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关于旗下 基金估 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的相关规定, 经
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自 2012 年 3 月 23 日起,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简称本公司) 以中证协 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对 旗下基金 持有的
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 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在 0.25 %
以上的股票采用 “指数 收益法” 进行估值调整 。 同时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
性原则,本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 也进行估值调整。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估值日的估值调整对 旗下 基金上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 分别为:
基金 名称
本估值日的估值调整
对旗下基金上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影响比例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0.30%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0.18%
国投瑞银 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0.13%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12%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
本公司将 持续 对 估值政策 和程 序进行 评 价,在发 生了 影响估 值 政策和程序
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待该股票复
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本 公 司 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
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