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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大中华(262001)

景顺大中华: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 城 大中 华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1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1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2012 年3 月30 日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 金管 理 人 的 董事 会 、 董事 保 证本 报 告 所 载资 料 不 存在 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漏 , 并对 其 内容 的 真 实性 、 准 确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别 及 连 带的 法 律 责任 。 本 年度 报 告 已经 全 部 独立 董 事 签字 同 意,并由 董事长 签发。 基金托管 人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限公 司根据 本基金 合同 规定,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 复核了本 报告 中 的财 务 指 标、 净 值 表现 、 利 润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计 报 告 、投 资 组 合报 告 等 内容 , 保 证复 核 内 容不 存 在虚假记 载、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大遗 漏。


基金管理 人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资 产,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盈利 。 基 金的 过 往 业 绩并 不 代 表其 未 来表 现 。 投 资有 风 险 ,投 资 者在 作 出 投 资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读 本 基金 的招募说 明书及 其更新 。 本年度报 告摘要 摘自年 度报 告正文, 投资者 欲了解 详细 内容,应 阅读年 度报告 正文 。 普 华永 道 中 天 会计 师 事 务所 有 限公 司 为 本 基金 出 具 了无 保 留意 见 的 审 计报 告 , 基金 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中对相 关事项 亦有详 细说 明,请投 资者注 意阅读 。 本报告期 自 2011 年 9 月 22 日(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至 2011 年12 月 31 日止。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 大中华 股票(QDII) 基金主代 码 262001 交易代码 262001 基金运作 方式 契约型开 放式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1 年9 月 22 日 基金管理 人 景顺长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告期末 基金份 额总额 53,220,334.33 份 基金合同 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 于 除 内 地 以 外 的 大 中 华 地 区 证 券 市 场 以 及海外证 券市场 交易的 大中 华企业, 追求长 期资本 增值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 “ 自 上 而 下 ” 的 资 产 配 置 与 “ 自 下 而 上 ” 的 选股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实际投资组合的构建上更偏 重 “ 自下而上 ” 的 部 分 , 重 点 投 资 于 处 于 合 理 价 位 的 成 长型股票(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 ,GARP )以及 受惠于盈 利周期 加速且 估值 便宜的品 质型股 票(value + catalyst)。 业绩比较 基准 摩根斯坦 利金龙 净总收 益指 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 投资品种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 人 名称 景顺长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 人 姓名 杨皞阳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888606 95588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105798 2.4


境 外投 资顾 问和境 外资 产托 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 顾问 境外资产 托管人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名称 英文 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 景顺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渣打银行 (香港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 花园道 3 号花 旗银 行大厦 41 楼 香港中环 德辅道 中 4-4A 号 渣打银行 大厦 32 楼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 花园道 3 号花 旗银 行大厦 41 楼 香港中环 德辅道 中 4-4A 号 渣打银行 大厦 32 楼 邮政编码 - - 2.5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 年度报 告正文 的管 理人互联 网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度 报告备 置地点 基金管理 人的办 公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 标 2011 年9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 现收益 -288,298.12 本期利润 -2,550,465.34 加权平均 基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0261 本期基金 份额 净 值增长 率 -4.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 标 2011 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0458 期末基金 资产净 值 50,783,726.12 期末基金 份额净 值 0.954 注:1 、 本 期已实 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 利息收 入、 投资收 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扣 除相 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已 实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价值 变动收 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 润采用 期末资产 负债表 中未分 配利 润与未分 配利润 中已实 现部 分的孰低 数。


3 、 基金份 额净值 的计算 精 确到小数 点后三 位, 小数点 后第四位 四舍五 入, 由 此产 生的误差 计入基 金资 产。


4 、 上述 基 金 业绩 指 标 不包 括 持有 人 认 购或 交 易 基金 的 各 项费 用, 计 入费 用 后 实际 收 益水 平 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5 、 本基金 合同生 效日为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报 告期期 末, 本基金 运作时间 未满一 年。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标准 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4.60% 1.05% 5.02% 1.92% -9.62% -0.87% 自基金合 同 生效日至 今 -4.60% 0.99% -2.54% 2.06% -2.06% -1.07%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本 基 金 的资 产 配 置 比例 为 :股 票 及 其他 权 益 类 证券 的 投资 不 少 于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60%,其 中 投资 于 除中 国 内 地以 外 的 大中 华 地 区证 券 市 场以 及 在 其他 证 券 市场 交 易 的大 中 华 企业 的 资 产不 低 于 基金 股 票 及其 他 权 益类 资 产的 80% ; 持有 现 金 或者 到 期 日 在一 年 以内 的 政 府债 券 的 比 例不 低 于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5% 。 本基金 的建仓 期为 自 2011 年9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 6 个月. 截至本 报告期末, 本 基金仍 处 于建仓期 。基金 合同生 效(2011 年9 月22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不满一 年。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本基 金合同 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生效,合同生 效 当年按实 际存续 期计算 ,不 按整个自 然年度 进行 折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自2011 年 9 月 22 日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进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管 理人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公司” 或 “ 本公司 ” ) 是经 中国证监 会证监 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 设立的证 券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 由 长城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景 顺资产 管理 有限公司 、 开 滦 ( 集团 ) 有 限责任公 司、 大连实 德集团 有限公司 共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 9 日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获得开业 批文,注 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 目前,各 家 出资比例 分别为 49%、49%、1% 、1%。总部设在 深圳,在 北京、 上海、 广州 设有分公 司。 截止2011 年 12 月31 日, 景顺长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管理景顺 长城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 内 需增 长 开 放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景 顺 长 城鼎 益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LOF ) 、 景顺 长 城 资源 垄 断 股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LOF ) 、 景顺 长 城 新 兴成 长 股 票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 内 需增 长 贰 号股 票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 精 选蓝 筹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景 顺 长 城公 司 治 理股 票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 能 源基 建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景 顺 长 城中 小 盘 股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景 顺 长城 稳 定 收益 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大中华 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景 顺长城 核心竞 争力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其 中景 顺 长 城景 系 列 开放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下 设 景 顺长 城 优 选股 票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景 顺 长城 货 币 市场 证 券投资基 金、景 顺长城 动力 平衡证券 投资基 金。 本公司采 用团队 投资方 式, 即通过 整 个投资 部门全 体人 员的共同 努力, 争取良 好投 资业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谢天翎 景 顺 长 城 大 中 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1 年9 月22 日 - 10 台湾大学 经济学 学士、 商学 硕 士,CFA 。 曾 任 台 湾 保 诚 证 券 投 资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投 资 暨 研 究 部 海 外 组 副 理 和 基金经理 ; 2008 年 4 月加入本 公司。 注:1 、 对 基金的 首任基 金 经理, 其 “ 任 职日期 ”按基 金合同生 效日填 写, “ 离任 日期 ”为 根据公 司决 定的解聘 日期 (公告 前一日 ) ; 对此后 的非首 任基金 经 理, “ 任职日 期 ”指 根据公 司决定聘 任后的 公告 日期, “ 离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决定 的解聘 日期( 公告 前一日 ) ;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 遵从行 业协会《 证券业 从业人 员资 格管理办 法》的 相关规 定。 4.2 境 外投 资顾问 为本 基金提 供投 资建议 的主 要成员 简介 姓名 在境外投 资顾 问所任职 务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萧光一 (Mike Shiao) 投资总监 20 美国德雷 塞尔大 学金融 硕士 。历任 Grand Regent Investment Ltd 项目经理; Overseas Credit and Securities Incorporated 台湾科技 行业资 深分析 师; 台湾国际 投信负 责科技 行业 的研究 并管理柜 买公募 基金 ; 景顺 台湾的股 票主管 , 负 责台湾 股票团 队和流程,并管理一只台湾公募基金:景顺主流基金。2006 年入职香 港景顺 , 担任 投资 总监, 负 责覆盖 香港、 大陆 和台湾 市场,并 且是景 顺大中 华基 金的主要 基金经 理。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 报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 中华 人 民 共 和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金 运 作管 理 办法》 、 《 证 券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理 办 法 》和 《 证 券投 资 基 金信 息 披 露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法 律 法 规及 各 项实施准 则、 《景 顺长城 大 中华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合同 》 和其 他有关 法律法 规的规定 , 本 着诚实 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 , 在 严格控 制风险的 基础上 , 为 基金持 有人谋求 最大利 益。 本 报告 期 内 ,基 金 运 作整 体 合 法合 规 , 未发 现 损 害基 金 持 有人 利 益 的行 为 。 基金 的 投 资范 围 、 投资 比 例及投资 组合符 合有关 法律 法规及基 金合同 的规定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4.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 管理人 严格执行 《证 券投资 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完善 相应 制 度及 流 程 ,通 过 系 统和 人 工 等各 种 方 式在 各 业 务环 节 严 格控 制 交 易公 平 执 行, 公 平 对待 旗 下 管理 的 所有基金 和投资 组合。 4.4.2 本 投资 组合与 其他 投资风 格相 似的投 资组 合之间 的业 绩比较 本报告期 内,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其 他基金 的投资 风格 与本基金 的投资 风格不 相似 。 4.4.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于 本报告 期内未 发现 异常交易 行为。 4.5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5.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1 年大中华市场表现 不佳 ,2008 年金融危机之 后的反 弹再度面 临欧美 债信危 机的 考验, 上半年 区间震荡 , 下 半年则 出现单 边下跌 , 全年 基准- 金龙 指 数下跌二 成。 从行业 看, 内 需相 关的 电信 、 消费 表现较佳 , 行 业龙头 公司有 些可取得 15% 的涨幅 , 相对 指数的超 额收益 可达 35%以上, 而 与宏观 环境连 动性较大 的周期 股票, 如保 险、航运 表现不 佳。4 季度 处于基金 建仓期 ,10 月市 场出现反 弹,但 基金 持股比例 不高, 未能参 与反 弹。 4.5.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自基金合 同生效 日(2011 年 9 月 22 日)至本期末 , 本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率 为-4.60% ,低于业绩 比较基准 收益率 2.06%。 4.6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2 年, 美国经济 虽 然低于正 常水平 , 但 美国将 持续维持 宽松货 币政策 , 给 予市场一 定的流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动 性; 而 欧 洲经 济 可 能仍 将 考 验市 场 的 风险 承 受 能力 ; 中 国经 济 回 落, 政 策 尚未 有 明 显转 向 , 因此 全 球 证券 市 场 需要 逐 季 印证 经 济 的增 长 力 道。 虽 然 存在 不 确 定性 , 但 是估 值 已 经修 正 到 较低 水 平 ,长 期 来看仍可 以布局 具有品 牌、 技术等竞 争优势 的公司 , 如 中国概念 的消费 企业及 具创 新能力的 科技公 司。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 程各方 及人员的 职责分 工、专 业胜 任能力和 相关工 作经历 公 司成 立 基 金 估值 小 组 对基 金 财产 的 估 值 方法 及 估 值程 序 作决 策 , 基 金估 值 小 组在 遵 守法 律 法规 的 前提 下 , 通过 参 考 行业 协 会 的估 值 意 见及 独 立 第三 方 机 构估 值 数 据等 方 式 ,谨 慎 合 理地 制 定 高效 可 行的估值 方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资者 。 估 值小 组 成 员 包括 公 司 投资 部 、交 易 管 理 部、 基 金 事务 部 、法 律 、 监 察稽 核 部 、风 险 控制 岗 等相 关人员。 基 金日 常 估 值 由基 金 管 理人 同 基金 托 管 人 一同 进 行 。基 金 份额 净 值 由 基金 管 理 人完 成 估值 后 ,将 估值结果 以书面 形式或 双方 认可的其 他方式 报给基 金托 管人, 基金 托管人 按基金 合 同规定的 估值方 法、 时 间、 程 序 进行 复 核 ,基 金 托 管人 复 核 无误 后 返 回给 基 金 管理 人 , 由基 金 管 理人 对 外 公布 。 月 末、 年 中和年末 估值复 核与基 金会 计账目的 核对同 时进行 。 当 发生 了 影 响 估值 方 法 和程 序 的有 效 性 及 适用 性 的 情况 时 ,通 过 会 议 方式 启 动 估值 小 组的 运 作。 对 长期 停 牌 股票 等 没 有市 价 的 投资 品 种 ,由 投 资 部人 员 凭 借其 丰 富 的专 业 技 能和 对 市 场产 品 的 长期 深 入的跟踪 研究 , 综合 宏观经 济、 行 业发展 及个股 状况等 各方面因 素, 从价值 投资的 角度进行 理论分 析, 并 根据 分 析 的结 果 向 基金 估 值 小组 提 出 有关 估 值 方法 或 估 值模 型 的 建议 。 风 险控 制 人 员根 据 投 资部 提 出 的估 值 方 法或 估 值 模型 进 行 计算 及 验 证, 并 根 据计 算 和 验证 的 结 果与 投 资 部共 同 确 定估 值 方 法并 提 交 估值 小 组 。估 值 小 组共 同 讨 论通 过 后 ,基 金 事 务部 基 金 会计 根 据 估值 小 组 确认 的 估 值方 法 对 各基 金 进 行估 值 核 算并 与 基 金 托 管 行 核对 。 法 律、 监 察 稽核 部 相 关人 员 负 责监 察 执 行估 值 政 策及 程 序 的合 规 性,控制 执行中 可能发 生的 风险,并 对有关 信息披 露文 件进行合 规性审 查。 基 金估 值 小 组 核心 成 员 均具 有 五年 以 上 证 券、 基 金 行业 工 作经 验 , 具 备专 业 胜 任能 力 和相 关 从业 资格,精 通各自 领域的 理论 知识,熟 悉政策 法规, 并具 有丰富的 实践经 验。 2 、基金经理 参 与或 决定估 值的程度 基 金经 理 在 需 要时 出 席 估值 小 组会 议 , 凭 借其 丰 富 的专 业 技能 和 对 市 场产 品 的 长期 深 入的 跟 踪研 究,向估 值小组 提出估 值建 议。估值 小组将 充分考 虑基 金经理的 意见和 建议, 确定 估值方法 。 3 、参与估值 流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任 何重大 利益冲 突 估 值小 组 秉 承 基金 持 有 人利 益 至上 的 宗 旨 ,在 估 值 方法 的 选择 上 力 求 客观 、 公 允, 在 数据 的 采集 方面力求 公开、 获取方 便、 操作性强 、不易 操纵。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参 与估值 流程的 各方 之间不存 在任何 重大的 利益 冲突。 4 、已签约的 任何定 价服务 的性质与 程度 本基金管 理人尚 未与定 价服 务机构签 署任何 协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 报告期 内未实 施利 润分配。 截 止本 报 告 期 末, 根 据 相关 法 律法 规 和 基 金合 同 的 要求 以 及本 基 金 的 实际 运 作 情况 ,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未满 足收益 分配条 件, 不进行利 润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1 年, 本基金托管人 在 对 景顺长城 大中华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金 的托管 过程中 , 严 格遵守《证券 投 资基 金 法 》及 其 他 法律 法 规 和基 金 合 同的 有 关 规定 , 不 存在 任 何 损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利 益 的 行为 , 完全尽职 尽责地 履行了 基金 托管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1 年, 景顺长城大 中华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管 理人 ——景顺 长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在景 顺长 城 大中 华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的投 资 运 作、 基 金 资产 净 值 计算 、 基 金份 额 申 购赎 回 价 格计 算 、 基金 费 用 开支 等 问 题上 , 不 存在 任 何 损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利 益 的 行为 , 在 各重 要 方 面的 运 作 严格 按 照 基金 合 同的规定 进行。 本报告 期内 ,景顺长 城大中 华股票 型证 券投资基 金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情 况 、 财务 会计报 告、投资组 合 报告等内 容进行 了 核查,以 上内容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 告 本 报告 期 内 , 普华 永 道 中天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有限 公 司 对本 基 金出 具 了 无 保留 意 见 的审 计 报告 , 投资 者可通过 年度报 告正文 查看 审计报告 全文。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 景顺长 城大中 华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止 日:2011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 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1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361,775.82 结算备付 金


238,636.36 存出保证 金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7.4.7.2 48,201,990.38 其中:股 票投资


48,201,990.3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 证券投 资


- 衍生金融 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 7.4.7.4 2,000,000.00 应收证券 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1,121.37 应收股利


50,587.68 应收申购 款


14,779.33 递延所得 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52,868,890.94 负 债 和 所有 者 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1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 融负债


- 衍生金融 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 金融资 产款


- 应付证券 清算款


- 应付赎回 款


1,905,170.01 应付管理 人报酬


80,996.17 应付托管 费


15,749.25 应付销售 服务费


- 应付交易 费用 7.4.7.7 - 应交税费


1,069.14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递延所得 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82,180.25 负债合计


2,085,164.82 所 有 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7.4.7.9 53,220,334.33 未分配利 润 7.4.7.10 -2,436,608.21 所有者权 益合计


50,783,726.12 负债和所 有者权 益总计


52,868,890.94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54 元,基金份额 总额 53,220,334.33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 际编制 期间为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 景顺 长城大 中华 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期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 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 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1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1,616,461.30 1.利息收入


631,589.86 其中:存 款利息 收入 7.4.7.11 74,562.87 债券利息 收入


- 资产支持 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收入


557,026.99 其他利息 收入


- 2.投资收益(损 失以“- ” 填列)


109,066.19 其中:股 票投资 收益 7.4.7.12 42,695.6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 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 证券投 资收益


- 衍生工具 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66,370.57 3.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7.4.7.16 -2,262,167.22 4.汇兑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395,077.83 5.其他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7.4.7.17 300,127.70 减:二 、费 用


934,004.04 1 .管理人报 酬


535,639.98 2 .托管费


104,152.23 3 .销售服务 费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4 .交易费用 7.4.7.18 148,591.52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 出回购 金融资 产支 出


- 6 .其他费用 7.4.7.19 145,620.31 三 、 利 润总 额 (亏 损 总额 以“- ” 号填列) -2,550,465.34 减:所得 税费用


- 四 、 净利 润 ( 净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2,550,465.34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 景顺 长城大 中华 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期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本 期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 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2011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 合 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291,092,562.55 - 291,092,562.55 二、 本 期经营 活动产 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数 (本 期利 润) - -2,550,465.34 -2,550,465.34 三、 本 期基金 份额交 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37,872,228.22 113,857.13 -237,758,371.0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432,230.23 -88,742.18 2,343,488.05 2. 基金赎回款 -240,304,458.45 202,599.31 -240,101,859.14 四、 本 期向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 有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53,220,334.33 -2,436,608.21 50,783,726.12


报表附注 为财务 报表的 组成 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 负责人 签署: ______ 许义明______














______ 吴建军______














____ 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 公司负 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人














会计机构负责 人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 顺 长 城 大 中 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 可[2011] 第 709 号 《关于核 准景顺长 城大中 华股票 型证 券投资基 金募集 的批 复 》核 准 , 由景 顺 长 城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依 照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法 》 和 《景 顺 长 城大 中 华 股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基 金 合 同》 负 责 公开 募 集 。本 基 金 为契 约 型 开放 式 , 存续 期 限 不定 , 首 次设 立 募集不包 括认购 资金利 息共 募集 291,060,560.03 元, 业 经普华永 道中天 会计师 事务 所有限公 司普华 永 道中天验 字(2011)第 367 号 验资报告 予以验 证 。 经向中 国证监会 备案 , 《 景顺长 城 大中华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22 日正式生效, 基 金合同生 效日的 基金份 额总 额为 291,092,562.55 份基金份 额,其 中认购 资金 利息折合 32,002.52 份基金份额。本 基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景顺长 城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人 为 中 国工 商 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 司 , 境外 资 产 托管 人 为 渣打 银 行( 香港) 有 限 公司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证券 投 资基 金 法 》 和《 景 顺 长城 大 中华 股 票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的 有 关规 定 , 本基 金 的 投资 范 围 为股 票 及 其他 权 益 类证 券 、 现金 、 债 券、 股 指 期货 及 中 国证 监 会 允许 投 资 的其 它 金 融工 具 。 本 基金 对 于股 票 及 其他 权 益 类 证券 的 投资 不 少 于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60%,其 中 投资 于 除中 国 内 地以 外 的 大中 华 地 区证 券 市 场以 及 在 其他 证 券 市场 交 易 的大 中 华 企业 的 资 产不 低 于 基金 股 票 及其 他 权 益类 资 产的 80% ; 持有 现 金 或者 到 期 日 在一 年 以内 的 政 府债 券 的 比 例不 低 于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为:摩根斯坦利金龙净 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根据《证 券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的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组合 应在基 金成立 6 个 月内达到 基金 合同规定 的比例 限制。 截至 2011 年12 月 31 日止,本基 金尚处于 建仓期 。 本财务报 表由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景 顺长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 批准报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 财务报 表按照 财政 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 《企 业会计 准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 体会计准 则、 其后颁 布的企 业会计准 则应用 指南 、 企业 会计准则 解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 以下合 称 “企 业会计准 则 ”) 、 中国 证监 会公告[2010]5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 半 年度报告> 》 、中 国证券 业协 会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 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 《景 顺 长城大中 华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和在财 务报 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 证监会发 布的有 关 规定及允 许的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编制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2011 年9 月22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1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 符合企业 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 反 映了本基 金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1 年 9 月 2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 果和基 金净值变 动情况 等有关 信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 计年度 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 表的实 际编制 期间 为 2011 年9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 至 2011 年 12 月31 日止期间。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 记账本 位币为 人民 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 融资 产 于 初 始确 认 时 分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产 、 应收 款 项、 可 供出 售 金 融资 产 及 持有 至 到 期投 资 。 金融 资 产 的分 类 取 决于 本 基 金对 金 融 资产 的 持 有意 图 和 持有 能 力。本基 金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可供 出售金 融资产 及持 有至到期 投资。 本 基金 目 前 持 有的 股 票 投资 分 类为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资 产 。以 公 允价 值计量且 其公允 价值变 动计 入损益的 金融资 产在资 产负 债表中以 交易性 金融资 产列 示。 本 基金 持 有 的 其他 金 融 资产 分 类为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银行 存 款、 买 入 返 售金 融 资 产和 各 类应 收 款项 等。应收 款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没有 报价、 回收金 额固 定或可确 定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 融负 债 于 初 始确 认 时 分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负债 及 其他 金 融负 债 。本 基 金 目前 暂 无 金融 负 债 分类 为 以 公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金 融 负 债。 本 基 金持 有 的其他金 融负债 包括各 类应 付款项等 。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 融资 产 或 金 融负 债 于 本基 金 成为 金 融 工 具合 同 的 一方 时 ,于 交 易 日 按公 允 价 值在 资 产负 债 表内 确认。 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 取 得时发 生的相 关交易 费用计入 当期 损 益; 对 于支 付 的 价款 中 包 含已 宣 告 但尚 未 发 放的 现 金 股利 或 债 券起 息 日 或上 次 除 息日 至 购 买日 止 的 利息 , 单独确认 为应收 项目。 应收 款项和其 他金融 负债的 相关 交易费用 计入初 始确认 金额 。 对 于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产 , 按照 公 允 价 值进 行 后 续计 量 ;对 于 应收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款项和其 他金融 负债采 用实 际利率法 ,以摊 余成本 进行 后续计量 。 当 收取 某 项 金 融资 产 现 金流 量 的合 同 权 利 已终 止 或 该金 融 资产 所 有 权 上几 乎 所 有的 风 险和 报 酬已 转移时, 终止确 认该金 融资 产。终止 确认的 金融资 产的 成本按移 动加权 平均法 于交 易日结转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 有的股 票投资 按如 下原则确 定公允 价值并 进行 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 具按其估 值日的 市场交 易价 格确定公 允价值 ; 估 值日无 交易, 但最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境 未 发 生重 大 变 化且 证 券 发行 机 构 未发 生 影 响证 券 价 格的 重 大 事件 的 , 按最 近 交 易日 的 市场交易 价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 具, 如 估值日 无交易 且最近 交易日后 经济环 境发生 了重 大变化 , 参考 类 似投资品 种的现 行市价 及重 大变化等 因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价以 确定公 允价值 。 (3) 当金融工具不存 在活跃 市场, 采用 市场参 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 以往市 场实际 交易 价格验证 具有可 靠 性的 估 值 技术 确 定 公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包 括 参 考熟 悉 情 况并 自 愿 交易 的 各 方最 近 进 行的 市 场 交易 中 使 用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上 相 同 的其 他 金 融工 具 的 当前 公 允 价值 、 现 金流 量 折 现法 和 期 权定 价 模 型等 。 采用估值 技术时 ,尽可 能最 大程度使 用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与本 基金特 定相关 的参 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 基金 持 有 的 资产 和 承 担的 负 债基 本 为 金 融资 产 和 金融 负 债。 当 本 基 金依 法 有 权抵 销 债权 债 务且 交易双方 准备按 净额结 算时 ,金融资 产与金 融负债 按抵 销后的净 额在资 产负债 表中 列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 收基 金 为 对 外发 行 基 金份 额 所募 集 的 总 金额 在 扣 除损 益 平准 金 分 摊 部分 后 的 余额 。 由于 申 购和 赎回引起 的实收 基金变 动分 别于基金 申购确 认日及 基金 赎回确认 日认列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 益平 准 金 包 括已 实 现 平准 金 和未 实 现 平 准金 。 已 实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 购或 赎 回 基金 份 额时 , 申购 或 赎回 款 项 中包 含 的 按累 计 未 分配 的 已 实现 损 益 占基 金 净 值比 例 计 算的 金 额 。未 实 现 平准 金 指 在申 购 或 赎回 基 金 份额 时 , 申购 或 赎 回款 项 中 包含 的 按 累计 未 实 现损 益 占 基金 净 值 比例 计 算 的金 额 。 损益 平 准金于基 金申购 确认日 或基 金赎回确 认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转 入未分 配利润/(累 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 票投 资 在 持 有期 间 应 取得 的 现金 股 利 扣 除股 票 交 易所 在 地适 用 的 预 缴所 得 税 后的 净 额确 认 为投 资收益。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以 公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在持 有 期间 的 公 允 价值 变 动 确认 为 公允 价 值变 动 损益 ; 与 处置 时 , 其公 允 价 值与 初 始 确认 金 额 之间 的 差 额确 认 为 投资 收 益 ,其 中 包 括从 公 允 价值 变 动损益结 转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额。 应 收款 项 在 持 有期 间 确 认的 利 息收 入 按 实 际利 率 法 计算 , 实际 利 率 法 与直 线 法 差异 较 小的 则 按直 线法计算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 管理人 报酬和 托管 费在费用 涵盖期 间按基 金合 同约定的 费率和 计算方 法逐 日确认。 其 他金 融 负 债 在持 有 期 间确 认 的利 息 支 出 按实 际 利 率法 计 算, 实 际 利 率法 与 直 线法 差 异较 小 的则 按直线法 计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 一基 金 份 额 享有 同 等 分配 权 。本 基 金 收 益以 现 金 形式 分 配, 但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可 选 择现 金 红利 或 将现 金 红 利按 分 红 除权 日 的 基金 份 额 净值 自 动 转为 基 金 份额 进 行 再投 资 。 若期 末 未 分配 利 润 中的 未 实 现部 分( 包 括基 金 经 营活 动 产生 的 未 实现 损 益 以及 基 金 份额 交 易 产生 的 未 实现 平 准 金等) 为 正 数, 则 期末可供 分配利 润的金 额为 期末未分 配利润 中的已 实现 部分; 若期 末未分 配利润 的 未实现部 分为负 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的 金额 为期末 未 分配利 润( 已实现 部分相抵 未实现 部分后 的余 额) 。 经宣告的 拟分配 基金收 益于 分红除权 日从所 有者权 益转 出。 7.4.4.12 外 币交 易 外币交易 按交易 发生日 的即 期汇率将 外币金 额折算 为人 民币入账 。 外 币货 币 性 项 目, 于 估 值日 采 用估 值 日 的 即期 汇 率 折算 为 人民 币 , 所 产生 的 折 算差 额 直接 计 入汇 兑 损益 科 目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的外 币 非 货币 性 项 目, 于 估 值日 采 用 估值 日 的 即期 汇 率 折算 为 人 民币 , 与所产生 的折算 差额直 接计 入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科 目。 7.4.4.13 分 部报 告 本 基金 以 内 部 组织 结 构 、管 理 要求 、 内 部 报告 制 度 为依 据 确定 经 营 分 部, 以 经 营分 部 为基 础 确定 报告分部 并披露 分部信 息 。 经 营分 部 是 指 本基 金 内 同 时 满 足下 列 条 件 的组 成 部 分 :(1) 该组 成部 分 能 够 在日 常 活 动中 产 生收 入 、发 生 费 用;(2) 本 基 金 管 理人 能 够 定期 评 价 该 组成 部 分的 经 营 成果 , 以 决 定向 其 配置 资 源 、评 价 其 业绩 ;(3) 本 基 金能 够 取 得 该组 成 部 分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成 果 和 现金 流 量 等 有关 会 计信 息 。 如果 两 个或多个 经营分 部具有 相似 的经济特 征,并 且满足 一定 条件的, 则合并 为一个 经营 分部。 本基金目 前以一 个单一 的经 营分部运 作,不 需要进 行分 部报告的 披露。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7.4.4.14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无。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 说明 无。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 部、国 家税务 总局 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 金有关 税收 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 税收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 业所得税 若干优 惠政 策的通知 》及其 他相关 境内 外税务法 规和实 务操作 ,主 要税项列 示如下 : (1) 以发行基金方式 募集资 金不属于 营业税 征收范 围, 不征收营 业税。 (2) 目前基金取得的 源自境 外的差价 收入 , 其涉 及的境 外所得税 税收政 策, 按照相 关国家或 地区税 收法律和 法规执 行,在 境内 暂免 征营 业税和 企业所 得税 。 (3) 目前基金取得的 源自境 外的股利 收益 , 其涉 及的境 外所得税 税收政 策, 按照相 关国家或 地区税 收法律和 法规执 行,在 境内 暂不征收 个人所 得税和 企业 所得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 称 与本基金 的关系 景顺长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理 人、注 册登记 机构 、基金销 售机构 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国工商 银行 ”) 基金托管 人、基 金代销 机构 渣打银行(香港) 有限公 司 (“ 渣打银 行 ”) 境外资产 托管人 长城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长城证券 ”) 基金管理 人的股 东、基 金代 销机构 景顺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 人的股 东 大连实德 集团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 人的股 东 开滦( 集团) 有限 责任公 司 基金管理 人的股 东 注:下述 关联交 易均在 正常 业务范围 内按一 般商业 条款 订立。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本 期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元进 行交易 。 7.4.8.1 关 联方 报酬 7.4.8.1.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9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1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 的基金 应支付 的管 理费 535,639.98 其中:支 付销售 机构的 客户 维护费 165,944.99 注: 支付基 金管理 人景顺 长 城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的 管理 人报酬按 前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1.8%的年费率计 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支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管理人 报酬= 前一日 基金 资产净值 X 1.8% / 当年天数。 7.4.8.1.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9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 的基金 应支付 的托 管费 104,152.23 注: 支 付 基 金 托管 人 中 国工 商 银行 的 托 管 费按 前 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 值 0.35%的年 费 率 计 提, 逐 日 累计 至 每月月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式为 : 日托管费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7.4.8.2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 期未与 关联方 进行 银行间同 业市场 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7.4.8.3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3.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基 金管理 人于本 期未 运用固有 资金投 资本基 金。 7.4.8.3.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管 理人之 外,本 基金 的其他关 联方于 本期末 均未 投资本基 金。 7.4.8.4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1 年9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1 年12 月 31 日 期 末余额 当期 利息 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968,476.42 68,027.40 渣打银行 1,393,299.40 319.46 注: 本 基 金 的银 行 存 款分 别 由 基金 托 管 人中 国 工 商银 行 和 境外 资 产 托管 人 渣 打银 行 保 管, 按 适 用利 率 或约定利 率计息 。 7.4.8.5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 期在承 销期内 未参 与关联方 承销证 券。 7.4.8.6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1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无 因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于 期末持 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本 期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流通 受限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未 从事债券 正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未 从事债券 正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 融工具 不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的 金 融资 产 和负 债 主 要 包括 应 收 款项 和 其他 金 融 负 债, 其 账 面价 值 与公 允 价值 相差很小 。 (b) 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 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 值计量 的方法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根据在公 允价值 计量中 对计 量整体具 有重大 意义的 最低 层级的输 入值, 公允价 值层 级可分为 : 第一层级 :相同 资产或 负债 在活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 报价。 第 二层 级 : 直接( 比如取自价格) 或间接( 比 如根 据 价 格 推 算的) 可 观 察到 的 、 除 第 一 层级 中 的 市 场 报价以外 的资产 或负债 的输 入值。 第 三 层 级 : 以 可 观 察 到 的 市 场 数 据 以 外 的 变 量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输 入 值(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 (i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 允价 值 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级 的 余 额为 48,201,990.38 元,无属于第二层级 和第三 层级的 余额 。 (iii) 公允价值所属 层次间 的重大变 动 对 于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的 股票 , 若出 现 重 大事 项 停 牌 或交 易 不活 跃( 包 括 涨跌 停 时 的 交 易不 活 跃) 等 情 况, 本 基 金分 别 于 停牌 日 至 交易 恢 复 活跃 日 期 间及 交 易 不活 跃 期 间不 将 相 关股 票 的 公允 价 值 列入 第 一 层级 ; 并 根据 估 值 调整 中 采 用的 不 可 观察 输 入 值对 于 公 允价 值 的 影响 程 度 ,确 定 相 关股 票 公 允价 值 应属第二 层级或 第三层 级。 (iv)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余额 和本期变 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 截至资 产负债表 日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其他 重要事 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 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8,201,990.38 91.17 其中:普 通股 46,908,138.37 88.73 存托凭证 1,293,852.01 2.45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 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 投资 - - 其中:债 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 品投资 -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其中:远 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 2,000,000.00 3.78 其中:买 断式回 购的买 入返 售金融资 产 - - 6 货币市场 工具 - - 7 银行存款 和结算 备付金 合计 2,600,412.18 4.92 8 其他各项 资产 66,488.38 0.13 9 合计 52,868,890.94 100.00


8.2 期 末在 各个国 家( 地区) 证券 市场的 权益 投资分 布


































































































金额 单位:人 民币元 国家( 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香港特别 行政区 27,481,056.05 54.11 台湾地区 18,786,791.16 36.99 美国 1,934,143.17 3.81 合计 48,201,990.38 94.92


8.3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权益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 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基础材料 283,745.00 0.56 通讯 7,112,631.99 14.01 消费品, 周期性 11,104,681.29 21.87 消费品, 非周期 性 5,566,922.03 10.96 综合经营 304,012.50 0.60 能源 2,568,135.52 5.06 金融 6,534,704.09 12.87 工业 11,421,594.16 22.49 科技 3,305,563.80 6.51 公用事业 - - 合计 48,201,990.38 94.92 注:以上 行业分 类采用 彭博 行业分类 标准。 8.4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权益 投资 明细


































































































金额 单位:人 民币元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 文) 公司名称 ( 中文) 证券代 码 所在证券 市场 所属国 家(地 数量 (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区) 例(%) 1 PRESIDENT CHAIN STORE CORP 统一超商股 份有限公司 2912 TT 台湾- 台湾 证券交易所 台湾地区 107,000 3,673,912.23 7.23 2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控股有 限公司 700 HK 香港–香港 联合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23,700 2,999,241.42 5.91 3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鸿海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 公司 2317 TT 台湾- 台湾 证券交易所 台湾地区 156,000 2,691,164.14 5.30 4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中国神华能 源股份有限 公司 1088 HK 香港–香港 联合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94,000 2,568,135.52 5.06 5 VIN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维达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 3331 HK 香港–香港 联合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302,000 2,440,969.07 4.81 6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H SHARES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939 HK 香港–香港 联合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526,000 2,311,240.84 4.55 7 AAC TECHNOLOGIES HOLDINGS INC. 瑞声科技控 股有限公司 2018 HK 香港–香港 联合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152,000 2,149,068.40 4.23 8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新鸿基地产 发展有限公 司 16 HK 香港–香港 联合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26,000 2,051,962.80 4.04 9 MINTH GROUP LTD 敏实集团有 限公司 425 HK 香港–香港 联合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330,000 1,950,300.99 3.84 10 HOTAI MOTOR COMPANY LTD 和泰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 2207 TT 台湾- 台湾 证券交易所 台湾地区 63,000 1,907,500.23 3.76 注:本基 金对以 上证券 代码 采用彭博 代码即 BB Ticker 。 投 资者 欲 了 解本 报 告 期末 基 金 投资 的 所 有 权益投资 明 细 , 应阅 读 登 载于 基 金 管理 人 网 站的 年 度 报告 正 文。 8.5 报 告期 内权益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5.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权 益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 买入金 额 占期末基 金 资产净值 比 例(%) 1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H 939 HK 4,027,956.91 7.93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SHARES 2 PRESIDENT CHAIN STORE CORP 2912 TT 3,737,475.33 7.36 3 TENCENT HOLDINGS LTD. 700 HK 3,091,219.20 6.09 4 HOTAI MOTOR COMPANY LTD 2207 TT 2,658,181.00 5.23 5 CHINA SHENHUA ENERGY CO.LTD-H SHARES 1088 HK 2,634,478.67 5.19 6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2317 TT 2,630,689.08 5.18 7 AAC TECHNOLOGIES HOLDINGS INC. 2018 HK 2,359,810.27 4.65 8 VIN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3331 HK 2,244,143.14 4.42 9 HTC CORP 2498 TT 2,191,790.90 4.32 10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16 HK 2,180,335.19 4.29 11 MINTH GROUP LTD 425 HK 2,142,385.70 4.22 12 ASUSTEK COMPUTER INC 2357 TT 1,985,663.35 3.91 13 UNI-PRESIDENT CHINA HOLDINGS LTD 220 HK 1,850,254.70 3.64 14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2330 TT 1,829,133.55 3.60 15 SANYANG INDUSTRIAL CO LTD 2206 TT 1,619,931.96 3.19 16 ASIA CEMENT (CHINA) HOLDINGS 743 HK 1,549,628.19 3.05 17 HAITI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1882 HK 1,505,542.68 2.96 18 WUXI PHARMATECH INC-ADR WX US 1,430,146.97 2.82 19 HANG SENG BANK LTD 11 HK 1,386,491.45 2.73 20 LARGAN PRECISION CO LTD 3008 TT 1,341,376.34 2.64 21 WISTRON NEWEB CORP 6285 TT 1,261,386.74 2.48 22 TCL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HOLDINGS LTD 2618 HK 1,206,899.47 2.38 23 SIMPLO TECHNOLOGY CO LTD 6121 TT 1,029,608.57 2.03 24 SILITECH TECHNOLOGY CORP 3311 TT 1,026,686.05 2.02 注:买入 金额按 成交金 额( 成交单价 乘以成 交数量 )填 列,不考 虑相关 交易费 用。 8.5.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权 益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 卖 出 金额 占期末基 金 资产净值 比 例(%) 1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H SHARES 939 HK 1,566,951.72 3.09 2 HOTAI MOTOR COMPANY LTD 2207 TT 990,828.57 1.95 3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2330 TT 411,321.57 0.81 4 BANK OF CHINA LTD.-H SHARES 3988 HK 227,554.90 0.45 5 MAANSHAN IRON & STEEL-H 323 HK 215,727.22 0.42 6 AU OPTRONICS CORP 2409 TT 190,073.93 0.37 7 ASUSTEK COMPUTER INC 2357 TT 173,884.72 0.34 8 AAC TECHNOLOGIES HOLDINGS INC. 2018 HK 150,775.00 0.30 9 CHINA COSCO HOLDINGS-H 1919 HK 137,514.85 0.27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10 RICHTEK TECHNOLOGY CORP 6286 TT 133,330.54 0.26 11 HTC CORP 2498 TT 106,314.89 0.21 12 BOC HONG KONG HOLDINGS LTD 2388 HK 97,733.39 0.19 13 AMBASSADOR HOTEL/THE 2704 TT 94,002.11 0.19 14 CHEUNG KONG HOLDINGS LTD 1 HK 72,335.59 0.14 15 MEDIATEK INC 2454 TT 71,813.01 0.14 注:卖出 金额按 成交金 额( 成交单价 乘以成 交数量 )填 列,不考 虑相关 交易费 用。 8.5.3 权 益投 资的买 入成 本总额 及卖 出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成本 (成交 )总额 55,061,623.99 卖出收入 (成交 )总额 4,640,162.01 注: 买 入 股 票成 本 、 卖出 股 票 收入 均 按 买卖 成 交 金额 ( 成 交单 价 乘 以成 交 数 量) 填 列 ,不 考 虑 相关 交 易费用。 8.6 期 末按 债券信 用等 级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债 券。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债 券。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十 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资 产支持证 券。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 的 前五 名金融 衍生 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金 融衍生品 。


8.10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基金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基 金投资。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 期内未 出现基 金投 资的前十 名证券 的发行 主体 被监管部 门立案 调 查或 者在 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 内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的情 况。 8.11.2


本基金 投资的 前十名 股票 未超出基 金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人 民币元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 金 - 2 应收证券 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50,587.68 4 应收利息 1,121.37 5 应收申购 款 14,779.33 6 其他应收 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6,488.38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处 于转股期 的可转 换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不存 在流通 受限的 情况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 :份 持有人户 数 ( 户) 户均持有 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 构 机构投资 者 个人投资 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684


31,603.52


3,602,853.70


6.77% 49,617,480.63


93.23%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 总数( 份)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公司所 有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开 放式基金 35,487.80 0.0667%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1 年 9 月22 日)基金份额 总额 291,092,562.55 本报告期 期初基 金份额 总额 291,092,562.55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本报告期 基金总 申购份 额 2,432,230.23 减:本报 告期基 金总赎 回份 额 240,304,458.45 本报告期 基金拆 分变动 份额 - 本报告期 期末基 金份额 总额 53,220,334.33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 期内, 本基金 未召 开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报告期 内,基 金管理 人于 2011 年 4 月 7 日发布公告,经 景顺长 城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会 表决通 过, 并经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证 监许 可[2011 ]414 号文核准, 同意 刘 焕喜先 生辞 去本公 司督察 长一 职, 转任 本公 司 副总经 理; 同时 聘任 黄卫 明 先生担 任本 公司 督察 长。 有 关公告 刊登 在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及基 金管理 人网站 上。 2 、基金管理 人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发布公告 ,经景 顺长 城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通过 ,同 意蔡宝美 女士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理一 职。 3 、本报告期 内,本 基金托 管人的专 门基金 托管部 门无 重大人事 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告 期内, 无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的 重大诉 讼事项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策略未发 生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聘 请的普 华永道 中天 会计师事 务所有 限公司 为 第 1 年为本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本年 度应支 付给会计 师事务 所的报 酬为 人民币 5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 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及其高 级管 理人 员、 托管 人 托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 理 人员未 受到监 管部门的 任何稽 查和处 罚。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 券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 总量的比 例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Masterlink Securities - 12,791,255.07 21.43% 15,339.83 14.53% - DBS VICKERS(HONG KONG) LIMITED - 12,830,164.00 21.49% 25,660.31 24.30%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 - 14,489,414.04 24.27% 29,335.84 27.78% - Deutsche Bank AG,Hong Kong - 6,616,322.48 11.08% 13,561.95 12.84% - Yuanta Securities - 11,166,020.61 18.70% 16,749.82 15.86% - 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 - 1,808,609.80 3.03% 4,935.51 4.67% - 注:基金 专用交 易单元 的选 择标准和 程序: 1 )选择标准 券 商的 选 择 基于 最 佳 执行 、 研 究报 告 质 量、 财 务 健全 度 、 交易 执 行 速度 、 费 用、 信 赖 度及 负 责 任的 回 报等因素 。选择 标准包 括但 不限于: a 、资金实力 雄厚, 信誉良 好; b 、财务状 况 良好, 各项财 务指标显 示公司 经营状 况稳 定; c 、交易券商 必需是 主要海 外证券交 易所的 成员; d 、 具有较 强的研 究能力 , 有固定的 研究机 构和专 门的 研究人员 , 有 良好的 执行能 力, 且 其作业 程序需 尽责完善 。 2 )选择程序 基 金管 理 人 根据 以 上 标准 进 行 考察 后 , 确定 证 券 经营 机 构 的选 择 。 基金 管 理 人与 被 选 择的 证 券 经营 机 构签订协 议。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 币元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 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 金 额 占 当 期债 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成交 金额 占 当期债 券 回购 成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基金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879,700,000.00 100.00% - - - - Masterlink Securities - - - - - - - - DBS VICKERS(HONG KONG) LIMITED - - - - - - -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IMITED - - - - - - - - Deutsche Bank AG,Hong Kong - - - - - - - - Yuanta Securities - - - - - - - - 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 - - - - - - -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