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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 人: 财 通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中 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二〇一二 年六 月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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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 4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 7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8
四、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2
五、清算与交割 ................................................ 15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6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 17
附:本基金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 19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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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 提示】
1 、 财通 多 策略 稳 健增长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以 下 简称 “本 基 金” ) 的 募 集 已
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27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 金 的核 准 并不 代 表中国 证 监会 对 本基 金 的价值 和 收益 作 出实 质 性判断 或 保证 , 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类别为债券 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 人” 或 “本
公 司 ” ) ,基 金 托管 人为 中 国 工商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中 国工 商 银行 ” ) ,
注册登记 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4 、 本基金 募集期 自2012 年6 月 11 日至 2012 年7 月11 日,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
公司直销中心及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的附件)认购本基金。
本 基 金 募集 对 象为 个 人投 资 者 、机 构 投资 者 和合 格 境 外机 构 投资 者 以及 法 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
心 、 本公 司 网上 交 易系统 和 代销 机 构的 代 销网点 同 时为 投 资人 办 理开立 基 金账 户 的
手 续 。投 资 人在 办 理基金 账 户开 户 手续 时 可同时 办 理认 购 申请 。 一个投 资 人只 能 开
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
6 、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
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
币 (含认购费) 。 通过本 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
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 1,000 元(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
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
7 、 销售网点 (指代销 网点和/或直销中心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对申请的
受 理 并不 表 示对 该 申请的 成 功确 认 ,而 仅 代表销 售 网点 确 实接 受 了认购 申 请, 申 请
的 成 功确 认 应以 基 金注册 登 记机 构 的确 认 登记为 准 。投 资 人可 以 在基金 合 同生 效 后
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8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2 年6 月6 日 《上海证券报》 、 《中 国证券报》 和 《证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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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时报》 上的 《财 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
募说明书” ) 。
9 、 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代销机构在其
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为准。
10 、 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 如本基金增加其他代销机构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1 、 本 公司 可 根据 基 金销 售 情 况, 依 据法 律 法规 和 基 金合 同 的规 定 适当 延 长或
缩 短 基金 募 集期 限 ,并及 时 公告 。 但整 个 募集期 限 自基 金 份额 发 售之日 起 不超 过 三
个月。
12 、 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 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免长
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3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 、 基 金管 理 人提 示 投资 人 充 分了 解 基金 投 资的 风 险 和收 益 特征 , 根据 自 身的
风 险 承受 能 力, 审 慎选择 适 合自 己 的基 金 产品。 基 金管 理 人依 照 恪尽职 守 、诚 实 信
用 、 谨慎 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 运用 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 证基 金 一定 盈 利,也 不 保证 最 低
收益。
15 、 本 基金 是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 属于 证 券投 资 基 金中 的 较低 风 险品 种 ,其
预 期 的风 险 水平 和 预期收 益 率低 于 股票 型 基金、 混 合型 基 金, 高 于货币 市 场 基金。
投 资 于本 基 金面 临 的主要 风 险有 市 场风 险 、投资 风 险、 管 理风 险 、流动 性 风险 、 本
基 金 的特 有 风险 、 技术风 险 及其 他 风险 等 。在市 场 波动 等 因素 的 影响下 , 基金 投 资
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 金 管 理人 提 醒投 资 人基 金 投 资的 “ 买者 自 负” 原 则 ,在 投 资人 做 出投 资 决策
后 , 基金 运 营状 况 与基金 净 值变 化 引致 的 投资风 险 ,由 投 资人 自 行承担 。 投资 有 风
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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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 次基金 份额 发售基 本情 况
( 一) 基金名 称及 代码
财通 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
( 二) 基金运 作方 式和类 别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三) 基金存 续期 限
不定期
( 五) 基金份 额初 始面值 (认 购价格 )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六) 募集对 象
个 人 投 资者 、 机构 投 资者 和 合 格境 外 机构 投 资者 以 及 法律 法 规或 中 国证 监 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七) 销售渠 道与 销售地 点
1 、直销中心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电话:021-6888 6666
传真交易专线:021-6888 8169
直销联系人:潘丹
直线电话:021-6888 5513
发售期间,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9888 (免长途话费)
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网上交易平台地址: www.ctfund.com
2 、代销机构
代 销 机 构的 联 系方 式 请见 本 公 告的 附 件, 如 在募 集 期 间新 增 代销 机 构, 则 另行
公告。
如本次募集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由该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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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募集时 间安 排与基 金合 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11 日至 2012 年 7 月 11 日。基金 管理人可根
据 认 购的 情 况, 依 据法律 法 规和 基 金合 同 规定的 规 定适 当 延长 或 缩短募 集 期, 但 整
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 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应
当 自 基 金募 集结 束 之日起 10 日 内聘 请法 定 验资 机 构 验资 ,自 收 到验资 报 告 之日 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 九) 基金认 购方 式与费 率
1 、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2 、 认购受理: 在 2012 年6 月11 日至2012 年7 月11 日期间, 销售网点每日受
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
3 、 资金缴纳: 投资人 须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 方可进行基金
认购。
4 、 份额确认: 销售网 点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 表示该网点确实收到投资人
的 申 请信 息 和足 额 认购资 金 ,该 网 点会 将 基金认 购 申请 表 其中 一 联作为 受 理确 认 凭
证 交 给投 资 人。 认 购份额 的 确认 由 本基 金 注册登 记 人完 成 ,待 本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 ,
投资人可到提出申请的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
5 、 认购方式: 本基金 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当面委托和传真委托
的方式进行认购。
6 、 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
为 1,000 元人民币。通 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
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 元。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7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 法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费率为: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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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认购金额(M) 费率
M<50 万 0.60%
50 万≤M<100 万 0.40%
100 万≤M<500 万 0.20%
M≥500 万 1000 元/笔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份额认购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 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 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 10,000 元,认购费 率为 0.6%,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
息为1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1+0.6%)=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9,940.36 +10)/1.00=9,950.3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本金,可得到 9,950.36 份基金份额。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 效 认 购资 金 在募 集 期所 产 生 的利 息 折成 基 金份 额 , 归投 资 人所 有 ,不 收 取利
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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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 集方式 与相 关规定
1 、 本次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
时发售。
2 、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 认购费) ,
追加认购每笔 最低金额 1,0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最 低 认 购 金 额 为 单 笔 1,000
元(含认购费) 。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 、 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含认
购费) 。
4 、 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
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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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直 销中心 的开 户与认 购程 序
( 一) 个 人投 资者
1 、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12年6 月11日至2012年7月11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1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 《个人投资者开放式 基金账户业务 申请表》 及 《个
人投资者风险属性测评问卷》 ;
3 )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 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 ) 委托他人代办的, 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 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需要留存的材料为: 投资人/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填妥的经
投资人/代办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 还需留存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
原件及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 电 汇 或支 票 主动 付 款方 式 将 足额 认 购资 金 汇入 基 金 管理 人 指定 银 行开 立 的 下
列直销资金专户 :
户
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老西门支行
账
号:1001 1567 2930 0058 226
认购申请: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 认购手续 :
1 ) 《基金交易申请表》 ;
2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3 ) 《基金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代理情况) ;
4 ) 《基金传真交易申请书》 (适用于传真交易) 。
投资人 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
3 、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 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基金管理人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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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 ,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人已划付 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00 之前认购 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 也不
接受顺延受理 认购申请的 ;
5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
将 认 购资 金 退回 , 投资人 可 在退 回 的认 购 资金到 账 后再 次 提出 认 购申请 ( 届时 募 集
期已结束的除外) 。
( 二) 机 构投 资者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2 年 6 月 11 日至 2012 年 7 月 11 日,上 午 9:00 至
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1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应 有 有 效 的 年 检 记 录) ;事业法
人 、 社会 团 体其 他 组织 需 提 供加 盖 单位 公 章的 由 民 政部 门 或 其 他 主管 部 门 颁发 的 注
册 登 记证 书 复印 件 ;如为 境 外机 构 投资 者 的,还 应 提交 中 国证 监 会颁发 的 《合 格 境
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2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加盖单位公章 的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 复印件;
4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5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 《基金 账户业 务申 请表 》 ;
6 )加盖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7 ) 加 盖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或 负 责 人 章)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 ( 非 法 定 代 表
人亲自办理时提交) ;
8 )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9 )加盖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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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 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注册登记证书 的复印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 如 为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 还 需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证 券 投 资业
务 许 可 证 》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的 复 印 件 ; 指 定 银 行 出 具 的 开 户 证 明 复 印 件 ; 填 妥 并 加盖
公章的 申请表; 经办人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
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交);预留印鉴卡。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 电 汇 或支 票 主动 付 款方 式 将 足额 认 购资 金 汇入 本 公 司指 定 银行 开 立的 下列 直
销资金专户。
户
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老西门支行
账
号:1001 1567 2930 0058 226
(3)认购申请: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 认购手续:
1 ) 《基金交易申请表》 ;
2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3 ) 《基金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代理情况) ;
4 ) 《基金传真交易申请书》 (适用于传真交易) 。
投资人 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
3 、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
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 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人已划付 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00 之前认购 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本公司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认
购 资 金退 回 ,投 资 人可在 退 回的 认 购资 金 到账后 再 次提 出 认购 申 请(届 时 募集 期 已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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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的除外) 。
( 三) 直销网 上交 易流程
1 、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2年6 月11日至2012年7月11日 (周六、 周日照常受理
认购)。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流程:
1 )登陆财通基金网上直销网址,选择"新开户"选项
2 )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
3 )选择银行卡,输入个人信息
4 )用户将连接至指定银行的专门页面进行资料验证操作
5 )完成验证后输入个人信息,开户成功
6 )新用户第一次登录时,系统会要求投资人进行风险测评
(2)认购流程:
1 )登陆财通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2 )选择需认购的产品,点击"认购"选项
3 )输入认购金额
4 )确认认购金额
5 )用户将连接到相关银行验证银行卡密码
3 、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 若投资 人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
直 销 资金 专 户, 则 当日提 交 的申 请 顺延 受 理。申 请 受理 日 期( 即 有效申 请 日) 以 资
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 在 募 集 期 截 止 日 下 午17 :00之 前 认 购 资 金 未 到 指 定 基 金 销 售 专 户 的 , 也 不
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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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代 销机 构的开 户与 认购程 序
( 一) 中 国工 商银行
1 、个 人投资 者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每个发售日的上午9:00 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和节 假 日 照 常 营 业 ,
办理申请预录入) 。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 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
代。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
份证件,下同);
②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
③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 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代
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 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
代;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
③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
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
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开户同
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业务申请书》。
(4)有关注意事项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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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2 )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 )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 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
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 e 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 )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 理;
5 ) 个人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 牡丹灵通
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 ) 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
的;
7 )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
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
牡丹灵通卡e 时代。(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售公
告为准)。
2 、机 构投资 者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每个发售日的 上午9:00 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提供由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②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
留印鉴);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⑤ 填妥的《基金交 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投资人
单位公章)。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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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 投资者可于 T+2 日起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
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 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
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 )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
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 请后, 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
投资者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
认手续。
(4)有关注意事项
1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2 ) 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 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
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4 ) 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
算账户;
5 ) 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
的;
6 )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
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中国工商银行
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 二) 其他代 销机 构
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及公告为准。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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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清 算与交 割
1 、 基金合同生效前, 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 认购资金冻
结 期 间的 利 息折 算 为基金 份 额, 归 投资 人 所有, 不 收取 利 息折 算 基金份 额 的认 购 费
用。
2 、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 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
无 效 之日 起 三个 工 作日内 向 投资 人 的指 定 银行账 户 或指 定 券商 资 金账户 划 出。 通 过
直 销 机构 进 行认 购 时产生 的 无效 认 购资 金 在认购 结 束后 三 个工 作 日内向 投 资人 的 指
定银行账户划出。
3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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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在 本 基 金募 集 结束 后 ,由 银 行 出具 基 金募 集 专户 存 款 证明 , 由基 金 管理 人 委托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自 收 到 验资 报 告之 日 起十 日 内 , 基 金 管理 人 向中 国 证 监会 提 交验 资 报告 , 办理
基 金 备案 手 续。 自 中国证 监 会书 面 确认 之 日起, 基 金备 案 手续 办 理完毕 , 基金 合 同
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 予以公告。
若 本 基 金募 集 失败 , 本基 金 管 理人 应 以其 固 有财 产 承 担因 募 集行 为 而产 生 的债
务和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
还基金认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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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 次份额 发售 当事人 和相 关机构
( 一) 基金管 理人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设立日期:2011 年6 月21 日
法定代表人:阮琪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1】840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网址:www.ctfund.com
( 二)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日期:
1984 年1 月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赵会军
网址:www.icbc.com.cn
( 三) 注册登 记机 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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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 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 五) 会计师 事务 所 和经 办注 册会计 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 3000
公司传真:010-8518 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 蒋燕华
业务联系人: 蒋燕 华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〇一二 年六月六日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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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基金直销机 构及各代销机构联系方 式名录
1 、直 销机构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 021-6888 6666
直销联系人:潘丹
投 资 人 可以 通 过基 金 管理 人 网 上交 易 系统 办 理本 基 金 的开 户 、认 购 、申 购 及赎
回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www.ctfund.com
2 、代 销机构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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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62528 (上海、北京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客服电话:0571-96532、4008888508
公司网址:www.hzbank.com.cn
(5)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 江建法
联系人:刘兴龙
电话:0571-88821178
客服电话:400-8896-521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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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www.mintaibank.com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夏雪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6336 (浙江),40086-96336 (全国)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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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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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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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 层-29层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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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址:www.ajzq.com
(2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号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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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3)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 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 、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 、20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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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2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基 金 管 理人 可 根据 有 关法 律 法 规的 要 求 , 选 择其 他 符 合要 求 的 机 构 代理 销 售基
金,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