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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电子(080012)

长盛电子: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日期:2012-05-15 



基金名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80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3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长盛电子信 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长盛电 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年 5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 5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2年 5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2年 5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 5月 18 日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0000 1.50% - 500000<=M<2000000 1.00% - 2000000<=M<5000000 0.50% - 5000000<=M 1000 元/笔 -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 年 0.50% 1 年<=N<2 年 0.25% 2 年<=N 0.00%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80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3月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长盛电子信 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长盛电 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年 5月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 5月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2年 5月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2年 5月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 5月18 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 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 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 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0000 1.50% - 500000<=M<2000000 1.00% - 2000000<=M<5000000 0.50% - 5000000<=M 1000元/笔 - 注:-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 年 0.50% 1 年<=N<2 年 0.25% 2 年<=N 0.00% 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 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的一种业务模式。 2.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长盛同鑫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 080009





C类代码: 080010)、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8)、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 长盛成长价值基金(080001)、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 3.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 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 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 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 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 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 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 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 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4. 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 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3),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08000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760元,转入基金的 份额净值是 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2%,申购补差费率为 0.7%,则可得到 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 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2%=21.52 元 转换金额=10760-21.52=10738.48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7%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38.48×0.7%/(1+0.7%)=74.65 转入金额=10738.48-74.65=10663.83元


转入份额=10663.83/1.0135=10521.7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 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 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35元,则可 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10521.79 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 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 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 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 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 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 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 T日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 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 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参照前端申购业务费率执行,业务办理参照各销售 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 参阅《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 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2 年 5月 18 日起,基金管理人在 T+1 日(T 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 体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 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 2012 年 3月 1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进行 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 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 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5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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