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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中证400(519117)

浦银中证400: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 指数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业务办理的除外。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 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15:00。网上交易全天24 小时接受业务申请,当日15:00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日受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者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 额为1,000元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3.1.2 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 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 过99,999,900 元。








3.1.3 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低 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3.1.4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 每笔最低申购金 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3.1.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除网上交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如下:





3.2后端申购费率








本基金暂不收取后端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 各银行卡的申购 费率优惠不同,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 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交易费率》。








3.3.2 通过银联通模式进行的申购, 投资人在申购费外另需支付每笔2元到 8元不等的银联通平台转账费;各借记卡单笔申购上限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网上直 销开户指南及参照银联通规定。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








4.1.2 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5份。








4.1.3 场内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 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4.1.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365 天,2 年指730 天。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适用基金








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交易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 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价值”,基金代码:519110)、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浦银收益A”,基金代 码:519111)、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以下简称“浦银收 益C”,基金代码:519112)、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浦银生活”,基金代码:519113)、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红利”,基金代码:519115)、浦银安盛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300”,基金代码:519116)、浦银 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浦银货币A”,基金代码519509) 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5.1.2 基金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 标准收取。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基金的年限递减, 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 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基金转换费 用中转出的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根据申购金额的增加递减, 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 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当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 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0。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转换费率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5.1.3 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 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 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5.1.4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 某投资者投资在浦银安盛网上直销渠道持有浦银400基金份额10,000 份。持有14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400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收益 A。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 1.2%、0.25%和0.8%。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400为1.04 元、浦银收益A为1.00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收益A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04×0.25%=26元








转出金额=10,000×1.04-26=10,374元








申购补差费率=0.8%-1.2%=-0.4%(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10,374×0/(1+0)=0元








转换费用=26+0=26元








转入金额=10,000×1.04-26=10,374元








转入份额=10,374/1.00=10,374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在浦银安盛网上直销持有浦银收益基金A基金份额 10,000份。持有14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收益A基金份额转换 为浦银400。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 别为:0.8%、0.05%和1.2%。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收益 A 为1.00元、浦银400为1.05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400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00×0.05%=5元








转出金额=10,000×1.00-5=9,995元








申购补差费率=1.2%-0.8%=0.4%








申购补差费用=9,995×0.4%/(1+0.4%)=39.82元








转换费用=5+39.82=44.82元








转入金额=10,000×1.00-44.82=9,955.18元








转入份额=9,955.18/1.05=9,481.12份








5.1.5 基金转换赎回费率和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说明








1)本公司网上交易的各结算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有所不同, 投资者通过各结算 渠道进行旗下基金转换业务所需支付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 将依照转出基金的赎 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为基础, 同时依照各结算渠 道优惠后的申购费率进行计算;








2)本公司网上交易的各结算渠道的优惠费率以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了解、 查询具体各结算渠道 基金转换补差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2.2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 方可成功办理基金 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 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5.2.3 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 在转换时先转换。 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 新开始计算。








5.2.4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 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2.5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 基金管理人有权为 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2.6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5.2.7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 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5.2.8 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5.2.9 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2.10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 超过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 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 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 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5.2.11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5.2.12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5.2.13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及费率 优惠,并在正式调整前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或网站上进行披露。








5.2.14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 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及公司网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或本公司于约定 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6.1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期定 额业务的投资者需为持有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 借记卡,并已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通道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6.2 适用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系统进行定期定额投资。








6.3 申请方式








1)持有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 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协议》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








2)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通道开立基 金账户后,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 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投扣款三 方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4 扣款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








6.5 扣款时间








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期及时间应遵循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6.6 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以网上交易 账户绑定的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为指定 扣款银行卡。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 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本基金暂停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时,本基 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否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7 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实际扣款日对应的本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 及计费方式。具体的申购费率和计算方式请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








6.8 费率优惠








投资者使用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或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 后的实收定投申购费率应不低于0.6%;原定投申购费率低于0.6%或规定适用固 定费率的,则适用原申购费率。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 及时进行公告。








6.9 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交易定投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 况。








6.10 解约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终止定投业务,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网上交易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 (具体网点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及 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并通过指定媒体及公 司网站进行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 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认可的、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 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 alification?flag=3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2年6月21日起, 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 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浦银安盛客户服务部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后向首次认(申) 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含交易对账单)、《新客户服务指引》。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部会向该季度发生过交易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邮寄最近一季度的基金账户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 客户服务部会向年末持有份额或年内有交易的基金持有人邮寄本年度基金账户 对账单。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可能造成不能收到 本基金管理人寄出的各项资料。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确保投资者的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 凡未收到以上资料的投资者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热线021-33079999、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浦银安盛基金公司网 站www.py-axa.com 进行查询修改,同时投资者也可至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 续。








9.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 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 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浦银安盛中 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9.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 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9.4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 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