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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优选(150002)

大成优选:关于运用业绩风险准备金补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用业绩风险准备金 补偿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公告 
 
根据《大成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 下简称 “ 基金合同” )的约 定,经基
金管理 人-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本公 司 ” ) 计 算并 经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复核 , 大成 优 选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简 称 “ 本基 金 ” ) 2011 年度业 绩表 现
与 业 绩 基 准 表现 的 差 异 达到 运 用 业 绩 风险 准 备 金 弥补 持 有 人 损 失的 条 件 。 基金 管 理 人 将 于
2012 年 1 月 30 日 按照 基 金合同 的约 定,将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 业 绩风险 准备 金
账户 应 计提 金额 合计 23,234,775.34 元 (含 账户 累计 利息 365,636.20 元) 一次 性划入 基金 财
产 。上 述资 金的 划入 将对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净值 产生 约 0.005 元 的影 响。


本基金 合同 有关 业绩 风险 准备基 金的 约定 如下 :


“ 十七 、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1 、基金 管理人 设立专 门的 业绩风险 准备 金,用 于在 基金净值 增长 率低于 业绩 比较基 准 增长率 超 过 5% 时弥 补持 有人损 失。 在符 合相 关条 件的前 提下 , 业 绩风 险准 备金用 于弥 补持 有人损 失每 年最 多一 次, 在上一 个会 计年 度结 束 后 15 个 工作 日内 完成 。 2 、 基金 管理 人每 月从 已提 取的上 一月 基金 管理 费中 计提 10% 作 为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 划 入专门 的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账户。 3 、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计算 公 式 V =E× 10 % V 为 每月 需提 取的 业绩 风 险准备 金; E 为 已提 取的 上一 月基 金 管理费 。 4 、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累计 达 到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时 ,可不 再提 取。 5 、若基 金上一 年度基 金净 值增长率 低于 基金业 绩比 较基准增 长率 超过 5 %, 基金管 理 人需在 上一 个会 计年 度结 束后 15 个工 作日 内, 将业 绩风险 准备 金用 于弥 补持 有人损 失。 若 业绩风 险准 备金 超过 持有 人损失 , 则基 金管 理人 应将 与持有 人损 失相 等数 额的 业绩风 险准 备 金划入 基金 财产 , 其 余资 金仍作 为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存入专 门账 户; 若业 绩风 险准备 金不 足以 弥补持 有人 损失 ,则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应将 全部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划入 基金财 产。 其中, 业绩比 较基 准增 长率 =80%× (沪 深 300 指 数期 末点 数-沪 深 300 指 数期 初指 数)/ 沪深 300 指 数期 初点 数+20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期末 点数-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期初点 数)/ 中 信标普 全债 指数 期初 点数 ; 基金净 值增 长率 = ( 期 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当期 收益 分配 )/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持 有 人 损失 = 期初 基 金资产 净 值× ( 业绩 比 较基 准增 长 率 -基 金 净值 增 长率 ) , 且 业绩 比较基 准增 长率 -基 金净 值增长 率>5% 。 6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在将 业 绩风险 准备 金划 入基 金财 产的至 少 3 个 工作 日前 , 在指定 报 刊和网 站登 载划 入业 绩风 险准备 金的 有关 公告 , 披 露划入 业绩 风险 准备 金的 具体时 间、 方式 和数量 等信 息。 7、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基 金季 报等相 关信 息披 露文 件中 揭示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的结 余、 划 转和 使用情 况。 8 、发生 本基金 合同第 十八 条第(一 )款 规定的 需基 金转换运 作方 式的情 形后 ,基金 管 理人召 集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同意 基金 转换 运作 方式的 ,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基 金转换 运作 方 式后 3 个工 作日 内, 将业 绩风险 准备 金余 额一 次性 划入基 金财 产, 并在 基金 转换运 作方 式后 不再提 取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 9 、在 基金 合同 终止 的情 形 下,业 绩风 险准 备金 余额 应作为 基金 管理 人资 产处 理。 ” 风险提 示 : 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者 投资 于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基金 合同 、 招 募说 明 书等资 料。 敬请 投资 者留 意投资 风险 。


特此公 告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二年 一月 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