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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B(150061)

鹏华丰泽: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 丰泽分 级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2012 年
半年 度报告摘要 
 
2012 年 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送出日 期:2012 年8 月 29 日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 人的董 事会、 董事保 证本报 告所载 资料不 存在虚 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 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 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 和完整性 承担个 别及连 带的法 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 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 事签字同 意,并由 董事长签 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根据 本基金合 同规定, 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 利。


基金的过 往业绩 并不代 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 有风险 ,投资 者在作出 投资决 策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 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 告摘要摘 自半年度 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 了解详细 内容,应 阅读半年 度报告正 文 。 本报告中财 务资料未 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2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 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泽分 级债券 , 场内简称: “鹏华丰 泽” 基金主代码 160618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基金 , 本基 金合同生 效后三年 内 (含三年) 为基金分级 运作期, 丰泽 A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于丰泽 A 的开放日接 受申购赎 回, 丰泽 B 封闭运 作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 易。 基金 分级运作 期届满,本 基金转为 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1 年 12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3,000,307,630.1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 上市 日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简称: 丰泽 A 丰泽 B 下属分级基 金的交易 代码 : 160619 150061 报告期末 下 属分级基 金的份额 总额 2,100,215,333.74 份 900,092,296.36 份 注:本基金 在交易所 行情系统 净值提示 等其他信 息披露场 合下,上 市交易并 封闭运作 的 基金份额 可简称为“ 丰泽 B”。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适度控制 风险的基 础上,通 过严格的 信用分析 和对信用 利差变动 趋势的判 断,力争获 取 信用溢 价,以最 大程度上 取得超越 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 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 投资将主 要采取信 用策略, 同时辅之 以久期策 略、收益 率曲线策 略、收益率 利差策略 、息差策 略、债券 选择策略 等积极投 资策略, 在适度控 制风险的基 础上,通 过严格的 信用分析 和对信用 利差变动 趋势的判 断,力争 获取信用溢 价,以最 大程度上 取得超越 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 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 中债总指数 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是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属于具 有中低风 险收益特 征的基金 品种,其 长期平均风 险和预期 收益率低 于股票基 金、混合 基金,高 于货币市 场基金。 从 投资者具 体持有的 基金份额 来看,由 于基金收 益分配的 安排,基 金分级运 作期内,丰泽 A 份额 将表现出 低风险、 低收益的 明显特征 ,其预期 收益和预 期风险要低 于普通的 债券型基 金份额; 丰泽 B 份额则表现 出高风险 、高收益 的显著特征 ,其预期 收益和预 期风险要 高于普通 的债券型 基金份额 。 丰泽 A 丰泽 B 下属分级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 征 丰泽 A 份额表现出低 风险、 低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丰泽 B 份额表现出高 风险、 高收 益的显著 特征, 其预期 收益和预 期风险要 高于普通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2 页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债券型基 金份额。 的债券型基 金份额。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徐进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xujin@psbcoa.com.cn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80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8858120


2.4 信息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 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 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 报告备置 地点 深圳市福田 区福华三路 168 号 深圳国际 商会中 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 值表现 3.1 主要 会计 数据和 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2 年 1 月 1 日 - 2012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 收益 105,886,597.42 本期利润 241,525,509.80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 期利润 0.0830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 8.2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 额利润 0.0368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3,210,191,330.84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070 注: (1 ) 本期已 实现收 益指基 金本期 利息收 入、投资 收益、 其他收 入(不 含公允 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润为本 期已实现 收益加上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括持有 人认购或 交易基金 的各项费 用 (例如, 开放 式基金的 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 换费等) , 计入费用 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 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 均指报告 期最后一 日,即 6 月 30 日, 无论该日 是否为开 放日或交 易所的交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2 页


易日。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 月 1.43% 0.15% 0.22% 0.08% 1.21% 0.07% 过去三个 月 5.15% 0.11% 1.90% 0.10% 3.25% 0.01% 过去六个 月 8.29% 0.10% 2.35% 0.08% 5.94% 0.02%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8.83% 0.10% 2.73% 0.08% 6.10% 0.02% 注: 基金业 绩比较基 准= 中债总 指数收益 率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2 页


3.2.2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 的比较 注:1 、 鹏华丰泽分 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生效, 截至报告 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 效未满一 年。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 本基金的 各项投资 比例已达 到基金合 同中规定 的各项比 例。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 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 ) 丰泽 A 与丰泽 B 基金份额配比 2.333333306:1 期末丰泽 A 参考净值 1.003 期末丰泽 A 累计参考 净值 1.027 丰泽 A 累计折算份额 47,389,493.95 期末丰泽 B 参考净值 1.226 期末丰泽 B 累计参考 净值 1.226 丰泽 A 年收益率(单 利) 4.73%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2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 人及其管理基金的 经验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 业 务范围包 括基金募 集、 基金销 售 、 资 产管理及 中国证 监会许 可的其 他业务。 截止本 报告期 末,公 司股东 由国信 证券股 份 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 资本资产 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市北 融信投资 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 司性质为 中外合资 企业。 公司 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人民币,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 元人民币 。截止本 报告期末 ,公司管 理 2 只封闭式 基金、27 只开放 式基金和 6 只社保组 合, 经过 13 年投 资 管理基 金, 在 基金投资 、 风险 控制等方 面积累了 丰 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 (或基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戴钢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1 年12 月 8 日 - 10 戴钢先 生 , 厦 门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10 年证券 从业经 验 。 曾 就 职 于 广 东 民 安 证 券 研 究 发 展 部 , 担 任 研 究 员 ; 2005 年 9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研 究 分 析 工 作 , 历 任 债 券 研 究 员 、 专 户 投 资 经 理 等 职 ; 2011 年12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2 页


月 起 至 今 担 任 鹏 华 丰 泽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6 月起 至 今 兼 任 鹏 华 金 刚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戴 钢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业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 生变动。 注: 1. 任 职日期和 离任日期 均指公司 作出决定 后正式对 外公告之 日; 担任新成 立基金基 金 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 会关于从 业人员资 格管理办 法的相关 规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 金管理 人严格 遵守《 证券投 资基金 法》等 法律法规 、中国 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 以及基金 合同的 约定, 本着诚 实守信、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作 基金资 产,在 严格控 制风险的 基础上, 为基金 份额持 有人谋 求最大利 益。本 报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合规 ,不存 在违反 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利益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 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 ,本基 金管理 人严格 执行公 平交易 制度, 确保不 同投资组 合在研 究、交 易、分 配等 各环节得到 公平对待 。 4.3.2 异常交易 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 金未发 生违法 违规且 并对基 金财产 造成损 失的异常 交易行 为,未 存在同 日反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2 页


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 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 交量的 5% 的异 常交易行 为。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 说明 4.4.1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策略和运 作分析 2012 年上半 年债券市 场表现较 好,中债 总财富指 数上涨了 2.35% ,但 不同类属 债券的走 势差 异明显。总 体来看, 中低信用 评级的债 券持续上 涨, 仅仅 在 6 月末资 金面紧张 时有所调 整。利率 和高评级 信用债 品种, 虽然总 体上涨, 但呈现 出较为 明显的 波动特 征。一 季度, 受经济 数据持续 向好的影 响,利 率和高 评级信 用债收益 率调整 明显。 二季度 后,随 着经济 数据持 续低于 预期,央 行实施较为 宽松的货 币政策, 利率和高 评级信用 品种才走 出了一波 上涨行情 。 由于对债 市总体 较为乐 观,因 此本组 合在操 作上较 为积极 ,不断地 提升组 合的杠 杆水平 。品 种选择上 ,以中 等评级 的信用 债为主。 临近年 中,考 虑到短 端收益 率上升 明显, 组合加 大了对短 期债券的投 资力度, 品种上以 高评级的 交易所可 回购信用 债为主。 4.4.2 报告期内 基金 的业绩表现 2012 年上半年 本基金的 净值增长 率为 8.29% 。其中分 级 A 类净值 增长率为 2.40%, 分级 B 类 的净值增长 率为 21.27% , 同期业绩 基准增长 率为 2.35% 。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 展望 展望下半 年,我 们认为 中国经 济增速 仍将处 于下行 通道中 ,CPI 也 将继续 下行。 一方面 受欧 债危机反 复和美 国经济 增速回 落的影响 ,我国 出口增 速仍将 维持低 位;另 一方面 ,目前 国内的政 策放松程 度明显 低于预 期,房 地产限购 仍将持 续,导 致投资 增速难 以出现 明显反 弹。在 需求不足 以及翘尾因 素的影响 下,CPI 仍将继 续下行。 由于 经济增 速下滑趋 势并未改 变,同时 CPI 的下行 也为货币 政策的进 一步放松 打开了空 间, 因此我们 认为在 目前稳 增长为 首要目标 的前提 下,央 行的货 币政策 将进一 步放松 ,债券 市场的收 益率仍有进 一步的下 降空间。 我们维持 对债券 市场较 为乐观 的判断 。操作 上,将 保持较 高的杠杆 水平, 重点关 注中等 评级 的信用债, 尤其是新 发债券的 投资机会 。 4.6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参与 估 值流程各 方及人员 的职责分 工、专业 胜任能力 和相关工 作经历的 描述 4.6.1.1 日 常估值流 程 基金的估 值由基 金会计 负责, 基金会 计对公 司所管 理的基 金以基金 为会计 核算主 体,独 立建 账、 独立核算 , 保证不 同基金之 间在名册 登记、 账 户设置、 资金划拨 、 账簿记 录等方面 相 互独立。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2 页


基金会计 核算独 立于公 司会计 核算。基 金会计 核算采 用专用 的财务 核算软 件系统 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 ;每日 按时接 收成交 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行 基金估 值。基 金会计 核算采 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 行双人 同步独 立核算 、相互核 对的方 式,每 日就基 金的会 计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 对;每 日估值 结果必 须与托管 行核对 一致后 才能对 外公告 。基金 会计除 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 外,还 设有基 金会计 复核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算 的日常 事 后复 核工作 ,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 金会计 具备会 计资格 和基金 从业资 格,在 基金核 算与估值 方面掌 握了丰 富的知 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 估值法规 、政策和 方法。 4.6.1.2 特 殊业务估 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 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公司 成立停 牌股票 等没有市 价的投 资品种 估值小 组,成 员由 基 金经理 、行业 研究员、 监察稽核部 、金融工 程师、登 记结算部 相关人员 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 与或决定 估值的程 度 基金经理不 参与或决 定基金日 常估值。 基金经理 参与估 值小组 对停牌 股票估 值的讨 论,发 表相关 意见和建 议,与 估值小 组成员 共同 商定估值原 则和政策 。 4.6.3 本公司参与 估值流程 各方之间 不存在任 何重大利 益冲突。 4.6.4 本公司现没 有进行任 何定价服 务的签约 。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 根据 本基金基 金合同约 定, 基金 合同生效 之日起 3 年内, 本基金不 对丰泽 A 和丰 泽 B 进行收益分 配。 4.7.2 本基 金本报告 期未进行 利润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严格遵守 《证 券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相关法 律法规、 基金 合同和托 管协 议的 规定,诚 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金托管 人义务, 不存在损 害本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 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 内,本托 管人依 据国家 相关法 律法规 、基金 合同和 托管协 议的规 定,对基 金管理 人在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2 页


本基金的 投资运 作、基 金资产 净值的计 算、基 金收益 的计算 、基金 费用开 支等方 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 和审查,未 发现其存 在任何损 害本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未进 行利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 真复核了 本半年度 报告 中的 财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润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 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 认为其真 实、准确 和完整, 不存在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 大 遗漏。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泽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 期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7,558,230.09 6,293,565.93 结算备付金 202,500,208.20 -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5,285,613,722.08 3,219,586,767.04 其中: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285,613,722.08 3,219,586,767.04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 产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20,000,000.00 24,000,236.00 应收证券清 算款 107,489,769.18 33,772,375.26 应收利息 117,977,383.45 21,263,823.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941,389,313.00 3,304,916,768.13 负 债和所 有者权 益 本 期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2,647,986,000.00 388,197,000.00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2 页


应付证券清 算款 79,189,982.03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 报酬 1,822,100.80 1,282,051.50 应付托管费 520,600.23 366,300.42 应付销售服 务费 911,050.41 641,025.75 应付交易费 用 -63,850.75 -569.3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353,360.02 21,684.0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债 478,739.42 250,000.00 负债合计 2,731,197,982.16 390,757,492.34 所 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2,951,655,474.72 2,898,411,590.90 未分配利润 258,535,856.12 15,747,684.89 所有者权益 合计 3,210,191,330.84 2,914,159,275.79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5,941,389,313.00 3,304,916,768.13 注: 报告截 止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下属 丰泽分 级债券型 基金 A 类的 份额 参考 净值 1.003 元,下 属丰泽分级 债券 型 基金 B 类 的份额 参 考净值 1.226 元 ,基 金份额总额 3,000,307,630.10 份,下 属丰泽分级 债券型 基金 A 类的份 额总额 2,100,215,333.74 份 ,下属 丰 泽分级债券 型基金 B 类的 份额总额 900,092,296.36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泽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一 、收入


283,494,196.65 1. 利息收入


117,521,631.77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6,879,427.48 债券利息收 入


107,564,555.82 资产支持证 券 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 融 资产收入 3,077,648.47 其他利息收 入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29,343,055.68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 益


-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2 页


债券投资收 益


29,343,055.68 资产支持证 券 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 益


- 股利收益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损失以“- ”号 填列) 135,638,912.38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990,596.82 减 : 二、 费用


41,968,686.85 1.管理人报 酬 6.4.8.2.1 10,513,186.10 2.托管费 6.4.8.2.2 3,003,767.45 3.销售服务 费 6.4.8.2.3 5,256,593.05 4.交易费用


20,500.00 5.利息支出


22,940,500.83 其中: 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支出 22,940,500.83 6.其他费用


234,139.42 三 、 利润总 额 ( 亏损总 额 以“- ”号填 列) 241,525,509.80 减:所得税 费用


- 四 、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 ”号 填列) 241,525,509.80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生效, 无上年度 可比较期 间及可比 较数据。 6.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泽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实 收基金 未 分配利 润 所 有者权 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2,898,411,590.90 15,747,684.89 2,914,159,275.7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241,525,509.80 241,525,509.80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2 页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 以 “- ” 号填 列) 53,243,883.82 1,262,661.43 54,506,545.25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018,204,801.24 24,146,396.62 1,042,351,197.86 2. 基金赎回 款 -964,960,917.42 -22,883,735.19 -987,844,652.61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2,951,655,474.72 258,535,856.12 3,210,191,330.84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生效, 无上年度 可比较期 间及可比 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 由下列负 责人签署 :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胡湘______














____ 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公 司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 责人














会 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 情况 鹏华 丰 泽分 级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 经 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 理委 员 会( 以下 简称 “ 中 国证监 会 ”) 证 监许可[2011]1707 号 《关于 核准鹏 华丰泽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募集 的批复》 核准, 由鹏华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依照 《中华 人民共 和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 》和《 鹏华丰泽 分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公 开募集 。本基 金为契 约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存续期 限不定。 本基金自 2011 年 11 月 2 日至2011 年 12 月 2 日期 间公开发 售,首次 设立募集 不包括认 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 2,897,311,225.52 元, 本基金设 立募集期 内认购资 金产生 的 利息收入 1,100,365.38 元, 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11)第 448 号验资 报告予以 验证。经 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 《鹏华丰 泽分级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正 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898,411,590.9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00,365.38 份 基金份额 。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管人 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鹏 华丰泽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3 年内 ,本基金 通过基金 收益分配 的安排, 将基金份 额分成预 期收益与 风险不同 的两个级 别, 即丰泽 A 基 金份额 (基 金份额简 称 “丰泽 A” ) 和 丰泽 B 基金份额 (基 金份额简 称 “丰泽 B”)。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除收益分 配、基 金合同 终止时 的基金清 算财产 分配和 基金转 换运作 方式时 的基金 份额折 算外,每 份丰泽 A 和每份 丰泽 B 享有 同等的权 利和义务 。 丰泽 A 和 丰泽 B 分别 募集并按 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 比例进行初 始配比, 所募集的 两级基金 的基金资 产合并运 作。其中 ,丰泽 A 根 据《基金 合同》的 规定获取 约定收 益,并 自基金 合同生效 之日起 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 ,接受 申购与 赎回, 在丰泽 A 的每次开放 日,基金 管理人将 对丰泽 A 进 行基金份 额折算, 丰泽 A 的基 金份额净 值调整 为 1.000 元,基金份 额持有人 持有的丰 泽 A 份 额数按折 算比例相 应增减; 本基金在 扣除丰 泽 A 的 应计收益 后的全部剩 余收益归 丰泽 B 享有, 亏损以丰 泽 B 的资产 净值为限 由丰泽 B 承 担;丰泽 B 在《基金 合同》生效 后封闭运 作,封闭 期为 3 年。3 年届满后, 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 金 (LOF) 。 根据《 鹏 华丰泽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 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报告 期内, 本基金 丰泽 A 份额 进行 了 一次 折 算。2012 年 6 月 7 日折算 及 开放 申 赎 后 丰泽 A 与 丰泽 B 的份 额配 比为 2.333333306:1 。 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 证上[2011]383 号文审核 同意 , 丰泽 B 基金份额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在 深交所挂 牌交易 。未上 市交易 的基金份 额托管 在场外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可 通过跨 系统转 托管业务 将其转至深 交所场内 后即可上 市流通。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主 要为固定 收益类品 种, 包括国 债、 央行 票据、 金 融债、 企 业债、 公 司 债、 短期融资 券、可 转债、 分离交 易可转债 、资产 支持证 券、债 券回购 等。 本 基金不 直接买 入股票、 权证等权 益类金 融工具 ,因所 持可转换 公司债 券转股 形成的 股票、 因投资 于分离 交易可 转债而产 生的权证, 在 其可上市 交易后不 超过 10 个交易日 的时间内 卖出。 如法 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以后允 许基金投 资其他 品种, 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资 范围。 基金的 投资组合 比例为: 本基金 对包含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 债、短 期融资 券、可 转债、 分离交 易可转 债、资产 支持证券 等在内 的非国 家信用 债券的 投资比 例不低于 基金资 产的 80% ;分 级运作 期内对 主体信 用 评级为 AA+、AA、AA-级别 的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 资券 、可 转债、分 离交易 可转债、 资产支持 证券等 在内的 非国家 信用债 券的投 资比例不 低于基 金投资 上述债 券资产 的 80% (分级运 作期届满后 不受此限 制) ; 现金 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券的投 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的 5% 。如法律法 规或中国 证监会变 更投资品 种的投资 比例限制 ,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 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 比例。本 基金整体 的业绩比 较基准为 :中债总 指数收益 率 。 6.4.2 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 务报表按 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 计准则- 基本准则 》 和 38 项具体会计 准则、 其后 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 则应用 指 南、 企业 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 其他相关 规 定(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准则 ”) 、 中 国证监会 公告[2010]5 号 《证券 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 告> 》 、中 国证券业 协会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布 的《证券 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 、 《鹏 华丰泽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和中国 证监会 允许的 基金行 业实务操 作的有关规 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2 年上半 年财务报 表符合企 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 映了本基金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上 半年的经 营成果 和 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等有关信 息 。 6.4.4 重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 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报告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6.4.4.2 记账本位 币 本基金以人 民币为记 帐本位币 ,除有特 别说明外 ,均以人 民币元为 单位表示 。 6.4.4.3 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6.4.4.3.1 金融资 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 于初始 确认时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且 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的 金融资 产、应 收款 项、可供 出售金 融资产 及持有 至到期投 资。金 融资产 的分类 取决于 本基金 对金融 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 目前暂无 金融资产 分类 为可 供出售金 融资产及 持有至到 期投资。 本基金目 前持有 的股票 投资、 债券投 资和衍 生工具( 主要为 权证投 资) 分类 为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动 计入当 期损益 的金融 资产。除 衍生工 具所产 生的金 融资产 在资产 负债表 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 ,以公 允价值 计量且 其公允价 值变动 计入损 益的金 融资产 在资产 负债表 中以交 易性金融 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 有的其 他金融 资产分 类为应 收款项 ,包括 银行存 款、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和各类 应收 款项等。应 收款项是 指在活跃 市场中没 有报价、 回收金额 固定或可 确定的非 衍生金融 资 产。 6.4.4.3.2 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 于初始 确 认时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且 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的 金融负 债及其 他金 融负债。 本基金 目前暂 无金融 负债分类 为以公 允价值 计量且 其变动 计入当 期损益 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负债包括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款和各类 应付款项 等。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6.4.4.4 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初始 确认、后续计量和终 止确认 6.4.4.4.1 金融资 产或金 融负债 于本基 金成为 金融工 具合同 的一方 时,于 交易日 按公允 价值 在资产负 债表内 确认。 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其变 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金 融资产 ,取得 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 入当期 损益; 支付的 价款中包 含已宣 告但尚 未发放 的现金 股利或 债券起 息日或 上 次除息 日至购买 日止的 利息, 应当单 独确认为 应收项 目。应 收款项 和其他 金融负 债的相 关交易 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 额。 6.4.4.4.2 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其 变动计 入当期 损益的 金融资 产按照 公允价 值进行 后续计 量, 应收款项和 其他金融 负债采用 实际利率 法,以摊 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 量。 6.4.4.4.3 当收取 某项金 融资产 现金流 量的合 同权利 已终止 或该金 融资产 所有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险和 报酬已 转移时 ,终止 确认该金 融资产 。终止 确认的 金融资 产的成 本按移 动加权 平均法于 交易日结转 。 6.4.4.4.4 本基金 金融工具 的成本计 价方法具 体如下: 6.4.4.4.4.1 股票 投资 买入股票 于成交 日确认 为股票 投资, 股票投 资成本 ,按成 交日应支 付的全 部价款 扣除交 易费 用入账; 因股权分 置改革 而获得 非流通 股股东 支付的 现金对 价,于 股权分置 改革方 案实施 后的股 票复 牌日,冲减 股票投资 成本; 卖出股票于 成交日确 认股票投 资收益, 出售股票 的成本按 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 转 。 6.4.4.4.4.2 债券 投资 买入证券 交易所 交易的 债券于 成交日 确认为 债券投 资。债 券投资成 本,按 成交日 应支付 的全 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 入账,其 中所包含 的债券应 收利息单 独核算, 不构成债 券投资成 本 ; 买入未上 市债券 和银行 间同业 市场交 易的债 券,于 成交日 确认为债 券投资 。债券 投资成 本, 按实际成 交价款 入账, 应支付 的相关交 易费用 直接计 入当期 损益。 其中所 包含的 债券应 收利息单 独核算,不 构成债券 投资成本 ; 买入零息 债券视 同到期 一次性 还本付 息的附 息债券 ,根据 其发行价 、到期 价和发 行期限 计算 应收利息, 并按上述 会计处理 方法核算 ; 卖出证券交 易所交易 和银行间 同业市场 交易的债 券均于成 交日确认 债券投资 收益; 卖出债券的 成本按移 动加权平 均法结转 。 6.4.4.4.4.3 权证 投资 买入权证 于成交 日确认 为权证 投资。 权证投 资成本 ,按成 交日应 支 付的全 部价款 扣除交 易费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 及由股 权分置 改革而 被动获 得的权 证,在 确认日 记录所获 分配的 权证数 量,该 等权 证初始成本 为零; 卖出权证于 成交日确 认衍生工 具投资收 益, 出售权 证的成本 按移动加 权平均法 于成交日 结 转。 6.4.4.4.4.4 分离 交易可转 债 申购新发 行的分 离交易 可转债 于获得 日,按 可分离 权证公 允价值占 分离交 易可转 债全部 公允 价值的比 例将购 买分离 交易可 转债实际 支付全 部价款 的一部 分确认 为权证 投资成 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 扣减可分 离权证确 定的成本 确认债券 成本; 上市后,上 市流通的 债券和权 证分别按 上述 6.4.4.4.4.2 和 6.4.4.4.4.3 中的 相关方法 进行 计算。 6.4.4.4.4.5 回购 协议 基金持有 的回购 协议( 封闭式 回购) 以成本 列示, 按实际 利率(当 实际利 率与合 同利率 差异 较小时,也 可以用合 同利率) 在回购期 间内逐日 计提利息 。 6.4.4.5 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 有的股 票投资 、债券 投资和 衍生工 具( 主要 为权证 投资) 按如下原 则确定 公允价 值并 进行估值: 存在活跃 市场的 金融工 具按其 估值日 的市场 交易价 格确定 公允价值 ;估值 日无交 易,但 最近 交易日后 经济环 境未发 生重大 变化且证 券发行 机构未 发生影 响证券 价格的 重大事 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市场 交易价格 确定公允 价值。 存在活跃 市场的 金融工 具,如 估值日 无交易 且最近 交易日 后经济环 境发生 了重大 变化, 参考 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 大变化等 因素,调 整最近交 易市价以 确定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 具不存 在活跃 市场, 采用市 场参与 者普遍 认同且 被以往市 场实际 交易价 格验证 具有 可靠性的 估值技 术确定 公允价 值。估值 技术包 括参考 熟悉情 况并自 愿交易 的各方 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 用的价 格、参 照实质 上相同的 其他金 融工具 的当前 公允价 值、现 金流量 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等。 采用 估值技术 时, 尽可能最 大程度使 用市场参 数, 减少使 用与本基 金特定相 关 的参数。 本基金以上 述原则确 定的公允 价值进行 估值,本 基金主要 金融工具 的估值方 法如下: 6.4.4.5.1 上市证 券的估值 6.4.4.5.1.1 交易 所上市的 有价证券 ( 包括股票 、 权证等) ,以其估值 日在证券 交易所挂 牌的 收盘价估 值;估 值日无 交易的 ,且最近 交 易日 后经济 环境未 发生重 大变化 ,以最 近交易 日的收盘 价估值; 如最近 交易日 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重大 变化的 ,可参 考类似 投资品 种的现 行市价 及重大变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化因素,调 整最近交 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值; 6.4.4.5.1.2 交易 所上市 实行净 价交易 的债券 按估值 日收盘 价估值 ,估值 日没有 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 日后经 济环境 未发生 重大变化 ,按最 近交易 日的收 盘价估 值。如 最近交 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变化 的,可 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的现 行市价 及重大 变化因 素,调 整最近 交易市 价,确定 公允价值;


6.4.4.5.1.3 交易 所上市 未实行 净价交 易的债 券按估 值日收 盘 价减 去债券 收盘价 中所含 的债 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 价进行估 值; 估值日 没有交易 的, 且最 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 重 大变化, 按最近交 易日债 券收盘 价减去 债券收盘 价中所 含的债 券应收 利息得 到的净 价进行 估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 济环境 发生了 重大变 化的,可 参考类 似投资 品种的 现行市 价 及重 大变化 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值; 6.4.4.5.1.4 交易 所上市 不存在 活跃市 场的有 价证券 ,采用 估值技 术确定 公允价 值,在 估值 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 情况下, 按成本估 值。


6.4.4.5.2 未上市 证券的估 值 6.4.4.5.2.1 送股 、 转增 股、公 开增发 新股或 配股的 股票, 以其在 证券交 易所挂 牌的同 一证 券估值日的 估值方法 估值,即 依照上述 6.4.4.5.1.1 和 6.4.4.5.1.4 的相关 方法进行 估 值; 6.4.4.5.2.2 首次 公开发 行未上 市的股 票、债 券和权 证,采 用估值 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 在估 值技 术难以 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 的情况下 ,按成本 估值; 6.4.4.5.2.3 首次 公开发 行有明 确锁定 期的股 票,同 一股票 在交易 所上市 后,以 其在证 券交 易所挂牌的 同一证券 估值日的 估值方法 估值,即 依照上 述 6.4.4.5.1.1 和 6.4.4.5.1.4 的相关方 法进行估值 ; 6.4.4.5.2.4 非公 开发行有 明确锁定 期的股票 的估值 估值日在 证券交 易所上 市交易 的同一 股票的 市价低 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的初 始取得 成本时 ,应 采用在证券 交易所的 同一股票 的市价作 为估值日 该非公开 发行股票 的价值; 估值日在 证券交 易所上 市交易 的同一 股票的 市价高 于非公 开 发行股 票的初 始取得 成本时 ,应 按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处理; 6.4.4.5.2.5 在银 行间同 业市场 交易的 债券, 采用估 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 ,在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 情况下, 按成本估 值; 6.4.4.5.2.6 因持 有股票而 享有的配 股权证, 采用估值 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 进行估值 。 6.4.4.5.3 分离交 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 可转债 ,上市 日前, 采用估 值技术 分别对 债券和 权证进行 估值; 自上市 日起, 上市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流通的债券 和权证分 别按上述 6.4.4.5.1 中的相 关方法进 行估值。 6.4.4.6 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 有的资 产和承 担的负 债基本 为金融 资产和 金融负 债。当本 基金依 法有权 抵销债 权债 务且交易双 方准备按 净额结算 时,金融 资产与金 融负债按 抵销后的 净额在资 产负债表 列 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 为对外 发行基 金份额 所募集 的总金 额在扣 除损益 平准金分 摊部分 后的余 额。由 于基 金份额拆 分引起 的实收 基金份 额变动于 基金份 额拆分 日根据 拆分前 的基金 份额数 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 和赎回引 起的实收 基金变动 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日及基 金赎回确 认 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 收基金减 少。 6.4.4.8 损益平准 金 损益平准 金包括 已实现 平 准金 和未实 现平准 金。已 实现平 准金指在 申购或 赎回基 金份额 时, 申购或赎 回款项 中包含 的按累 计未分配 的已实 现损益 占基金 净值比 例计算 的金额 。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 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 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 净值比例 计算的金 额。损 益平准 金于基 金申购确 认日或 基金赎 回确认 日认列 ,并于 期末全 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 累计亏 损)。 6.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股票投资 在持有 期间应 取得的 现金股 利扣除 由上市 公司代 扣代缴的 个人所 得税后 的净额 确认 为投资收 益。债 券投资 在持有 期间应取 得的按 票面利 率计算 的利息 扣除在 适用情 况下由 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 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 认为利息 收入。 以公允价 值计量 且其变 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金 融资产 在持有 期间的公 允价值 变动确 认为公 允价 值变动损 益;处 置时其 公允价 值与初始 确认金 额之间 的差额 确认为 投资收 益,其 中包括 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结转的公 允价值累 计变动额 。 应收款项 在持有 期间确 认的利 息收入 按实际 利率法 计算, 实际利率 法与直 线法差 异较小 的也 可按直线法 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 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 管理人 报酬、 托管费 和销售 服务费 在费用 涵盖期 间按基金 合同约 定的费 率和计 算方 法逐日确认 。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基金管理 人的管 理人报 酬根据 《鹏华 丰泽 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的 规定按 基金 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 逐日计提 。 基金托管 人的托 管费根 据《鹏 华丰泽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的规定 按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20% 的年 费率逐日 计提。 本基金的 销售服 务费根 据《鹏 华丰泽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的规定 按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35% 的年 费率逐日 计提。 其他金融 负债在 持有期 间确认 的利息 支出按 实际利 率法计 算,实际 利率法 与直线 法差异 较小 的也可按直 线法计算 。 6.4.4.11 基金的收 益分配政策 基金收益分 配应遵循 下列原则 :


1. 本基金在 分级运作 期内及分 级运作期 届满时 , 收益分配 应遵循下 列原则:


(1)本基金 不单独对 丰泽 A 与丰泽 B 基金份 额进行收 益分配;


(2)法律法 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 规定的从 其规定。


2. 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 金(LOF) 后,本基 金收益分 配应遵循 下列原则 :


(1) 基金收 益分配采 用现金方 式或红利 再投资方 式 (指将现 金红利按 除息日除 权后的基 金份 额净值为计 算基准自 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 , 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 选择现金 方式或红 利再投资 方式,若 基金份 额持有 人事先 未做出选 择,本 基金默 认的 收 益分配 方式是 现金分 红,若 基金份额 持有人选 择红利 再投资 ,红利 再投资的 份额免 收 申购 费用; 登记在 深圳证 券账户 的基金 份额的收 益分配只能 采取现金 红利方式 ,不能选 择红利再 投资;


(2)每一基 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 配权;


(3) 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 红条件的 前提下, 基 金收益每 年最多分 配 12 次, 每次 基金收益 分配 比例不低 于期末 可供分 配利润 的 20% ( 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指 期末资 产负债 表中未 分配利 润与未分 配利润中已 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


(4 ) 基金 收 益分 配 基准 日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 减 去每 单 位基 金 份额 收 益分 配 净额 后 不能 低 于面 值;


(5) 分红权 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 的基金份 额不享受 当次分红, 分红权益 登记日申 请赎回的 基金 份额享受当 次分红;


(6) 基金红利发 放日距离 收益分配 基准日 (即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计算截至 日) 的时间不 得超 过 15 个工作日。


(7)法律法 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 规定的, 从其规定 。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6.4.4.12 其他重要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6.4.4.12.1 计量 属性 本基金除 特别说 明对金 融资产 和金融 负债采 用公允 价值等 作为计量 属性之 外,一 般采用 历史 成本计量。 6.4.4.12.2 重要 会计估计 及其关键 假设 根据本基 金的估 值原则 和中国 证监会 允许的 基金行 业估值 实务操作 ,本基 金确定 以下类 别股 票投资和债 券投资的 公允价值 时采用的 估值方法 及其关键 假设如下 : 6.4.4.12.2.1 对 于证券交 易所上市 的股票 , 若出现 重大事项 停牌等情 况, 本基 金根据中 国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一 步规范 证券投 资基金 估值业 务的指 导意见 》 ,根 据具体 情况采用 《中国证 券业协 会基金 估值工 作小组关 于停牌 股票估 值的参 考方法 》提供 的指数 收益法 等估值技 术进行估值 。 6.4.4.12.2.2 对于 在锁定 期内 的非公 开发行 股票, 根据中 国证监 会基金 部通 知[2006]37 号 《关于进一 步加强基 金投资非 公开发行 股票风险 控制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若在证 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 一股票 的 市场交 易收盘 价低于 非公开发 行股票 的初始 投 资成 本,按 估值日 证券交 易所挂 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 场交易 收盘价 估值; 若在证券 交易所 挂牌的 同一股 票的市 场交易 收盘价 高于非 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投资 成本, 按锁定 期内已经 过交易 天数占 锁定期 内总交 易天数 的比例 将两者 之间差价 的一部分确 认为估值 增值。 6.4.4.12.2.3 在银 行间同 业市 场交易 的债券 品种, 根据中 国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证 券投资 基金执 行<企业 会计准 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净 值计价 有关事 项的通 知》采 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价值 。本基 金持有 的银行间 同业市 场债券 按现金 流 量折 现法估 值,具 体估值 模型、参 数及结果由 中央 国债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独立 提供。 6.4.5 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以 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 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没有 发生会计 政策变更 。 6.4.5.2 会计估计 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没有 发生会计 估计变更 。 6.4.5.3 差错更正 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 基金没有 发生重大 会计差错 更正。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6.4.6 税项 根据财政 部、国 家税务 总局财 税[2002]128 号《 关于 开放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有关税 收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证 券投资基 金税收政 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1 号 《关于调 整 证券( 股 票) 交易印花 税税率的 通知》 、 财 税[2005]102 号 《关于股 息 红利个 人所得税 有关政策 的通 知》 、 财 税[2005]107 号《 关于股 息红利 有关个 人所得 税政策 的补充 通知》 、财税[2007]84 号《 关于调整 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 税税率的 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 优惠政策 的 通知》 及 其他相关财 税法规和 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如 下: 6.4.6.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 集资金不 属于营业 税征收范 围,不征 收营业税 。 6.4.6.2 基金买卖 股票、债 券的差价 收入暂免 征营业税 和企业所 得税。 6.4.6.3 对 基金取 得的企 业债券 利息收 入,由 发行债 券的企 业在向 基金派 发利息 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 暂不征 收企业所 得税 。 对基金 取得的股 票的股息 、 红 利收入 , 由上市 公司在向 基金派发股 息、 红利时 暂减按 50% 计 入个人应 纳税所得 额, 依照 现行税法 规定即 20%代扣 代缴个人 所得税,暂 不 征收企 业所得税 。 6.4.6.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 纳股票交 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 不征收股 票交易印 花 税。 6.4.7 关联方关 系 6.4.7.1 本报告期 存在控制关系或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 联方发生变化的情 况 本报告期存 在控制关 系或其他 重大利害 关系的关 联方没有 发生变化 。 6.4.7.2 本报告期 与基金发生关联交 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 基金 注册登记 机构 、 基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邮政 储蓄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国邮 政储 蓄银行 ”)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 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 国信 证券 ”)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基金代销 机构 注: 下述关 联方交易 均在正常 业务范围 内按一般 商业条款 订立。


6.4.8 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生效 , 截至本 报告期末 不满一年 , 无上年 度可比较 期间 及可比较数 据。 6.4.8.1 通过关联 方交易单元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 报告期 内未通 过关联 方交易 单元发 生股票 交易、 权证交易 、债券 交易、 债券回 购交 易,也没有 发生应支 付关联方 的佣金业 务。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6.4.8.2 关联方报 酬 6.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管理费 10,513,186.10 其中:支付销售 机构的客 户 维护费 2,940,227.99 注: (1 ) 支付基 金管理 人鹏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的 管理人 报酬年 费率为 0.70% , 逐日计 提,按月 支付。日管 理费=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 0.70%÷ 当年天数 。 (2 )根据 《开放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销售 费用管 理规定》 ,基金 管理人 依据销 售机构 销售基 金的保有 量提取一定 比例的客 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支付客 户服务及 销售活动 中产生的 相 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 从基金管 理费中列 支。 6.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托管费 3,003,767.45 注: 支付基 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的托管费 年费率为 0.20% , 逐日 计提,按月支付 。 日托管 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 值 ×0.20% ÷ 当年天 数。 6.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 币元 获得销售服 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 基金应支 付的 销售 服务费 鹏华基金 1,341,571.15 国信证券 183,107.41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 2,461,558.70 合计 3,986,237.26 注:支付 基金销 售机构 的销售 服务费 按前一 日基金 资产净 值 0.35% 的年费 率计提 ,逐日 计提,按 月支付,日 销售服务 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 ×0. 35%÷ 当 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 进行银行间同业市 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 与关联方 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 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6.4.8.4 各关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丰泽 A 丰泽 B 合计 基金合同生 效日 ( 2011 年 12 月 8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 基金份额


19,301,028.20 19,301,028.20 期间申购/买 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 变动份额


- - 减: 期间 赎回/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19,301,028.20 19,301,028.20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2.14% 2.14% 注:(1) 本基 金 自 2011 年 11 月 2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 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基 金合同正式 生效。 (2) 本基金 管理人在 募集期间 认购本基 金份额 19301028.20 份。 (3) 本基金 管理人投 资本基金 的费率标 准与其他 相同条件 的投资者 适用的费 率标准相 一 致。 (4) 本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本 报告期末 未满一年 ,故无上 年度可比 期间数据 。 6.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 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丰泽 B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 比例 国信证 券 96,500,608.00 10.72% 96,500,608.00 10.72% 注: 本报告 期末除基 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 他关联方 未投资本 基金 A 级份额。 6.4.8.5 由关联方 保管的银行存款余 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 收入 单位: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 7,558,230.09 140,323.50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6.4.8.6 本基金在 承销期内参与关 联 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 期内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总金额 国信证券 041252021 12 桂铁股 CP001 网下申购 300,000 30,000,000.00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生效, 无上年度 可比较期 间及可比 较数据。 6.4.9 期末(2012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新 发/ 增发证券而于 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122689 12 宿 开发 2012 年3 月28 日 2012 年 7 月2 日 新债 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注: 截至本 报告期末 ,本基金 没有持有 因认购新 发或增发 而流通受 限的 股票 及权证等 其 他证券。 6.4.9.2 期末持有 的暂时停牌等流通 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 基金没有 持有暂时 停牌等流 通受限股 票。 6.4.9.3 期末债券 正回 购交易中作为 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 基金没有 从事银行 间市场债 券正回购 交易形成 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 余 额。 6.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购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 基 金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正 回 购 交 易 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余 额 2,647,986,000.00 元, 该余额包括 4 笔交易, 其中 1 笔金 额为 106,000,000.00 元,于 2012 年 7 月2 日 到 期; 1 笔 金额为372,669,000.00 元, 于2012 年7 月2 日 到 期; 1 笔 金额为2,071,500,000.00 元,于 2012 年 7 月 6 日 到期 ;1 笔金额 为 97,817,000.00 元,于 2012 年 7 月 6 日到期 。该类交 易要求本 基金转 入质押 库的债 券,按证 券交易 所规定 的比例 折算为 标准券 后,不 低于债 券回购交 易的余额。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2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 资 5,285,613,722.08 88.96 其中:债券 5,285,613,722.08 88.96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20,000,000.00 0.34 其中: 买 断式回购 的买入返 售金 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410,058,438.29 6.90 6 其他各项资 产 225,717,152.63 3.80 7 合计 5,941,389,313.00 100.00


7.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7.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7.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 金额超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 发生任何 股票买卖 。 7.4.2 累计卖出 金额超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 发生任何 股票买卖 。 7.4.3 买入股票 的成本总额及卖出 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 发生任何 股票买卖 。 7.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2 页


3 金融债券 99,735,000.00 3.11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99,735,000.00 3.11 4 企业债券 4,103,214,238.08 127.82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340,494,000.00 10.61 6 中期票据 727,282,000.00 22.66 7 可转债 14,888,484.00 0.46 8 其他 - - 9 合计 5,285,613,722.08 164.65


7.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122115 11 华锐 01 2,266,620 237,995,100.00 7.41 2 122780 11 长高新 2,100,000 213,150,000.00 6.64 3 1182340 11 华强 MTN1 2,000,000 209,480,000.00 6.53 4 112060 12 金风 01 2,000,000 206,000,000.00 6.42 5 122102 11 广汇 01 1,700,000 180,200,000.00 5.61


7.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 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7.8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7.9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证 券中本 期没有 发行主 体被监 管部门 立案调查 的、或 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 处罚的证 券。 7.9.2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 股票没有 超出基金 合同规定 的备选股 票库。 7.9.3 期末其他 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2 页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107,489,769.1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7,977,383.4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5,717,152.63


7.9.4 期末持有 的处于转股期的可 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处于 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 券。 7.9.5 期末前十 名股票中存在流通 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7.9.6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的其他文 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 入的原因 ,投资组 合报告中 数字分项 之和与合 计项之间 可能存在 尾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丰泽 A 48,970 42,887.80 57,162,365.16 2.72% 2,043,052,968.58 97.28% 丰泽 B 873 1,031,033.56 890,242,774.60 98.91% 9,849,521.76 1.09% 合计 49,843 60,195.17 947,405,139.76 31.58% 2,052,902,490.34 68.42%


8.2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 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 司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 本基金 丰泽 A 118,827.74 0.0057% 丰泽 B 51,946.06 0.0058% 合计 170,773.80 0.0057% 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2 页


注: (1 )本 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 人持有本 基金 B 级份 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 为 0-10 万份(含) 。 (2 )本基金 的基金经 理本报告 期末未持 有本基金 份额。 (3 ) 截 至本报告 期末 , 本基金 管理人从 业人员投 资、 持有本基 金符 合相 关法律法 规、 中 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 管理制度 的规定。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丰泽 A 丰泽 B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2 年 12 月 8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1,998,319,294.54 900,092,296.36 本报告期期 初基金份 额总额 1,998,319,294.54 900,092,296.36 本报告期基 金总申购 份额 1,042,351,197.86 - 减:本报告 期基金总 赎回份额 987,844,652.61 - 本报告期基 金拆分变 动份额 47,389,493.95 - 本 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2,100,215,333.74 900,092,296.36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无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的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10.2.1 本基 金管理人 —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本 报告期内 没有发生 重大人事 变动。 10.2.2 本 基金 托管人 — 中 国邮 政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门 本报 告期内 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 涉及对公 司运营管 理及基金 运作产生 重大影响 的,与本 基金管理 人、基金 财 产、 基金托管业 务相关的 诉讼事项 。





10.4 基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 告期基金 投资策略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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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为基金进 行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 人聘请普 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 事务所为 本基金审 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 内 未 改聘为本基 金审计的 会计师事 务所。








10.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 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涉及 托管业务 机构及其 高级管理 人员在报 告期内未 受到任何 稽 查 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易单元 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 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 券 2 - - -69,419.50 100.00% - 注:交易单 元选择的 标准和程 序 1 、 基金管理 人负责选 择代理本 基金证券 买卖的证 券经营机 构, 使用其 交易单元 作为基金 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 择的标准 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 良好,注 册资本不 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 (2 )财务状 况良好, 各项财务 指标显示 公司经营 状况 稳定 ; (3 )经营行 为规范, 最近二年 未因重大 违规行为 而受到中 国证监会 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 严格,具 备健全的 内控制度 ,并能满 足基金运 作高度保 密的要求 ; (5 ) 具备 基金运作 所需的高 效、 安 全的通讯 条件, 交易设施 符合代理 本基金进 行证券交 易 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 金提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 强, 有固定 的研究机 构和专门 的研究人 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 供高质量 的咨询服 务。 2、选择交 易单元的 程序: 我公司根 据上述 标准, 选定符 合条件的 证券公 司作为 租用交 易单元 的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 证券公 司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提 供研究 报告质 量、数 量、及 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 务主动 性和质 量等情 况,并依 据评比 结果确 定交易 单元交 易的具 体情况 。我公 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 券经营 机构的 财务状 况、经营 状况、 研究水 平后, 向中国 银河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租用交 易单元作为 基金专用 交易单元 ,并从 2011 年 12 月 开始陆续 使用。本 报告期内 上述交易 单元未发鹏华丰 泽分 级债 券 2012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2 页


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 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 券 2,091,045,871.70 100.00% 195,491,610,000.00 100.00%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