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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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金 通 用 国鑫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 合 同 生 效公 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2 年 8 月29 日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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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 基本 信息
基金名 称 国金通 用国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国金通 用国 鑫发 起
基金主 代码 7620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8 月 2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运作
管理办 法 》 等 法律 法规 以 及 《 国金 通用 国鑫 灵活 配 置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 《国 金通 用国 鑫灵 活配 置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注:-
2 基金 募集 情况
3 发起 资金 持有份 额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的文 号 证监许 可[2012]953 号
基金募 集期 间
自 2012 年8 月13 日
至 2012 年8 月24 日 止
验资机 构名 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募集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专 户的日 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户 ) 2,901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单 位:人 民币 元) 178,508,167.97
认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息 (单 位: 人民 币元 ) 24,651.66
募集份 额 ( 单位 :份 )
有效认 购份 额 178,508,167.97
利息结 转的 份额 24,651.66
合计 178,532,819.63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
情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 份) 0.00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
其他需 要说 明的 事项 无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情
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 份) 4,205,761.89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2.36%
募 集 期 限届 满 基金 是否 符合 法 律 法规 规定 的 办理 基金
备案手 续的 条件
是
向中国 证监 会办 理基 金备 案手续 获得 书面 确认 的日 期
2012 年 8 月 28 日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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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占基金 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 额数 占基金 总
份额比 例
发起份 额
承诺持 有
期限
基金管 理公 司固 有资 金 0.00 0.0000% 0.00 0.0000% 0 年
基金管 理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2,000,427.45 1.1205% 2,000,427.45 1.1205% 3 年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500,080.64 0.2801% 500,080.64 0.2801% 3 年
基金管 理公 司股 东 8,501,132.50 4.7617% 8,501,132.50 4.7617% 3 年
其他 0.00 0.0000% 0.00 0.0000% 0 年
合计 11,001,640.59 6.1623% 11,001,640.59 6.1623% 3 年
注:按 照有 关规 定,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生效 前的 信息 披露费 、会 计师 费、 律师 费等费 用由 本基 金管
理人承 担, 不从 基金 资产 中列支 。
4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 投资者 认 购 申请 并不代表 该申请成 功 ,申请的成功 与否须以 本 基金注册登记 人
的确认结果为 准。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可以 到销售机 构 的网点进行交 易确认单 的 查询和打印 ,也可以
通过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网站 (www.gfund.com ) 或 客户 服务电 话 (4000-2000-18 ) 查询交 易确 认情 况 。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 申 购和赎回业务 自基金合 同 生效之日起不 超
过三个月的时 间内开始 办 理。办理申购 、赎回业 务 的具体时间由 本基金管 理 人于申购、 赎回开放
日前依照《证 券投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 有 关规定在至少 一种中国 证 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
媒体上 刊登 公告。
风险提 示:
本基金为发起 式基金, 在 基金募集时, 基金管理 公 司股东、基金 管理公司 高 级管理人员及 基
金经理 合计 认购 本基 金的 金额不 低 于1100 万 元, 认 购的基 金份 额持 有期 限不 低于三 年。 基金 管理
人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 期 限满三年后, 基金管理 人 将根据自身情 况决定是 否 继续持有, 届时,基
金管理人有可 能赎回认 购 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 在 基金成立满三 年之日, 如 果本基金的 资产规模
低于2 亿元 ,基 金合 同将 自动终 止, 投资 者将 面临 基金合 同可 能终 止的 不确 定性风 险。
本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 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 管 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 不 保证基金一定 盈
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 敬请 投资者 注 意投资风 险 。投资者投资 于上述基 金 前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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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 金合 同》 、更 新的 招 募说明 书。
特此公 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 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