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华商主题(630011)

华商主题: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商 主题 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 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销售机构 : 华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龙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 券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重要 提示


1. 华商主题 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 “ 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58 号文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 基金 管 理 人为 华 商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以下 简 称 “本公司 ” ) 。 注册 登 记 机构为本公司。 4. 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北京直 销中心; 代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万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世纪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厦门证券有 限公司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 销售网点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 销售网点。 6. 本基金自 2012 年 5 月 2 日起至 2012 年 5 月 29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 本 基 金 募 集 对 象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与 机 构 投 资 者(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除 外) 及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投资 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 机构 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 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指符 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 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中国 境外 的机 构投 资者( 包 括但 不限于 中国 境外基 金管 理机 构、保 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 8.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 “ 基金账户 ” 和在各代销机构开立


的 “ 交易账户” 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 募 集期内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均 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 但每个投 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 导致认购失败的, 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如果投资者在开 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 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 则需要在新销售机构网 点办理增开 “ 交易账户 ” , 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 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 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 果。 10. 在办 理 基金 账户 开 户的 当日 可 以同 时办 理基 金 的认 购 申请 及修 改 分红 方 式申请手续。 11. 在 募集 期 内, 每 一基 金 投资 者 在销 售 机构销 售 网 点认 购 的最 低 额为 人 民 币 1000 元 (含认购费) 。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 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 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则不可以撤销。 12. 销售 机 构对 申请 的 受理 并不 表 示对 该申 请的 成 功确 认 ,而 仅代 表 销 售网 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 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3. 本公 告 仅对 本基 金 发售 的有 关 事项 和规 定予 以 说明 。 投资 者欲 了 解本 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2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 以 及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 上的 《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4. 投 资者 可 通过 本 公司 网 站(www.h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 表格和 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 代销 机 构代 销本 基 金 的 城市 名 称、 网点 名称 、 联系 方 式以 及开 户 和认 购 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6. 在募 集 期间 ,各 代 销机 构还 将 适时 增加 部分 基 金销 售 城市 和网 点 。具 体 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 ( 免 长 途 费 ) ,010-58573300 ) 及 直 销 专 线 电 话 (010-58573768 )


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8.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 当调整。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 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 券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9.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 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等。 投 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一、 本次募集基本 情况 1. 基金名称: 华商主题 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 金 2. 基金代码:630011 3.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4.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 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6. 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 投资目标: 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8.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 (包含中小板 、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 )投资比例 为基金资产 的 60 %—95%;债券投 资比例为基 金资


产的 0%—35 %; 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9.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10. 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 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 国际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 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8573768 传真:010-58573737 网址:www.hsfund.com 网上直销: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支 持建行卡、 工行卡、 招行卡、 农行卡、民生卡、兴业卡、浦发卡、中信卡、长沙银行、南京银行、金华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天盈)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h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8880 (免长途费) 2)代销机构(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电话:010 -66275654 传真:010 -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561666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客服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 芮蕊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www.18ebank.com/ (9)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 339 号商行科 技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电话:0991-8824667 联系人:何佳 客服电话: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1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淮海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51162 传真:025-84544129 联系人:徐玲 服务热线: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12)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 96699,上海地区 962699 公司网址:www.wzbank.com.cn (13)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热线: (0931)4890100 、4890619 、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 -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5)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 广场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 广场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谢项辉 客服热线: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 (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联系人: 李清怡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 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 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 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4)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 周妍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6598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itics.com (26)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 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徐轶青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 (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 、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 林治海 传真: (020 )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4008866338 网址:www.pingan.com (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 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 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34)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 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 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 梁旭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3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办公地址: 无锡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 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0756 联系人: 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 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陈康菲 电话: (021 )50122222 传真: (021 )50122200 服务热线: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834 联系人:程高峰 服务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0)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 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 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6557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张巧玲 服务热线: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4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 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 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 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曾小普 电话 0791-86281305 传真 0791-86285337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4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 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4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6) 厦 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om.cn (4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 方文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4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服电话:400-813-9666、0371-967218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4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 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联系人: 林爽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http://jijin.txsec.com 11.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5 月 29 日;如需延长,最长不 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自 2012 年 5 月 2 日起,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到 2012 年 5 月 29 日,若 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两亿份, 募集总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不少于两百人, 则本基金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 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本基金将延长 募集期,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若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 本基金不 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则本公司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三 个月届满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如发生此种情况, 基金管理人 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12. 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 认购方法, 认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 例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费率表 如下: 认购金额区间 认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 % 50 万元(含)以上 200 万元以下 1.0 % 200 万元 (含) 以上 500 万元以下 0.5 %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笔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 用。 (1) 认购数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 全额预缴的原则, 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 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 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 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1.2 %)=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 -9881.42 =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 +5)/1.00 =9,886.42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加上认购 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 9,886.42 份基金份额。 二、 募集方式及相 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2.各销售机构 销售网点( 含本公司北 京直销 中心)可接受投 资者(不分机


构和个人) 单笔认购金额在 1000 元人民币以上 (含 1000 元 ) 的认购申请, 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以上(含 1000 元) 。 3. 超过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认购, 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认购金额按四舍五入,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4.募集期投资 者可以重复 认购本基金 ,投资 者重复认购基金 时,可以在其 开户的原网点认购, 也可以在该网点所在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内任一代销机构 的网点或者是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 三、 个人投资者的 开户与认购 程序 ( 一)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必 须事先开立资金账户; 个人投 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 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作为直销资 金结算账户。 2.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销售机构指定的 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认购金额 起点为 1000 元。 3. 投资者不能以 现金方式认购。 4. 直销中心办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 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5. 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5 月 29 日。 ( 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 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7 :00 后客户发起 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 妥或持有中 国建设银行 理财卡 或龙卡通并存入 足额开户和认 购资金; (2)请到网点 提交以下材 料,办理开 户手续 ,开立华 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的基金账户;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





b.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c. 填妥的 “ 个人开通/ 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 “ 证券买入 (基金认购/ 申购) 委托单 ” 。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 “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 单 ” 。 4. 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 资者本人到 中国建设银 行指定 的代销网点办理 开户和认购手 续; (2 )有 关 详细 的办 理 手续 ,请 查阅 代 销网 点摆 放 的《 中 国建 设银 行证 券 业 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 ( 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 间:基金发 售日的 9:30 ~15 :00。周六、日 及法定节假日 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5:00 后客户发 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 四)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网上银行全天、网点营业时间内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 15:00 以后的申 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 2. 开户及认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 理) : (1 )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


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交易即可) ; (2 ) 认购/ 申购基金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 柜台交 易时需在申 请表上填 写已有 的基 金账 户号码; 网上银行交 易时需先 进入 “ 帐户管 理 ” 页 面, 选择 “ 开 通已有 基金 帐户 ” , 正确填 写基金 帐户 号码提 交, 成功后 再进 行认购/ 申购) 。 3. 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 , 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 下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基金业务综合申请表》 。 4. 个人客户办理认购/ 申购申请时, 需先存入足 够资金, 在柜台交易需提交以 下材料(认购/ 申购基金可以在网上银行操作) : (1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 金) ;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金额 类业务申请表》 。 注: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且未在交通银 行投资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 柜台交易时需在申请 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 网上银行交易 时需先进入 “ 帐户管理 ” 页面, 选择 “ 开通已有基金帐户 ” ,正确填写基金帐户号码 提交,成功后再进行认购/ 申购。 5.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 准。 ( 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上午 9:30 至下午 15 :00 (当日 15:00 之后的委 托将于下一工作 日办理) ,个 人投资者周 六、 周日照常受理 , 与下一交易日 合并 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并存 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


居民身份证或军 官证件等有效 身份证件, 下同 ) ; ②本人持有 的可用于开放 式基 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 95555 提交认购申请 。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 一网通证券(http ://info.cmbchina.com )或" 个人银行专业版 " - 投 资通 -股 票 基金 -银 基通 链 接进 入, 选择" 网 上开 基金 户" ,或 登陆 财富 账 户专业版" 投资管理" -" 基金" 选择" 账户管理" , 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 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 17:00 至 20: 00 )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 15:00 之后的 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需本人亲自办理; 如通过网 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 行。 ( 六)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发售日的9:30-15:00 ;周六、周日及 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 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 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 柜台确认,开立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 。 3)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 申请表(个人) 》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 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 但不允许撤单。 ( 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认购业务时间及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该基金份额 发售日的 9:30-15:00 (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作为预受理将 于基金公司下一 交易日正式受 理) ,个人 投资 者可于周六、周 日照常提交业 务申 请(委托将于基金公司下一交易日正式受理,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北京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并存入足 额认购资金。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居民 身份证或军官证 件等有效身份 证件,下同 ) ; ②本人持有的可 用于开放式基 金业 务的北京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网上办理: 只适用个人 投资者,机 构投资 者不能通过网上 银行进行基金 买卖。 (1)登陆北京银行网上银行 。 (2)首 先选 择 “ 投 资理 财-网 上基金 -基金 签 约管理 ” 功能 ,填写 相应 的信 息办理基金签约手续, 签约成功后, 选择 “ 基金 账户管理 ” 功能, 办理基金账户开 户,选择 “购买/ 查 询基 金 产品 ” 进 行购 买。 说 明: 基 金 签约 管 理功 能 仅限 证 书 版 客户使用。 若您是我行个人网银普通版或动态密码版客户, 请您先在柜台办理签 约手续后,再登录个人网银开户、购买。 (3) 业务办 理时间: 除系统日终时间外, 均可 进行认购。 当日 15:00 之后


的委托将于基金公司下一工作日受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电话银行 :只适用个 人投资者, 客户可通 过电话银行 96169, 并按相应 提示提交认购申请。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北京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 者如到网点 办理开户和 认购手 续,需本人亲自 办理;如通过 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根据客户使用的网银版本不同, 通过网银进行的 相关业务,使用电子 银行密码或动态密码。 ( 八)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9: 00 至 15: 00 ( 周六、 周 日或节假日可受理个人投资者 的业务申请,但该交易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且不能撤销) 。


2.办理开户( 或账户注册) 和认购须提交的材料 :


(1)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 有效身份证 件(身 份证、军官证、 武警证等,以 下简称 “ 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本人的发展借记卡及密码;


(4)若非投资 者本人亲临 开户,则须 同时提 供经公证的代理 委托书原 件及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办理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十)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时间为开放日 (详见招募说明书) 上午 9:30 至下 午 15: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 乌鲁木齐市 商业银行营 业网点 先行办理好个人 借记卡并存入 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 基金账户。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雪莲借记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有效身 份证件原 件及复 印件(有效身份 证件是指身份 证(包括临时身 份证) 、户口 薄、军官证 、士 兵证、文职证、 警官证,其他 证件 不可办理基金业务。 ) ; 填写《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乌鲁 木齐市商业 银行开放式 基金交 易协议书》 、 《 乌鲁木齐市 商业 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认购、申购当日 15 :00 前,客户可向柜台 发起撤单申请,若撤单成 功, 则核心账务系统将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 十一)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交易时间 该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 (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作为预受理将 于基金公司下一交易日正式受理) 。 2.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南京银行个人资金账户, 并存入足额认购 资金。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居民 身份证或军官证 件等有效身份 证件,下同 ) ; ②本人持有的可 用于开放式基 金业 务的南京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 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 十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十三)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十四)


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中信万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 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 有 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中 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 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 资金账户的开立 (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 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3. 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4.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 资 者还 可通 过各 代销 券 商的 电话 委托 、自 助/ 热 自助 委托 、网 上交 易委 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 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 购手续。 ( 一)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本公司的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 :00-17:00 ,周六、周日除外 。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 人有 效 身 份证 明 原 件( 居 民身 份 证 、军 官证 、 士 兵 证、 文职证 、户口 本 、中国护照)及签字复印件正反两面 (2) 委托他人办理的, 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其签字复印件正反两面。 (3)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名称) , 账户名应与投资人一 致。 (4)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 业务申请表》 和《投资人风险测评问卷》 。 (5)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一式两份。 (6)其他直销机构所需资料。 注: 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红、 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须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1) 中国民生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银行账号:0136014040000047 支付系统行号:305100001362 (2)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银行账号:0200098219067040896 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9826 (3)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直门支 行 银行账号:11001094000053003828 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25039 5.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 金代码。 (2) 对 于公 司 新 发基 金 产 品, 为 保证 认 购 确认 成功 , 投 资 人的 认 购 资金 应 保 证在基金发行结束日前全额到账,到账截止时间为 16:00 ,提前汇至直销专户的 款项不计任何利息。 (3)投资者在 银行办理汇 款时,应在 汇款单 备注栏内准确填 写在华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申请的交易账号, 如果尚未申请交易账号, 则应填写准备 用于开户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4)汇款人名称或 缴款人名称与基金账户开户人姓名必须一致 。





(5)认购确认 结果可于基 金合同生效 后到本 公司直销中心查 询,或通过本 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四、 机构投资者的 开户与认购 程序 ( 一) 注意事项 1. 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 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销售机构指定 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认购金 额起点为 1000 元。 3. 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 直 销 中 心 开 户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必 须 指 定 一 个 银 行 账 户 作 为 投 资 基 金 的 唯 一结 算账户, 今后该机构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 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 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在代销机构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 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 直销中心办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 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6.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5 月 29 日 ( 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 间:基金发 售日的 9:30 ~17 :00。周六、日 及法定节假日 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 妥或已有中 国 建设银行 的机构 活期存款账户并 存入足额开户 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 人到开户会 计柜台提交 以下材 料,办理开户手 续,开立华商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a. 机 构活 期 存 款账 户 的印 鉴 卡 及印 鉴 、营 业执 照 或 事 业社 团 法人 证 书及 复 印件、 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开户单位为 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授权书;





c.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 “ 机构开通/ 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 ,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请填妥 并提交 “ 证券买入 (基金认购/ 申购) 委托单 ” 。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 “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 单 ” 。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 者请到原机 构活期存款 账户开 户会计柜台办理 开户和认购手 续; (2 )若 有 其他 方面 的 要求 ,请 以中 国 建设 银行 《 中国 建 设银 行证 券业 务 系 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 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 间:基金发 售日的 9:30 ~15 :00。周六、日 及法定节假日 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5:00 后客户发 起的认 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 盖单 位 公 章的 企 业法 人 营 业执 照 复印 件及 副 本 原 件; 事 业法 人 、社 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人名章。 (3)提供业务 经办人有 效 身份证件原 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中国农 业银行单位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 四)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9:30 至 15:00 (周六、周日不受理) 。





2. 开户及认申购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 办理) : (1)开立交通 银行基金交 易账户(已 在交通 银行开立过基金 交易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 (2) 认购/ 申购基金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的, 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 需 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 。 3. 机构客户办理开立 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 , 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 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颁 发的法人营 业执照 副本或民政部门 、其他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2)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 《委托开户及密码预留授权书》 (加盖机构 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基金业务综合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 该基金代销 网点的资金 结算账 户为基金结算账 户,用以对所 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 申购申请时, 需在银行账 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并提交 以下材料: (1) 填写的 《开放式基金金额类业务申请表》 (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2)认购/ 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5.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 准。 ( 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 9:30 至下午 15 :00(当日 15:00 之后的委 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 户手续:





a. 被 授权 人 携 带授 权 机构 银 行 存款 账 户的 印鉴 、 营 业 执照 或 事业 社 团法 人 证书及复印件、 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 还应 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书; d.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f.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 六)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发售日的 9:30-15: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 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 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 中国民生银 行营业网点 先行办 理好机构活期存 款账户并存入 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 》 (盖预留 印鉴及公章) 。 3)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机构投资者 办理认购业 务时,还需 开具转 账支票作为支付 依据,交易委 托单作附件。 3.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相 关规定为准。 ( 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认购业务时间及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该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 (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作为预受理将 于基金公司下一 交易日正式受 理) ,个人 投资 者可于周六、周 日照常提交业 务申 请(委托将于基金公司下一交易日正式受理,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事先办妥北京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1)由被授权 人到开户柜 台提交以下 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①基金业务授 权委托书复印件 (法人代表签 章并加盖公 章) ; ② 被授权的经 办人身份证件 复印 件 (加盖公章) ; ③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复印件 (加盖公章) ; ④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⑤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⑥ 真实、 准确、 完整填妥的 “ 开放式基金账户类 业务申请表 ” , 并在申请表上加盖 在北京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的预留印鉴。


(2)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北京银行的说明为准。 ( 八)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9:00 至 15:00 (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2.办理开户( 或账户注册) 和认购须提交的材料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预留印鉴卡及预留印章;


(6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7 )其他。


( 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十)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时间为开放日 (详见招募说明书) 上午 9:30 至下 午 15: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 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由被授权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开户时使用的证明文件、 预 留印鉴、 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行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业务的网点进行办理。 填写《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乌鲁 木齐市商业 银行开放式 基金交 易协议书》 、 《 乌鲁木齐市 商业 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认购、申购当日 15 :00 前,客户可向柜台 发起撤单申请,若撤单成功, 则核心账 务系统将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 十一)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网点办理: (1)交易时间: 该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 (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作为预受理将 于基金公司下一交易日正式受理) 。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办妥南京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a.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柜台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 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军队或


武警开户许可证 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 。 开户 单位为分支机构 的,还应提交 法人 授权其开户的书 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 份 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 权委托 书(法人代表签 章并加盖公章 ) ; ④被授 权的 经办人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 ⑤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⑥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b.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 十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十三)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十四) 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 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 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中 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 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 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章) , 已开立了资金账


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 企 业法 人 营 业执 照 或 其他 法 人的 注 册 登记 证书 原 件 ( 营业 执 照 或注 册 登 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章)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 预留印鉴; (7)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 (4)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 (4)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 资 者还 可通 过电 话委 托 、自 助/ 热自 助委 托、 网 上交 易等 方式 提出 认 购 申 请。 ( 十五)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1. 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 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 3.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 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 企 业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正 本 或 副 本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


书原件及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 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 件及其加盖公 章的 复印件。 (2) 经 法 定 代表 人 签 字或 盖 章的 《 基金 业 务 授权 委托 书 》 (加 盖 公 章) 一 式两份 ;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签字复印件 正反两面 ; (4) 填妥的 《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 (5)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 《开户许可证》 原件及复 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 开户注明(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 (6)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7) 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 还需签订 《远程 委托服务协议》 一式两 份。 (8) 加盖公章的《机构风险测评问卷》 。 (9)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反两面并签字确认。 (10) 控 股 股 东或 者 实际 控 制人 的 有效 身 份 证件 原 件及 其 签 字复 印 件正 反 两面 。 (11) 其他直销机构所需资料。 注: 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红、 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 :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 加盖预留印鉴;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 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1) 中国民生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银行账号:0136014040000047





支付系统行号:305100001362 (2)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银行账号:0200098219067040896 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9826 (3)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94000053003828 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25039 6.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 金代码。 (2) 对于公司新发基金产品, 为保证认购确认 成功, 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应 保 证在基金发行结束日前全额到账,到账截止时间为 16:00 ,提前汇至直销专户的 款项不计任何利息。 (3)投资者在 银行办理汇 款时,应在 汇款单 备注栏内准确填 写在华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申请的交易账号, 如果尚未申请交易账号, 则应填写准备 用于开户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4)汇款人名称或缴款人名称与基金账户开户人姓名必须一致。 (5)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 中心查询, 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网 站账户查询 系统查询。 (6) 投资者在银行办理汇款时, 应在汇款单备注栏内准确填写在华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直销中 心申请的交易账号, 如果尚未申请交易账号, 则应填写准备用 于开户的证件类型及号码。 五、 清算与交割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 ,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 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转换成基


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募集结 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 退款 1. 投 资 者 通 过 代 销 机 构 进 行 认 购 时 产 生 的 无 效 认 购 资 金 的 退 款 时 间 和 方 式 详见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 2.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 件, 或设立募集期内发 生使基 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需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 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 基金的验资与 基金合同的 生效 (一)验资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达到以下条件: 1.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达到前述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合同生效 中国证监会自收 到基金管理 人验资报 告和基金 备案材料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予以书面确认;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 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 本次募集当事 人或中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 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 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电话:010 -58573600 传真: 010-58573520 联系人: 周亚红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003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相 关情况详见本 公告第一部 分 “ 本 次 募 集 基 本 情 况 ” 的第 10 条 “ 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 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 国际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 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8573768 传真:010-58573737 网址:www.hsfund.com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 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10-58573572 传真:010-58573580 联系人:马砚峰


网址:www.hsfund.com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 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张兰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 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 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 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吴海霞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 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