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查看PDF公告
关于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深证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上市 和申购、赎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深 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简称: 深价值, 证券代码:159913 )2011 年10 月25 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 易。 上市首日揭示的 “前收盘价” 为其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 并以 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 2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证券简称: 深价值,证券代码: 159913 ) 2011 年10 月25 开始通过我所交易系统申报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1 )下文所列的会员单位在交易时间内可申报基金份额的申 购、 赎回。 基金份额应当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 、 赎回, 申购、 赎回 的申报指令不得撤销。 (2)下列会员单位可以申报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宏源证券、 红塔证券、 银河证券、 安信证券、 中信建投、 中 信 万通、国海证券、申银万国、兴业证券、渤海证券、方正证券、 海 通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国金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 平安证券、 信达证券、 国泰君安、 齐鲁证券、 华宝证券、 中投证券、国信证券。 3.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 本所同意深证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 布系统揭示净值。 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交易日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 在行情系统 “市盈率Ⅰ” 中揭示。 每百份基金单位交易日内 的实时参考净值(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Ⅱ” 中揭示。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