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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S300(160415)

华安S300: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0 华 安深 证 30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基 金 开 放日常 申购 ( 赎 回 、定 期定 额投 资) 业务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1 年 10 月13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深证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华安深证 300 指数(LOF ) 基金主代码 1604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9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安深证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和 《华 安深证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1 年 10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1 年 10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 年 10 月 18 日 注: 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 常申购 、赎 回(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办理 时间 投资者应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本基 金场外申购 、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场内申购 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 赎回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 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1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本基金场外申购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 , 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 元, 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 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的则不受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 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市 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 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场外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 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 端收 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 ≤M<300 万 0.8% 300 万 ≤M<500 万 0.4% M≥500 万 每笔 1000 注: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2.2 后 端收 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各销售机构如有申购费优惠活动, 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2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销 售 机构赎 回本 基金 的单 笔 赎回申 请不 得低 于 500 份基 金份额, 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 单个交易账 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0 份 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每个交 易账 户的 最低 份 额余额 为 500 份。 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因赎 回等原 因导 致其单 个交 易账户 内剩 余的基 金份 额低于 500 份时 ,注 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市 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 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固定为 0.5% 。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N <1 年 0.5% 1 年 ≤N <2 年 0.25% N ≥2 年 0 注:一年指 365 天,两年为 730 天。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其中不低于 25% 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5.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申 请 办 理 “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计 划 ” 的 投 资 者 可 自 行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金 额, 但最低 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 含 100 元)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 6. 基 金销 售机构









































































































































3 6.1 场外 销售机 构 6.1.1 直销机 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 国际大厦 37 楼 电话: (021)38969960 传真: (021)58406138 联系人:张剑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522 室 电话: (010)57635999 传真: (010)66214061 联系人:满黎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1203 室 电话: (020)38199200 传真: (020)38927962 联系人:田峰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 88 号长安国际中心 A 座 706 室 电话: (029)87651811 传真: (029)87651820 联系人:史小光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19 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12 层 1211K-1212L 电话: (028)85268583 传真: (028)85268827 联系人:强智勇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59 号财富中心 E 座 2103 室









































































































































4 电话: (024)22522733 传真: (024)22521633 联系人:曹瀚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 子交易平台华安电子交易网站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 (021 )33626962 联系人:赵敏 6.1.2 场外非 直销 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5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475625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6)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6 网址:www.cjis.cn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电话: (010)84864818 网址:www.ecitic.com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ewww.com.cn (2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2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 / 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2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24)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2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7 客户服务电话: (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2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2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电话:( 0791)6289771 网址:www.gsstock.com (29)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站:www.xmzq.cn (3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网站:www.cnhbstock.com (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 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3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3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708 网址:www.westsecu.com.cn (3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 jijin.txsec.com









































































































































8 (3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3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 网址:www.jhzq.com.cn (3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2943750 网址:www.zszq.com.cn (4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 ( 021 )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4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6 、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4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4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12)33396288


网址: www.dwzq.com.cn (4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9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1)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根据情 况增 加或者 减少 代销机 构, 并另行 公告 。销售 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 网点, 并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 意。 6.2 场内 销售机 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 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 7 基 金份 额净 值公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自 2011 年 10 月 18 日 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 本公司客户服务 电话和网站等媒介, 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 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本基 金的申 购费 率、赎 回费 率和收 费方 式由基 金管 理人根 据基 金合同 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基金合同》 的相关 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在不违 反法 律法规 规定 及基金 合同 约定的 情形 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 本公 告 仅对 本基 金开放 日常 申购、 赎回 、定期 定额 投资的 有关 事项予 以 说 明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huaan.com.cn ) 查询或阅读刊登在 2011 年 7 月 27 日 《上海证券报》 、 《中 国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华安深证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招 募 说明书》 。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 ) 下载开









































































































































10 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5) 投资 者可 通 过本 基金的 直销 机构或 代销 机构办 理本 基金的 申购 、赎回 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中定期定额投资务只能在场外已开通此业务的代销机构 办理,具体开通情况以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6) 场内、 场外认购或 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自 2011 年 10 月 18 日起可以通 过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或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跨系 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场外 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 才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 , 敬请场外认 购或 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7) 风险 提示: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