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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逆向(229002)

泰达逆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 达 宏利 逆 向策 略 股票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基金份额 发 售公 告 
[ 重要提 示]


1、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1】1819号文核准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 人 和注册 登记 机 构为泰 达宏利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本基金自2012年4月9日起至2012年5 月8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 机 构 的代销网点 公开发售。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系统, 代销机 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帐户, 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 可免予开户申请。 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 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帐 户的手续, 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 在基金发售期间基 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请投资者注意, 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 构申请开立基金帐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7、有效 认购资 金在募 集期形成 的利息 ,在基 金合同生 效后折 成投资 人认购 的基金份额, 归投资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 者可以 多次认 购本基金 份额, 已 被注 册登记 机 构确认 的认购 申请不 允许撤销。 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 投资者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 单个基金账 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 单笔首次认购 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含 认 购 费 ) ;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进 行 认 购 , 单 个 基 金 账 户 单 笔 最 低 认 购 金 额 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 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 销说明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9、销售 机构( 指本公 司的直销 中心、 网上直 销 和代销 机构的 代销网 点)对 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 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的 《 泰达宏利 逆向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招 募说明书 ”) 。 11 、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 等业务。 各销售 机构的 业务办理网点、 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 详见各 销售机构的 具体规定 。 12、 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 各代销机构可能适时增加部 分基金销售城市。 具体城市名单、 联系 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 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 增加新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 查询。


13 、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即通过向社 会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 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基金管理 人 (即基金管理公 司) 统一管理和运用资金, 从事股票、 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并将投资收益按基 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除保本基金外, 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 置, 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 基金净值仍会随证券市场 行情而上下波动。 因此,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 通 过 正 规 的 途 径 , 如 :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 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 , 泰达宏利基金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 ) 或者 通过其他代销 渠道, 对本基金进行充分、 详细的了解。 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 投资期限、 收益 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投资者应确保 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 响。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属于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 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 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16、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229002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逆向股票 )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 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 发售 对象: 本基金 的发售对 象为个 人投资 者、机构 投资者 、合格 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M<250 万 1.00% 250 万≤M<500 万 0.6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 基金财产, 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 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2012年4月9日起至2012年5月8 日进行发售。 在募集期内, 本 基金面 向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期, 但最长不超过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 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认购和 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2 )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 期限届 满,具 备下列条 件的, 基金管 理人应当 按照规 定办理 基金验 资和备案手续:


a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b、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3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 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4 )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 未达到基金合同的 生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 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 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以其 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 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 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 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发售。 2、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10 万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 。 假定该 笔认购产生利息 100 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100,000/( 1+1.20 %) =98,814.23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 -98,814.23=1,185.77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98,814.23+100 )/1.00=98,914.23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 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0 元 ,在基 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 98,914.23 份。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 金份额, 归投资人所有, 不收取认购费用。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 4、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其认购份额按 照单笔认购本基 金 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 ,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 5、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 (含认购费) ;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 最低金额为10万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 ,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 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6、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 到直销机构(含网上直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西藏同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A 、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2012年4月9日至5月8日,9:30~16:30。 (周六 、 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 直销及电话交易时间: 2012年4月9日至5月8日, 网上直销提供7*24小时 服务,15 :00以后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直销中心可根 据 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 购费) ,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 (3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士兵证等) 原件及复印 件;


②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③填妥的 《开户 业务申请表》 、 《个人投资者投资状况调查表》 以及投资者本 人签名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


注: 上述②项中 “ 指定银行帐户” 是指: 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 客户需指定一 个银行帐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 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 帐户。 此帐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帐户, 帐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4 )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帐户: ①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 意以下事项: 1) 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时登 记的姓名;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 号码(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229002), 并确保在2012年5月8日16:30 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帐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的《交易业务 申请表》 。


3、注意事项 (1 ) 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 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 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上。 (2 )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帐户的,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帐日为准; 若由 于银行原因, 当日无法确认到帐资金的投资者信息,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 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 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 直销中 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帐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 )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 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帐户划出。 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 其认购资金将 退 回其来款帐户。 B、泰达 宏利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24 小时全天认购, 工作日 15: 00 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个工作 日交易结算。 2、开立基金账户 ⑴ 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 农行卡、建行卡、 民生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 兴业银行卡、 交通银行卡、 中信银行卡、 光大银行卡、 浦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 。 ⑵ 登陆本公司网站开始开户。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⑶ 登陆网上交易(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填写相关信息 。 ⑷ 选择银行卡。 ⑸ 通过银行身份验证或开通基金业务。 ⑹ 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⑺ 开户成功。 3、提出认购申请 ⑴ 进入本公司线上交易系统网站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etrading.jsp ,登陆网上交易。 ⑵ 选择认购基金。 ⑶ 通过银行支付渠道支付认 购金额。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可于申请日 (T 日) 后的 第 2 个 工作日(T+2 )起在本 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结果。但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其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对于本基金的认购申请可以在申 请日(T 日)15:00 前进行撤单交易,否则不能进行撤单。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 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开户不成功、 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 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帐户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帐户。 C 、中国 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12 年 4 月 9 日至 2012 年 5 月 8 日的 9:30 ~17:00 。 周六、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 购资金; (2 )请 到网点 提交以 下材料, 办理开 户手续 ,开立 泰 达宏利 基金管 理有限 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 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 (3 )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 “证券买入 (基金认 购/ 申购) 委托单” 。 3、 如已开立证券卡, 可 直 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 泰 达宏利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5、注意事项 (1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2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 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 D 、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四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 程序


A 、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2012年4月9日至5月8日,9:30~16:30。 (周六 、 周 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直销中心可根 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指定银行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 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 《传真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 (采用传真交易方式的机构客户需填, 协议 书上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


7) 《开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


8) 《预留印鉴卡》 一式 两份 (右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左侧盖交易用 印鉴章) ;


9) 《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 法定代表人名章) ;


10) 填写完整的《机构投资者投资状况调查表》 ;


11 ) 经法人代表签名并 加盖公司公章的的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 注:上述5)项中 “ 指定银行帐户” 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 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帐户作为投资者赎回、 分红款及无效认/ 申购 的资金退款 等资金结算汇入帐户。 此帐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帐户。 帐户名称必须 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3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帐户:


①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 “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时 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 称: “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229002 ”) ,并确保 在2011 年5月8日16:30 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 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帐户的 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 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 ) 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帐户的, 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帐日为准。 若由于 银行原因, 当日无法确认到 帐资金的投资者信息,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 者信息确认后受理。 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 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 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帐户; 如投资者未开户或 开户不成功, 其认购 资金将退回其来款帐户。 B 、中国 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12年 4 月9日至2012年5月8日的9:30 ~17:00 。周六、 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 和认购资金。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开 立 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 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 印件。开户 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 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③


填妥的 “机构开通/ 取 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 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章。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请填妥并提交 “证券买入 (基金认购/ 申 购)委托单” 。 3. 如已开立证券卡,投资者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 印件、 印鉴、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 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 请提交法人授权其 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计柜台开立 泰达宏利 基金公司基金账户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5、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2 )若 有其他 方面的 要求,请 以中国 建设银 行《中国 建设银 行证券 业务系 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C 、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五、清算与交 割 1、本基 金 合同 生效 前 ,全部认 购资金 将被冻 结在本基 金的募 集专户 中,在 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 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 归投资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 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2、本基金 权益 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 合同生 效之前 发生的与 募集活 动有关 的费用, 包括信 息披露 费、会 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一) 基金备案和基金合 同生效 1、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 基金 管理人 在收到 中国证监 会确认 文件的 次日对基 金合同 生效事 宜予以 公告。 3、 本基 金合同 生效前 ,投资人 的认购 款项只 能存入专 用账户 ,任何 人不得 动用。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 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 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二) 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 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 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 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刘惠文 成立时间:2002 年 7 月 4 日 客服电话:400-698-8888 联系电话: (010 )66577605 传真: (010)66577666


联系人: 苗广斌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 延蕙、崔冉 联系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传真: (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 农行卡、建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 兴业银行卡、 交通银行卡、 中信银行卡、 光大银行卡、 浦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 “天 天盈” 。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银行网站:www.ccb.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6528(上海地区962528 )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A 栋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 021- 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wangzq@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 、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 林治海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 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吴 倩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 人:卢长才 联系人:方文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1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服电话:400-620-8888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李丹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 孙菁菁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 A 座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 A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7)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25-83367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 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 -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17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3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 -82130833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3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34)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人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6)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588 37)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 华投资大厦9 层10层( 100007 )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 华投资大厦9 层10层( 100007 )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 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4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热线:


400-660-0109 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45)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4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办公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服热线:95582





4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48)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服热线:96577 49)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19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服热线:0571-96598 (四) 注册登记 机构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人代表: 刘惠文 联系人: 王泉 电话:010-66577768 传真:010-6657775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 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负责人: 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梁丽金、 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 联系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若基金募集失败, 募集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