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50 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 同生效 的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2 年 8 月 24 日
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上证 50 等 权重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银华上 证 50 等权 ETF
场内基 金简 称 50 等权
基金主 代码 510430
基金运 作方 式 交易型 开放 式 (ETF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
作管理 办法 》等 法 律 法规 以及《 上 证 50 等权 重交 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
金合同 》 ” ) 、 《 上 证 50 等 权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2 、 基 金募集 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的文 号 证监许 可【2012 】783 号
基金募 集期 间
自 2012 年7 月23 日
至 2012 年8 月17 日 止
验资机 构名 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募集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专 户的日 期 2012 年 8 月 23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户 ) 3,752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 不 含利息 , 单位 : 人民 币元) 1,179,868,394.00
认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息 (单 位: 人 民币 元) 56,116.00
募集份 额 ( 单位 :份 )
有效认 购份 额 1,179,868,394.00
利息结 转的 份额 56,116.00
合计 1,179,924,510.00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 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 含利 息结
转份额 ,单 位: 份)
0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
其他需 要说 明的 事项 0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 含利 息结
转份额 ,单 位: 份)
0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备案 手续 的条 件
是
注:1 、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的 信息披 露费 、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以及 其他 费用 由本 基金管 理人 承
担,不 从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
2、本 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 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认 购本 基金 份额 总量的 数量 区
间为 0 ;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认购 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 为 0。
3 、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事项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本基金 管理 人正 式开 始管 理本基 金。
本基金 的申 购、 赎回 自 《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不 超过3 个月 的时 间内 开始 办理 , 基金管 理
人应在 开始 办理 申购 、 赎 回的具 体日 期前 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 的 有关 规定 , 在指 定媒 体及
基金管 理人 互联 网网 站公 告。
本基金 在 《基 金合同 》 生 效后 3 个月 内开 始在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 基 金管理 人应
当在基 金份 额上 市交 易前 按照相 关法 律法 规要 求 , 将 《上市 交易 公告 书》 刊 登在 指定媒 体上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应在 《基 金合同 》 生 效后 及时 到销 售机构 的网 点进 行交 易确 认单的 查询
和打印 , 或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网 站 (www.yhfund.com.cn ) 或 客户 服务 电话 (400-678-3333 ,
010-85186558 ) 查询 交易 确认情 况。
风险提 示 : 本 公司承 诺以 诚实信 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保 证 基
金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益 。敬 请投 资者 留意 投资风 险。
特此公 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8 月24 日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 认 的 日
期
201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