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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增长(050001)

博时基金:关于直销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自2012年1月4日起生效。





本公司提醒广大直销投资者在通过汇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ATM机转账等方式)购买基金时应注意:





1. 投资者于本公司确认的有效申请工作日(以下简称"T日")使用其预留账户通过汇款支付方式提交一笔认/申购申请,若T日之前或T日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之前该交易账户的资金到账金额大于或等于认/申购申请金额,则认/申购申请有效,如实际到账金额小于认/申购申请金额,则该认/申购申请将视同于无效交易,汇款到账金额将被记录在投资者直销交易账户资金余额中,投资者可择日提交申请或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自助申请退款。





2. 投资者于T日使用其预留账户通过汇款支付方式提交多笔认/申购申请的,若T日之前或T日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之前该交易账户有资金到账,则本公司采取"时间优先"原则,按认/申购申请提交的先后顺序逐笔足额匹配该交易账户的到账资金。按此规则匹配时,当出现一笔认/申购申请金额大于到账金额逐笔匹配后的资金余额时,则该笔认/申购申请将视同于无效交易,资金余额将按顺序与下一笔认/申购申请继续匹配,按上述规则匹配结束后如仍有资金余额未参与匹配,该余额将被记录在投资者直销交易账户资金余额中,投资者可择日提交申请或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自助申请退款。





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特此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