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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小盘(200012)

长城中小盘: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 月26日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1年08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0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06 月3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城中小盘股票 基金主代码 200012 交易代码 2000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 1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6,481,876.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持续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 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主要通过对 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走势、证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 研究和预测,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现金等大类 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投 资比例,以控制系统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40%×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 率+2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 时本基金追求个股的成长收益,所以为高风险、高收 益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彭洪波 唐州徽 联系电话 0755-23982338 010-66594855 电子邮箱 penghb@ccfund.com.cn 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9556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6月 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68,485.30 本期利润 -33,547,375.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1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41,353,068.6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6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③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 年1月 27 日生效,至本报告期期末,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76% 0.98% 2.27% 1.06% -0.51% -0.08% 过去三个月 -5.32% 0.85% -5.49% 0.99% 0.17% -0.14%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今 -7.40% 0.71% 2.56% 0.99% -9.96% -0.28% 注:从D1 到 Dn 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由 D0 到 D1 区间内每个交易日收益率的合成计算 而来,计算公式如下: 从 D1到 Dn 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1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2 日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1+ Dn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 这里的每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长城中小盘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每日收益率=40%×天相中盘指数日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日 收益率+20%×中债总财富指数日收益率。 指数收益率均以当日收盘价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而成。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注:①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3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3%;现金以及到期日 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以不低于 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较 高成长性和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即2011年1月 27 日至7 月26日。截 止本报告披露时点,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 ③本基金合同于2011 年1月 27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 15家基金管理公司, 由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4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 、北方国际信托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2001年 12 月27 日共同出资设立, 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 、北方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 )。 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 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 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 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建华 投资总 监、基金 管理部 总经理、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长 城久富 和长城 久泰基 金的基 金经理 2011 年 1 月 27 日 - 11 年 男,中国籍,北京大学力 学系理学学士,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 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 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 务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 2001年 10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 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 理、“长城安心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 《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


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 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备较高成长性的中小市值公司, 力争获取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超额收益, 投资风格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不相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 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中国经济依然面临较为严峻的外部环境,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实施完毕后,经 济依然复苏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房地产市场萎靡不振,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依然此起彼伏。 在这种情势下更发生了日本地震及海啸引发的核危机对全球相关产业链的冲击,以及中东政局动 荡尤其是利比亚危机直接将国际油价推高到 100 美元附近。国内经济形势也错综复杂,伴随着通 胀逐月走高,控制通胀成为上半年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央行动用了两次加息、每月提高存款准 备金率的紧缩措施,同时房产税试点、限购、房价调控目标等措施都陆续出台,但是政策力度和 效果还未显现,长江中下游地区由旱转涝更加重了对通胀的担忧。为缓冲控制通胀对经济增长的 不利影响,政府政府推出了 1000万套保障住房建设、加大水利建设等措施。在外需和国内消费短 期内无法快速提升的情况下,投资成为“保增长”的重要手段,这在证券市场也得到了充分的反 应,上半年和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钢铁、水泥、煤炭、机械等行业个股以及银行、地产等静态估 值较低的调整充分的蓝筹股在报告期内都曾有良好的表现,上年度业绩和估值被不同程度透支的 中小盘股,在一季报业绩不及预期、估值偏高等压力下,出现大幅度回落,消费类个股也在消费 意愿下降、规范商业预付卡、药品限价等政策措施的影响下持续调整。二季度末市场出现风格转 换的迹象,景气度高涨的白酒、调整充分的医药、零售行业逐步企稳反弹。本基金在一月末成立 后,目前仍处于建仓期。本基金在中小盘股票中努力寻找估值和成长相匹配的个股进行均衡配置, 并在中小盘股票整体估值水平偏高的情况下谨慎控制仓位以回避系统风险,但是一季报部分中小 盘股业绩低于预期拉低了中小市值个股的整体估值水平,股价调整的幅度超出我们的预期,导致 本基金净值短期内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挫,在此向本基金持有人深表歉意。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5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连续出台的调控政策将产生一定的效果,政府在保增长和控通胀中寻求的平衡也基本 上能够实现。我们认为,下半年通胀形势有望得到缓解,6 月末银行间拆借利率超过 8%说明资金 面的紧张程度已经迫近临界点, 政策将有结构性的微调。 而政府推出的年内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 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政策目标陆续落实也使年内的经济较快增长毫无悬念,对宏观经济“硬着 陆”的担忧更是杞人忧天。但是从长远看,我们对依赖投资保增长的方式持保留态度,对经济结 构转型的必要性深信不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投资领域蕴含的投资机会视而不见。因此, 总体判断,下半年证券市场面临的宏观经济及政策环境将好于上半年,在投资者普遍调低对上市 公司业绩预期的前提下,部分上市公司的业绩也许会给投资者带来惊喜,这些都预示着下半年市 场将趋于活跃。在系统性风险趋弱的前提下,个股选择将成为获得良好业绩表现的重要手段。因 此,下半年我们要从确定的增长、合理的估值中寻找稳妥的投资机会,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竭力 给持有人带来满意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 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 核人员列席基金估值委员会。


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 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 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 握,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 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综合宏观经济、行业 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数,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 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 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 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


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 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基金 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 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 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 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 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 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就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定价服务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收 益分配每年至多 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基 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 可不分配;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 本基金2011年1月27 日成立,上半年度合计已分配利润 0.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可供分配利润为-35,128,807.34元,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托管人 ”)在对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9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1 年 6 月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842,725.24 结算备付金 232,215.68 存出保证金 759,229.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1,927,521.15 其中:股票投资 341,927,521.1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00,194.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26,771.4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13,892.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43,702,549.82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1 年 6 月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13,680.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9,249.66 应付托管费 89,874.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38,733.6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67,942.00 负债合计 2,349,481.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76,481,876.00 未分配利润 -35,128,807.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1,353,068.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3,702,549.82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 2011 年 1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无上年度末比较数据。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26 元,基金份额总额 476,481,876.0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1月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6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1年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 年 6月 30 日 一、收入 -27,823,125.49 1.利息收入 2,254,386.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82,163.1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72,223.5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322,137.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088,569.9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233,567.8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015,861.0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16,211.05 减:二、费用 5,724,250.22 1.管理人报酬 3,899,071.21 2.托管费 649,845.1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001,886.7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73,447.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547,375.7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547,375.71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 年1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 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 6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年 1 月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 年 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53,329,491.75 - 953,329,491.7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33,547,375.71 -33,547,375.7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76,847,615.75 -1,581,431.63 -478,429,047.3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918,999.53 -380,031.32 14,538,968.21 2.基金赎回款 -491,766,615.28 -1,201,400.31 -492,968,015.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 - -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2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76,481,876.00 -35,128,807.34 441,353,068.66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 年1月 27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光裕______














______余骏______

















____桑煜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 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21号”《关于核准长城中小 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 于2011年1月27日成立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953,329,491.75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 )。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 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本基 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走势、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 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 益,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控制系统性风险。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0%×天 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 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 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 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3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11 年1月 27 日(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 6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 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为2011年1月27日(合同生效日)至6月 30 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负债)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根据持有意图和能力,将持有的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4


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 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 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5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 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方法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 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 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 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 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包括股票、 权证等)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 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 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6


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 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 定公允价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未上市证券的估值


1)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 估值方法估值,即依照上述(1)中的1)和4)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即依照上述(1)中的 1)和 4)的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 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 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5)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3)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7


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均按上述(1)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4)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 部分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分别转入 “未分配利润(未实现)”和“未分配利润(已实现)”。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8


(4)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 息的差额入账;


(6)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7)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 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 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 配利润为基准计算。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9


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1 年1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未发生会计政 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1 年1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未发生会计估 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1 年1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未发生会计差 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 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 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自 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


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 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 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对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1年 1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 6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354,888,467.37 45.30% 6.4.8.1.2 债券交易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1


注:本基金本期(2011 年 1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2011 年 1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2011 年 1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1年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288,348.78 44.36% 68,059.65 49.29%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 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 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年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899,071.2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91,710.59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项目 本期 2011年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49,845.18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2011 年 1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未与关联方进 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1年 1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1年6月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 1月27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3,000.15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3,000.15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20% 注:基金管理人于本期持有本基金份额相关的交易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计算 并支付。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投资于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1年 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 6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3


中国银行 50,842,725.24 651,604.2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2011 年 1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未在承销期内 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1 年6 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41,927,521.15 77.06 其中:股票 341,927,521.15 77.0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500,194.25 11.1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074,940.92 11.51 6 其他各项资产 1,199,893.50 0.27 7 合计 443,702,549.8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207,146,032.36 46.93 C0 食品、饮料


58,313,138.43 13.21 C1








纺织、服装、皮毛 1,080,500.00 0.24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0,194,358.15 4.58 C5








电子 18,806,114.00 4.26 C6








金属、非金属 22,370,188.69 5.07 C7








机械、设备、仪表 64,927,681.08 14.71 C8








医药、生物制品 21,454,052.01 4.86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911,000.00 0.43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38,042,263.02 8.62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0,482,145.77 13.70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5


I 金融、保险业 21,397,500.00 4.85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978,120.00 0.22 M 综合类 11,970,460.00 2.71 合计 341,927,521.15 77.4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858 五 粮 液 533,200 19,045,904.00 4.32 2 600406 国电南瑞 444,150 16,122,645.00 3.65 3 002152 广电运通 419,279 12,926,371.57 2.93 4 600415 小商品城 974,000 11,970,460.00 2.71 5 000039 中集集团 500,000 10,940,000.00 2.48 6 002317 众生药业 468,573 10,519,463.85 2.38 7 300134 大富科技 202,233 10,404,887.85 2.36 8 000400 许继电气 331,600 10,216,596.00 2.31 9 600859 王府井 253,500 10,132,395.00 2.30 10 601818 光大银行 3,000,000 10,050,000.00 2.2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858 五 粮 液 17,751,628.00 4.02 2 000895 双汇发展 16,082,112.70 3.64 3 600406 国电南瑞 15,756,330.39 3.57 4 000338 潍柴动力 15,247,703.85 3.45 5 600415 小商品城 14,987,884.60 3.40 6 601818 光大银行 14,873,000.00 3.37 7 002152 广电运通 13,894,403.76 3.15 8 000039 中集集团 13,711,105.58 3.11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6


9 300134 大富科技 13,245,712.30 3.00 10 601666 平煤股份 13,129,682.13 2.97 11 600031 三一重工 13,027,366.00 2.95 12 002317 众生药业 12,298,561.24 2.79 13 600271 航天信息 11,824,072.15 2.68 14 600563 法拉电子 11,432,579.08 2.59 15 600729 重庆百货 11,393,359.00 2.58 16 600859 王府井 10,683,476.00 2.42 17 000400 许继电气 10,354,423.50 2.35 18 601390 中国中铁 10,098,922.85 2.29 19 000001 深发展A 9,929,649.47 2.25 20 002073 软控股份 9,902,863.55 2.24 21 002250 联化科技 9,728,051.60 2.20 22 300080 新大新材 9,683,277.50 2.19 23 002007 华兰生物 9,499,740.93 2.15 24 000568 泸州老窖 9,244,149.83 2.09 25 000528 柳





工 8,862,452.43 2.01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338 潍柴动力 15,620,484.75 3.54 2 600031 三一重工 15,535,349.46 3.52 3 601666 平煤股份 13,571,050.06 3.07 4 000001 深发展A 10,887,724.11 2.47 5 002007 华兰生物 10,183,792.26 2.31 6 601390 中国中铁 9,244,078.00 2.09 7 000528 柳





工 9,194,448.63 2.08 8 002001 新 和 成 9,128,261.44 2.07 9 600386 北巴传媒 8,164,413.48 1.85 10 601166 兴业银行 7,501,869.00 1.70 11 601186 中国铁建 7,201,336.85 1.63 12 000895 双汇发展 6,808,547.00 1.54 13 600216 浙江医药 6,357,954.00 1.44 14 002029 七 匹 狼 5,950,550.51 1.35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7


15 000759 中百集团 5,411,060.00 1.23 16 600288 大恒科技 5,352,616.20 1.21 17 300050 世纪鼎利 4,560,558.00 1.03 18 600036 招商银行 4,400,576.00 1.00 19 600016 民生银行 3,726,000.00 0.84 20 002202 金风科技 3,716,134.41 0.84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79,098,643.7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04,243,831.46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外, 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年5 月28 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事实,并对相关高管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





本基金管理小组分析认为,五粮液是一家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优质公司,该处罚不影响公司 的长期投资价值,而且公司估值水平相对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 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在较低价格区域对五粮液进行了投资。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8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59,229.0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6,771.49 5 应收申购款 313,892.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99,893.50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373 50,835.58 39,803,573.91 8.35% 436,678,302.09 91.65%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 月 27 日 )基金份额总额 953,329,491.7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4,918,999.53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91,766,615.2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6,481,876.00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因任期届满,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决议,关林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韩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彭洪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在新任总经理到任前,由余 骏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在新任督察长到任前,由彭洪波先生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爱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批复》 ,李爱华先生担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因工作 调动,董杰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该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并 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 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城证券 1 354,888,467.37 45.30% 288,348.78 44.36% - 华泰联合证券 1 207,959,310.61 26.55% 176,765.16 27.19% - 齐鲁证券 1 103,644,122.15 13.23% 88,097.16 13.55% - 英大证券 1 66,811,801.87 8.53% 54,284.66 8.35% - 光大证券 1 50,038,773.17 6.39% 42,532.66 6.54% - 注:1、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5个交易单元均为新增。 2、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 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 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长城中小盘股票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1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通知托管 人。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 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 购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 - - 2,810,000,000.00 100.00% - - 齐鲁证券 - - - - - - 英大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