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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基医疗(110023)

易基医疗: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年3月)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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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0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医疗保健行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755号)和2010年 12月 20日《关 于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10]778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年 1月 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以及医 疗保健行业股票整体表现可能较差的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 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2 年1 月28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1年 12月 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1 年 12月 31日。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I 目 目 目 目





























录 录 录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6 (二)主要人员情况 ................................................................................................. 6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 9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 10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一)基本情况 ....................................................................................................... 15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 16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16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8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20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 4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45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46 六、基金的募集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9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 49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 49 (三)申购、赎回的时间 ....................................................................................... 49 (四)申购、赎回的原则 ....................................................................................... 49 (五)申购、赎回的程序 ....................................................................................... 50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II (六)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51 (七)申购、赎回的费率 ....................................................................................... 51 (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 52 (九)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53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 54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 55 九、基金转换 ...................................................... 57 (一)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57 (二)基金转换的原则 ........................................................................................... 57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 58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 58 (五)基金转换费率 ............................................................................................... 59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59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 61 (八)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 61 (九)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61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冻结与解冻 .......................... 63 十一、基金的投资 .................................................. 64 (一)投资目标 ....................................................................................................... 64 (二)投资范围 ....................................................................................................... 64 (三)投资理念 ....................................................................................................... 64 (四)投资策略 ....................................................................................................... 64 (五)业绩比较基准 ............................................................................................... 68 (六)风险收益特征 ............................................................................................... 69 (七)投资决策依据 ............................................................................................... 69 (八)投资决策流程 ............................................................................................... 69 (九)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 70 (十)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 71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 71 (十二) 基金的融资、融券 .................................................................................. 72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III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 72 十二、基金的业绩 .................................................. 77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8 (一)基金资产总值 ............................................................................................... 78 (二)基金资产净值 ............................................................................................... 78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 78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78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 79 (一)估值目的 ....................................................................................................... 79 (二)估值日 ........................................................................................................... 79 (三)估值对象 ....................................................................................................... 79 (四)估值方法 ....................................................................................................... 79 (五)估值程序 ....................................................................................................... 81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81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 81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 81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 8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3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 83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 83 (三)收益分配原则 ............................................................................................... 83 (四)收益分配方案 ............................................................................................... 83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 83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8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5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85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86 (三)基金税收 ....................................................................................................... 8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9 (一)基金会计政策 ............................................................................................... 89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IV (二)基金的审计 ................................................................................................... 8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90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 90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90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90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90 (五)定期报告 ....................................................................................................... 91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 91 (七)公开澄清 ....................................................................................................... 93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 93 十九、风险揭示 .................................................... 94 (一)市场风险 ....................................................................................................... 94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 94 (三)流动性风险 ................................................................................................... 95 (四)管理风险 ....................................................................................................... 95 (五)其他风险 ....................................................................................................... 95 二 二 二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6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96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 96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96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9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99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01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02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3 (五)基金合同的变更 ..........................................................................................109 (六)基金合同的终止 .......................................................................................... 110 (七)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0 (八)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111 (九)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2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V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3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113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114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115 (四)基金财产保管 .............................................................................................. 116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18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119 (七)争议解决方式 ..............................................................................................120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2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121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121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帐单服务 .......................................................................121 (四)基金间转换 ..................................................................................................121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22 (六)资讯服务 ......................................................................................................122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5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26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托管协议: 指《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 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年 6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 指2004年6月25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 投资者、基金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工作日、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 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招募说明书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 日: 指 T 日后(不包括 T日)第 n 个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的应收 款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 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 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5-28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设立日期:2001 年4 月 1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晓梅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叶俊英先生,1963 年生,经济学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 法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李建勇先生,1957 年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 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 邓斌先生,1970 年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资金部副 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管理一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晓艳女士,1969 年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 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 谢亮先生,1963年生,EMBA,董事。曾任 53011、53061部队财务部门助理员,广州 军区生产管理部财务部门助理员、处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计划财务部部长。 杨力先生,1975年生,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主管、企划经理, 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佛山顺德创佳电 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战略官。 谢石松先生,1963 年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 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 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化成先生,1963 年生,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讲 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1955 年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 共广东省韶关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 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国祥先生,1963 年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 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1962 年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处长。现任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广永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裁,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广州银 行副董事长(兼)。 廖智先生,1971 年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 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1964 年生,MBA,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 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1970年生,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 副处长,2001年10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督察长兼 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李文健先生,1972年生,理学硕士。曾任汇凯集团综合管理部业务主管、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华林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部研究员。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1年1月28日起),兼任行业研究员。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刘晓艳女士、肖坚先生、陈志民先生、马骏先生、 刘震先生。 刘晓艳女士,同上。 肖坚先生,1969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职员,香港安财投资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 金部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专户投资总监、基金科翔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首席投资官。 陈志民先生,1971年生,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 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管研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 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基金投资总监、基金科翔基金经理、基金科瑞基金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曾公派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 院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并曾在美国Evergreen Investments 基金管理公司国际股 票投资部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首席投资官。 马骏先生,1966年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 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基金科讯基金经 理、易方达5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ETF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投 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 刘震先生,1969年生,理学硕士。曾任D.E.Shaw &Co机构部副总裁,加拿大皇家银行 多美年证券公司(RBC Dominion Securities)股权衍生产品部副总裁,HorizonLive.com 高级副总裁,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Banc of America Securities) 机构部总监, Sagamore Hill Capital Management高级量化策略师,瑞银投资银行(UBS Investment Bank)自营部执行 董事兼任交易员,布菜文霍华德美国资产管理公司(Brevan Howard Asset Management) 量 化投资总监兼任交易员,北京红色天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The Red Capital, LLC)执行 合伙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 、 《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 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 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 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1. 1.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2. 2.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3. 3.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 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 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 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3 4. 4. 4. 4. 关于授权 关于授权 关于授权 关于授权、 、 、 、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 、 、 、投资 投资 投资 投资、 、 、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 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 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 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 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 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 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 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 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 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 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 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 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4 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 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 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 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 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 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5. 5.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5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 8月 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 (010)66594855 传真: (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1912 年 2 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 1912 年至 1949 年,中国 银行先后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 民族金融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 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对外筹资的主要渠道。 1994 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 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2004 年 8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 31 个 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 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 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保险经营保险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从事直接投资 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6 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 至上的宗旨、诚信为本的传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2010 年度,中国银行被 Global Finance( 《环球金融》 )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公司贷款银行和最佳外汇交易银行, 被 Euromoney ( 《欧洲货币》 ) 评为 2010 年 度房地产业“中国最佳商业银行” ,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最佳私人银行奖,被 The Asset ( 《财资》 )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 Finance Asia( 《金融亚洲》 )评为中国最佳私 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21 世纪经济报道》评为亚洲最佳全球化服务银行、 最佳企业公民、年度中资优秀私人银行品牌。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 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 1998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 银行于 2005 年 3 月 23 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 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 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 120 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 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对多专户、一对一专户、社保基金、保险资产、 QFII资产、QDII资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 产、年金资产、理财产品、海外人民币基金、私募基金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 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2010年末中国银行在中国内地托管的资产突破万亿元,居同业前列。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 优势混合(LOF) 、大成 2020 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 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 300 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7 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 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LOF) 、华宝兴业 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 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 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 300 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 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 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 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 方达货币、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 易方达深证100ETF、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 易方达深证100ETF 联接、万家 180 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 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 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 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 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 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 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 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 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景顺长城稳 定收益债券型、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诺德优选 30股票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泰信中证 200 指数、大成内需增长 股票型、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招商深圳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招商深证 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深证基本面 12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华宝兴业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8 型、华安深证 300 指数、嘉实信用债券型、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华泰柏瑞信用增利 债券型、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 强型、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银华中证内地 资源主题指数分级、平安大华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嘉实海 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 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 股票型(QDII)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LOF-QDII) 、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QDII) 、 大成标普 500 等权重指数(QDII) 、长信标普 100 等权重指数(QDII)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 报(QDII)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QDII) 、信诚全球商品主题(QDII) 、工银瑞信中国机 会全球配置股票型(QDII)等 137 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 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 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 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 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 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 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 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 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9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5-28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6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0号 B座 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贸大厦 2706-2708 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璟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1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 2 2 2. . .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侯燕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465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业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代行) 联系人:王嘉朔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2 联系人:滕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5)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丰靖 联系电话:010-655570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3 (8) 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9) 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57092615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10)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11)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金融街F3 大厦(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薛军丽 联系电话:010-63636150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传真:010-68560661 网址:www.cebbank.com


(14) 广发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5)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巫渝峰 联系电话:0769-22100193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97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17) 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梁曦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8) 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号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6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 联系电话:025-58587018、025-58587036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传真:025-58587038 网址:www.jsbchina.cn (19)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0571-96523 传真:0571-85106576 网址:www.hzbank.com.cn (20) 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马旭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2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 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黄飞燕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7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站:www.drcbank.com (22) 广州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95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95 号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广州:96699;全国:40089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23)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4)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26)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7) 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8)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29 网址:www.newone.com.cn (29)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30)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5-51863323 网址:www.htsc.com.cn (31)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32)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0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3)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34)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35) 中银国际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1 联系人: 李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36)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37)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38)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2 (39)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务中心 A栋 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40) 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国联大厦 6层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国联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网址:www.gyzq.com.cn (41)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42) 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楼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方文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 转 8133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43) 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联系电话:029-87406488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传真:029-87406387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4)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号润安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45) 山西证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4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46)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47)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17 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48)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5 联系人:潘锴 联系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49)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联系电话: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50)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51) 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22373718-1013 网址:www.wlzq.com.cn (52)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83320066 网址:www.njzq.com.cn (53)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54) 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60、0731-84403319 业务投诉电话:0731-8440335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7 网址:www.cfzq.com (55) 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0769-221165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网址:www.dgzq.com.cn (56)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57) 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传真:0755-83700205 网址:www.ghzq.com.cn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8 (58)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传真:020-88836654 网址:www.gzs.com.cn (59)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联系电话: 0755-2583285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0)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61)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18、19楼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39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0519-88166222、021-52574550、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传真:0519-8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62) 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qlzq.com.cn (63) 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64) 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0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邵艳霞 联系电话:0731-85832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65)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jis.cn (66) 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6768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67) 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1 联系人:陈韦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730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86830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68) 天源证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 53号汇通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8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传真:0755-33329815 网址:www.tyzq.com.cn (69)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021-501220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70) 民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座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座6-9 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71) 西南证券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2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联系电话:023-6378646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311 网址:www.swsc.com.cn (72) 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hfzq.com.cn (73)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74) 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 层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网址:www.dxzq.net.cn (75) 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邱培玲 联系电话:010-583283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传真:010-59228748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76)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77) 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4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址:www.xmzq.cn (78) 江海证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79) 华融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陶颖 联系电话:010-58568040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传真:010-58568062 网址:www.hrsec.com.cn (80) 中金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7 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王雪筠 联系电话:010-85679265 网址:www.cicc.com (81) 财富里昂证券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5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www.cf-clsa.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5-28 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廖海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电话: (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庄贤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7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10]1755 号)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基金的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1 年1月 4 日至 2011年 1月 26日。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4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1.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 2.各代销机构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网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以电话或互联网等其他电子交易 方式进行申购、赎回,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申购、赎回的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1 年3 月28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 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 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实施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体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四)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0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 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 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 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必须按照《信 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提交赎回申请时, 帐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包括该日)为投 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相关基金销售机 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 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1 (六)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 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 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赎回的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 100份(如该帐户在 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 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 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 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调整生效前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赎回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M( ( ( (元 元 元 元) ) ) ) ( ( ( (含申购费 含申购费 含申购费 含申购费) ) ) )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100 万≤M<500万 1.2% 500 万≤M<1000 万 0.3% M≥1000 万 1000元/笔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2 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 持有时间 持有时间 持有时间( ( ( (天 天 天 天) ) ) )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0-364 0.5%


365-729 0.25%


730 及以上 0%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 应的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 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按 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费率。 (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 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举例说明: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数 申购份数 申购份数 申购份数





10,000 元 1.5% 9,852.22元 147.78 元 1.000元 9,852.22份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3 10,000,000 元 1,000元 9,999,000元 1,000元 1.000元 9,999,000份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采取四舍五 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 产所有。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 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 净赎回金额 10,000 1.000元 100 天 0.5% 50 元 9,950元 10,000 1.000元 500 天 0.25% 25 元 9,975元 10,000 1.000元 800 天 0% 0 10,000 元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 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基金总份额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九)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4 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 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 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 金总份额的 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 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 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 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至少一 种指定媒体予以上公告。 (4)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 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5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及处理 1.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或数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 户。发生上述(1)到(4)项情形,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依法公告。 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2.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 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 续工作日予以支付。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6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及时公告。 3.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前在至 少一种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 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 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 定提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7 九、基金转换 ( ( ( (一 一 一 一) ) ) )基金转换开始日及 基金转换开始日及 基金转换开始日及 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时间 时间 时间





本基金目前已开通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 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 易方达50指数基金、 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 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 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 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ETF 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 ETF 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 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创业 板 ETF 联接基金和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参见相关公 告。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 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实施日 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 ( ( (二 二 二 二) ) ) )基金转换的原则 基金转换的原则 基金转换的原则 基金转换的原则





1.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 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 销。 3.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8 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5.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 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 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 转换的处理原则。 7. 基金份额在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 新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调整生效 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 ( ( (三 三 三 三) ) ) )基金转换的程序 基金转换的程序 基金转换的程序 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 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 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 日) ,并在 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 ( ( (四 四 四 四) ) )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请 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 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00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59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 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 ( ( (五 五 五 五) ) ) )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易方达安心回 报债券型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和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A类/C类 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 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 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应在 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转换费率。 ( ( ( (六 六 六 六) ) )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计算公式: A=[B×C×(1-D) /(1+G)+F]/E H= B×C×D J= [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 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 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说明: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0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 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 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 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并见相关公告。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 费用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 A 类 /B 类基金份额和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所收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 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举例说明: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份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至易方 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份额,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转入易方达 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 元,假设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5%,申购补差费率为 0.5%,则可获得转入基金的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基金份 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11,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5%=55.00 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1,000.00-55.00)×0.5%÷(1+0.5%)=54.45 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5.00+54.45=109.45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109.45=10,890.55 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90.55÷1.020=10,677.01 份 转出份额 转出基 金份额 净值 转换金额 转换费 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 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 转出基金 赎回费 申购补 差费 10,000 份 1.100元 11,000.00元 55.00元 54.45元 10,890.55元 1.020元 10,677.01份 注: 本基金转出至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 50 指数基金、易 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时,转入份额的计 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 有;本基金转出至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1 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 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 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ETF 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 中盘 ETF 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资 源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创业板 ETF 联接基金和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时,转入份 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 ( (七 七 七 七) ) )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 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 工作日起有 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应在 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 ( ( (八 八 八 八) ) )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与巨额赎回 与巨额赎回 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 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 不予以顺延。 ( ( ( (九 九 九 九) ) ) )拒绝或暂停基金转 拒绝或暂停基金转 拒绝或暂停基金转 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2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转换申请的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 1 到 6 项暂停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刊登相关公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3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冻结与解冻 (一)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 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 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 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注册登记机 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基金销售机 构可以按照其业务规则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四)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 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 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五)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 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4 十一、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投资在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创业板上市公司 发行的债券。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60%—95%,现金以及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投资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万研究” )界定的医药生物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5%。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通过投资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医疗保健行业上市公司,把握中国医疗保健行业 发展中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追求更高收益,回避市场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 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金融政策等,以判断经济波动对市场的影响;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5 (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 (3)市场方面指标, 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 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4)政策因素,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 响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医疗保健行业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医疗保健行业由从事医疗保健相关产品或服务研发、生产或销售的公司 组成,包括化学制药行业、中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和医 疗服务行业。 本基金进行医疗保健行业上市公司分类方法为: 1)考虑上市公司最近 2 年的主营业务 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当某一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占该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均超过 50%时,直接归入该行业;2)当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 业务利润比例不一致时,以利润指标为准,但适当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看法;3)当 多个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均较为接近时,考虑该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控股公司的背景情况;4) 当多个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均较为接近且没有明显的发展规划和控股公司的背景时,归入综 合类;5)当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超过主营业务利润时,考虑该投资收益来源的行业背景, 如集中地来自于某一个行业,则归入该行业;如果不是集中地来自于某一个行业,则考虑 该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控股公司的背景,如果没有明显的发展规划和控股公司的背景时,归 入综合类。 本基金采取的对医疗保健行业及股票的划分方法与申万研究医药生物行业的划分方法 相同,为方便投资者了解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方向,本基金规定,投资于申万研究界定的医 药生物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5%。 如果申万研究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医疗保健行业划 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医疗保健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医疗保健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本基金 持有申万研究界定的医药生物行业股票的比例低于股票资产的 85%,本基金将在三十个交 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2)行业配置策略 医疗保健行业根据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类别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子行业。本基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6 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细分子行业间的配置。 1)经济因素 医疗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在经济周期各个阶段的表现不同, 预期收益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配置经济周期各个阶段预期收益率较高的子行业。 2)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 医疗保健行业受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影响。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因素、消费习惯等;政 策因素包括政府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等。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对医疗保健行业各细分 子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本基金将动态关注社会因素影响和政府政策变化趋势,超配受惠 于社会因素和政府政策变化的子行业。 3)市场需求趋势 医疗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不同,有的表现为刚性需求,有的呈 现较大弹性,导致不同子行业成长性出现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市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 高增长的细分子行业。 4)行业竞争格局 医疗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内部的竞争格局不同,行业利润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 将重点投资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或保持增长的行业。 5)技术水平及其发展趋势 技术进步情况影响医疗保健行业的长期生命力。医疗保健行业技术进步情况受市场需 求、产业政策及国际化程度等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关注医疗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技术 水平变化及其发展趋势,重点投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较快且发展趋势良好的子行业。 (3)个股选择策略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通过考虑以下因素对医疗保健行业上市公司的投资 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1)产品的竞争优势 公司由于品牌、技术、营销、专利等因素,其产品在细分子行业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而且该优势能够在未来较长时间内继续保持。 2)产品的生命周期 医疗保健行业产品的生命周期一般包括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产品处于 成长期或成熟期的公司将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 3)销售能力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营销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销售资源,整体销售能力较强,市 场占有率较高。较强的销售能力不仅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而且有助于延长产品的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7 生命周期。 4)管理能力 公司已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管理能力较强,在战略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 术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无法比拟的优势。 5)研发能力 公司研发能力较强、对市场需求变化反应迅速,不仅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老产品 进行快速改进,而且能够不断仿制或自主开发新产品。 6)成长潜力 公司成长性强,预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利润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具有可持续 性。 7)盈利能力 公司盈利能力强,预期营业利润率或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未来提升潜 力较大。 8)财务结构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财务风险较小。 9)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公司管理层稳定,且关心 股东利益。 (4)估值水平分析 在精选医疗保健行业股票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进行估值分析,采用的 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 、市净率法(P/B) 、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 、企业价值/ 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 、自由现金流贴现 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5)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对医疗保健行业各细分子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细分子行业的资产配 置比例。在各细分子行业中,本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 司进行投资。当各细分子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8 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 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 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 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 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 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 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 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 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采取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股指期货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 (1)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2)有效管理现金流量、 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本基金将关注国内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 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 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 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五)业绩比较基准 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医疗保健行业股票。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对医疗保健行 业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固定收益部分的业 绩比较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中债总指数。此外,本基金还按照预期的大类资产平均 配置比例设置了业绩比较基准的权重。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69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 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 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同时,本基金为行业基金,在享受医疗 保健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单一行业带来的风险。 (七)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政治形势、政策趋势和宏观经济形势; 3.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 4.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八)投资决策流程 1.资产配置决策 基金经理制定资产配置计划,按制度提交审议并实施。 2.类别资产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根据前述各类资产的投资策略,分别进行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 类别的投资决策。 (1)股票投资决策 ①基金经理对影响医疗保健行业各子行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并调整各子行业 资产配置比例; ②基金经理从医疗保健行业各子行业中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 市公司进行投资; ③基金经理根据各子行业及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股票估值水平变化以及对组合风险 的评估,持续地对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2)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研究员及债券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选择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0 具体的债券(含可转债)和货币市场工具品种构造投资组合。 (九)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 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5)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1 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 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 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 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3.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 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 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十)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2 (十二) 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 2011年 10月 1日至 2011年 12月 31 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2,529,876,041.88 76.05 其中:股票 2,529,876,041.88 76.05 2 固定收益投资 331,296,000.00 9.96 其中:债券 331,296,000.00 9.9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6,544,762.22 11.62 6 其他各项资产 78,767,701.31 2.37 7 合计 3,326,484,505.4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3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2,242,319,883.33 67.58 C0








食品、饮料 3,730,000.00 0.11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 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127,626,877.22 3.85 C8








医药、生物制品 2,110,963,006.11 63.62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245,392,843.13 7.40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42,163,315.42 1.27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2,529,876,041.88 76.25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02038 双鹭药业 5,303,607 174,223,489.95 5.25 2 000963 华东医药 6,452,684 171,770,448.08 5.18 3 600535 天士力 3,477,315 145,838,591.10 4.40 4 600267 海正药业 4,194,243 133,251,100.11 4.02 5 600276 恒瑞医药 4,428,798 130,383,813.12 3.93 6 600521 华海药业 11,286,162 124,147,782.00 3.74 7 000423 东阿阿胶 2,797,659 120,159,454.05 3.62 8 002099 海翔药业 5,697,599 106,545,101.30 3.21 9 600518 康美药业 9,449,466 106,023,008.52 3.20 10 000538 云南白药 1,847,385 97,911,405.00 2.9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31,296,000.00 9.99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5 9 合计 331,296,000.00 9.99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81287 11中电投CP02 1,500,000 150,645,000.00 4.54 2 1181149 11盘投CP01 600,000 60,180,000.00 1.81 3 1181289 11中电投CP03 500,000 50,215,000.00 1.51 4 1181132 11渝机电CP01 500,000 50,170,000.00 1.51 5 1181107 11酒钢CP01 200,000 20,086,000.00 0.61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62,327.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9,862,625.1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086,011.40 5 应收申购款 256,736.9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6 8 其他 - 9 合计 78,767,701.3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7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投 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基金合同生效 至2011年12月 31 日 -13.70% 0.79% -17.34% 1.10% 3.64% -0.31%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8 十三、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的应收款 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立基金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与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 益,归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 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 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 行。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79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四)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 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0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有交易的最近交易日所采用的净价 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 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日所采用的净价,确定公允价值。 (4)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价格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价格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 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期货合约以结算价格估值。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1 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 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 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申购、 赎回开始前为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含第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2 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四)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7项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 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 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 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3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 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 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4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基金管理人的相关 业务规则执行。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 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6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 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 本条第1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 1 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 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 M(元)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100 万≤M<500万 1.2% 500 万≤M<1000 万 0.3% M≥1000 万 1000元/笔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 应的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7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 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采取四舍五 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1)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 N(天)


赎回费率


0<N≤364 0.5% 365≤N≤729 0.25% N≥730 0%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赎回费 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数量·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 方达 50 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 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 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 金、易方达沪深 300 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 ETF联接基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8 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基 金、易方达创业板 ETF 联接基金和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 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 出基金赎回费用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 型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和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 A 类/C 类基 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 10 元的业 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上述费率 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89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会计核算制度按国家有关的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4.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5.本基金会计责任人为基金管理人。 6.基金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 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独立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等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2.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 应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2 日内公告。 3.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0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应予披露 的基金信息通过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 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公司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 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 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1 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五)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制,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 容进行复核。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 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 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事件,包括: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2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30%;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基金变更、增加、减少基金代销机构; 20.基金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3 2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公开澄清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 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4 十九、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 1. 政策风险。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 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2. 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 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 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 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 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行业 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 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 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5. 购买力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 通货膨胀因素而使其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首先,本基金为股票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 60%,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 大。其次,由于本基金为行业基金,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医疗保健行业股票,本基金须承 受政府政策变化等影响医疗保健行业的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当医疗保健行业股票整体表 现较差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可能低于主要投资对象非医疗保健行业股票的基金。最后, 如果管理人判断失误,本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5 (三)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基金管理人建仓时或为实现收益而进行组 合调整时,可能由于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将股票或债券买进或卖出; 二是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被迫在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 售股票或债券。两者均可能使基金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 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 水平。 (五)其他风险 1.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 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 生的风险; 3.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风险; 4. 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等机构无法正常 工作,从而影响基金的申购、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的风险。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6 二 二 二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自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3.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或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情形,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清算组对基 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7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 (2) 、 (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8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 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99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基金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 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 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 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 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 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0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 定有关费率; (1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1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 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2 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意见,说明基金 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法律法规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 (19)因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 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3 益。 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诉讼;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活 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7)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组成。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4.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 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5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本条中“以上”均包括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 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5.会议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 天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 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 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6 (2)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通知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 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 址等内容。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作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作为 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 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作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 和表决效力。 6.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1)现场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 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2)通讯开会。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 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 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7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 在 25 个工作日后), 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7.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限为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围内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 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至 少 35天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审核后公告。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 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 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 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的程序进行审议。 4)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 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 间间隔不少于 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 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8 2)通讯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 止日期后第二个工作日在大会聘请的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 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的 有效性。 8.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之二)通过。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经 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 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9.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 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09 果。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 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 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 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指定的两名计票员在监督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效力。 10.生效与公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表决通过 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 2 日内,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自中国证 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0 3.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或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情形,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清算组对基 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1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 (2) 、 (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 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八)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1.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2.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 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2 3.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九)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 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3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法定代表人: 叶俊英 成立时间:2001 年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 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4 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 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 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 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将拟投资的股票库、上海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界定的医药生物行业股票库、债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 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 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3)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为对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名单; (4)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库,交易对手库 由银行间交易会员中财务状况较好、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的交易对手组成。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交易对手库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应符合交易对手库的范围。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交易对手库进行监督;


(5)基金托管人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对银行间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控 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确定与各类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在具体的交易中, 应尽力争取对基金有利的交易方式。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赔偿责任。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5 (6)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事 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据以对基 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单进行监督; (7)对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2.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3.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 1、2 款的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 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及本协议的规定, 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 、本协议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时 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 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 制度等。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 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6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正 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 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 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 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 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四)基金财产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未经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除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基金托 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2.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 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 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 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3.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7 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 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 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 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并负责该账户的日常管理以及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基金管 理人应派专人协助办理开户事宜。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更过程中,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基金托管人给予积极配 合和协助。 5.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 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 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 行。 (4)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 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6.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8 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 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7.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 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8.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 有关凭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本后 30日内将一份正 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 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 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 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 《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 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 对同时进行。 3.当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财产公允价值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 纠正。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含第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19 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处理。 6.由于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的任何基金净值数据错误,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实际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则基 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则基金托管人也 应承担部分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不当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 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 承担的赔偿金额,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配。 7. 由于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 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8.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 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 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1.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0 2.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年度结束 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3.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职责。基金 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 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 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变更后的新协议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2.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 、 《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1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 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修改这些服务项目: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交易 记录。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应根据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成交 确认单。基金代销机构应根据在代销网点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成交确认单。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历史交易记录。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帐单服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查阅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向本公司定制纸质、电子或短信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单。 具体查阅和定制账单的方法可参见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 (四)基金间转换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在其所管理的基金间进行转换,具体 实施以有关公告为准。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2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利用代销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为 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 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相关公告。





(六)资讯服务 1.客户服务电话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帐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 可拨打如下电话: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 2.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电子信箱:service@efunds.com.cn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3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关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电话号码变更的公告 2011-7-2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 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1-7-2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莞农村商业 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1-8-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 申购费率优惠期的公告 2011-9-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华宝证券推出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参加华宝证券网上交易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2011-9-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代 销机构、 在江海证券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参加江海证券网上交易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9-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拓展网上直销定期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1-9-2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智能交易业务的公告 2011-9-2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11-10-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11-10-11 关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011-10-1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 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1-11-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最低赎回、 转换 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2011-11-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市场上出现冒用本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 活动的特别提示 2011-11-4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州银行为代 销机构、 在广州银行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参加广州银行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2011-11-1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融证券为代 销机构、 在华融证券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参加华融证券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2011-11-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金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1-12-21 关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及电话号码变更 的公告 2011-12-2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莞银行网上 银行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2-3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 “2012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2-3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华夏银行 网上银行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2-3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中国农业 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2-3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 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2-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财富里昂证券 为代销机构及在财富里昂证券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2-1-19 注:以上公告事项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构住所,投资者可在 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其所提供的 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203 126 二十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4.《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3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