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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全球(100055)

富国全球: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1年08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	1000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07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1年08月31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08月3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有关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巴黎证券交易所、德国证券交易所和意大利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是对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若本基金的主要交易市场发生变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代销机构接受的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客户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本公司网上交易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1.5%	-
  M>=1000000;M<5000000	1.2%	-
  M>=5000000	1000元/笔	-
  注:-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为0.5%。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目前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所有。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暂不开通。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上直销定投:1)最低金额200元;2)支持工行卡、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兴业卡及天天盈;农行卡、兴业卡、民生卡及前端优惠费率4折, 工行卡、建行卡前端优惠费率5折、招行卡前端优惠费率8折。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层;
  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021-68597788;
  电话:021-68597979;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机构的业务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1年8月3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6、咨询方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