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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A(161506)

银河通利A: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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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河 通 利 分级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2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2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2 年8 月23 日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半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2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银河通 利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1615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 。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生 效之 日 起 2 年内, 银河 通利A 自 《 基 金合同 》 生 效之 日起 每 满 6 个月 开放 一次 ,银 河 通利 B 封 闭运 作并 上 市交易 ; 本基 金 《基 金合 同 》 生 效后2 年 期届 满, 本基金 转换 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LOF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37,743,563.1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 基金份额 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期 2012-06-08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通利 债 A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1506 通利 债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前端 交易 代码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后端 交易 代码 - -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776,642,729.85 份 761,100,833.2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合理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力 求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创造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以自 上而 下的 分析 方法为 基础 , 根 据国 内外 宏 观经济 形势 、 市 场利 率、 汇率变 化趋 势、 债券 市场 资金供 求等 因素 分析 研判 债券市 场利 率走 势, 并对 各固定 收益 品种 收益 率 、 流动性 、 信用 风险 、 久 期 和利率 敏感 性进 行综 合分 析,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通过 积极 主动 的管 理构建 及调 整固 定收 益投 资组合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 债综合 全价 指数 。 风险收 益特 征 从基金 资产 整体 运作 来看 , 本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险 品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预期 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型 基金 。 通利 债A 通利 债 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银河通 利 A 份额 将表 现出 低风险 、 收益相 对稳 定的 特征 。 银 河 通 利 B 份额则表现出较高 风 险、收 益相 对较 高的 特征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李立生 刘晔 联系电 话 021-38568699 010-66223586 电子邮 箱 lilisheng@galaxyasset.com liuye1@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0-0860 95526 传真 021-38568568 010-66226045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1、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1568 号 中建 大厦 15 楼 2、北 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丙 17 号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2 年4 月25 日 - 2012 年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9,767,806.55 本期利 润 48,805,446.5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92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9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2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3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586,549,009.7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19 注: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上述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 括 持有人认购或 交易基金 的 各项费用,计 入费用后 实 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 列数字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本基金 合同 于2012 年4 月 25 日生 效, 成立 尚未 满3 个 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0.59% 0.09% 0.03% 0.08% 0.56% 0.01%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今 1.90% 0.09% 1.34% 0.09% 0.56% 0.00% 注: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 基 准为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编 制并发布 的 中债综合全 价指数, 每日进 行再 平衡 过程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2 年4 月25 日, 根据 《 银河通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规定,本基金 应自基金 合 同生效日起六 个月内使 基 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符合 基 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截止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成立尚 未满 三个 月。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设 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的 股东 分别 为中 国银 河金融 控股 有 限 责任公 司 (控 股股 东) 、 中 国石油 天然 气集 团公 司 、 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 上 海 市城市 建设 投资 开发 总公司 、湖 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限 公司 。


目前, 除本 基金 外,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另管 理 1 只封闭 式基 金 与11 只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本情 况如 下: 1 、银 丰证 券投 资基 金 类型: 契约 型封 闭式 成立日 :2002 年8 月 15 日 投资目标:为 平衡型基 金 ,力求有机融 合稳健型 和 进取型两种投 资风格, 在 控制风险的前 提 下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定增值 。 2 、银 河银 联系 列 证 券投 资 基金 本系列基金为 契约型开 放 式基金,由两 只基金构 成 ,包括银河稳 健证券投 资 基金和银河收 益 证券投 资基 金, 每只 基金 彼此独 立运 作, 并通 过基 金间相 互转 换构 成一 个统 一的基 金体 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3 年8 月4 日 (1) 银河 稳健 证券 投资 基 金 投资目标:以 稳健的投 资 风格,构造资 本增值与 收 益水平适度匹 配的投资 组 合,在控制风 险 的前提 下,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期 稳定 增值 。 (2) 银河 收益 证券 投资 基 金 投资目标:以 债券投资 为 主,兼顾股票 投资,在 充 分控制风险和 保持较高 流 动性的前提下 ,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安全 及长 期稳定 增值 。 3 、银 河银 泰理 财分 红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3 月 3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追求 资产 的安全 性和 流动 性, 为投 资者创 造长 期稳 定的 投资 回报 4 、银 河银 富货 币市 场基 金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12 月 2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确 保基 金资产 安全 和高 流动 性的 基础上 ,追 求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的回 报 5 、银 河银 信添 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7 年3 月 1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满 足本 金稳妥 与良 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6 、银 河竞 争优 势成 长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8 年5 月 26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有效 控 制风险、保持 良好流动 性 的前提下,通 过主动式 管 理,追求基金 中 长期资 本增 值。 7 、银 河行 业优 选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4 月 2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将 “自上 而下 ”的 资产 配置 以及动 态行 业配 置策 略与 “自下 而上 ” 的 个股优选策略 相结合, 优 选景气行业或 预期景气 行 业中的优势企 业进行投 资 ,在有效控 制风险、 保持良 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通 过 主动 式管 理, 追求 基金中 长期 资本 增值 。 8 、银 河沪 深300 价 值指 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12 月 28 日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严 格 的投资程序约 束、数学 模 型优化和跟踪 误差控制 模 型等数量化风 险 管理手 段, 追求 指数 投资 相对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跟 踪误差 的最 小化 。 9 、银 河蓝 筹精 选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7 月 16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投 资于中国经济 中具有代 表 性和竞争力的 蓝筹公司 , 在有效控制风 险 的前提下,通 过积极主 动 的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 资 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力 争 使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 享中国 经济 持续 成长 的成 果。 10 、银 河创 新成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12 月 29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投 资于具 有良 好成 长性 的创 新类上 市公 司, 在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 追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11 、银 河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5 月 3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应 用优化的恒定 比例投资 保 险策略,并引 入保证人 , 在保证本金安 全 的基础上,通 过保本资 产 与风险资产的 动态配置 和 组合管理,谋 求基金资 产 在保本周期 内的稳定 增值。 12 、银 河消 费驱 动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 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7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通 过深入研究, 重点投资 与 居民消费密切 相关的行 业 中具有竞争优 势 的上市公司, 分享由于 中 国巨大的人口 基数、收 入 增长和消费结 构变革所 带 来的投资机 会,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追 求基金 资产 长期 稳定 增值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索峰 银 河 通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固 定 收 益 部总监 2012 年 4 月 25 日 - 17 本科学 历。 曾 就职 于润庆 期货 公司、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公 司、 原君 安证 券和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期间 主 要 从 事 国 际 商 品期货 交易, 营业 部 债 券 自 营 业 务 和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工作 。 2004 年6 月 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从事 固 定 收 益 类 产 品 的投资 工作, 历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银 河 收 益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2011 年5 月起 兼任 银 河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现任 总经 理助理、 固定 收益 部总监 。 张矛 银 河 通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收益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 4 月 25 日 - 6 中共党 员, 硕 士研 究生。 曾 就职 于浙 商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司、 浙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主要 从事策 略分 析、 债 券 投 资 及 交 易 等 工作。2008 年 10 月 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担 任债券 交易 员, 并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分 析工作。2010 年 1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金经 理 , 2011 年 8 月起担 任银 河收 益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注:1 、上 表中 任职 日期 为 该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证 券从 业年 限按 其从 事 证券相 关行 业的 从业 经历 累计年 限计 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证 券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各 项管理 办法 、 《基 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 实 信用、勤奋律 己、创新 图 强”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在合法合 规 的前提下谋求 基金资产 的 保值和增值, 努力实现 基 金持有人的 利益,无 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基金投资 范围、投 资 比例及投资组 合符合有 关 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 定。 随业务的发展 和规模的 扩 大,本基金管 理人将继 续 秉承“诚信稳 健、勤奋 律 己、创新图强 ” 的理念,严 格遵守《 证券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法 》 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进一 步加强风险 管理和 完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善内部 控制 体系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长期 稳健 的风险 回报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 司旗 下管 理的所 有投 资组 合严 格执 行相关 法律 法规 及公 司制 度, 在 授权 管理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行为 监控等方 面 对公平交易制 度予以落 实 ,确保公平 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同 时,公司 针 对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差异以及 分投资类 别 (股票、债 券)的收 益率差 异进 行了 分析 。 针对同向交易 部分,本 报 告期内,公司 对旗下管 理 的所有投资组 合(完全 复 制的指数基金 除 外) , 连续 四个 季 度 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 开竞 价 交易的 证券 进行 了 价差分析,并 针对溢价 金 额、占优比情 况及显著 性 检验结果进行 了梳理和 分 析,未 发现 重大异常 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 部分,公 司 对旗下不同投 资组合临 近 日的反向交易 (包括股 票 和债券)的交 易 时间、交易价 格进行了 梳 理和分析,未 发现重大 异 常情况。本报 告期内, 不 存在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 完 全复制 的指 数基 金除 外) 。 对于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一 级市场申购等 交易,各 投 资组合经理均 严格按照 制 度规定, 事前 确 定好申 购价 格和 数量 ,按 照价格 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对 获配 额度 进行 分配 。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未发现本 基 金与其它投资 组合之间 有 可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 利 益输送的异常 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二季度欧债危 机再度发 酵 ,风险资产价 格大幅下 跌 ,美国就业市 场出现反 复 ,市场对再次 推 行量化 宽松 政策 的预 期有 所加强 。国 内经 济表 现 继 4 月份 超预 期下 滑之 后, 在出台 一系 列稳 增长 政策刺 激下 ,5 月份 经济 数据初 步显 示出 企稳 迹象 。 CPI 下行趋 势明朗, 为央 行的货币政策 调整拓宽 了 空间,银行间 市场资金 面 宽裕,票据贴 现 利率继 续下 行, 实体 企业 的融资 成本 得到 改善 , 但 信贷增 速和 结构 仍不 足以 强化经 济见 底的 信 号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报告期内,债 券市场表 现 良好,其中信 用债强于 利 率债,短期品 种收益率 回 落幅度超过中 长 期,可转债除 电力转债 外 表现平淡。本 基金成立 后 ,恰逢债券市 场快速上 涨 阶段,一级 市场的收 益率和二级市 场存在明 显 价差,二级市 场的真实 交 易价格高于估 值价格, 基 金在配置策 略上主要 立足一级市场 投标,将 中 低评级信用债 为主要配 置 品种,利率产 品和高评 级 信用债为辅 助配置, 旨在提 高闲 置现 金的 短期 收益。 至 6 月底 ,基 金已 完成建 仓任 务, 下一 阶段 将根据 市场 背景 和 流 动性因 素, 优化 配置 结构 ,实施 现券 和回 购套 做, 提高组 合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基金成 立年 初以 来 至 2012 年6 月30 日, 净值 增长1.90% , 同期 比较 基准 为 1.3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判断,经 济已处于 下 行趋势的拐点 附近,货 币 政策调整的效 果会逐步 显 现,信贷总量 和 结构的 改善 存在 可能 ,实 体经济 有望 逐步 进入 平稳 运行轨 道。 就大类资产方 向而言, 股 票市场相对债 券市场的 风 险补偿水平再 次接近历 史 峰值,因此下 半 年权益类资产 的表现或 将 好于债市。6 月下旬, 急 促上涨的债券 市场初步 显 示出滞涨的 迹象,下 半年再现系统 性上涨机 会 较难,但信用 债市场的 经 济环境变得更 加有利, 即 使利差收缩 的空间有 限,配 置价 值仍 然显 著好 于利率 债。 基金下 阶段 仍以 中低 等级 信用债 为主 要配 置, 计划 对组合 结构 进行 优化 , 提 升组合 杠杆 比例 , 择机配 置部 分可 转债 品种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制订了健 全 、有效的估值 政策和程 序 ,基金会计部 按照管理 层 批准后的估值 政 策进行 估值 。 对于在交易所 上市的证 券 ,采用交易 所 发布的行 情 信息来估值。 对于固定 收 益品种,采用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工作 小组 免费提 供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值 处理 标准 。 除了投资总监 外,其他 基 金经理不参与 估值政策 的 决策。但是对 于非活跃 投 资品种,基金 经 理可以 提供 估值 建议 。 上述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无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按《银 河通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规定: 自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 起 2 年 内,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本基金 合同 于2012 年 4 月25 日生 效, 成立 尚未 满 3 个 月。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在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托 管人在对银河 通利分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托 管 过程中,严格 遵 守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 完全尽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银河通利分级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的投 资运作、 基 金资产净值的 计 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价 格计算、基金 费用开支 等 问题上,不存 在任何损 害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在 各重 要方 面的 运作严 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 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半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润 分配 、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2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335,375.13 - 结算备 付金


26,160,106.83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480,922,340.9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480,922,340.9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61,731,200.51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4,094,988.55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56,952.22 - 资产总 计


2,699,300,964.1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10,0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0,284.74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481,322.93 - 应付托 管费


423,235.12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439,675.38 - 应付交 易费 用


17,256.55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12,836.64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37,343.05 - 负债合 计


112,751,954.41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537,743,563.14 - 未分配 利润


48,805,446.59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586,549,009.73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699,300,964.14 - 注: ① 报告 截止 日 2012 年 6 月30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19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2,537,743,563.14 份,其 中, 通利 债 A 基 金 份额参 考净 值 1.008 元 , 基金份 额总 额 1,776,642,729.85 份 ;通 利 B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1.045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761,100,833.29 份。 ②本基 金合 同 于2012 年4 月25 日生 效。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2 年4 月25 日至2012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至 2012 年6 月30 日 上年 度可比期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54,214,487.28 - 1.利息 收入


14,461,112.04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598,407.09 - 债券利 息收 入


11,091,125.54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771,579.41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715,735.20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15,735.2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 39,037,640.04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减: 二、费用


5,409,040.69 - 1.管 理人 报酬


3,234,527.63 - 2.托 管费


924,150.77 - 3.销 售服 务费


965,095.66 - 4.交 易费 用


20,983.66 - 5.利 息支 出


159,975.44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59,975.44 - 6.其 他费 用


104,307.53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48,805,446.59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48,805,446.59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2 年4 月 25 日至2012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4 月25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 利 润) - 48,805,446.59 48,805,446.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2,537,743,563.14 - 2,537,743,563.1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537,743,563.14 - 2,537,743,563.14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537,743,563.14 48,805,446.59 2,586,549,009.7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 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 利 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尤象 都______














______陈勇______














____ 董 伯儒____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 系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49 号《关于核准 银河通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募集 的批 复》 的核 准, 由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作为管 理人 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 向社 会公 开发 行 募集。 银河 通利 分级 基金 B (简 称 “ 银河 通利 B” ) 的发行 期间 为 2012 年3 月15 日至2012 年4 月10 日止。 发行 对象 为符 合法律 法规 规定 的可 投资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的 个 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 和 合格境外 机构 投资者, 以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 允 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 金的其 他投 资者 。 银 河通 利分级 基金 的发 售规 模上 限为 40 亿 元 ( 不含 认购 资 金在募 集期 产生 的利 息) , 其 中 , 银 河通 利A 的 发售规 模上 限 为 28 亿元 ( 不含认 购资 金在 募集 期产 生的利 息) , 银河 通 利 B 的 发售 规模 上限 为 12 亿元( 不含 认购 资金 在募 集期产 生的 利息 ) , 另外 , 银河通 利 A 和银 河 通利B 的份 额配 比原 则上 不超 过 7:3。 募 集期 结束 经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验证并 出具 安永 华 明 (2012 ) 验 字第60821717_B01 号 验资 报告 后, 向 中国 证监会 报送 基金 备案 材料 。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4 月25 日正 式生 效,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 , 存 续期 限 不定 。 设 立时 募集 的扣 除 认购费 后的 实收 基金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本金 )为 人民 币 2,536,684,709.37 元, 折合 2,536,684,709.37 份 初始 基金 份额。 在募 集期 间 产生的 利息 为人 民币 1,058,853.77 元 ,折合 1,058,853.77 份初 始基 金份 额。 以上收 到的 实收 基 金(本息)共 计人 民 币2,537,743,563.14 元, 折 合2,537,743,563.14 份 初始 基 金份额 。 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 生 效之 日起2 年 内, 银 河通 利 A 自 《基 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每 满 6 个月开 放一 次, 银河 通利 B 封 闭 运作 并上 市交 易;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 生效后 2 年 期届 满, 本基 金转换 为上 市开 放 式 基金(LOF)。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银 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 证 券登记结算有 限 责任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国家债券、金 融 债券、 次级 债券 、 中 央银 行票据 、 企 业债 券、 公司 债券、 短期 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资产 支持 证券 、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 券 和回购、银行 存款等金 融 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 的其他 固定 收益 证券 品种 ( 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 会 的相 关规定 ) 。 本 基金 也可 投资 于权益 类金 融工 具。 本基金 不直 接从 二级 市场 买入股 票、 权证 等权 益类 资产, 但可 以参 与 A 股 股 票 (包 括中 小板 、 创 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 会 核准上市的股 票)的新 股 申购或增发新 股,并可 持 有因可转债 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因 所持股票 所 派发的权证以 及因投资 可 分离债券而产 生的权证 ,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 证监会 允许 投资 的其 他权 益类品 种 (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因 上 述原因 持有 的股 票和 权证等 资产 ,本 基金 应在 其可交 易之 日起 的30 个 交易日 内卖 出。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 品 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 行 适 当程序后,可 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投资于固定收 益类资产 的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其中,投 资 于信用 债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 ; 投资 于 权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资 产 的 20%,现 金和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编制 并发 布的 中债 综合全 价指 数。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 应 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 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 “企 业 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 核 算和信息披露 方面,也 参 考了中国证券 业协会制 定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3 号 《半 年度报 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 证券 投资 基 金 信息披 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期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 动情况 。 6.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 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6.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主要 包 括股票投资、 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系权证 投资 )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 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 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 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 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 转入 方) ; 本 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 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 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 有 的 回购 协议 ( 封 闭式回 购) , 以成 本列 示 , 按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提 利息 。 6.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 在公平交 易 中熟悉情况的 交易双方 自 愿进行资产交 换或者债 务 清偿的金额。 本 基金的公允价 值的计量 分 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 是 本基金在计量 日能获得 相 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 市场上报价的 ,以该报 价 为依据确定公 允价值; 第 二层次是本基 金在计量 日 能获得类似 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 或相同或类似 资产或负 债 在非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的 ,以该报价 为依据做 必要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 第三层次是本 基金无法 获 得相同或类似 资产可比 市 场交易价格 的,以其 他反映市场参 与者对资 产 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 参 数为依据确定 公允价值 。 本基金主要 金融工具 的估值 方法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1) 上 市流 通的 股票 的估 值 上市流通的股 票按估值 日 该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的 收 盘价估值。估 值日无交 易 的但最近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 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 考类似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 变 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 上市 的股 票的 估值 A. 送股、转增 股 、公开 增 发新股或配股 的股票, 以 其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证券估值日 的 估值方 法估 值;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B.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 ,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 靠 计量公允价值 的 情况下 ,按 其成 本价 计算 ; 首次公开发行 有明确锁 定 期的股票,同 一股票在 交 易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 券 交易所挂牌的 同 一证券 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C. 非公 开发 行有 明确 锁定 期的股 票的 估 值 本基金 投资 的非 公开 发行 的股票 按以 下方 法估 值: a. 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 低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取得 成本 时,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b. 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 高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取得 成本 时,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2) 债 券投 资 (1) 证 券交 易所 市场 实行 净 价交易 的债 券按 估值 日收 盘价估 值。 估值 日无 交易 的 但最近 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 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 如 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 考类似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 变 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 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 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 净价进行 估 值。估值日无 交易的但 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 影响证券 价 格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 近 交易日债券收 盘净价估 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 或 证 券发行机构 发生了影 响 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 可 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 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 证 据表明最近 交易市价 不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 值, 调整 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价 值; (3) 未 上市 债券 、交 易所 以 大宗交 易方 式转 让的 资产 支持证 券,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进行 后续 计量 ; (4) 在 全国 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交易的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等固 定收 益品 种,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值 ;


3) 权证 投资 (1) 上 市流 通的 权证 按估 值 日该权 证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收盘价 估 值 。 估 值日 无交 易 的但最 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 发 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 事 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 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 发 生了影响证 券价格的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重大事 件 , 可 参考 类似 投 资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因 素 , 调 整最 近交 易 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成 本计 量; (3) 因 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 股权证 ,采 用估 值 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2) 、3) 中 的相 关原 则 进行估 值; 5) 其他 (1)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金 融资 产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管 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定 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值 的方 法估 值; (2)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6.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回 款 项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 的已实 现收 益/( 损失)占 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 的 金额。未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 未实现利 得/(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 计算的 金额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 赎回确 认日 确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损 )” 。


6.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 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 交日确认 , 并按卖出股票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总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失) 于卖出权证成 交日确认 , 并按卖出权证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 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采用 公 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交易 性 金融资产、 交 易性金 融负 债等 公允 价值 变动形 成的 应计 入当 期损 益的利 得或 损失 ;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6.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7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银河 通 利A 基 金净 资产 的 0.3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4) 卖 出回 购证 券支 出, 按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摊余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提;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6.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1 、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 效之日 起 2 年内 的收 益分 配原则 如下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1)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 生效之 日 起2 年 内, 本基 金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2 、本 基金 转换 为上 市开 放 式基金 (LOF ) 后的 收益 分 配原则 本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 效 后 2 年 期届 满, 本基 金转 换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 (LOF ) 后, 本 基金 的 收益分 配原 则如 下: (1) 在符 合有 关基 金分 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12 次,每 次收 益 分配比 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配 利润 的20% ; (2)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式 分两种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场外转入或申 购的基金 份 额,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 红 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 日 的基金份额净 值 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 再 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 , 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 方 式是现金分 红;投资 者在不同销售 机构的不 同 交易账户可选 择不同的 分 红方式,如投 资者在某 一 销售机构交 易账户不 选择收 益分 配方 式, 则按 默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处理 ; 场内转入、申 购和上市 交 易的基金份额 的分红方 式 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 能 选择其他的分 红 方式,具体收 益分配程 序 等有关事项遵 循深圳证 券 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 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 关规定 ; (3)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 份额净 值 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 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 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 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 工作 日; (5)每一同类 基 金份额 享 有同等分配权 ,银河通 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A 类份额 及 银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C 类 份额 因其 净值不 同, 根据 本章 原则 计算的 可供 分配 利 润 可能有 所不 同;


(6)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6.4.6 税项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及 储蓄利息收 入,由上 市公司、债券 发行企业 及 金融机构在向 基金派发 股 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储 蓄利息收 入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 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 补 充通知 》 的规 定, 自2005 年6 月13 日起 ,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从上 市公 司分 配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按照财 税[2005]102 号文 规定, 扣缴 义务 人在 代扣 代 缴个人 所得 税时 , 减 按 50% 计算应 纳税 所得 额;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 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存 在控 制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关系 没有 发生 变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国银 河金 融控 股有 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第 一大 股东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 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年1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642,635,214.11 100.00% - -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年1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6,910,620,000.00 100.00% - -


6.4.8.1.2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本 基金 本期 无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2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6 月30 日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理费 3,234,527.63 -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维护 费 -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7% 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年管 理费 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 年4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托管费 924,150.77 -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 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年托 管费 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2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通利 债A 通利 债B 合计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890,094.88 - 890,094.88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404.20 - 404.20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61.40 - 461.40 合计 890,960.48 - 890,960.48 注: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2 年内 ,银 河通 利 A 基 金份额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年费率 为 0.3% ,银 河通 利B 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销售服 务费 。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银河 通利 A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3%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 当年天 数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H 为银 河通 利A 基金 份额 每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前 一日 银河 通利A 的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与 银河 通利 A 的基 金份 额数 的乘 积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债 券( 含回 购)交 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告 期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本 基金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通利 债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2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 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 500,156,500.00 65.71% - -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2012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北京银行 6,335,375.13 1,546,991.08 - -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期 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的 证券 。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关 联方交 易事 项。 6.4.9 期 末(2012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于期 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末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的股 票。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2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交 易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出 回购 证 券款余 额为 人民 币110,000,000 元, 于 2012 年7 月3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 有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购 下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 交易所 规定 的比 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480,922,340.90 91.91 其中: 债券 2,480,922,340.90 91.9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61,731,200.51 5.99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资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2,495,481.96 1.20 6 其他各 项资 产 24,151,940.77 0.89 7 合计 2,699,300,964.14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01,818,000.00 11.6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22,202,000.00 8.59 4 企业债 券 1,529,880,132.90 59.1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81,528,000.00 7.02 6 中期票 据 455,709,000.00 17.62 7 可转债 11,987,208.00 0.46 8 其他 - - 9 合计 2,480,922,340.90 95.92


7.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280059 12 泉 矿债 1,000,000 104,460,000.00 4.04 2 1282115 12 青 国投MTN1 1,000,000 102,290,000.00 3.95 3 112069 12 明 牌债 899,310 94,823,246.40 3.67 4 1280088 12 海 安债 800,000 85,008,000.00 3.29 5 092103 09 重 庆农 商债 800,000 79,616,000.00 3.08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7.9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本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况 。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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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中 没有 在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7.9.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4,094,988.5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56,952.22 8 其他 - 9 合计 24,151,940.77


7.9.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债 券。 7.9.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流 通受 限的 股票 。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通利 债A 19,461 91,292.47 552,218,314.42 31.08% 1,224,424,415.43 68.92% 通利 债B 443 1,718,060.57 724,400,625.00 95.18% 36,700,208.29 4.82% 合计 19,904 127,499.17 1,276,618,939.42 - 1,261,124,623.72 -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通利 债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例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1 中国银河 金融控 股有限 责 任公司 500,156,500.00 68.78% 2 安华农业 保险股 份有限 公 司 50,010,250.00 6.88% 3 嘉禾人寿 保险股 份有限 公 司- 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48,999,366.00 6.74% 4 中国人民 财产保 险股份 有 限公司( 业务资 金) 30,004,400.00 4.13% 5 中融人寿 保险股 份有限 公 司 30,004,400.00 4.13% 6 中国人寿 再保险 股份有 限 公司 20,005,300.00 2.75% 7 长城人寿 保险股 份有限 公 司- 银保万能 20,002,600.00 2.75% 8 昆仑健康 保险股 份有限 公 司- 万能保险产品 15,001,700.00 2.06% 9 天安人寿 保险股 份有限 公 司分红产 品 10,000,800.00 1.38% 10 吴小梅 2,994,956.98 0.4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公 司所 有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 通利 债A - - 通利 债B - - 合计 - - 注: 截 止2012 年6 月30 日,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金 份额 总量 为0 ;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本 基金 份额 总量 为0 。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通利 债A 通利 债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4 25 ) 基金 份 额总额 1,776,642,729.85 761,100,833.29 本报告 期 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776,642,729.85 761,100,8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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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一、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未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二、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策 略无 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基 金未 改聘 会计 师事务 所。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 - - - - 注:1 、专 用席 位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选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的 标准 (1 ) 实力 雄厚 ; (2 ) 信誉 良好 ,经 营行 为 规范; (3 ) 具有 健全 的内 部控 制 制度, 内部 管理 规范 ,能 满足本 基金 安全 运作 的要 求; (4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 安 全 、 便 捷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 施符 合代 理 本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 之需要 ,并 能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 ) 研究 实力 强 ,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职的 高素 质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提 供 高质量 的研 究支 持和 咨询服务,包 括宏观经 济 报告、行业分 析报告、 市 场分析报告、 证券分析 报 告及其他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题 研 究报 告; (6 ) 本基 金管 理人 要求 的 其他条 件。


选 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 的程序:


(1 )资 格考 察;


(2 )初 步确 定;


(3 )签 订协 议。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642,635,214.11 100.00% 6,910,620,000.00 100.00% -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8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