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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ETF(510070)

民企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年3月)查看PDF公告

 
 
 
 
 
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 































































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0 年6 月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747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 2010 年 8 月 5 日基金部函[2010] 号文件《关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确认合法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 金合同已于 2010 年 8 月 5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 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本基 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2月4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未 经审计)。 1






























































招募说明书(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 12月 22 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 (0755)82021102








传真: (0755)82021155 7、联系人:梁静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 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继之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 分行办公室科长、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负责人,深圳证 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理事会秘书长、策划总监、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2






























































招募说明书(摘要)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 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欧利盛资本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同时兼任欧利盛 AI 资产管 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首席执行官。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 意志银行集团 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 级经理,IMI Fideuram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 圣保罗银行投资公司(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股 份公司(Capitalia S.p.A.)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 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 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 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首席市 场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储蓄、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李相启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研究员,国籍:中国。历任陕西省委办公厅秘书、 省委政策研究室财贸处处长、副主任,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党组书 记、主任,陕西省证券监管委员会主席,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党委书记、主任、济南稽查 局局长,山东证监局局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产品委员会主任。 宋泓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 并在陕西省社科院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 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善端,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国民商事法律 讲师,李陈郑律师行中国事务顾问,杜威路博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中国事务理事,广 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总监。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孙枫先生,监事会主席,国际金融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籍:中 国。历任武汉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武汉市轻工业局副局长,武汉友谊复印机制造公司副经 理,深圳市财政局企财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深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






























































招募说明书(摘要) Andrea Vismara 先生,监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黄俞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作,曾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波先生,职工监事,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研究员、客户服务主管、西部理财中心总经理、 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08年 11 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经理。 刘慧红女士,职工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 证券公司工作,1998 年 12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结算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 中国证监会处长、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CFA,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债券 投资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 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曹毅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科员,中国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副主任科员,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监、 渠道部总监,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胡湘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 境外投资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毕国强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工商管理硕士(MBA) ,国籍:中国。 历任广州文冲船厂经营部船舶科科长、美国景顺集团(Invesco Ltd.)加拿大 AIM Trimark 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四处调研员,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职工监事。 4






























































招募说明书(摘要)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方南先生,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10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杭州恒生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利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01 年 11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金融工程部(原)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原)总经理助理、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助理。 2010 年 2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兼任鹏华上证民企 50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起兼任鹏华深证民营 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方南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0年 8 月基金合同生效至今由方南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它基金情况: 2010年 2 月至今由方南先生担任鹏华中证 5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 8 月至今由方南先生担任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 9 月起兼任鹏华深证民营 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更。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冀洪涛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部总经理、鹏华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 程世杰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 黄鑫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鹏华动力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鹏华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鹏 华货币市场基金经理和丰盛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普惠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5






























































招募说明书(摘要)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45人, 平均年龄30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1 年 12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31只, 其中封闭式7只, 开放式224只。 自 2003 年 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 、美国 《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28 项 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 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6






























































招募说明书(摘要) 网址:www.guosen.com.cn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网址:wwww.bhzq.com (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16 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7






























































招募说明书(摘要) 网址:www.qlzq.com.cn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3290575 联系人:张威 网址:www.htsc.com.cn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招募说明书(摘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9






























































招募说明书(摘要)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联系电话:0731-8583250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835 服务热线:010-66555262,66555382 公司网站:www.dxzq.net (16)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47892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10






























































招募说明书(摘要)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联系人:郭熠 网址:www.i618.com.cn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 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20 号联合大厦 15 层 负责人:张绪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20 号联合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 65882200,0755-23982200 传真:010- 65882211,0755-23982211 联系人:黄亮 经办律师:孔雨泉、黄亮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






























































招募说明书(摘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会计师:薛竞、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指数的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此外,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非上证民营企业 50 指数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以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或将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原则上按照成份股在上证民营企业 50 指数中的基准 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 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12






























































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1%,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指数编 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 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及其变更。 2、投资决策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投资原则及其它重大事项等;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基金经理根据上证民营企业 50 指数成份股名单及权重,考虑本基金资产规模及需 保留现金比例等因素,拟定本基金指数化投资的初始方案; (3)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变动情况、实际交易情况、申购赎回情况、对跟踪误差的 监控结果和风险监控的评估结果, 采用相应的投资策略、 优化方法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4)交易执行相关部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 种的交易; (5)风险绩效相关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 关绩效评估报告; (6)监察稽核相关部门对投资合规性进行监控;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 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予以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即上证民营企业 50 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 13






























































招募说明书(摘要) 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 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 2012 年1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 2011 年12月 31 日(未经审计) 。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31,896,809.09 98.61 其中:股票 331,896,809.09 98.6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89,648.76 0.23 6 其他资产 3,897,310.65 1.16 7 合计 336,583,768.50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 资组合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203,848,698.63 60.62 C0 食品、饮料 12,370,176.73 3.68 14






























































招募说明书(摘要) C1 纺织、服装、皮毛 21,993,522.18 6.54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6,669,961.44 4.96 C5 电子 13,760,164.12 4.09 C6 金属、非金属 24,952,686.46 7.42 C7 机械、设备、仪表 56,399,910.10 16.77 C8 医药、生物制品 54,339,016.72 16.16 C99 其他制造业 3,363,260.88 1.00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16,351,160.54 4.86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0,827,501.09 3.22 I 金融、保险业 65,547,356.97 19.49 J 房地产业 23,185,391.16 6.89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12,134,360.70 3.61 合计 331,894,469.09 98.70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10,746,613 63,297,550.57 18.82 2 600031 三一重工 2,299,072 28,830,362.88 8.57 3 600256 广汇股份 893,426 18,386,707.08 5.47 4 600089 特变电工 1,990,428 15,286,487.04 4.55 5 600518 康美药业 1,165,613 13,078,177.86 3.89 6 600276 恒瑞医药 425,929 12,539,349.76 3.73 7 600177 雅戈尔 1,011,974 9,492,316.12 2.82 15






























































招募说明书(摘要) 8 600660 福耀玻璃 1,164,895 9,342,457.90 2.78 9 600535 天士力 198,298 8,316,618.12 2.47 10 600143 金发科技 635,100 8,211,843.00 2.44 4、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97,132.3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8.3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97,310.6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6






























































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成立时间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0年 8月 5 日至 2010年 12 月 31 日 9.11% 1.45% 15.94% 1.69% -6.83% -0.24%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 -27.57% 1.38% -27.60% 1.39% 0.03%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 2011 年 12月 31 日 -20.97% 1.40% -16.06% 1.49% -4.91% -0.09%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 较: 17






























































招募说明书(摘要)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收益率; 注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8 月 5日生效; 注 3: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指数使用费; 18






























































招募说明书(摘要) 10、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季季末 (当季不足 50,000 元的, 按 50,000 元计算) ,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除 1、2、9 项之外的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9






























































招募说明书(摘要)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于 2011年 9月20 日公告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十、基金的投资”一章,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至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 6、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一章的投资业绩内容,数据截至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










































































7、鉴于本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服务方面措施的进一步提升,在“二十二、对持有人的服 务”一章,更新了服务中的相关内容。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更新了自 2011 年 8 月 8 日至 2012 年 2 月 4 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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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3 月21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