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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关于调整基金对账单服务方式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 夏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调 整基金 对账 单服务 方式 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 投资者 的个性化 需求,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司 ”)决定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对现有基金对账单服务方式 进行调整 。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目前, 适用于在本公司进行登记结算的开放式基金 的投资者, 以及 中小企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蓝筹核心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华夏行业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场外
投资者。 
二、 基金对账单服务方式调整 
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本公司 将按照投资者 成功订制的对账单形式向其发
送基金对账单 ,对账单形式及服务方式具体如下: 
(一) 月度电子邮件对账单。 每月结束后, 本 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 向
当月进行基金交易或 当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发送 月度对
账单 。 
(二) 月度短信对账单。 每月结束后, 本公司 将通过短信方式, 向当月最后
一个交易日仍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发送月度对账单。 
(三 ) 季度 及年度纸质对账单。 每年一、 二、 三 季度结束后, 本公司 将向当
季 度进行基金交易的 投资者寄送季度纸质对账单 , 每年度结束后, 本 公司 将向第
四季度 进行基金交易或 当年最后一个交易日 仍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寄送年度
纸质 对账单。 
三、特别提示 
(一 )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 本公司网站、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等方式订制
对账单,其中, 电子邮件对账单和 短信对账单 可同时订制,电子邮件/ 短信对账
单和纸质对账单 不可同时订制 。


(二) 为避免发生因 投资者预留的电子邮箱地址、 手机号码、 邮寄地 址、 邮 政编码不详实 、 未更新 等原因, 导致所订制对账单无法准确送达 的情况, 请投资 者及时 通过 登录本公司网站 、 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等方式查询、 变更预留信 息 。 (三) 上述调整将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 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 本公 司将 按照调整后的对账单服务 方式向投资者发送对账单, 如投资者未成功 订制或 主动取消对账单服务,本公司将不 向其发送对账单。 (四) 本公司可在 法律法规范围内调整 服务规则。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 网站 (www.ChinaAMC.com )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等方 式 了解相关信息 。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 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