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信诚300A(150051)

信诚300A\B:关于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 信诚 沪深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投 资者 办理 跨 系统 转 托管 等业 务的 公告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2 月1 日正式生效。 根据 《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 的相关规定, 本 基金通过场外、 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 基金发售结束后, 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 信诚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 份额 (场内简称:信诚 300,基金代码:165515 );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 1:1 的比 例确认为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A 份额(场内简称:信诚 300A , 基金代码:150051 ) 与信诚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场 内简称:信诚300B ,基金代码:150052)。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信诚 300 份额 将 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 信诚300A 份额 和信诚300B 份额只上市交易, 不 接受申购和赎回。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司 ”) 决定自 2012 年2 月15 日起, 开通信诚 300 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 (即 《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以 及信诚300 份额与信诚 300A 份额和信诚300B 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 业务。 具 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提出申请,自2012 年2 月 15 日起开通 信诚300 份额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 通过场内、 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自2012 年2 月15 日起 可通过办理 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实现信诚300 份额在两个登 记系统之间的转 托管 。 在场内信诚300A 份额和 信诚300B 份额的持有人应将相应 份额"合并转换"为信诚 300 份额后, 方可将 信诚300 份额转托管至场外。 通过场 外认购取得 信诚300 份额的持有人拟持有信诚 300A 份额和信诚300B 份额的, 需 先将 信诚 300 份额通过 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后,方可"分拆转换"为 信诚300A 份额和 信诚 300B 份额, 从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上市交易。信诚 300 份额跨 系统转托管 的具体业务 需按照中登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 信诚300 份额与信诚 300A 份额、 信诚 300B 份额之 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十 份信诚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 申请转 换成 五份 信诚300A 份额与五份信诚300B 份额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五份信诚300A 份额与五 份信诚300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十份信诚300 份额 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信诚 300 份额的场外 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 在 信诚300 份额的场外 份额 通过 跨系统转托管 至场内后,可按照 份额配对转换 规则进行操作。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 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按照 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员单位名 单可向本公司咨询,截至 2011 年12 月23 日,具有配对转换 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 国泰君安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 国信证 券、 招商证券、 广发证 券、 中信证券、 银河证 券、 海通证券、 华泰联 合证券、 申 银万国证券、 兴业证券、 长江证券、 安信证券、 西南证券、 金通证券、 湘财证券、 国元证券、 渤海证券、 华泰证券、 山西证券、 中信万通证券、 东兴证 券、 东吴证 券、 信达证券、 东方证 券、 方正证券、 长城证 券、 光大证券、 广州证 券、 南京证 券、 上海证券、 新时代 证券、 浙商证券、 平安 证券、 华安证券、 国海 证券、 财富 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 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 国盛证券、 宏源证券、 齐鲁证券、 世纪证券、 第一创业证券、 江南证 券、 德邦证 券、 西部证券、 广发华 福证券、 中金公司、 财 通证券、 华鑫证券、 瑞 银证券、 中 国建银投资证券、 红塔 证券、 西藏证券、 日信 证券、 联讯证券、 江海 证券、 国金 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天风证券 。 (三)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1∶00-3∶00 ( 基金管理人 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 市证券账户” ) 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 备足对价, 即投资者提出 “合并” 申请时, 其 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 的、 可交易的信诚300A 与信诚300B 基金份额; 投资者提出 “分拆” 申请时, 其 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信诚 300 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信诚 300 的 交易代码 “165515” 作为申请指令的 证券代码, 以份额为单位进行 “合并” 或 “分 拆”申报。 3、 “合并” 或 “分拆” 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偶数, 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 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0 份。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合并 ” 或 “ 分拆” 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 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 行检查并对相应 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 在交易时间内,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 FDEP 消息传输系 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 正常情况下, 中登深圳 分公司在T 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 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 有效性确认, 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 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 的登记。自T+1 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 T 日提出的 M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 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 M 份信诚300, 同时增加 M/2 份信诚 300A 与 M/2 份信诚 300B。 正常情况下, 自T+1 日 (含该日) 起新增 的信诚 300A 与信诚300B 基金份额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 T 日提出的 N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 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 减N/2 份信诚300A 和N/2 份 信诚300B, 同时增加N 份信诚 300。 正常情况下, 自T+1 日 (含该日) 起新增的 信诚 300 基 金份额可进行赎回等交易。 8、 信诚 300 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 “分拆” ,须 跨系统转托管 为 信诚300 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 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提交申请 “合并” 或 “分拆” 的基 金份额在当日撤销申请前不能 再进行卖出或赎回等交易。 11、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 最新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 额配对转换业务时, 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 业务办理费用。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 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