运行 数据 , 分析 宏观 经济 运行的 可 能情景 , 预测 财政政 策 、 货币政 策等 政府 宏观 经济 政策取 向 , 分 析金融 市场 资金供 求状 况变 化趋势 , 在此 基础上 预测 市场利 率水 平变 动趋 势, 以及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趋势 。 在 预期 市场 利 率水平 将上 升时 , 降 低组 合的久 期; 预期 市场 利率 将下降 时, 提高 组合 的久 期。 并 根据 收益 率曲线 变化 情况 制定 相应 的债券 组合 期限 结构 策略 如子弹 型组 合 、 哑 铃型 组合 或者 阶 梯型 组 合等。 (2) 信用 策略 基金管 理人 密切 跟踪 国债 、 金融 债、 企业 ( 公司 ) 债 等不同 债券 种类 的利 差水 平, 结 合 各类券 种税 收状 况、 流动 性状况 以及 发行 人信 用质 量状况 的分 析, 评定 不同 债券类 属的 相对 投资价 值, 确定 组合 资产 在不同 债券 类属 之间 的配 置比例 。 个券选 择层 面, 基金 管理 人对所 有投 资的 信用 品种 进行详 细的 财务 分析 和非 财务分 析 。 财务分 析方 面, 以企 业财 务报表 为依 据, 对企 业规 模、 资 产负 债结 构、 偿债 能力和 盈利 能力 四方面 进行 评分 , 非 财务 分析方 面 ( 包括 管理 能力 、 市场 地位 和发 展前 景等 指标) 则主 要采 取实地 调研 和电 话会 议的 形式实 施。 通 过 打分 来评 判该企 业是 低风 险、 高风 险还是 绝对 风险 的企业 , 重 点投 资于 低风 险的企 业债 券; 对于 高风 险企业 , 有 相应 的投 资限 制; 不 投资 于绝 对风险 的债 券。 (3) 时机 策略 ①


骑 乘策 略 。 当收 益率 曲线比 较陡 峭时 , 也 即相 邻期限 利差 较大 时, 可以 买入期 限 位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7 于收益 率曲 线陡 峭处 的债 券,也 即收 益率 水平 处于 相对高 位的 债券 ,随 着持 有期限 的延 长 , 债券的 剩余 期限 将会 缩短 , 从而 此时 债券 的收 益率 水平将 会较 投资 期初 有所 下降, 通过 债券 的收益 率的 下滑 ,进 而获 得资本 利得 收益 。 ②


息 差策 略。 利用 回购 利率低 于债 券收 益率 的情 形, 通 过正 回购 将所 获得 资金投 资 于 债券以 获取 超额 收益 。 ③


利 差策 略。 对两 个期 限相近 的债 券的 利差 进行 分析, 从而 对利 差水 平的 未来走 势做 出判 断, 从而 进行 相应的 债券 置换 。 当 预期 利差水 平缩 小时 , 可 以买 入收益 率高 的债券 同时 卖 出 收益率 低的 债券 , 通 过两 债券利 差的 缩小 获得 投资 收益 ; 当 预期 利差水 平扩 大时 , 可 以买 入 收益率 低的 债券 同时 卖出 收益率 高的 债券 ,通 过两 债券利 差的 扩大 获得 投资 收益。 ” 六、 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摩根斯 坦利 金龙 净总 收益 指数 (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 。 它是 由 MSCI Barra 推 出的 一支 自由 流通市 值加 权指 数, 用以 衡量大 中华 地 区的股票 业绩 表现。 此摩 根斯坦利 金龙 指数包 括 MSCI 旗下 著名的 三大 市场指 数:MSCI 中 国指数 、MSCI 香港 指数 、 与 MSCI 台 湾指 数。 成分 股 的选择 范围 则来 自于 境 内B 股、H 股、 红筹股 、P 股、 港股 、和 台股。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中 所使 用的 指数 暂停 、 终止 发布 或更改 指数 名称 、 或 者有 更权威 的 、 更 能为市 场普 遍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 出 , 本基 金的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并 报备 中国 证监会 后 , 使 用其 他可 以合 理的测 度基 金 业绩的 指 数 代替 原有 指数 并及时 公告 。 虽然本 基金 可能 的投 资市 场除香 港 、 台 湾外 , 还 包 括例如 美国 和新 加坡 等境 外市场 , 而 业绩比 较基 准并 未涵 盖这 些市场 , 但目 前尚 未有 能够 涵盖所 有境 外市 场大 中华 概念股 票的 公 开知名 指数 。 而境 外基 金管 理公司 所发 行的 大中 华基 金已广 泛使 用摩 根斯 坦利 金龙指 数当 作 业绩指 标, 显示 海外 投资 者已认 同此 指数 作为 业绩 衡量的 标准 。 另 外本 业绩 比较基 准易 于观 察, 任 何投 资人 都可 以通 过公开 数据 了解 基准 指数 的变动 情况 , 可 保证 基金 业绩评 价的 透明 性。最后 ,基 金业绩 比较 基准的指 数编 制商必 须独 立及公正 。MSCI Barra 的 指数不仅 独立 运作, 并 于2,5,8 ,和11 月定 期检 视与 更新 指数 。 因此, 综合 考虑MSCI 金 龙 净总收 益指 数与 本基 金投 资范围 的匹 配性 、 知 名度 、 独立 和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8 公正性 等因 素, 我们 选用 其作为 业绩 比较 基准 。 七、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是股 票型 基金 , 属 于高预 期风 险 、 高预 期收 益的投 资品 种 。 其预 期风 险和预 期 收 益高于 货币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金 。 同 时, 本基 金投 资的目 标市 场是 海外 市场 , 除了 需要 承担 市场波 动风 险之 外, 本基 金还面 临汇 率风 险、 不同 地区以 及国 别风 险等 海外 市场投 资所 面临 的特别 投资 风险 。 八、 基 金投 资组 合报 告( 未经 审计 )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及 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料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陈 述 或重大 遗漏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已经 复核了 本投 资组 合报 告, 保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财 务数据 截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本报 告中 所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46,212,544.01 80.60 其中: 普通 股 43,852,100.44 76.48 优先股 - - 存托凭 证 2,360,443.57 4.12 房地产 信托 凭证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7,423,530.01 12.95 8 其他资 产 3,698,665.21 6.45 9 合计 57,334,739.23 100.00 2、 报告期 末在 各个 国家 (地 区)证 券市 场的 股票 及存 托凭证 投资 分布 国家( 地区 )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香港特 别行 政区 29,934,768.45 57.59 台湾地 区 13,126,358.92 25.25 美国 3,151,416.64 6.06 3、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及存 托凭 证投 资组 合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基础材 料 - - 通讯 7,779,534.36 14.97 消费品 ,周 期性 12,424,409.80 23.90 消费品 ,非 周期 性 5,316,615.86 10.23 综合经 营 - - 能源 4,373,899.93 8.41 金融 3,287,945.28 6.33 工业 11,216,642.25 21.58 科技 1,813,496.53 3.49 公用事 业 - - 合计 46,212,544.01 88.90 注:以 上行 业分 类采 用彭 博行业 分类 标准 。


4、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明 细 序 号 公司名 称 ( 英 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代 码 所在 证券 市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人 民币元 )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 控股 有限 公司 700HK 香港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 19,300 3,555,826.60 6.84 2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中国 神华 能源 股份 有限 1088HK 香港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 152,000 3,351,858.62 6.45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公司 3 PRESIDENT CHAIN STORE CORP 统一 超商 股份 有限 公司 2912TT 台湾 -台 湾证 券交 易所 台湾 地区 95,000 3,188,175.64 6.13 4 VIN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维达 国际 控股 有限 公司 3331HK 香港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 300,000 2,802,726.35 5.39 5 AAC TECHNOLOGIES HOLDINGS INC. 瑞声 科技 控股 有限 公司 2018HK 香港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 146,000 2,654,193.30 5.11 6 HONHAI PRECISION INDUSTRY 鸿海 精密 工业 股份 有限 公司 2317TT 台湾 -台 湾证 券交 易所 台湾 地区 128,000 2,422,907.61 4.66 7 SHENZHOU INTERNATIONAL GROUP 申州 国际 集团 控股 有限 公司 2313HK 香港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 208,000 2,272,181.19 4.37 8 MINTH GROUP LTD 敏实 集团 有限 公司 425HK 香港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 330,000 2,240,958.25 4.31 9 HAITIAN INTERNATIONAL HLDGS LTD 海天 国际 控股 有限 公司 1882HK 香港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香港 特别 行政 区 281,000 1,754,728.45 3.38 10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台湾 积体 电路 制造 股份 有限 2330TT 台湾 -台 湾证 券交 易所 台湾 地区 100,000 1,721,392.51 3.31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公司 注:本 基金 对以 上证 券代 码采用 彭博 代码 即BB Ticker 。


5、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信用 等级 分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6、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7、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十 名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金 融衍 生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金融衍 生品 。


9、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基 金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基金投 资。


10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本报 告期 内未 出现 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或者 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况。


(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未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228,765.26 4 应收利 息 800.19 5 应收申 购款 3,469,099.7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98,665.21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九 、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 定盈利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投 资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决 策前 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基金 业绩 数据 截至2012年6 月30 日。 1、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1 年9 月22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 -4.60% 0.99% -2.54% 2.06% -2.06% -1.07%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 5.35% 0.98% 4.71% 1.16% 0.64% -0.18% 2011 年9 月22 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 0.50% 0.98% 2.05% 1.54% -1.55% -0.56% 2、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基 金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 其与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变 动 的比较 景 顺长城大 中华股 票(QDII )基 金份额累 计净值 增长率 与同期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的 历史走 势对比图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注:本 基金 的资 产配 置比 例为: 股票 及其 他权 益类 证券的 投资 不少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60% , 其中投 资于 除中 国内 地以 外的大 中华 地区 证券 市场 以及在 其他 证券 市场 交易 的 大中 华企 业 的资产 不低 于基 金股 票及 其他权 益类 资产 的80% ; 持 有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 券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的建 仓 期为 自 2011 年9 月22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 日起6 个月 。 建仓期 结束 时, 本基 金投 资组合 达到 上述投 资组 合比 例的 要求 。 基 金合 同生 效 (2011 年9 月 22 日 )起 至本报 告期 末不 满一 年。 十 、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


所: 深 圳市 福田 区 中 心四 路 1 号 嘉里 建设 广场 第 一 座 21 层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设立日 期:2003 年6 月 12 日 法定代 表人 : 赵 如冰 批准设 立文 号: 证监 基 金 字[2003 ]76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 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 一 座 21 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8 606 传


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 : 杨 皞阳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 情况 本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公司 ”或 “本公 司” ) 是经中 国 证监会证 监基 金字[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券 投资基金 管理 公司, 由长 城证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景 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 开 滦 ( 集团) 有 限责任 公司 、 大 连实 德集 团有限 公司 共同 发起设 立, 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 得开 业批 文, 注 册资本 1.3 亿 元人 民币 , 目前, 各家 出 资比例 分别 为 49% 、49% 、1% 、1% 。 公司设 立了 两个 专门 机构 : 风险 管理 委员 会和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 风 险管 理委 员会负 责公 司整体 运营 风险 的控 制。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 基金财 产的 运作 、 确 定基 本的投 资策 略和 投资组 合的 原则 。 公司下 设 7 个一 级部 门, 分别是 : 投 资部 、 市 场部、 运营部 、 人 力资 源部 、 财 务 行政部 、 法律监 察稽 核部 、总 经理 办公室 。其 中投 资部 下设 投资研 究部 、固 定收 益部 、专户 理财 部 、 国际投 资 部 4 个 二级 部门 ; 市场 部下 设渠 道销 售部 、 机构 客户 部、 市场 服务 部、 产 品开 发部 4 个 二 级部 门 ; 运 营部 下 设基金 事务 部 、 信 息技 术 部、 交易 管理 部 3 个二 级 部门 。 各 部门 的 职责如 下: 1、投 资部 1 ) 投资研 究部 : 负责 根据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制定 的投 资原 则进行 国内 股票 选择 和组 合的 投资管 理并 完成 对宏 观经 济、行 业公 司及 市场 的研 究。 2 ) 固定收 益部 : 负责 根据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制定 的投 资原 则进行 国内 债券 选择 和组 合的 投资管 理并 完成 固定 收益 的研究 。 3 ) 专户理 财部 : 负 责完 成一 对一、 一对 多等 特定 客户 资产管 理产 品的 投资 管理 。 4 ) 国际投 资部 : 主 要负责 与 QDII 、 QFII 等国际业务相 关的基 金产 品设 计、 投资 管理、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国际合 作和 培训 等业 务。 2、市 场部 1 ) 渠道销 售部 :负 责公 司产 品在各 银行 、券 商等 渠道 的销售 。 2 ) 机构客 户部 : 负责开 发机 构客户 , 并使 其认识 并了 解我公 司在 企业 年金 、 社 保等 方 面所提 供的 基金 产品 及服 务。 3 ) 市场服 务部 :负 责公 司市 场营销 策略 、计 划制 定, 及客户 服务 管理 等工 作。 4 ) 产品开 发部 :负 责基 金产 品及其 他投 资产 品的 设计 、开发 、报 批等 工作 。 3、运 营部 1 ) 基金事 务部 :负 责公 司产 品的注 册登 记、 清算 和估 值核算 等工 作。 2 ) 信息技 术部 :负 责公 司的 计算机 设备 维护 、系 统开 发及网 络运 行和 维护 。 3 ) 交易管 理部 :负 责完 成投 资部下 达的 交易 指令 ,并 进行事 前的 风险 控制 。 4、 人力 资源 部: 负 责 公 司 各项人 力资 源管 理工 作, 包括招 聘、 薪 资福 利、 绩 效管理、 培训 、 员工关 系、 从业 资格 管理 、高管 及基 金经 理资 格管 理等。 5、财 务行 政部 :负 责公 司 财务管 理及 日常 行政 事务 管理。 6、法律 监察稽 核部 :负责 对公司 管理和 基金运 作合 规性进 行全方 位的监 察稽 核,并 向公司 管理层 和监 管机 关提 供独 立、客 观、 公正 的法 律监 察稽核 报告 。 7、 总 经理 办公室 : 主 要受 总经理 委托 , 协 调各 部门 的工作 , 并 负责 公司 日常 办公秩 序监 督、 工作项 目管 理跟 进等 ,并 负责基 金风 险的 评估 、控 制及管 理。 公司现 有员 工132 人 ,其 中81 人具 有硕 士以 上学 历 。 公司已 经建 立 了 健全 的内 部风险 控制 制度 、 内 部稽 核制度 、 财务 管理制 度 、 人事管 理制 度、信 息披 露制 度和 员工 行为准 则等 公司 管理 制度 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赵如冰 先生 , 董 事 长 , 武 汉水利 电力 学院 (现 武汉 大学) 动力 系本 科毕 业 , 辽宁大 学经 济学硕 士 。 曾 任葛洲 坝水 力发电 厂主 任 、 研究 员级 高级工 程师 , 葛洲坝 至上 海超高 压直 流 输 电葛洲 坝站 站长 、 书 记 , 葛洲坝 水力 发电 厂办 公室 主任兼 外办 主任 , 华 能南 方开发 公司 党组 书记、 总经 理, 华能 房地 产开发 公司 副总 经理 , 中 住地产 开发 公司 总经 理、 党组书 记, 长城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 副董事长 、 党 委副书 记等 职。2009 年 加入 本 公司, 现任公司 董事 长。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罗德城 先生 ,董 事, 毕业 于美国 Babson 学 院, 获学 士学位 及工 商管 理硕 士学 位。曾 任 大通银 行信 用分 析师 、 花 旗 银行投 资管 理部 副总 裁、 Capital House 亚洲 分公 司的 董事总 经理 。 1992 至 1996 年 间出 任香 港投资 基金 公会 管理 委员 会成员 , 并于 1996 至 1997 年间 担任 公会 主席。1997 至 2000 年间, 担任香 港联 交所 委员 会成 员, 并 在 1997 至 2001 年 间担任 香港 证 监会顾 问委 员会 成员 。 现 任景顺 集团 亚太 区首 席执 行官。 杨平先 生, 董事 ,北 京大 学国际MBA 学历 。历 任 北 京 国际信 托投 资公 司外 汇部 首席交 易 员、 加 拿大 蒙特 利尔 银行 北京分 行资 金部 和市 场部 高级经 理、 中国 人民 保险 公司投 资部 投资 总监、 中国 人保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银 行/ 外汇 业务 部 副总经 理、 中国 人民 保险 (香港 )有 限 公司投 资部 总经 理、 长城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总 裁助 理等 职 务。 现任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许义明 先生 ,董 事, 总经 理, 香 港大 学社 会科 学学 士 及香 港城 市大 学金 融工 程学硕 士 。 曾先后 就职 于前 美国 大通 银行香 港 、 台 湾及 伦敦 分行 财资部 , 汇丰 银行 总行 中国 环球市 场部 ; 之前曾 担任 台湾 景顺 证券 投资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兼总 经理 、 香港 景顺 资产 管 理有 限公 司 大中华 区业 务拓 展总 监等 职务。2009 年加 入本 公司 ,现任 公司 董事 兼总 经理 。 李晓西 先生 , 独立董 事 。 曾任国 务院 研究 室宏 观经 济研究 司司 长 。 现任 北京 师范大 学校 学术委 员会 副主 任, 经济 与资源 管理 研究 院院 长, 教授、 博士 生导 师; 中国 社会科 学院 研究 生院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 教育部 社会 科学 委员 会经 济学部 召集 人。 伍同明 先生 , 独立 董事 , 香 港大学 文学 士 (1972 年 毕业 ) , 香 港会 计师 公会 会员 (HKICPA)、 英国特 许公 认会 计师 (ACCA ) 、香 港执 业会 计师 (CPA ) 、加 拿大 公认 管理 会计 师 (CMA) 。拥 有超过 二十 年以 上的 会计 、审核 、管 治税 务的 专业 经验及 知识 ,1972-1977 受 训于国 际知 名 会计师 楼“ 毕马 威会 计师 行”[KPMG] 。现 为“ 伍同 明会计 师行 ”所 有者 。 靳 庆军 先生, 独立 董事,1982 年 毕业于 安徽 大学外语 系英 语专业 ,获文 学学士 ,1987 年毕业 于中 国政 法大 学, 获国际 法专 业法 学硕 士。 曾担任 中信 律师 事务 所涉 外专职 律师 , 在 香港马 士打 律师 行、 英国 律师 行 C1yde & Co. 从 事律师 工作 ,1993 年 发起 设立信 达律 师事 务所, 担任 执行 合伙 人。 现任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黄海洲 先生 , 监 事, 武汉 大学硕 士。 曾任 深圳 新江 南 投资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监 事、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人 力资 源部经 理及 工程 管理 部经 理 。 现 任长 城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郭慧娜 女士 , 监事 , 英 国 曼彻斯 特大 学会 计及 计算 机科学 学士 学位 , 英 国伦 敦政治 经济 学院管 理理 学硕 士学 位。 曾任伦 敦安 永会 计师 事务 所核数 师, 历任 景顺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项 目主管 、 业 务发 展部 副经 理、 企 业发 展部 经理 、 亚 太区监 察总 监 。 现任 景顺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亚太 区首 席行 政官 。 邵媛媛女 士, 监事,1999 年毕业于 安徽 财贸学 院会 计学系, 获管 理学硕 士学 位。曾 任 职于深 圳市 天健 (信 德) 会计师 事务 所、 福建 兴业 银行深 圳分 行计 财部 。 现 任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运 营部 下属 基金事 务部 总监 。 3 、其 他高 级管 理人 员 Patrick Song Liu (刘 颂) 先生, 副总 经理 ,英 国牛 津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曾 先后任 职 于路透 香港 上海 办事 处 、 路透香 港 、 路 透伦 敦有 限 公司及 伦敦 洛希 尔父 子有 限公司 ; 于 2006 年加入 香港 景顺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担任 景顺 大中 华区机 构业 务拓 展部 总监 一职; 其后 被派 往香港 景顺 驻北 京代 表处 ,担任 首席 代表 。2009 年 加入本 公司 ,现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邓体顺 先生 , 副总经 理 , 美国尤 他大 学统 计学 和经 济学双 硕士 。 曾担任 法国 东方汇 理银 行香港 分行 外汇 及资 金部 交易员 , 法 国巴 黎银 行香 港分行 助理 董事 , 瑞 士信 贷银行 香港 分行 董事 ,高 盛( 亚洲) 有限 责任公司 融资 部董事 总经 理及中国 资本 市场部 主管 。2011 年加 入 本公司 ,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吴建军 先生 , 副总经 理 , 人民银 行总 行金 融研 究所 经济学 硕士 。 曾任海 南汇 通国际 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部副 经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机 构管理部总经理、 公司总 裁助理。2003 年加入 本公 司, 现任 公司 副总经 理。 刘焕喜 先生 , 副总经 理 , 华中农 大经 贸学 院投 资与 金融系 博士 。 历任武 汉大 学教师 工作 处副科 长、武 汉大学 成人 教育学 院讲师, 《证 券时报 》社 编 辑记者 ,长城 证券 研发中 心研究 员、总 裁办 副主 任、 行政 部副总 经理 。2003 年加 入 本公司 ,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4、督 察长 黄卫明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人民 大学 法学 硕士 。 历 任国家 工商 局市 场司 主任 科员, 国泰 君安证 券公 司总 裁助 理兼 人力资 源部 总经 理, 中国 证监会 期货 部、 非上 市公 众公司 部等 主任 科员、 副处 长、 处长 。2010 年加 入本 公司 ,现 任公 司督察 长。 5、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简历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本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如下: 谢天翎女士 , 台湾大 学经 济学学士 、商 学硕士 ,CFA 。曾任台 湾保 诚证券 投资 信托股 份 有限公 司股 票投 资暨 研究 部海外 组副 理和 基金 经理 ;2008 年 4 月加 入本 公司 。 具有 11 年海 内外证 券、 基金 行业 从业 经验。 6 、本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曾 管理的 基金 名称 及管 理时 间 本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谢天 翎女士 在 ( 台湾 )保 诚证 券投资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 任职期 间 , 曾于 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管理 保 诚印 度基 金 ,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 管理 保诚 质量精 选组 合基 金,2007 年 5 月至 2007 年 12 月 管理 保诚 趋势 精选 组合 基金 ,2007 年 12 月至2008 年3 月管理 保 诚 亚太基 础建 设基 金 ,2007 年 12 月至2008 年3 月管理 保诚 美国 高 科技基 金。 7 、本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兼 任其他 基金 基金 经理 的情 况 无。 8 、本 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姓 名及管 理时 间 基金经 理 管理时 间 谢天翎 女士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今 9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名 单 本公司 的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由 公司 总经 理 、 分管 投资 的副总 经理 、 投资总 监 、 投资研 究部 研究总 监、 国际 投资 部负 责人等 组成 。 公司的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姓名 及职 务如 下: 许义明 先生 ,总 经理 ; 邓体顺 先生 ,分 管投 资的 副总经 理; 王鹏辉 先生 ,投 资总 监; 唐咸德 先生 , 投 资研 究部 研究总 监; 陈爱萍 女士 ,国 际投 资部 负责人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10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属 关系 。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 利和 义务 1 、基 金管 理人 的权 利 (1)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依 照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独立 运用 基金财 产 ; (2)依 照《基 金合同 》 获 得基金管 理人 报酬 以 及法 律法规规 定或 中国证 监会 批准的 其 他费用 ; (3) 依照 有关 规定 行使 因 基金财 产投 资于 证券 所产 生的权 利; (4)在 符合有 关法律 法规 和本基金 合同 的前提 下, 制订和调 整有 关基金 认购 、申购 、 赎回、 转换 、 非 交易 过户、 转托管 等业 务的 规则 , 决 定基金 的除 调高 托管 费 和 管理费 之外 的 费率结 构和 收费 方式 ; (5)根 据基金 合同及 有关 规定监督 基金 托管人 ,对 于基金托 管人 违反了 基金 合同或 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 的行 为, 对基金 财产 、 其他基 金当 事人的 利益 造成 重大 损失 的情形 , 应及 时 呈报中 国证 监会 和银 行业 监督管 理机 构 , 并 采取 必要 措施保 护基 金财产 及 相关 基金当 事人 的 利益; (6) 在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范 围内, 拒绝 或暂 停受 理申 购、赎 回和 转换 申请 ; (7)自 行担任 基金注 册登 记机构或 选择 、更换 基金 注册登记 机构 ,并对 基金 注册登 记 机构的 代理 行为 进行 必要 的监督 和检 查; (8)选 择、更 换代销 机构 ,并依据 销售 代理协 议和 有关 法律 法规 ,对其 行为 进行必 要 的监督 和检 查; (9) 在基 金托 管人 更换 时 ,提名 新的 基金 托管 人; (10) 依法 召集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 选择 、 更 换律 师事 务所、 会计 师事 务所 、 证 券经纪 商或 其他 为基 金提 供服务 的外 部机构 ; (12) 选择 、 增 补、 更换 或撤销 境外 投资 顾问 ; (13) 根据 国家 有关 规定 ,在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前提 下,以 基金 的名 义依 法为 基金融 资 、 融券; (14) 销售 基金 份额 ; (15) 依据 《基 金合 同》 及有关 法律 规定 决定 基金 收益分 配方 案; (16) 以基 金管 理人 的名 义, 代 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利益 行使 诉讼 权利 或者 实施其 他法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律行为 ; (17) 法律 法规 和基 金合 同 规定 的其 他权 利。 2 、基 金管 理人 的义 务 (1)依 法募集 基金, 办理 或者委托 经由 证监会 认定 的其他机 构代 为办理 基金 份额的 发 售、申 购、 赎回 和注 册登 记事宜 ; (2)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 (3)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起,以 诚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4)配 备足够 的具有 专业 资格的人 员进 行基金 投资 分析、决 策, 以专业 化的 经营方 式 管理和 运作 基金 财产 ; (5)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 制、监察 与稽 核、财 务管 理及人事 管理 等制度 ,保 证所管 理 的基金 财产 和基 金管 理人 的财产 相互 独立 ,对 所管 理的不 同 基 金财 产分 别管 理,分 别记 账 , 进行证 券投 资; (6) 除依 据 《基 金法 》 、 基 金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外 , 不得 为自 己及 任何 第三 人谋取 利 益,不 得委 托第 三人 运作 基金财 产; (7) 依法 接受 基金 托管 人 的监督 ; (8) 计算 并公 告基 金资 产 净值, 确定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价格 ; (9)采 取适当 合理的 措施 使计算基 金份 额认购 、申 购、赎回 价格 的方法 符合 基金合 同 等法律 文件 的规 定; (10) 按规 定受 理基 金份 额的申 购和 赎回 申请 ,及 时、足 额支 付赎 回款 项; (11) 进行 基金 会计 核算 并编制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12) 编制 中期 和年 度基 金报告 ; (13) 严格 按照 《基 金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履 行信 息披 露及 报告 义务; (14)保 守基 金商业 秘密 ,不得泄 露基 金投资 计划 、投资意 向等 。除《 基金 法》 、基 金 合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外 ,在 基金 信息 公开 披露前 应予 保密 ,不 得向 他人泄 露; (15)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确定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时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收 益 ; (16)依 据《 基金法》 、基 金合同及 其他 有关规 定召 集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或 配合基 金 托管人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召 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17) 保存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务活 动的 记录 、账 册、 报表和 其他 相关 资料 ; (18)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代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行使诉 讼权 利或 者实 施其 他法律 行 为;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19) 组织 并参 加基 金财 产清算 小组 , 参 与基 金财 产的保 管、 清理、 估价、 变 现和分 配; (20) 因违 反基 金合 同导 致基金 财产 的损 失或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合法 权益 , 应当 承担 赔偿责 任, 其赔 偿责 任不 因其退 任而 免除 ; (21) 基金 托管 人违 反基 金合同 造成 基金 财产 损失 时, 应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向 基金 托管人 追偿 ; (22) 按规 定向 基金 托管 人提供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资料 ; (23) 建立 并保 存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名 册; (24 ) 面 临解 散、 依法 被 撤销或 者被 依法 宣告 破产 时, 及 时 报告 中国证 监会 并通知 基金 托管人 ; (25) 执行 生效 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的 决议 ; (26) 不从 事任 何有 损基 金及其 他基 金合 同当 事人 利益的 活动 ; (27) 依照 法律 法规 为基 金的利 益对 被投 资公 司行 使股东 权利 , 为 基金 的利 益行使 因基 金财产 投资 于证 券所 产生 的权利 ,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控 股和 直接 管理 ; (28) 法律 法规 、基 金合 同规定 的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要求的 其他 义务 。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严格 遵守现行 有效 的相关 法律 法规、基 金合 同和中 国证 监会的 有 关规定 , 建 立健 全内 部控 制制度 , 采 取有 效措 施, 防止违 反现 行有 效的 有 关 法律、 法规 、 规 章、基 金合 同和 中国 证监 会有关 规定 的行 为发 生。 2 、本 基金 管理 人 的 禁止 行 为: (1) 将其 固有 财产 或者 他 人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 产从 事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其管 理 的不同 基金 财产 ;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谋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 会禁止 的其 他行 为。 3 、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加强 人员管理 ,强 化职业 操守 ,督促和 约束 员工遵 守国 家有关 法 律、法 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用 、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下 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违 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合法 利益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拒绝 、干 扰、 阻挠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违 反现行 有效的 有关 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 和中 国证监会 的有 关规定 ,泄 漏在任 职 期间知 悉的 有关 证券 、 基 金的商 业秘 密 , 尚未 依法 公开的 基金 投资 内容 、 基 金投资 计划 等 信 息; (8)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 务规则, 利用 对敲、 倒仓 等手段操 纵市 场价格 ,扰 乱市场 秩 序; (9) 贬损 同行 ,以 抬高 自 己; (10) 以不 正当 手段 谋求 业务 发 展; (11)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2)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3) 其他 法律 、行 政法 规以及 中国 证监 会禁 止的 行为。 4 、基 金经 理承 诺 (1)依 照有关 法律、 法规 和基金合 同的 规定, 本着 谨慎的原 则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谋 取 最大利 益; (2) 不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及其 代理 人、 受雇 人或 任何第 三人 谋取 利益 ; (3)不 违反现 行有效 的有 关法律法 规、 基金合 同和 中国证监 会的 有关规 定, 泄漏在 任 职期间 知悉 的有 关证 券、 基金的 商业 秘密 、 尚 未依 法公开 的基 金投 资内 容、 基金投 资计 划 等 信息; (4)不 从 事损 害基 金财 产 和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证券交 易及 其他 活动 。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 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 、风 险管 理理 念与 目标 (1) 确保 合法 合规 经营 ; (2) 防范 和化 解风 险; (3) 提高 经营 效率 ; (4) 保护 投资 者和 股东 的 合法权 益。 2 、风 险管 理措 施 (1) 建立 健全 公司 组织 架 构;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2) 树立 监察 稽核 功能 的 权威性 和独 立性 ; (3) 加强 内控 培训 ,培 养 全体员 工的 风险 管理 意识 和监察 文化 ; (4) 制定 员工 行为 规范 和 纪律程 序; (5) 建立 岗位 分离 制度 ; (6) 建立 危机 处理 和灾 难 恢复计 划。 3 、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 的 原则 (1)全 面性原 则:公 司风 险管理必 须覆 盖公司 的所 有部门和 岗位 ,渗透 各项 业务过 程 和业务 环节 ; (2)独 立性原 则:公 司各 机构、部 门和 岗位职 责应 当保持相 对独 立,公 司基 金财产 、 自有资 产、 其他 资产 的运 作应当 分离 ;


(3) 相 互制 约原 则: 公 司 及各部 门在 内部 组织 结构 的设计 上要 形成 一种 相互 制约机 制, 建立不 同岗 位之 间的 制衡 体系; (4)定 性和定 量相结 合原 则:建立 完备 的风险 管理 指标体系 ,使 风险管 理更 具客观 性 和操作 性; (5)防 火墙原 则:基 金财 产、公司 自有 资产、 其他 资产的运 作应 当严格 分开 并独立 核 算。 4 、内 部控 制体 系 (1) 内部 控制 的组 织架 构 (i)董 事会审 计与风 险控 制委员会 :负 责对公 司经 营管理和 基金 投资业 务进 行合规 性 控制 , 并 对公 司内部 稽核 审计工 作进 行审 核监 督。 该委员 会主 要职 责是 : 审 议并批 准公 司 内 控制度 和政 策并 检查 其实 施情况 ; 监 督公 司内 部审 计制度 的实 施; 向董 事会 提名外 部审 计机 构; 负责 内部 审计和 外部 审计之 间的 协调 ; 审 议公 司的关 联交 易 ; 对公 司的 风险及 管理 状 况 及风险 管理 能力 及水 平进 行评价 , 提出 完善 风险 管理 和内部 制度 的意 见 、 制 定公 司日常 经营 、 拟募集 基金 及运 用基 金资 产进行 投资 的风 险控 制指 标和监 督制 度 , 并 不定 期地 对风险 控制 情 况进行 检查 和 监 督, 形成 风险评 估报 告和 建议 , 在 例行董 事会 会议 上提 出公 司上半 个年 度风 险控制 工作 总结 报告 ; 监督 和指导 经理 层所 设立 的风 险管理 委员 会的 工作 及董 事会赋 予的 其 他职责 。 (ii ) 风 险管 理委员 会 : 是公司 日常 经营 中整 体风 险控制 的决 策机 构, 该委 员会是 对公 司各种 风险 的识 别、 防范 和控制 的非 常设 机构 , 负 责公司 整体 运作 风险 的评 估和控 制 , 由 总 经理、 副总 经理 、 督 察长 、 以及 其他 相关 部门 负责 人或相 关人 员组 成 , 其主 要职责 是: 评估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公司各 机构 、 部门制 度本 身隐含 的风 险 , 以及 这些 制度在 执行 过程 中显 现的 问题 , 并 负责 审 定风险 控制 政策 和策 略; 审议基 金财 产风 险状 况分 析报告 , 基 于风 险与 回报 对业务 策略 提出 质疑, 需要 时指 导业 务方 向; 审 定公 司的 业务 授权 方案; 负责 协调 处理 突发 性重大 事件 ; 负 责界定 业务 风险 损失 责任 人的责 任; 审议 公司 各项 风险与 内控 状况 的评 价报 告; 需 要风 险管 理委员 会审 议、 决策 的其 他重大 风险 管理 事项 。 (iii)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是公司投 资的 最高决 策机 构,以定 期或 不定期 会议 的形式 讨 论和决 定基 金投 资的 重大 问题, 由公 司总 经理 、 分 管投资 的副 总经 理、 投资 总监、 投资 研究 部 研究 总监 、 国 际投 资部 负责人 等组成 。 其主 要职 责包括 : 依 照基 金合 同、 资产管 理合 同的 规定, 确立 各基 金、 特定 客户 资 产管 理的 投资 方针 及投资 方向 ; 审 定基 金资 产、 特 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的配 置方 案, 包括 基金资 产、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在 股票 、 债 券、 现 金之 间的配 置比 例 ; 制定基 金、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投 资授 权方 案 ; 对超 出投资 负责 人权 限的 投资 项目做 出决 定 ; 考核包 括基 金经 理、 投资 经理在 内的 投资 团队 的工 作绩效 ; 需 要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决 定的 其它 重大投 资事 项 。 (iv ) 督 察长 : 督 察长 制 度是基 金管 理人 特有 的制 度。 督察 长负责 组织 指导 公司的 监察 稽核工 作; 可列 席公 司任 何会议 , 调 阅公 司任 何档 案材料 , 对 基金 运作 、 内 部管理 、 制 度执 行及遵 规守 法情 况进 行内 部监察 、 稽 核; 每 月独 立出 具稽核 报告 , 报 送中 国证 监 会和董 事长 。 (v)法 律、监 察稽核 部: 公司设立 法律 、监察 稽核 部,开展 公司 的监察 稽核 工作, 并 保证其 工作 的独 立性 和权 威性 , 充 分发 挥其职 能作 用。 法律 、 监 察稽 核部 有 权对公 司各 类规 章制度 及内 部风 险控 制制 度的完 备性 、 合理性 、 有 效性进 行检 查并 提出 相应 意见和 建议 , 并 将意见 和建 议上 报 公 司总 经理 、 督 察长 和风险 管理 委员会 进行 讨论 。 法 律 、 监察稽 核部 协助 组织对 全公 司员 工进 行相 关法律 、法 规、 规章 制度 培训, 回答 公司 各部 门提 出的法 律咨 询 , 并对公 司出 现的 法律 纠纷 提出解 决方 案 , 同 时组 织各 部门对 公司 管理 上存 在的 风险隐 患或 出 现的风 险问 题进 行讨 论、 研究, 提出 解决 方案 , 提 交风险 管理 委员 会、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或总 经理办 公会 等进 行审 核、 讨论, 并监 督整 改。 (2) 内部 控制 的原 则 公司的 内部 控制 遵循 以下 原则: (i)健 全性原 则:内 部控 制应当包 括公 司的各 项业 务、各个 部门 或机构 和各 级人员 , 并涵盖 到决 策、 执行 、监 督、反 馈等 各个 环节 ; (ii) 有效 性原 则: 通过 科学的 内控 手段 和方 法, 建立合 理的 内控 程序 , 维 护内控 制度 的有效 执行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iii) 独立性 原则 :公司 设立独立 的法 律、监 察稽 核部,法 律、 监察稽 核部 保持高 度 的独立 性和 权威 性, 负责 对公司 各部 门风 险控 制 工 作进行 稽核 和检 查; (iv) 相互 制约 原则 :公 司内部 部门 和岗 位的 设置 应当权 责分 明、 相互 制衡 ; (v)成 本效益 原则: 公司 运用科学 化的 经营管 理方 法降低运 作成 本,提 高经 济效益 , 以合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 佳的内 部控 制效 果。 公司制 订内 部控 制制 度遵 循以下 原则 : (i) 合法 合规 性原 则: 公 司内控 制度 应当 符合 国家 法律、 法规 、规 章和 各项 规定; (ii ) 全 面性 原则 : 内 部 控制制 度涵 盖公 司管 理的 各个环 节 , 不 得留有 制度 上的空 白或 漏洞; (iii )审 慎性 原则 :制 定 内部控 制制 度应 当以 审慎 经营、 防范 和化 解风 险为 出发点 ; (iv ) 适 时性 原则 : 内 部 控 制制度 的制 定应 当随 着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调 整和 公司 经营战 略、 经营方 针、 经营 理念 等内 外部环 境的 变化 进行 及时 的修改 或完 善。 (3) 内部 风险 控制 措施 建立科 学合 理 、 控制 严密 、 运 行高 效的 内部控 制体 系和完 善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公 司成 立 以来 , 根 据中 国证监 会的 要求 , 借 鉴外 方股东 的经 验, 建立 了科 学合理 的层 次分明 的内 控 组 织架构 、 控制 程序和 控制 措施以 及控 制职 责在 内的 运行高 效 、 严 密的内 部控 制体系 。 通过 不 断地对 内部 控制 制度 进行 修改, 公司 已初 步形 成了 较为完 善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建立健 全了 管理 制度 和业 务规章 。 公司 建立了 包括 风险管 理制 度 、 投资 管 理 制度 、 基 金 会计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 监察 稽核 制度 、 信 息技 术管理 制度 、 公 司财 务制 度等基 本管 理制 度以及 包括 岗位 设置 、 岗 位职责 、 操 作流 程手 册在 内的业 务流 程、 规章 等, 从基本 管理 制度 和业务 流程 上进 行风 险控 制。 建立了 岗位 分离 、 相 互制 衡的内 控机 制 。 公司 在岗 位设置 上采 取了 严格 的分 离制度 , 实 现了基 金投 资与 交易 , 交 易与清 算 , 公 司会计 与基 金会计 等业 务岗 位的 分离 制度 , 形 成了 不 同岗位 之间 的相 互制 衡机 制,从 岗位 设置 上减 少和 防范操 作及 操守 风险 。 建立健 全了 岗位 责任 制 。 公 司通过 建立 健全 了岗 位责 任制使 每位 员工 都能 明确 自己的 岗 位职责 和风 险管 理责 任。 构建了 风险 管理 系统 。 公 司通过 建立 风险 评估 、 预 警、 报 告和 控制 以及 监督 程序, 并经 过适当 的控 制流 程, 定期 或实时 对风 险进 行评 估、 预警、 监督 , 从 而确 认、 评估和 预警 与公 司管理 及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风险, 通过 顺畅 的报 告渠 道, 对 风险 问题 进行 层层 监督、 管理 、 控 制, 使部 门和 管理 层及 时把 握风险 状况 并快 速做 出风 险控制 决策 。 建立 自动 化监 督控制 系统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公司启 用了电 子化投 资、 交易系 统,对 投资比 例进 行限制 ,在“ 股票黑 名单” 、交叉 交易以 及防范 操守 风险 等方 面进 行电子 化自 动控 制, 将有 效地防 止合 规性 运作 风险 和操守 风险 。 使用数 量化 的风 险管 理手 段 。 采用 数量 化、 技术 化 的风险 控制 手段 , 建 立数 量化的 风险 管理模 型, 用以 提示 指数 趋势、 行业 及个 股的 风险 , 以便 公司 及时 采取 有效 的措施 , 对 风险 进行分 散、 规避 和控 制, 尽可能 减少 损失 。 提供足 够的 培训 。 制 定了 完整的 培训 计划 , 为 所有 员工提 供足 够和 适当 的培 训, 使员 工 具有较 高的 职业 水准 ,从 培养职 业化 专业 理财 队伍 角度控 制职 业化 问题 带来 的风险 。 5 、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合 规控制 声明 书 本公司 承诺 以上 关于 内部 控制的 披露 真实 、准 确; 本公司 承诺 根据 市场 变化 和公司 发展 不断 完善 内部 控制体 系和 内部 控制 制度 。 十一、 境 外 投 资顾 问 一、境外投资顾问基 本情 况 名称: 景顺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 ) 注册地 址: 香港 皇后 大道 东一号 太古 广场 三座 三十 二楼 成立时 间:1972 年 10 月17 日 境外监 管机 关批 准/ 注册 号 : 香港 证券 及期 货事 务监 察委员 会/ 注册 号AAJ770 最近会 计年 度资 产管 理规 模:140.51 亿 美元 联系人 : 罗 德城 电话: (852) 3128-6677 传真: (852) 3128-6638 电子邮 件:Andrew_Lo@hkg.invesco.com 公司网 址:www.invesco.com,hk


二、境外投资顾问的 职责 1、提 供资 产配 置建 议; 2、提 供 模 拟投 资组 合 ; 3、提 供绩 效与 风险 分析 方 面的必 要协 助 ; 4、向 基金 管理 人提 供投 资 管理、 交易 、 绩 效与 风险 分析方 面的 必要 培训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十二、 基 金 费 用与 税 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 的费 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 类 1 、基 金的 管理 费, 含境 外 投资顾 问收 取的 费用 ; 2 、基 金的 托管 费, 含境 外 托管人 收取 的费 用;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及 在境外 市场 的交 易、 清算 、登记 等实 际发 生的 费用 ;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 6 、《基 金合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关 的会 计师费 、律 师费和其 他为 基金利 益而 产生的 中 介机构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外 汇兑 换交 易的 相关 费 用; 9 、与 基金 缴纳 税收 有关 的 手续费 、汇 款费 、税 务代 理费等 ; 10 、 经 生效 的司 法文 书判 决或裁 定明 确应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的与 基金 有关 的诉 讼、 追 索费 用; 11 、 在中 国证 监会规 定允 许的前 提下 , 本基金 可以 从基金 财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 具 体 计提方 法、 计提 标准 在招 募说明 书或 相关 公告 中载 明;


12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财产 总值 中扣 除。 (二) 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1 、基 金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1.8% 的 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1.8%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金 的 管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8 基金的 管理 费 每 日计 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 月支付 , 由基 金管理 人向 基金托 管 人 发送基 金管 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 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假 等,支 付 日期顺 延。 2 、基 金的 托管 费 本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管费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0.3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托 管费 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 人 复 核后 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基 金费 用 的 种类 ” 中第 3-12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二、与 基金 销售 有关 的费 用 1 、认 购费 (1) 认购 费率 投资者 认购 需缴 纳认 购费 用,认 购费 率以 有效 认购 申请确 认金 额为 基数 采用 比例费 率 。 费率表 如下 : 认购金 额(M) 认购费 率 M <100 万 1.50% 100 万≤M <500 万 1.00% M ≥500 万 按笔收 取,1000 元/ 笔 (2) 计算 公式 本基金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如 下: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1+ 认购 费率) ; 认购费 用 = 认 购金 额-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 (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发售面 值。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9 基金认 购份 额计 算结 果保 留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小数 点后两 位以 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由此 误差产 生的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产 生的 收益 归基 金财产 所有 。 2 、申 购费 (1) 申购 费率 投资者 申购 需缴 纳申 购费 用,申 购费 率以 申购 金额 为基数 采用 比例 费率 。费 率表 如 下 : 申购金 额(M) 申购费 率 M <100 万 1.60% 100 万≤M <500 万 1.00% M ≥500 万 按笔收 取,1000 元/ 笔 (2) 计算 公式 本基金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如 下: 净申购 金额 =申 购金 额/ (1+申 购费 率) ;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申 购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 基金申 购份 额计 算结 果保 留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 小数 点后两 位以 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由此 误差产 生的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产 生的 收益 归基 金财产 所有 。 3 、赎 回费 (1) 赎回 费率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用在 投资 人赎回 本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 扣除 用于 市场 推广、 注册 登记费 和 其他手 续费 后的 余额 归基 金财产 。本 基金 赎回 费 的25%归 入基 金财 产所 有。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不 高 于0.5%, 随持 有期 限的 增加 而递减 。 持有期 赎回费 率 1 年以 内 0.5% 1 年以 上( 含) -2 年 0.25% 2 年以 上( 含) 0 注:就 赎回 费而 言,1 年指 365 天,2 年指 730 天。 (2) 计算 公式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0 本基金 采用 “份 额赎 回” 方式, 赎回 价格 以 T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为 基准 进行 计算, 本基 金赎回 金额 的计 算如 下: 赎回总 金额=赎 回份 额 ?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金 额 ? 赎 回费率 ; 净赎回 金额=赎 回总 金额 ? 赎回费 用。 赎回金 额为 按实 际确 认的 有效赎 回份 额以 当日 基金 份额净 值为 基准 并扣 除相 应的费 用 , 赎回金 额计 算结 果 保 留到 小数点 后 2 位, 小数 点后 两位以 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 由此 产生 的误 差计入 基金 财产 。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包括 但不 限于 验资费 、 会 计师 和律 师费 、 信息 披露 费用等 费用 ;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根据 基金 发展情 况调 整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 金托 管费率 等相 关费 率。 调高基 金管 理费 率和 基金 托管费 率,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审 议, 除非 基金合 同 、 相关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有规 定; 调低 基金 管理 费率和 基金 托管 费率 , 无 须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 最迟 于新 的费率 实施 日 前2 日 在至 少一种 指定 媒体 公告 。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各个 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行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1 十三、 基 金 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赵 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2 年 6 月 末, 中国工 商 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员 工 161 人 ,平 均年 龄 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 营情 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自 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 承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宗 旨, 依 靠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 力。 建立 了国 内托管 银行 中 最 丰富 、最 成熟的 产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 金 、 信托资 产 、保险 资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安 心账 户资 金、 企业年 金基 金 、QFII 资产 、QDII 资 产、 股 权投 资基 金、 证券 公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证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 理计 划、 商 业银 行信 贷资产 证券 化、 基金公 司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户资 产、ESCROW 等门 类齐全 的托 管 产品体 系 , 同 时在国 内率 先开展 绩效 评估 、 风 险管 理等增 值服 务 , 可以 为各 类客户 提供 个 性 化的托 管服 务。 截 至 2012 年 9 月, 中国 工商 银行 共 托管证 券投 资基 金 269 只 ,其中 封闭 式 6 只, 开 放式 263 只。 自 2003 年 以来, 本行 连续 八 年获得 香港 《 亚洲 货币 》 、 英国 《全 球托 管人》 、 香港《 财资》 、美 国《环 球金融》 、内 地《证 券时报》 、 《上 海证券 报》 等境内 外权威 财经媒 体评 选的 33 项 最佳 托管银 行大 奖; 是获 得奖 项最多 的国 内托 管银 行, 优良的 服务 品 质获得 国内 外金 融领 域的 持续认 可和 广泛 好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 位 。 这 些成绩 的取 得, 是与 资产 托管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 一手 抓内 控建设 ”的做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 务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2 的同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精心 培育 内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制 机制, 强化 业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继 2005 、2007、2009 年三 次顺 利通 过评估 组织 内 部控制 和安 全措 施是 否充 分的最 权威 的 SAS70 (审 计标准 第 70 号) 审阅 后,2010 年 中国 工 商银行 资产 托管 部第 四次 通过 SAS70 审阅 获得 无保 留意见 的控 制及 有效 性报 告, 表明 独立 第 三方对 我行 托管 服务 在风 险管理 、 内 部控 制方 面的 健全性 和有 效性 的全 面认 可。 也 证明 中国 工商银 行托 管服 务的 风险 控制能 力已 经与 国际 大型 托管银 行接 轨 , 达 到国 际先 进水平 。 目前 , SAS70 审阅 已经 成为 年度 化、常 规化 的内 控工 作手 段。


(一) 内部 风险 控制 目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二) 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规部 、内部 审计局 ) 、资 产托管 部内设 风险控 制处 及资产 托管部 各业务 处室 共 同组 成。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 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三) 内部 风险 控制 原则


1 、合法 性原则 。内控 制度 应当符合 国家 法律法 规及 监管机构 的监 管要求 ,并 贯穿于 托 管业务 经营 管理 活动 的始 终。


2 、完整 性原则 。托管 业务 的各项经 营管 理活动 都必 须有相应 的规 范程序 和监 督制约 ; 监督制 约 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 、 及 时性 原则。 托管 业务 经营活 动必 须在 发生 时能 准确及 时地 记录 ; 按 照 “ 内控优 先” 的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 业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 建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 、审慎 性原则 。各项 业务 经营活动 必须 防范风 险, 审慎经营 ,保 证基金 资产 和其他 委 托资产 的安 全与 完整 。


5 、有效 性原则 。内控 制度 应根据国 家政 策、法 律及 经营管理 的需 要适时 修改 完善, 并 保证得 到全 面落 实执 行, 不得有 任何 空间 、时 限及 人员的 例外 。


6 、独立 性原则 。资产 托管 部托管的 基金 资产、 托管 人的自有 资产 、托管 人托 管的其 他 资产应 当分 离; 直接 操作 人员和 控制 人员 应相 对独 立, 适 当分 离; 内控 制度 的检查 、 评 价部 门必须 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和 执行 部门 。


(四) 内部 风险 控制 措施 实施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3 1 、 严 格的 隔离 制度 。 资 产 托管业 务与 传统 业务 实行 严格分 离 , 建 立了明 确的 岗位职 责、 科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 操作手 册 、 严 格的人 员行 为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 并 采取 了良 好 的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 确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 人员 独立 、 业 务制 度和 管理独 立、 网络 独立。


2 、高层 检查。 主管行 领导 与部门高 级管 理层作 为工 行托管业 务政 策和策 略的 制定者 和 管理者 , 要 求下 级部 门及 时报告 经营 管理 情况 和特 别情况 , 以 检查 资产 托管 部在实 现内 部控 制目标 方面 的进 展, 并根 据检查 情况 提出 内部 控制 措施, 督促 职能 管理 部门 改进。


3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部 严格落 实岗位 责任制 ,建 立“自 控防线” 、 “互 控防 线” 、 “ 监 控防线 ” 三道 控制 防线, 健全绩 效考 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立 “ 以人 为本” 的内 控文化, 增强 员 工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队 精神 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 定期 、 定 向 的业务 与职 业道 德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 员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 理念。


4 、经营 控制。 资产托 管部 通过制定 计划 、编制 预算 等方法开 展各 种业务 营销 活动、 处 理各 项 事务 ,从 而有 效地 控制和 配置 组织 资源 ,达 到资源 利用 和效 益最 大化 目的。


5 、内部 风险管 理。资 产托 管部通过 稽核 监察、 风险 评估等方 式加 强内部 风险 管理, 定 期或不 定期 地对 业务 运作 状况进 行检 查、 监控 , 指 导业务 部门 进行 风险 识别 、 评估 , 制 定并 实施风 险控 制措 施, 排查 风险隐 患。


6 、数据 安全控 制。我 们通 过业务操 作区 相对独 立、 数据和传 真加 密、数 据传 输线路 的 冗余备 份、 监控 设施 的运 用和保 障等 措施 来保 障数 据安全 。


7 、 应 急准 备与响 应。 资产 托管业 务建 立专 门的 灾难 恢复中 心, 制定 了基 于数 据、 应 用、 操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 备 的灾难 恢复 方案 , 并 组织 员 工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 练更 加 接近实 战, 资产托 管部不 断提高 演练 标准, 从最初 的按照 预订 时间演 练发展 到现在 的“ 随机演 练” 。 从 演练结 果看 ,资 产托 管部 完全有 能力 在发 生灾 难的 情况下 两个 小时 内恢 复业 务。


(五) 资产 托管 部内 部风 险控制 情况


1 、资产 托管部 内部设 置专 职稽核监 察部 门,配 备专 职稽核监 察人 员,在 总经 理的直 接 领导下 , 依 照有 关法 律规 章, 全 面贯 彻落 实全 程监 控思想 , 确 保资 产托 管业 务健康 、 稳 定地 发展。


2 、完善 组织结 构,实 施全 员风险管 理。 完善的 风险 管理体系 需要 从上至 下每 个员工 的 共同参 与, 只有 这样, 风险 控制制 度和 措 施 才会 全面 、 有效。 资产 托管 部实 施全 员风险 管理 , 将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 体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 每 位员工 对自 己岗 位职 责范 围内的 风险 负 责,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 织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同岗 位相 互制 衡的组 织结 构。


3 、建立 健全规 章制度 。资 产托管部 十分 重视内 控制 度的建设 ,一 贯坚持 把风 险防范 和 控制的 理念 和方 法融 入岗 位职责 、 制度 建设和 工作 流程中 。 经过 多年努 力 , 资产托 管部 已经 建立了 一整 套内 部风 险控 制制度 , 包 括: 岗位 职责 、 业务 操作 流程 、 稽 核监 察制度 、 信 息披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4 露制度 等 , 覆 盖所有 部门 和岗位 , 渗透 各项业 务过 程, 形成 各个 业务环 节之 间的相 互制 约 机 制。


4 、内部 风险控 制始终 是托 管部工作 重点 之一, 保持 与业务发 展同 等地位 。资 产托管 业 务是商 业银 行新 兴的 中间 业务, 资产 托管 部从 成立 之日起 就特 别强 调规 范运 作, 一 直将 建立 一个系 统、 高效 的风 险防 范和控 制体 系作 为工 作重 点。 随 着市 场环 境的 变化 和托管 业务 的快 速发展 , 新问 题、 新情 况 不断出 现 , 资 产托管 部始 终将风 险管 理放 在与 业务 发展同 等重 要的 位置, 视风 险防 范和 控制 为托管 业务 生存 和发 展的 生命线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 运作 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 和程 序 基金托 管人 负有 对基 金管 理人的 投资 运作 行使 监督 权的职 责 。 根 据 《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会计 核算办 法》 、基 金合 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 托管人 对基 金的投 资对象 和范围 、 投资 组合比 例 、 投资限 制 、 基 金管理 人报 酬和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费的 计提比 例和 支付 方法 、 基 金会 计核算 、 基 金财产 估值 和基 金净 值的 计算 、 收 益分 配以及 其他 有关基 金投 资运 作的事 项, 对基 金管 理人 进行业 务监 督、 核查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违 规行 为, 以书 面形 式通知 基金 管理 人限 期纠 正; 对 基金 管理人 发出 的违 法违 规投 资指令 , 不予 执行 , 并 采 取必要 的补 救措 施; 基金 管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及 时进 行核 对确 认并 回函 ; 在 限期 内, 基金 托 管人 有 权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如 基金 管 理人未 予纠 正, 基金 托管 人应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涉 嫌重 大违 法违 规行 为时, 应立 即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并将 纠正 结果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 利与 义务 1 、根 据《 基金 法》 、 《运 作 办法》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 基金托 管人 的权 利包 括但 不限于 : (1)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依法 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 》的 规定安 全保 管基金 财 产; (2)依 《基金 合同》 约定 获得基金 托管 费以及 法律 法规规定 或监 管部门 批准 的其他 收 入; (3)监 督基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的投 资运 作,如 发现 基金管理 人有 违反《 基金 合同》 及 国家法 律法 规行 为, 对基 金 财产 、 其他 当事人 的利 益造成 重大 损失 的情形 , 应呈报 中国 证 监 会,并 采取 必要 措施 保护 基金投 资者 的利 益; (4) 选择 、更 换 或 撤销 境 外托管 人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5 (5) 按规 定开 设基 金财 产 的资金 账户 和证 券账 户 ; (6) 提议 召开 或召 集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 (7) 在基 金管 理人 更换 时 ,提名 新的 基金 管理 人; (8) 法律 法规 和《 基金 合 同》规 定的 其他 权利 。 2 、根 据《 基金 法》 、 《运 作 办法》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 基金托 管人 的义 务包 括但 不限于 : (1)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 责的原 则持 有并 安全 保管 基金财 产; (2)设 立专门 的基金 托管 部门,具 有符 合要求 的营 业场所, 配备 足够的 、合 格的熟 悉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专职 人员 ,负责 基金 财产 托管 事宜 ; (3)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 制、监察 与稽 核、财 务管 理及人事 管理 等制度 ,确 保基金 财 产的安 全, 保证 其托 管的 基金财 产与 基金 托管 人固 有财产 以及 不同 的基 金财 产相互 独立 ; 对 所托管 的不 同的 基金 分别 设置账 户, 独立 核算 ,分 账管理 ,保 证不 同基 金之 间在名 册登 记 、 账户设 置、 资金 划拨 、账 册记录 等方 面相 互独 立; (4)除 依据《 基金法 》 、 《 基金合同 》及 其他有 关规 定外,不 得利 用基金 财产 为自己 及 任何第 三人 谋取 利益; (5) 保管 由基 金管 理人 代 表基金 签订 的与 基金 有关 的重大 合同 及有 关凭 证; (6) 按规 定开 设基 金财 产 的资金 账户 和证 券账 户, 按照 有关 法律 法规 和 《 基金 合同 》 的 约定, 根据 基金 管理 人的 投资指 令, 及时 办理 清算 、交割 事宜 ; (7)保 守基金 商业秘 密, 除《基金 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另 有规 定外, 在 基金信 息公 开披 露前 予以 保密, 不得 向他 人泄 露; (8)确 保基金 份额净 值按 照有关法 律法 规、基 金合 同规定的 方法 进行计 算, 复核、 审 查基金 管理 人计 算的 基金 资产净 值、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价格 ; (9) 办理 与基 金托 管业 务 活动有 关的 信息 披露 事项 ; (10) 对基 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度 基金报 告出 具意 见, 说明 基金管 理人 在各重 要方 面的 运作 是否 严格按 照 《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进 行; 如果 基金 管理 人有未 执行 《基 金合同 》规 定的 行为 ,还 应当说 明基 金托 管人 是否 采取了 适当 的措 施; (11) 保管 本基 金的 资金 汇出、 汇入、 兑换、 收汇 、 付汇、 资金 往来、 委托 及成交 记录 等相关 资料 ,保 存时 间应 当不少 于 20 年; 其它 与基 金托管 业务 活动 相关 的资 料,保 存时 间 应不少 于 15 年; (12) 建立 并保 存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名 册 ; (13) 按规 定制 作相 关账 册并与 基金 管理 人核 对;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6 (14) 依据 基金 管 理 人的 指令或 有关 规定 向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支 付基 金收 益和 赎回 款 项 ; (15 ) 按 照规 定召 集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依法 自行 召集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16) 按照 法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 的规 定监 督基 金管理 人的 投资 运作 ; (17) 参加 基金 财产 清算 小组, 参与 基金 财产 的保 管、清 理、 估价 、变 现和 分配; (18 ) 面 临解 散、 依法 被 撤销或 者被 依法 宣告 破产 时, 及时 报告 中国证 监会 和银行 监管 机构, 并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 (19) 因违 反 《 基金 合同 》 导致 基金 财产 损失 时, 应承担 赔偿 责任 , 其 赔偿 责任不 因其 退任而 免除 ; (20) 按规 定监 督 基 金管 理人按 法律 法规 和 《 基金 合同》 规定 履行 自己 的义 务, 基 金管 理人因 违反 《基 金合 同》 造成基 金财 产损 失时 ,应 为基金 利益 向基 金管 理人 追偿; (21) 执行 生效 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的 决定 ; (22 ) 对 基金 的境外 财产 , 基 金托 管人 可授权 境外 托管人 代为 履行 其承 担的 职责 。 境 外 托管人 在履 行职 责过 程中 , 因 本身 过错 、 疏 忽原 因 而导致 的基 金财 产受 损的 , 基 金托 管人 承 担相应 责任 。 在决定 境外 托管人 是否 有过 错、 疏忽 等不当 行为 , 应根据 基金 托管人 与境 外 托 管人之 间的 协议 的适 用法 律及当 地的 证券 市场 惯例 决定。 本条 不受 本协 议终 止的影 响; (23) 保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 按 照规 定对 基金 日常投 资行 为和 资金 汇出 入情况 实施 监督, 如发 现投 资指 令或 资金汇 出入 违法 、违 规, 应当及 时向 中国 证监 会、 外管局 报告 ; (24 ) 安 全保 护基金 财产 , 准 时将 公司 行为信 息通 知基金 管理 人 , 确保 基金 及时收 取 所 有应得 收入 ; (25 ) 每 月结 束 后 7 个 工作 日内 , 向 中国 证监 会和 外管 局报告 基金 管理 人境 外投 资情况 , 并按相 关规 定进 行国 际收 支申报 ; (26) 办理 基金 管理 人就 管理本 基金 的有 关结 汇 、 售汇、 收汇 、 付 汇和 人民 币资金 结算 业务。 (27 ) 按 照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以受 托人 名义或 其指 定的 代理 人名 义登记 资 产 ; (28)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 规 定的 其他 义务 以及 中国证 监会 和外 管局 根据 审慎监 管 原则规 定的 基金 托管 人的 其他职 责。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7 十四、 境 外 托 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渣 打银 行 (香港 ) 有 限公司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地址: 香港 中环 德辅 道中 四至四A渣 打银 行大 厦三 十 二楼 [32/F.,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Building, 4-4A Des Voeux Road, Central,Hong Kong] 法定代 表人 :洪 丕正 先生/Ben Hung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成立时 间: 渣打 银行 (香 港)有 限公 司于2004 年7 月1日完 成在 香港 本地 注册 的 手续。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实收资 本:32,148,000,000 元( 港币321 亿 元)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 渣打银 行在1853 年获 得英 国皇家 特许 状注 册成 立, 至今已 有超 过150 年 的历 史 。渣打 集 团的业 务遍 及全 球增 长最 快的市 场 , 拥 有超过1700 个经营 网点 ( 包括子 公司 、 关 联公 司和 合 资公司 ) , 涉 及亚 太地 区 、 南亚、 中东、 非洲、 英 国和美 国等70多 个国 家。 渣打银 行现 有超 过75000 名 雇员 ,来 自115 个国家 ,遍 布70 多个 市场 。渣打 集团 标准 普尔 中长 期评级 为AA-。 渣打银 行( 香港 )有 限公 司的证 券资 产托 管规 模截 至2011 年12 月31 日在1,856 亿美元 以 上,标 准普 尔中 长期 评级 为AA- 。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 人员 情况情况 渣打银 行证 券托 管业 务是 渣打银 行的 核心 业务 之一 ,主要 提供 托管 和投 资组 合会计 服 务, 机构 客户 群广泛 分布 在北美 , 欧洲 及亚洲 。 渣 打银行 在香 港有 超过 五十 年的证 券托 管经 验, 是 亚洲 区具 备较 强实 力的托 管银 行之 一, 也是 全球笫 一家 拿到ISO 国际 认 证的托 管银 行。 证券托 管服 务业 务不 仅是 渣打银 行的 核心 业务 之一 , 该部门 也是 债打 银行 主要 的利润 来源 部 门。 渣 打银 行集 团董 事会 对证券 托管 业务 提供 了巨 大支持 , 为 证券 托管 业务 发展提 供相 应的 财务支 持。





渣 打银 行( 香港 )有 限 公司作 为渣 打银 行的 地区 托管运 作中 心, 支持 该行 在美洲 、 欧洲、 澳洲 、 非 洲、 中 东 和亚洲 的托 管业 务。 渣打 银行也 在亚 洲, 非洲 和中 东30个 国家 和地 区通过 分行 或次 级托 管银 行提供 托管 服务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8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 责 基金托 管人 可以 委托 境外 资产托 管人 履行 以下 职责 : 1 、安 全保 管基 金财 产; 2 、计 算境 外基 金资 产的 资 产净值 ; 3 、按 照相 关合 同的 约定 , 及时办 理基 金资 产的 清算 、交 割 事宜 ; 4 、按照 相关合 同的约 定和 所适用国 家、 地区法 律法 规的规定 ,开 设基金 资产 的资金 账 户以及 证券 账户 ; 5 、按 照相 关合 同的 约定 , 提供与 基金 资产 业务 活动 有关的 会计 记录 、交 易信 息; 6 、保 存基 金资 产托 管业 务 活动的 记录 、账 册以 及其 他相关 资料 ; 7 、其 他由 基金 托管 人委 托 其履行 的职 责。 十 五 、 相 关 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


所: 深 圳市 福田 区中 心四 路 1 号 嘉里 建设 广场 第一 座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如 冰 批准设 立文 号: 证监 基金 字[2003 ]76 号 电


话:0755-82370388-1661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 :严 丽娟 2、代销机构 (1)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8 ( 全 国)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9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28 号凯 晨世 贸 中心东 座 F9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联系人 :刘 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肖 钢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 全 国) 网址:www.boc.cn (4)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怀邦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深圳 市福田 区深 南大 道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傅 育宁 联系人 :邓 炯鹏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0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东城 区建 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联系人 :马 旭 联系电 话:010-8523842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公司网 址:www.hxb.com.cn (7)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倪 苏云 、虞 谷云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公司网 站:www.spdb.com.cn (8)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联系人 :董 云巍 联系电 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深圳 市深南 东 路 5047 号 深圳 发 展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肖 遂宁 联系人 :刘 晓楠 电话:0755-22168532 传真:0755-25841098 客服热 线:95501 、95511 -3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天津 市河西 区马 场 道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联系人 : 王宏 联系电 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11) 浙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中国 杭州市 庆春 路 2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达洋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联系人 :毛 真海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7 银行网 址:www.czbank.com (12) 温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温州 市车站 大道 华海 广场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夏 瑞洲 客户服 务电 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13) 金华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浙江 省金华 市光 南 路668 号( 邮编:321015 ) 法定代 表人 :徐 雅清 联系人 :徐 晓峰 电话:0579-83207775 传真:0579-8217832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11-6668 银行网 址:www.jhccb.com.cn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2 (14) 嘉兴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嘉兴 市建国 南 路 409 号


法定代 表人 :许 洪明


联系人 :陈 兢 电话:0573-82082676 传真:0573-82062161 客户服 务电 话:057396528 银行网 址: www.bojx.com (15)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深圳 市福田 区深 南大 道6008 号 特区报 业大 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李 春芳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网址:www.cgws.com (16)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5 号 国 际企业 大 厦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淮海 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3 客服电 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8)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深圳 市益田 路江 苏大 厦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9)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福州 市湖东 路 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谢 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 -3856578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0)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静安 区新 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1)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朝阳 区安 立 路66 号4 号楼 法 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许 梦园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4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2)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 5 、18 、19、36 、38、39、41 、42 、43、44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常熟 路 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24)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江苏 省南京 市中 山东 路 90 号 华 泰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联系人 :万 鸣 电话:025-8329097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5)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5 注册( 办公 )地 址: 武汉 市新华 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6)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浦东 新区 商城 路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8 666 网址:www.gtja.com (27)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东城 区东 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华 投资 大 厦9 号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 路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 -60838888 传真:010 -60833739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6 客服电 话: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9)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浙江 省杭州 市滨 江区 江南 大 道588 号 恒鑫 大厦 主楼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联系人 :周 妍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 务电 话: 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30)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中山 南 路 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1)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海 环球 金融 中 心57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联系人 :宋 歌 电话:021-68778808 传真:021-687781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2) 爱建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上海 市南京 西 路 758 号 2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林 联系人 :陈 敏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7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热 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3)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高 冠江 联系人 :唐 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 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4)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湖南 省长沙 市芙 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际 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联系人 :邵 艳霞 电话:0731-85832507 传真:0731-85832214 客服热 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5)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广东 省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大 中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层 法人代 表: 杨宇 翔 联系人 :郑 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36) 宏源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新疆 乌鲁木 齐市 文艺 路233 号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8 法定代 表人 :冯 戎 联系人 :李 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热 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7)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成都 市东城 根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联系人 :金 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8)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福州 市五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联系人 :张 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 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 务电 话:96326 ( 福 建省外 请加 拨0591 ) 网址:www.hfzq.com.cn (39)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 (办 公) 地址 : 深 圳市 福田区 益田 路与 福中 路交 界处荣 超商 务中 心 A 栋第18 层-21 层及 第04 层01 、02 、03 、05、11、12、13、15、16 、18 、19 、20 、21 、22 、23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联系电 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 话:400 600 8008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9 网址:www.china-invs.cn (40) 国盛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南昌 市北京 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 际金融 大厦 ) 法定代 表人 :曾 小普 联系人 :陈 明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5337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 8222 111 网址:www.gsstock.com (41) 国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西 桂林 市辅 星路 13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竹子林 四路 光大 银行 大 厦3 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雅锋 联系人 :牛 孟宇 联系电 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3 公司网 址:www.ghzq.com.cn (42) 中信 万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266061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联系电 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43) 西部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西安 市东新 街 232 号 陕西 信托 大厦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建武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0 联系人 :冯 萍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热 线: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4)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深圳 市福田 区金 田 路4018 号 安 联大 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陈 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5)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70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5 号 新盛 大 厦 B 座4 层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联系人 :林 爽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客服热 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46)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江西 省南昌 市抚 河北 路29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杜 航 联系人 :余 雅娜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47)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1 注册( 办公 )地 址: 深圳 市罗湖 区红 岭中 路1012 号 国信证 券大 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8) 东莞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东莞 市莞城 区可 园南 路一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运勇 联系人 :熊 定炎 电话:0769-22116111 传真:0769-22116111 客户服 务电 话: 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9)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济南 市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0)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 办公 )地 址: 深圳 市罗湖 区深 南东 路5047 号 发展银 行大 厦 25 楼I 、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 汤 素娅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88-887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2 网址: 众禄 基金 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 卖网 www.jjmmw.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 销售 办法 》 和 基金 合同等 的规 定, 选择 其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代 理 销 售本基 金, 并及 时履 行公 告义务 。 二、注册登记人 名


称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


所: 深 圳市 福田 区中 心四 路 1 号 嘉里 建设 广场 第一 座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 赵 如冰 电


话:0755-82370388-1668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 :杨 波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 办律 师 名


称 :上 海源 泰律 师事 务所 住


所 :上 海市 浦东 新区 浦东南 路 256 号 华夏 银行 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 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 师: 廖海 梁 丽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 经办 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 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法人代 表: 杨绍 信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单 峰、 王灵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3 十 六 、 对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说 明 1 、 在 “四 、 基金 的投 资 ” 部分 , 更 新了 基金 的投 资 组合报 告 的 相关 信息 , 数 据截 至 2012 年6 月 30 日; 2 、更 新了 “五 、基 金的 业 绩” 部分 ,数 据截 至 2012 年6 月 30 日 ; 3 、在 “ 六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 新了 基金 管理 人 基本情 况 的 相关 信息 ; 4 、在“ 十 、基 金份额 的 申 购、赎 回” 部分 , 更新 了 定期定 额投 资计 划 相 关的 信息; 5 、在 “十八 、 基金 托管 人 ” 部分 , 更新 了托 管人 相 关情况 信息 ; 6 、 在 “二 十 、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 更 新了 代销 机 构 、 会计 师事 务所 的经 办 注册会 计 师 的相 关信 息; 7 、更 新了 “二 十三 、 对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服务 ” 部分 “持 有人 交易 资料 的寄 送服务 ” 的相关 信息; 8 、 在 “二 十四 、 其它 应披 露事项 ” 部分 , 更 新了 近 期发布 的与 本基 金有 关的 公告目 录, 目录更 新 至2012 年9 月22 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二 年十一 月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