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保本:关于开放转换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转换业务公告 1 . 1 . 1 . 1 . 公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海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中海保本 混合 基金主代 码 3 9 3 0 0 1 基金运作 方式 契约型开 放式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 0 1 2 年6 月2 0 日 基金管理 人名称 中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名称 中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海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 和 《中海保本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转换转入 起始日 2 0 1 2 年7 月2 3 日 转换转出 起始日 2 0 1 2 年7 月2 3 日 注: ( 1 ) 本基金转 换业务适用于所 有持有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 。 (2 )本基金 转换业务适用于 本公司旗下中海 优质成长证券投 资基金(前端代 码: 3 9 8 0 0 1 ) 、 中海分 红增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前 端代码: 3 9 8 0 1 1 ) 、中海 能源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 代码 : 3 9 8 0 2 1 ) 、中 海稳 健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金 代码 : 3 9 5 0 0 1 ) 、中 海蓝 筹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 码: 3 9 8 0 3 1 ) 、中海量 化策略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 码 : 3 9 8 0 4 1 ) 、 中海上证 5 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 3 9 9 0 0 1 ) 、 中海货 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 A 级 3 9 2 0 0 1 ,B 级 3 9 2 0 0 2 ) 、中海环保 新能源主题灵活 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3 9 8 0 5 1 ) 、中海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 码: A 类 3 9 5 0 1 1 , C 类3 9 5 0 1 2 ) 、 中海消费 主题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 3 9 8 0 6 1 ) 、 中海上 证 3 8 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 3 9 9 0 1 1 )以及 本基金之间的在 前端收费模式下 的基金转 换。 2 . 2 . 2 . 2 . 转换业 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 换业务的开放日 为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基金管理 人公告暂停转换 时除外 ) 。由于各 基金销售 机构系统及业务 安排等原因 , 开放日的 具体交易时间可 能有所不同 , 投资者应 参照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投资者 T 日申请 基金转换成功后 ,注册登记机构 将在 T + 1 工 作日为投 资者办理减少转 出基金份额、增 加转入基金份额 的权益登记手续 。一般情况下 , 投 资者自 T +2 工作日起 有权赎回转入部 分的基金份额。 3 . 3 . 3 . 3 . 日常转 换业务 3 . 1 3 . 1 3 . 1 3 . 1 转换费 率 (1 )基金转 换费用包括转出 基金的赎回费和 基金转换申购补 差费两部分。 基金转换 申购费补差按转 入基金与转出基 金之间申购费率 的差额计算收取 , 具体计算 公式如 下: 基金转换 申购补差费率 = m a x [ (转入基 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 的申购费率 ) , 0 ] ,即转入 基金申购 费率高于转出基 金申购费率时 , 基金转换 申购补差费率为 转入基金与转出 基金的申 购费率之 差 ; 如转入基 金申购费率不高 于 (含等于或 小于 ) 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时 , 基金转换 申购补差 费率为零。 (2 )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市 场情况在不违背 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之前提下, 调整上述 收费方式和费率 水平,但最迟应 于新收费办法开 始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 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公 告。 (3 )基金转 换的计算公式 ①中海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转换为中海旗 下其他开放式基 金时,计算公式 如下: 净转入金 额= B × C / ( 1 + G )+ F 转换补差 费= [ B × C / ( 1 + G ) ] × G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 / 转换申请 当日转入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 为转出基 金份额 C 为转换申 请当日转出基金 的基金份额净值 G 为基金转 换申购补差费率 F 为货币市 场基金转出的基 金份额按比例结 转的账户当前累 计未付收益 注: 转入份额 的计算结果保留 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 部分舍去 , 舍去部分 所代 表的资产 记入基金财产。②中海旗下 除中海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外 的其他开放式基 金转换为旗下其 他任意基金时 , 计算公式 如下: 净转入金 额= B × C × ( 1 - D ) / ( 1 + G ) 转出基金 赎回费= B × C × D 转换补差 费= [ B × C × ( 1 -D ) / ( 1 + G )] × G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 / 转换申请 当日转入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 为转出基 金份额 C 为转换申 请当日转出基金 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 金赎回费率 G 为基金转 换申购补差费率 注: 转入份额 的计算结果保留 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 部分舍去 , 舍去部分 所代 表的资产 记入基金财产。 (4 )举例 ①某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将 已持有的中海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 金 A 级 1 0 万份转换 为本基金 , 转换当日 转出基金的份额 净值为 1 . 0 0 0 元,假设 转入基金的份额 净值为 1 . 2 8 8 元,对应 赎回费 率为 0 ,转 出基 金申 购费率 为 0 ,转 入基 金对 应申购 费率 1 . 2 0 % ,则 申购 补差 费率为 1 . 2 0 % , 中海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转出的基金份 额按比例结转的 账户当前累计未 付收益为 1 0 0 元, 则转换所 得份额为: 净转入金 额= 1 0 0 , 0 0 0 × 1 . 0 0 0 / (1 + 1 . 2 0 % )+ 1 0 0 . 0 0 = 9 8 9 1 4 . 2 3 (元) 转换补差 费= [ 1 0 0 , 0 0 0 × 1 . 0 0 0 / ( 1 + 1 . 2 0 % )] × 1 . 2 % = 1 1 8 5 . 7 7 (元) 转入份额 = 9 8 9 1 4 . 2 3 / 1 . 2 8 8 = 7 6 7 9 6 . 7 6 (份) ② 某 基 金 份 额持 有 人 申 请 将 已持 有 4 0 0 天 的 本 基 金 1 0 万 份 转 换 为中 海 优 质 成 长 证券 投 资 基 金。假设 转换当日转出基 金份额净值为 1 . 2 8 8 元,转入 基金的份额净值 为 1 . 0 8 8 元,对应 赎回 费率为 1 . 6 0 % , 转出基金 对应申购费率为 1 . 2 0 % , 转入基金 对应申购费率 1 . 2 0 % , 申购补差 费 率为 0 。则转换 所得份额为: 净转入金 额= 1 0 0 , 0 0 0 × 1 . 2 8 8 × ( 1 - 1 . 6 0 % ) / ( 1 + 0 ) = 1 2 6 7 3 9 . 2 0 (元)转出基金 赎回费= 1 0 0 , 0 0 0 × 1 . 2 8 8 × 1 . 6 0 % = 2 0 6 0 . 8 0 (元) 转换补差 费= [ 1 0 0 , 0 0 0 × 1 . 2 8 8 × ( 1 - 1 . 6 0 % ) / ( 1 + 0 ) ] × 0 = 0 (元) 转入份额 = 1 2 6 7 3 9 . 2 0 / 1 . 0 8 8 = 1 1 6 4 8 8 . 2 4 (份) 3 . 2 3 . 2 3 . 2 3 . 2 其他与 转换相关的事项 (1 )基金转 换只能在同一销 售机构办理,且 该销售机构须同 时代理转出基金 及转入基金的 销售; (2 ) 基金转换 以基金份额为单 位进行申请 ,转换费计 算采用单笔计算 法 。投资者在 T 日多 次转换的 ,单笔计算转换 费,不按照转换 的总份额计算其 转换费用; (3 )“ 定向转 换 ” 原则, 即投资者必须指 明基金转换的方 向,明确指出转 出基金和转入基 金 的名称; (4 )基金 转换采取 “ 未知价 法 ” ,即基 金的转换价格以 转换申请受理当 日各转出、转入 基金 的份额资 产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5 )基金份 额在转换后,持 有时间将重新计 算; (6 )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将其 所持任一开放式 基金的全部或部 分基金份额转换 成任何其他开 放式基金 的基金份额,单 笔转出最低申请 份额为 5 0 份。 当某笔转 换业务导致投资 者基金账户内余 额小于转出基金 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 中“ 最低持有 份额 ” 的相关条 款规定时,剩余 部分的基金份额 将被强制赎回或 降级。 如投资者 申请全额转出其 持有的中海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余额 , 或部分转 出其持有的中海 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余 额且账户当前累 计未付收益为负 时 , 本基金管 理人将自动按比 例结 转账户当 前累计未付收益 ,该收益将一并 计入转出金额以 折算转入基金份 额; (7 )单个开 放日基金净赎回 份额及净转换转 出申请份额之和 超出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1 0 % 时 , 为巨额赎 回 。 发生巨额 赎回时 , 基金转出 视同基金赎回 ,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基金资 产组合情 况决定全额转出 或部分转出 , 并且对于 基金转出和基金 赎回 , 将采取相 同的比例确 认;在转 出申请得到部分 确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的转出申 请将不予以顺延 ; (8 )投资者 办理基金转换业 务时,转出方的 基金必须处于可 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 处于可申 购状态; (9 )投资者 只能在前端收费 模式下进行基金 转换;(1 0 )出现下 列情况之一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 暂停接受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基金 转换申请: ①不可抗力 的原因导致基金 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 场所在交易时间 非正常停市,导 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 烈波动或其它原 因而出现连续巨 额赎回 , 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暂 停接受该基金 份额的转 出申请; ④法律 、 法规、 规章规定 的其他情形或其 他在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 书 》 已载明并 获中国 证监会批 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 情形之一的 , 基金管理 人应立即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于 规定期限内在至 少一种中国 证监会指 定媒体上刊登暂 停公告。重新开 放基金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最 迟提前 3 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体上刊登重 新开放基金转换 的公告。 (1 1 )投资者 在保本周期内转 换转入的本基金 份额不适用保本 条款。 4 . 4 . 4 . 4 . 基金销 售机构 4 . 1 4 . 1 4 . 1 4 . 1 场外销 售机构 4 . 1 . 1 4 . 1 . 1 4 . 1 . 1 4 . 1 . 1 直销机 构 (1 )中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6 8 号2 9 0 5 - 2 9 0 8 室及3 0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 区银城中路 6 8 号2 9 0 5 - 2 9 0 8 室及 3 0 层 法定代表 人:黄鹏 电话: 0 2 1 - 6 8 4 1 9 5 1 8 传真: 0 2 1 - 6 8 4 1 9 3 2 8 联系人: 曾智勇 客户服务 电话: 4 0 0 - 8 8 8 - 9 7 8 8 (免长途 话费)或 0 2 1 - 3 8 7 8 9 7 8 8 公司网址 : w w w . z h f u n d . c o m(2 )中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1 5 8 号远洋大 厦 F 2 1 1 B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复兴门内大街 1 5 8 号远洋大 厦 F 2 1 1 B 单元 负责人: 王红 电话: 0 1 0 - 6 6 4 9 3 5 8 3 传真: 0 1 0 - 6 6 4 2 5 2 9 2 联系人: 邹意 客户服务 电话: 4 0 0 - 8 8 8 - 9 7 8 8 (免长途 话费) 公司网站 : w w w . z h f u n d . c o m (3 )网上交 易平台 “ 中海 e 家” 网上交易 网址: w w w . z h f u n d . c o m 4 . 1 . 2 4 . 1 . 2 4 . 1 . 2 4 . 1 . 2 场外非 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 温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国联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 (浙江 ) 有限责任 公司 、 东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光大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 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华宝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国 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厦门证券 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华泰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万通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 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 杭州数 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等。 4 . 2 4 . 2 4 . 2 4 . 2 场内销 售机构 无5 5 5 5 基金份 额净值公告 / / / / 基金收 益公告的披露安 排 无 6 . 6 . 6 . 6 . 其他需 要提示的事项 (1 )投 资者 欲了 解其他 情况 ,请 登录本 公司 网站 ( w w w . z h f u n d . c o m ) 或拨 打本 公司 客户服 务 电话( 4 0 0 - 8 8 8 - 9 7 8 8 免长途话 费或 0 2 1 - 3 8 7 8 9 7 8 8 ) 。 (2 )本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或 调整上述转换的 程序及有关限制 ,但最迟应于 调整生效 前 3 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告。 (3 )上述业 务的解释权归本 公司。 (4 )风险提 示:本基金管理 人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 投资者投 资于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 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 0 1 2 年 7 月1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