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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电子(080012)

长盛电子: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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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2年 3月 1日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重要提示


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 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2〕19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 者保证。 2、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 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 3、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 2012 年 3月 5日至 2012 年 3月 23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 机构和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 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根据发售实际情况 对募集规模的进行控制。 7、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 户”)。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 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9、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 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 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0、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次 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本基金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 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12、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 算和确认为准。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 者应在基金合同正式公告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2 年 3月 1日《证券日报》上的《长 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http://www.csfunds.com.cn)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了解基金发行相关 事宜。 16、有关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 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7、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www.csfunds.com.cn)。 18、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或 010-62350088)或当地代销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20、风险提示: (1)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 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 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产品,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回报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2) 本基金以 1元面值开展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 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3)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 080012 (三)基金类型


股票型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七)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 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本基金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 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部分或本 公司网站。





2、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名录详见本公告附件,或相关机构以其他有效方式 发布的相关公告。 3、募集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或销售网点,也可 以增减相应的募集销售交易平台, 届时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若有) 为准。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 2012年 3月 5日至 2012年 3月 23日。在上述期间, 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发行时间, 但发售期不超过本基金的 设立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每日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可能不同,若本份额发售公告没有明确规定,则可由该类销售机构自行决定 其每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 募集时,若基金合同满足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下 同),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之日起 10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起 10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本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出具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 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若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 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含认购 费) 认购费率 M<50万 1.2% 50万≤M<200万 0.8% 200万≤M<500万 0.4% M ≥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3、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 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的有效份数保留至 0.01基金份额,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注:认购金额在 500万元(含)以上的,适用固定金额的认购费,即净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2%,假设该笔 认购产生利息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销售渠道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其规定的合法方式公 开进行发售。 (二)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本发售公告约定,若未约 定,则遵照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


认购参考时间:工作日 9:30-15:00,在周六、周日,银行、证券公司等 代销机构对投资者认购可能不予办理。 (三)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2、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4、本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认购的数额限制 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已在成功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还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 务,须先在该代销机构处开立交易账户。 3、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二)通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A、个人投资者应亲赴直销机构 1、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本、文职证、警官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身份证件); (3)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存折); (4)填妥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题》; (5)经熟读并签名的《长盛基金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注:其中“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以及认/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 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需与认购申请人名称 一致;





(2)个人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 息,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填写个人投资者的清算编号及购买的基金代码与 名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3)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行多 笔认购申请;





(4)个人投资者在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我公司直销理财 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我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B、机构投资者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或传真至直销机构 1、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团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行政机关文件、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 其他及复印件; (3)印鉴卡一式三份; (4)机构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它证明; (8)传真交易者须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9)填妥的《长盛基金——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0)经熟读并签章的《长盛基金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11)三方托管账户除上述(2)-(7)项资料另需托管人提供以外,同时 还需要提供相关托管协议复印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批复文件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的“申请人全称”与“指定资金账户户名”必须一致且为同一主 体,以保证资金安全。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2、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及复印件; (3)机构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1)机构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申购申请人名 称一致;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2)机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行多 笔认购申请。





(3)机构投资者 T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我公司直销理财 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我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C、特别说明 1、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周六、周 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我公司在中 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机构指定资金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10101040005748 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账号:866889008910001 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0200004229200032557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4、办理直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我司模版的表单,直销表单可在我司直销理财 中心或通过我司网站(首页-客户服务-下载专区)下载获取。


5、注意事项 ①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 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认购申请,如认购资金在当 日 16: 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则当日自动 撤销。 ②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 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投资提示 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从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下 载本基金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 周六、周日 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 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日(工作日)在 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 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2、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 并只能指定一个人 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 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 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6)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 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 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 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 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 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 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 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日(工作日) 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但此次确认是对认 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通过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 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 2、开立账户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印鉴卡;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认购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 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 请。 四、清算与交割


(一)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 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 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 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五、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5、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 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募集失败:募集期届满,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 2亿份、 募集资金金额少于 2亿元人民币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 200人,则本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发售费用 本次发售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在基金认购 费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 止基金募集时,如果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募集份额总份额不少 于 2亿份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经以下程序后,基金管理 人可办理基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停止基金募集后,由托管银行出具基金 清算专户存款证明, 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 验资;





(二)本公司在收到验资报告后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合同的备 案手续;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三)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1006号诺德中心八楼 GH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号城建大厦 A 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 月 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 8 月 26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1006号诺德中心八楼 GH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号城建大厦 A 座 21层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 戴君棉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号城建大厦 A 座 2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2)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鸿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吴雪妮 电话:010-66594851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吴双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格根


电话:010-67597114 传真:010-6759889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 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林芳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14)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传真:(0755)25831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址:www.nesc.cn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牟冲 电话:010-5832-812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8827 公司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763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2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7层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经贸中心 47-49楼 法定代表人: 高竹 联系人:赖君伟 电话:0755-82545555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公司网址:www.wkzq.com.cn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39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27)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热线:4006 19 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 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3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客户咨询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