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基金:关于旗下基金产品持有上海家化股票恢复市价估值法的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1年1月17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上海家化(60031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详见本公司2011年1月18日的相关公告)
2011年9月7日 " 上海家化"公告复牌,其收盘价格已能公允反映该股票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并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9月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海家化(600315)"股票恢复"市价估值法"估值。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