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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久债A(450018)

国富恒久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重要提示 1、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 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 666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 4、本基金自 2012 年 8 月 6 日至 2012 年 9月 7 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 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海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申银万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公开销售。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是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购买者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 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在募集期内,代销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投资者单笔认 购金额起点为 500元(含认购费) ,直销柜台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 为 100,000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 500元,在募集期内可以 重复认购。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8、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基金账户, 具体份额数和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 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基金销售网点打印认购交易确认单。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2年 8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 网站(www.ftsfund.com)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 abchina.cn) 。投资者亦可 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 (免长途费) 、 95105680 (免长途费)和 021-3878 955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各代销基金的代销网点、 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 的公告。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募集期限等做适当调整,并及时 公告。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所持有份额 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 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在进行投资决策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 读本基金《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450018,C 类 450019) (二)基金类别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联系人:白雨杉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网站:www.ft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全国 37家一级分行的 20000多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 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 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599或各城市分行电话咨询,也可以访问中国农业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查询。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行全国各地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或致电各城市分行咨询,也可以访问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查询。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交通银行全国近 3000多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接受办理所 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 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559 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也可访问银行网址: www.bankcomm.com查询。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招商银行在以下81个城市的800余个网点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 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 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嘉兴、宁波、南通、温州、绍兴、南昌、长沙、 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 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长春、 南宁、江阴、扬州、宜兴、江都、包头、鄂尔多斯、潍坊、日照、衢州、湖州、 瑞安、台州、湘潭、株洲、九江、淄博、芜湖、淮南、镇江、威海、孝感、曲靖、 咸阳、榆林、绵阳、乐山、营口、衡阳、洛阳、赣州、贵阳、银川、石家庄、珠 海、惠州。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可拨打招商银行客服电话: 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招商银行网站: www.cmbchina.com查询。 (5)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民生银行以下分行的 500 多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 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春、合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南昌、南宁、沈阳和呼和浩特。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拨打民 生银行客服电话 9556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或访问民生银行网站: www.cmbc.com.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全国以下 35家分行的 652个网点接受办理所有 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 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 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南昌、乌鲁木齐、长春、 呼和浩特、合肥、兰州、石家庄、福州、贵阳、厦门。投资者可以拨打浦发银行 的客服热线:95528,也可以访问浦发银行的网址:www.spdb.com.cn查询。 (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东莞银行以下 5 个城市的 115 个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东莞、广州、深圳、惠州、长沙。投资者可以 拨打东莞银行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769-96228,也可以访问东莞银行网站: www.dongguanbank.cn查询。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渤海银行以下 13 家分行 43 个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天津、滨海新区、北京、杭州、太原、济南、上 海、深圳、南京、成都、大连、广州、长沙。投资者可拨打渤海银行客户服务中 心电话 400-888-8811咨询或访问渤海银行网站:www.cbhb.com.cn查询。 (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海证券以下 27 个城市 53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郑州、福 州、云南、湖南、贵州、山西、重庆、山东、陕西、南宁、柳州、桂林、北海、 玉林、贵港、梧州、崇左、百色、河池、钦州、防城港、贺州。投资者可以拨打 国海证券有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拨打各城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国海证券网站:www.ghzq.com.cn查询。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以下 20 个省、市,64 个城市的 125 家营业网点接 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 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 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 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 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 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 集、西安、兰州、金昌。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建投证券网站: www.csc108.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29 个省、市、自治区 26 家分公 司的 19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 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 长春、吉林、四平、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赤峰、深圳、平湖、广州、 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漳州、 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 州、赣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 余姚、绍兴、衢州、台州、金华、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 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 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 重庆、雅安、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 张掖、乌鲁木齐、银川、离石、中山、潍坊、唐山、桂林、济宁。投资者可以拨 打国泰君安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也可访问国泰君安证券网站:www.gtja.com。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以下各大主要城市的 188 家营业部网点为投 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包括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 京、长春、吉林、辽源、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 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 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 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 青岛、咸阳等。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访问海通证券公司网址:www.htsec.com查询。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以下 76个城市的 22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 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廊坊、 邢台、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 南京、扬州、苏州、镇江、杭州、嘉兴、绍兴、湖州、金华、台州、温州、衢州、 丽水、宁波、合肥、马鞍山、芜湖、黄山、福州、漳州、厦门、南昌、赣州、烟 台、济南、淄博、潍坊、青岛、郑州、武汉、襄阳、宜昌、荆门、长沙、娄底、 广州、佛山、汕头、湛江、中山、江门、惠州、深圳、珠海、东莞、揭阳、南宁、 桂林、海口、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白银、西宁、格尔木、乌鲁木齐、 银川、贵阳。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 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访问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查询。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兴业证券以下 31 个城市 60 家营业部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 州、济南、青岛、武汉、成都、重庆、广州、长沙、合肥、南昌、南宁、石家庄、 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宁德、莆田、昆明、太原、郑州、 呼和浩特。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123,或 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访问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进 行查询。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申银万国证券以下 20个省、4个直辖市、4个自治区的 64个城市 150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 州、嘉兴、嘉善、常山、永嘉、衢州、桐乡、金华、瑞安、芜湖、合肥、南京、 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泰兴、句容、成都、广汉、眉山、兰州、 银川、泸州、长沙、武汉、黄冈、株洲、襄阳、宜昌、宜城、黄石、南昌、九江、 上饶、深圳、广州、珠海、福州、厦门、南宁、海口、佛山、茂名、北京、天津、 青岛、莱西、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本溪、吉林、西安、重庆、贵 阳、石家庄、郑州、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 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访问申银万国证 券网站: www.sw2000.com.cn进行查询。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招商证券以下的 25 个主要城市的 81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 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 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 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 证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 访问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进行查询。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信证券以下城市的 59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州、海门、 南京、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 州、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无锡、镇江、番禺、芜湖。投资者 可以拨打中信证券的客服热线:95558,也可以访问中信证券的网址: www.cs.ecitic.com查询。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本基金在齐鲁证券以下 56个城市的 14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济南、烟台、淄博、潍坊、、济宁、东营、 泰安、威海、枣庄、聊城、德州、莱芜、日照、上海、青岛、厦门、北京、临沂、 福州、泉州、漳州、慈溪、宁波、奉化、深圳、天津、广州、珠海、滨州、菏泽、 武汉、大连、长春、沈阳、杭州、绍兴、温州、重庆、成都、南京、洛阳、南宁、 贵阳、石家庄、乌鲁木齐、长沙、包头、芜湖、宝鸡、太原、昆明、哈尔滨、徐 州、南昌、海口、揭阳。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8,或拨 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齐鲁证券网站:www.qlzq.com.cn。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广发证券以下 70个城市 19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 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 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 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 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 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 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泉州等。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客户 服务热线:9557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访问广发证券网站: www.gf.com.cn进行查询。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东北证券以下 32 个城市的 72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 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江阴、大连、 天津、福州、济南、宁波、广州、南昌、南宁、郑州、青岛、常州、合肥、长沙、 晋江、石家庄。投资者可以拨打东北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600-0686,或拨 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访问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进行查询。 (2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本基金在财富证券以下 15 个城市 23 个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上海、长沙、湘潭、邵阳、深圳、 温州、郴州市、株洲、衡阳、娄底、常德、吉首、张家界、武岗等。投资者可以 拨打客户咨询热线: 0731-4403319,也可以联系各地所属营业部业务咨询电话, 或访问财富证券的网址 www.cfzq.com进行查询。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华泰证券以下 28个省、市、自治区的 22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 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 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宿迁、徐州、成都、 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佛山、汕头、深圳、沈阳、大连、 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 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南宁。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咨询电话: 025-84579897 或全国客户服务电 话:95597,也可访问华泰证券的公司网站:www.htsc.com.cn进行查询。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54个城市 11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 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 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 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宁波、杭州、金华、 余姚、绍兴、郑州、苏州、南昌、海门、泉州、慈溪、珠海、常州、合肥、扬州、 汕头、 曲靖。 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10108998、 400-888-87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以访问光大证券公司网站: www.ebscn.com进行查询。 (2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信证券以下 48 个城市 69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珠海、肇庆、东莞、天津、成都、绵阳、宜宾、重庆、福州、厦门、长春、大连、 哈尔滨、烟台、青岛、长沙、武汉、宜昌、西安、南京、杭州、义乌、无锡、宁 波、昆明、合肥、沈阳、太原、郑州、南宁、南昌、石家庄、济南、温州、海口、 兰州、呼和浩特。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咨询电话:95536进行 咨询,也可以访问国信证券的网址:www.guosen.com.cn查询。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安信证券以下 52个主要城市的 117 家营业部、服务部办理对所有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哈尔滨、大连、沈阳、长春、北京、天津、上海、重 庆、青岛、苏州、南京、镇江、常熟、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杭州、嘉兴、 宁波、武汉、合肥、娄底、南昌、厦门、昆明、海口、广州、深圳、佛山、汕头、 汕尾、潮州、梅州、韶关、茂名、河源、肇庆、东莞、揭阳、清远、四会、阳江、 中山、江门、石家庄、济南、福州、西安、南宁、贵阳、芜湖。投资者可以拨打 安信证券咨询电话:400-8001-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也可以 访问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进行查询。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长江证券以下 75个城市 10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 业务:北京、天津、保定、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上海、 南京、泰州、无锡、杭州、慈溪、台州、合肥、宿州、南昌、福州、厦门、泉州、 济南、青岛、胶州、郑州、新乡、南阳、武汉、襄阳、枣阳、谷城、鄂州、孝感、 黄冈、黄石、咸宁、赤壁、荆州、公安、松滋、宜昌、宜都、恩施、十堰、丹江 口、随州、荆门、钟祥、京山、仙桃、天门、潜江、洪湖、枝江、麻城、当阳、 阳新、石首、沙洋、长沙、广州、江门、佛山、惠州、东莞、深圳、南宁、重庆、 成都、西安、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库尔勒。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 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 问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进行查询。


(2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本基金在天相投顾以下 31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 业务:北京、上海、西安、厦门、重庆、深圳、济南、太原、台州、杭州、唐山、 大连、南宁、天津、青岛、武汉、宁波、重庆两江新区、深圳蛇口、成都、合肥、 呼和浩特、沈阳、宁夏、昆明、甘肃、南京、哈尔滨。投资者可以拨打客户服务 热线电话:010-66045678,咨询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投资者也可以访问天相 投顾的网址:www.txsec.com或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进行查询。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34 个城市的 56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 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临安、桐庐、嘉兴、海宁、嘉善、桐乡、平 湖、海盐、湖州、德清、长兴、金华、义乌、东阳、浦江、绍兴、柯桥、诸暨、 嵊州、台州、温岭、余姚、温州、乐清、衢州、丽水、宁波、北仑、溪口、南昌、 宜春、赣州、福州、景德镇、上饶、泉州、三明、厦门等。在基金募集期间,投 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 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信万通证券以下 20 个城市 42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青岛、济南、淄博、烟台、滨州、临沂、 济宁、潍坊、东营、聊城、德州、威海、日照、菏泽、枣庄、莱芜、泰安、郑州、 南阳、洛阳。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户服务专线:0532-96577,也可 以访问中信万通证券的网址:www.zxwt.com.cn。 投资者如需查询上述销售机构营业网点的详细地址,请向有关代销机构咨 询。 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七)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 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年 9月 7日(如需延长, 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 止基金认购,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的备案手 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内继续发 售。 若 3个月期满, 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 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 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2、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认购款项在基金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所折算成的份额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基金认购 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 2位小数、 精确到 0.01份,第 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 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其中,投资者在 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含认购费) ,个人 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交易系统办理认购业务的,不在此限。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500元 人民币。 4、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5、认购申请一经提交,不可撤销。 三、 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并设立相应的费率水平。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 。 两类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A 类份额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费率 100万元以下 0.6% 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0.4% 5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0.2% 10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C 类份额 认购费率为 0% 基金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用及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例 1: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2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0.6%)=4,970.18元 认购费用=5,000-4,970.18 =29.82元 认购份额=(4,970.18+2)/1.00=4,972.18份 即投资者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可得到 4,972.18份基金 份额。 例 2:某投资者投资 5,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 2 元,由于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为 0,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净认购金额


= 5,000 /(1+0.0%)


= 5,000 元


认购费用


= 5,000 ? 5,000= 0 元


认购份额


=(5,000+2)/ 1.00 = 5,002.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5,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5,002.00 份 基金份额。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财产。 四、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办理认购申请之前,投资者必 须先开立我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 系统原则上为一个投资者只设立一个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只能使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 及警官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 册登记机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 号。 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年 9 月 7 日)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 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 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 效;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 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 认。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年 9 月 7 日)的 9:30-16:00(部分网点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发售日每天 16: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 ;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 证、警官证、文职证)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 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3)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 。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 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 认后,投资者可在 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 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1、 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2年8 月6日至2012 年9月 7日)的9:30~15:00(个人投资者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 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发售日每天 15:00 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 计入下一发售日。 )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 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 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 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 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 行。 (四)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以及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 年 9月 7日)的 9:00—15: 0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 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 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 效;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五)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国海证券、 中信建投、国泰君安、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 年 8 月 6 日至 2012 年 9 月 7 日) ,营业时间为 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 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 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 效;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 T+2 日起(含该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的确认信息。 (六)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 年 8 月 6 日至 2012 年 9 月 7 日) ,办理时间为 9:00 -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 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 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 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 效 ; 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 务申请表》 ;


③ 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⑤ 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 个人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本人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三 份; (2)缴款。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 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 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现金和本票。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44188805015656608024001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35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 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业务时,应持有本公司网上交易可接受的银行卡,并在 银行卡中备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转账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网上认购费率与各代 销机构的认购费率相同,并无优惠。本基金成立后的持续申购期间的网上申购费 率情形,我司将会另行公告。 网上交易的具体规则及可接受的银行卡范围,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网上交 易规则”的具体规定为准。网上交易相关详情,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3、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 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 截止日的 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其他:


(1) 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 须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 《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 表》 、 《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 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 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 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2)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 标准的 A4纸。


(3)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五、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号 码。 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 年 9月 7日)的 9:00—17: 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 以下材料:


①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至少包括一个公章和一个私 章) ; ⑤ 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⑥ 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 表》 ; ⑦ 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传真交易协 议一式四份; ⑧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 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及复印件; ② 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④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⑤ 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⑥ 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⑦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 ⑧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说明事项: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I.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 ③ 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II.缴款


①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 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立的任一直销专户。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机 构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账划款。


② 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 任一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分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44188805015656608024001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35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 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 截止日的 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2)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其他:


① 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 购须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 《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 表》 、 《预留印鉴卡》 、 《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 柜台索取, 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 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② 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 用标准的 A4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③ 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④ 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二)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年 9月 7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中国农 业银行单位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 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 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 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中国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年 9月 7日) 的 9: 00至 16: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账户一致 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 投资者可在 T+2日(工 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 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招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发售日(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年 9 月 7日)的 9:30~15: 00(周 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发售日 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 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 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 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以及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 年 9月 7日)的 9:00—15: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六)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国海证券、 中信建投、国泰君安、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0 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2年 8月 6日至 2012 年 9月 7日) 的 9:30-15: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如果没有, 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④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 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⑤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 T+2 日通过电话 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 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 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精确到 0.01 份,第 3 位小 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 手续: 1、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 (二)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 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 效。 (四) 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五)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认购户数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 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等发售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售失败,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2 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 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沈增 电话: 021-3855 5630 传真: 021-6888 0981 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9F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联系人:白雨杉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4、代销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3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胡昱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5 (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 、96100(广西)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1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6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888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7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18)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8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 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网址:www.gf.com.cn (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2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9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2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楼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0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1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传真:010-66045527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公司网站: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站:www.jjm.com.cn (2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www.bigsun.com.cn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2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董卫军 电话: 021-3855 5601 传真: 021-6888 0981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单峰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8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