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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周理财A类(530014)

建信双周理财: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双周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530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8月 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年 9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 9月 1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双周理财债券 A 建信双周理财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30014 53101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是 注: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询其交易申请 的确认情况。









































































































































1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 份额的赎回,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 司公告暂停时除外) 的交易时间,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注册登记机构仅在运作期到期日受理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 基金 A 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 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为 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B 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00元人民币,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 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 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 为 B 类基金份额。 当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 基金份额。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2 1、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 值 1.00 元,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元;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 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个 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该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 赎回。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两周。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 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的第一个隔周对日止(即第一 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对于第一个运作 期到期日未赎回的每份基金份额, 第二个运作期是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 工作日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 对应的第二个隔周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即第二 个运作期到期日) ;其余以此类推。 隔周对日是指每隔一周的对应星期日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









































































































































3 购申请日为星期 D,隔周对日为该日每隔一周的对应星期 D,D为“一” 、 “二” 、 “三” 、 “四”或“五”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赎回金额 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获得当期运作期 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 请的基金份额,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 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 收益。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投资者 A 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二)申请购买 100,000 份基金 份额,4月 18日该申购申请获确认,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 2012 年 4 月 18 日至 2012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因 5 月 1 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 ,第一个运作期共 15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 5%。 若投资者 A 于 5月 2日提出赎回申请, 则该日投资者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 100,000 份*1.00元+100,000*1.00元*5%*15 天/365天=100,205.48 元。 例 2:投资者 B 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二)申请购买 100,000 份基金 份额,4月 18日该申购申请获确认,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 2012 年 4 月 18 日至 2012 年 5月 2 日(星期三。因 5月 1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 ,第一个运作期共 15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 5%。 若投资者 B 未于 2012 年 5 月 2 日提出赎回申请,则第一期收益结转后的 基金份额变为:100,000份*(1.00+5%*15天/365天)=100,205.48份。 该基金份额自 2012 年 5月 3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期,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 为 2012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 ,第二个运作期共 13 天,第二个运作期基金年 化收益率为 5.5%。 若投资者 B 于 5 月 15 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 B 可获得的赎回金









































































































































4 额为: 100,205.48份*1.00元+100,205.48份*1.00元*5.5%*13天/365天=100,401.77 元。 若投资者 B 未于 5 月 15 日(星期二)提出赎回申请,则自 5 月 16 日起进 入第三个运作期,第三个运作期到期日为 5 月 29 日(星期二)。投资者 B 可于 5 月 29日赎回基金份额, 若不赎回则于 5月 30日起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以此类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5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2年 9月 11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 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 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 收益率。









































































































































6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 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 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销售机 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 9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