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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保本(090019)

大成保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景恒 保本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 份 额 发售 公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5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21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 22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 23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 27 六、清算与交割 .......................................................................................................... 31 七、退款事项 .............................................................................................................. 32 八、基 金的验资与备案 .............................................................................................. 32 九、发售费用 .............................................................................................................. 33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 33


2 重 要提 示 1 . 大成景恒 保 本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的募 集申 请已 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567 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 “ 本公司 ” ) , 基金托 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 2012 年 5 月 10 日起到 2012 年 6 月 13 日,通过本 公司的直 销网点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 基金 销售对 象为 符合法 律法 规规定 的可 投资于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个人投 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除 法律 法规另 有规 定外, 每位 投资者 只能 开立一 个本 基金的 基金 账户, 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 投资者在开户当天 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投 资者 在申请 开立 基金账 户时 应指定 一个 银行账 户为 其结算 账户 (下称 “ 资 金 交 收 账户 ” ) , 用于 该 投 资 者的 基 金赎 回、 分 红 和 退款 等 资金 结算 。 该 账 户 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8. 本基金募集规模不少 于 2 亿元人民币, 募集 规模上限为 人民币 30 亿元 (不 包括募 集期利 息) , 担 保人依 据《保 证合 同》 就基金 管理人 承担 的保 本义务 的履 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 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时采取 末日比例配售的 方式进行确认。 9.在 本基 金正常 募集 期认购 日日 间内不 停止 销售, 但如 当日认 购结 束后发 现累计认购申请超过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提前结束募集, 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若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 购申请接近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募 集,公告当日为募集期的最后一个认购日。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总金额 不超过 30 亿元( 不包括 募集期利息 ) , 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 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总金额 超过 30 亿元(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 ),将对募集期内 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 3 申请采用 “ 末日比例确认 ” 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 还给投资者。 10. 募集期内, 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认购以 金额申请,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投资者 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 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11 .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 内受理的认购申请, 注 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 就申 请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认购申 请, 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 为准。 投资者 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 询最终确认情况。 投资者 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 本 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 人的网站 (www.dcfund.com.cn ) 。 投资者可以 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 关法律文件。 15. 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 销售网点、 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 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代销机构的公告。 16. 募集期内, 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 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 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 , 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 查询 。 18.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 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 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88 或其他代销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9.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予以 公告。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基金” )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4 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 保本周期为三年, 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本金 (含认购费 用及募集期 间的利息收入) 的可能性; 未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或转换出时不能获得保本 保证, 将承担市场波动 的风险。 此外, 如果发 生 《基金合同》 约定的 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投资人认 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亦存在着无法收回本金的可能性。 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 基金可能到期终止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转 为其他类型 基金,到期具体操作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 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 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 性判断市场,对 投资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 投资组合保险机制的风险及保证 风 险 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交易日 基金的净 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5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 份 额净值可能低于份额初始面值, 投资者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为保本基 金, 但是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 融机构, 在出现保证风险或不可抗力风险等极端情况下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 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 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 见 下文。 21.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 、本 次募集 基本 情况 (一)基金名称: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090019 (三)基金类别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 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基金募集规模 本基金募集规模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募集 规模上限为 人民币 30 亿元(不 包括募 集期利 息) , 担 保人依 据《保 证合 同》 就基金 管理人 承担 的保 本义务 的履 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 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时采取末日比例配售的 方式进行确认。 (九)末日比例确认的说明 在本基金正常募集期 认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 但如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 6 计认购申请超过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提前结束募集, 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 若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 请接近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 公告当日为募集期的最后一个认购日。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总金额 不超过 30 亿元( 不包括 募集期利息 ) , 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 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总金额 超过 30 亿元(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 ),将对募集期内 最后一个认购 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 申请采用 “ 末日比例确认 ” 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 还给投资者。 具体如下: 1. 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 (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 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超过 3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 将对募集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对最后一个认 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 “ 末日比例确认 ” 的原则 给予部分确认,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 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募集期末日认 购申请确 认比例 = (30 亿元- 募集期内认购 末日之前 有效认 购金额)÷ 末日有效认购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部分 予以确认。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募集期内认 购费按照有效确认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募集期内有效认购金额 不足 50 亿元,该笔认 购将按照 100% 比例全 部确认,对应认购费率为 1.0%,在 募集期期间产生利息 55.00 元, 基金认购价格每份 1.0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 7 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0÷ (1+1.0% )=990,099.01 元 认购费用=1,000,000.00 -990,099.01=9,900.99 元 认购份额=(990,099.01 +55)÷ 1.00=990,154.01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0.00 元资金, 可认购到 990,154.01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 基金。假设募集期内有效认购金额 超过 50 亿元。若该笔 认购申请发生在募集期末日之前,该笔认购将按照 100% 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同 “ 例一 ” 。 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募集期末日, 且本次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金额达 到 47.5 亿元, 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认购金额为 10 亿元, 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确 认比例为(50 -47.5 )÷ 10 = 25% , 有 效 认 购 申 请 确 认 金 额 为 1,000,000× 25% = 250,000 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0%,基金认购价格每份 1.00 元。则其可得 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250,000÷ (1+1.0% )=247,524.75 元 认购费用=250,000 -247,524.75=2475.25 元 认购份额=247,524.75÷ 1.00 =247,524.75 份 未确认金额=1,000,000 -250,000=750,000 元 即: 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人认购本基金, 可得到 247,524.75 份基金份额。 未确认金额 750,000 元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十)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 北京、 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 并在 武汉分公 司开通了直销业务。 上述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 “ 十、 本次 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认购等业务。 有关 办 理 本 基 金 开 户 、 认 购 等 业 务 的 规 则 请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dcfund.com.cn ) 查询。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8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759608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9 客服电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 客服电话:96588 (青岛) 、400-66-96588 (全 国) 网址:www.qdccb.com (6)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客服电话:4006640099


10 联系人:李鹏 电话:0411-82308602 传真:0411-82311420 网址:www.bankofdl.com (9)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4008888111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1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1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 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400881616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new.cgws.com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12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张婷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1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3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2293 网址:www.gsstock.com (2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14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3)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传 真: (027)87618863 公司网站:www.tfzq.com (2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人代表:周晖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客服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scstock.com (2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15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邵艳霞 电话:0731-85832507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2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3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 号楼 22-29 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310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 、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16 网址:www.ebscn.com (3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3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3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33)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17 联系人:徐方亮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20 网址:www.cnhbstock.com (3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4670436 网址:www.962518.com (3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3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网址:www.xyzq.com.cn (3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3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337 传真:010-58328748


19 联系人:慕丽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潘鸿 林爽 传真:010-66045500 网址:www.txsec.com (4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4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44)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2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1 (十一)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 的发 售募 集期 ( 或称募 集期 、首 次募 集 期、首 次发 行期 等) 为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12 年 6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 集期。基金 发售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发售日以及 每 日 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 具体安排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或通知 。 如遇突发事件及 其他特殊情况,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十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户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 监会书 面确 认之 日起, 《基金 合同 》生 效。基 金管理 人在 收到 中国证 监会 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 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 生效时,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所有。 基金募集期届满, 未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 《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 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 管理人应当 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22 (一)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 时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 认购受理: 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 销售网点按规定的时间受理 投资者 的认购申请。 (三) 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柜面委托、 网 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购。 (四) 资金缴纳: 投资 者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 点指定的账户 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五) 认购限额: 投资者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可多次认购, 累计 认购份额或金额不设上限。 (六) 份额确认: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 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 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 投资 者 的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 记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 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 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 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三 、认 购费用 及认 购份额 (一)基金收费模式的分类与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目前开通前端收费模式, 将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 监管机 构的规定, 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 也可能相应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种类, 并可能 需计算新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增加新的收费模式,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的规定, 履行适当的程序, 并及时公告。 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 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 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M<100 万 1.00% 1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 1000 元/ 笔


23 (三)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注: 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 (含) 以上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即净认 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基金份额、余额的处理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 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举例说明 假设某基金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所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1.00% , 认购期利息为 100 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00% )=99,009.90 元 认购费用=100,000 -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额= (99,009.90 +100)÷ 1.00=99,109.90 份 (四)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 生效前,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 不得动用。 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 、直 销网点 的开 户与认 购流 程 (一)注意事项 1.投 资者 应按《 大成 景恒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规 定的程 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在 直销 网点开 立基 金账户 及交 易账户 的基 金投资 者应 指定一 个银 行账户 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 以便进行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 24 结算。 资金交 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首次在直销 柜台认购 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交易账户卡由直销 柜台 交给投资 者, 以便其进行认购。 已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 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基金账户号和身份证件。 4 .业务办理时间:基 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 (周六、周日照常 受理本 基金认购业务) 。 5.请 有意 在 各地 投资 理财中 心 认 购基金 的个 人和机 构投 资者尽 早向 直销柜 台 索 取 开 户 和 认 购 申 请 表 及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也 可 从 本 公 司 的 网 站 (www.dcfund.com.cn ) 上 下 载 有 关 表 格 , 但 必 须 在 办 理 业 务 时 保 证 提 交 的 材 料 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 有意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请依照网上交易规则自助完成交易,不详之处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 6.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 投资 者可以 到直 销网点 办理 开户手 续。 开户资 料的 填写必 须真 实、准 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 选择 在直销 柜台 认购基 金的 个人及 机构 投资者 请根 据以下 要求 提供材 料: 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最新办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预留印鉴(签名或私章) ; 3)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开户,则需要提供: ① 代办人最新办理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授受双方亲临投资理财中心签立或经过公证) ; ③ 注册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机构投资者:


25 填写《 开放 式基金 账户 类业务 申请 表》 , 加盖 单位公 章及 法定代 表人 私章, 由代理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现 今有 效并有 最新 年检记 录的 企 业法 人营 业执照 或注 册登记 证书 等法人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 副本原件 (或经发证机关盖章确认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 及复印件; 2)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今有效并有最新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境内法人提供)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内法人提供) ; 6)QFII 资格证书 (QFII 提 供) ;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境内法人提供) ; 8)境 外法 人董事 会、 董事或 主要 股东授 权委 托书、 能够 证明授 权人 有权授 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QFII 提供) ; 9)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10)预留的同名收款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 (如保险或理财产品开立的基金账 户户名与托管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户名不一致,需由托管行出具托管账户证明 书,证明该银行账户为该产品的托管专用账户) ; 11 ) 理财产品应提供相关监管机构对该理财产品的设立批复、 备案证明或产 品的成立公告; 12) 依法成立的理财产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应提供证明开户办理机构具 有 代表理财产品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托管协 议、资产管理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等)之首、末页及相关条款复印件; 13) 资产委托人如依据相关协议内容授权资产保管人 (托管银行) 和资产受 托人 (资产管理人) 分别 办理账户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14)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在填写完整的本申请表左下方空白处加盖公章; 16)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 选择 在本公 司网 上直销 交易 系统认 购基 金的个 人投 资者无 需提 供任何 26 纸质材料,但需保证所填写的电子文档资料 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5)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 2 个工作日 到直销网点进行确认查询。 2.缴款 (1) 选择 在直销 柜台 申请认 购基 金的 投 资者 ,应事 先将 足额认 购资 金以银 行认可的付款方式, 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直销资金收款专用账户 ,账户信息详见下表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开 户 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银行北京丰联广 场大厦支行 808118893508023001 北 京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 行营业部 36510188000029157


上 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 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 场支行 216290100100007298 上 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农行上海分行第二营 业部 03492300040003043 上 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交通银行深圳红荔支 行 443066041018002247518 深 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建行深圳罗湖支行 44201507300052506349 深 圳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 行 811289006810001 深 圳 (2)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 投 资 者 应在 “ 汇款人 ” 栏 中 填 写 其 在直 销 柜台 开 立 基 金 账户 时 登 记的 姓名 或单位名称。 2 )投资者应在 “ 汇 款 备 注 栏 ” 或 “ 用途栏 ” 中 准 确 填 写 其 在 直 销 柜台 的 交 易 账 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 认购汇 款已 经到 账并 在 直销柜 台 完 成开 户的投 资者, 可以 办理 认购手续 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 选择 在本公 司 网 上交易 系统 认购基 金的 个人投 资者 可依照 网上 交易指 27 南自助完成缴款,无需提供汇款凭证。 (5) 汇款 未到账 的投 资者只 能在 其资金 划到 直销网 点资 金专户 后, 才能进 行认购。 五 、代 销网点 的开 户与认 购流 程 (一)在中国银行 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中国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 部分网点周 六、周日 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 )。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时应提交 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照、军官证、士兵 证、 警官证、 文职证等) 。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 有效身份证以外, 投资者提交其他 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


2)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 基金业务申请表 (个人)》;


3)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 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


2)填妥的《认购 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


(4)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 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 人确认后, 投资者可在T+2日 (工作日) 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 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认购的最终结果要 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28 2.中国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 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 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 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 ;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资金 账户一致的预留 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 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提出认购 申 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 投资者可在T+2日 (工 作日) 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但此次 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二)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 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


29 2)代销银行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 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销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基金交易卡;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注意事项: 1)没 有银 行借记 卡的 投资者 可当 场 办理 ,但 建议有 意认 购的投 资者 提前办 理; 2)个 人投 资者在 代销 银行开 户和 认购的 详细 程序如 与上 述规定 有所 不同, 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银行交易账户的开户手续, 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 盖单 位公章 的企 业法人 营业 执照复 印件 及副本 原件 ;事业 法人 、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 4)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 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0 (3)注意事项: 1)同 一机 构投资 者只 能在代 销银 行开立 一个 基金交 易账 户,并 只能 指定一 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2)机 构投 资者在 代销 银行开 户和 认购的 详细 程序如 与上 述规定 有所 不同, 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此程序仅供投资 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 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 务。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 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 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 构证 件原件 和加 盖公章 的复 印件: 营业 执照副 本原 件 和加 盖公 章的复 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4)法 定代 表人身 份证 件及其 复印 件,法 定代 表人签 发的 授权委 托书 (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 效法 人营业 执照 (副本 )或 其他主 管部 门颁发 的注 册登记 证书 ,上述 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 个人 投资者 需本 人到代 销机 构指定 的代 销网点 办理 开户和 认购 手续, 机构投资者 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六 、清 算与交 割 (一) 本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归集在本公司于商业银行开立 的清算总账户中。 在基金募集结束前, 任 何人不得动用。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 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成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32 七 、退 款事项 (一)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 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 , 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划 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三)募集失败的处理 基金募集期届满, 未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 《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 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当 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八 、基 金的验 资与 备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户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 监会书 面确 认之 日起, 《基金 合同 》生 效。基 金管理 人在 收到 中国证 监会 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3 九 、发 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若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 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十 、本 次发行 有关 当事人 和中 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冰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日期:1983 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3.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34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肇栋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 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 北京、 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 并在 武汉分公司开通了直销业务。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联系人:瞿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229/39 (2)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 号中青旅大厦 105-106 室 联系人:陈丹丹 电话:010-85252345/46 、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3)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1 号 101 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 218 号浦发银行大厦 15 楼 联系人:肖利霞 联系电话:027-85552889 传真:027-85552860 4.代销机构


35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759608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36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 客服电话:96588 (青岛) 、400-66-96588(全 国) 网址:www.qdccb.com (6)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楼


37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客服电话:4006640099 联系人:李鹏 电话:0411-82308602 传真:0411-82311420 网址:www.bankofdl.com (9)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4008888111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38 传真:0755-82133952 (1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400881616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new.cgws.com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 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39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张婷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1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40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2293 网址:www.gsstock.com (2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41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3)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传 真: (027)87618863 公司网站:www.tfzq.com (24)财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人代表:周晖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客服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scstock.com


42 (2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邵艳霞 电话:0731-85832507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2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3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 号楼 22-29 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电话:95503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310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 、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43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3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3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33)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44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徐方亮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20 网址:www.cnhbstock.com (3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4670436 网址:www.962518.com (3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3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45 网址:www.xyzq.com.cn (3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3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 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46 电话:010-58328337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慕丽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潘鸿 林爽 传真:010-66045500 网址:www.txsec.com (4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4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44)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47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4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6 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 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法人代表: 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周刚 电话: (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 (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 李妍明


4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