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100A/B:关于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长盛 同 辉深证100 等权重指 数 分级证券 投 资基金开 通 跨系统转 托 管业务的公 告 日期:2012-09-21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160809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已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正式生效。 目前, 本基金暂未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 为了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 自 2012 年 9 月 21 日起 开通办理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 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本基金的募集期, 投资者通过场内、 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 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 资者自 2012 年 9 月 21 日 起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并申请分拆转换成 功后方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自 2012 年 9 月 21 日起可以 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 额转至场外代销机构或本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已自动分拆, 投资者只有在申请合 并转换成功后方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 定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上市交易及配对转换等业务的办理时间将根据《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 、010-62350088 或登 录网站(www.csfunds.com.cn)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