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通胀:关于增加国开证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 加国开证券为旗下 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 的公告 根据 银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本公 司” ) 与 国开证 券 有限 责任公 司(以下 简称“ 国开证 券”) 签 署的销 售代理 协议, 自2011年10 月13 日起,在国 开证券 开通旗下 部分 基金代销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 次开通 代销 业务基 金 银华核心 价值 优选股 票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代码:519001 ) 、 银华 内需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代码:161810 ) 、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基金代码:161811) 、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 码:161812) 、 银华抗 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代码:161815 ) 、 银华 中证等权 重90指 数分级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代 码:161816)、 银华 消 费主题分级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8,以下简称“银华消费分级股票” ) 。 二 、投 资者可 通过 以下途 径了 解或咨 询相 关情况 1、国开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 1 号泰利明苑写字楼 A 座二区4 层 联系人:朱瑜 联系电话:51789000 公司网站:www.gkzq.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2 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 银华消费分级股票 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9月28日生效, 目前 银华消费 分级股票 基金处于封闭期。 银华消费分级股票 基金的申购、 赎回业务自基金 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 间将另行公告。 自 银华消费分级股票基金 的申购、 赎回业务开放之日起, 投 资者可以前往 国开证券 各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 国开证券 的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