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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通胀(161815)

银华通胀: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华抗通胀主题 (QDII-FOF-LOF )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27 页


银 华 抗 通 胀主 题 证 券 投资 基 金 (LOF ) 2011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1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1 年8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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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1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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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 本情 况 基金名 称 银华抗 通胀 主题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基金简 称 银华抗 通胀 主题 (QDII-FOF-LOF ) 基金主 代码 161815 基金运 作方 式 上市契 约型 开放 式(LOF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12 月 6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88,807,576.3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0 年12 月 20 日


2.2 基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在 有 效控 制组 合风 险的 前提 下 ,通 过在 全球 范围 内精 选 抗 通胀 主题 的基 金, 为投 资 者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为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精 选 跟 踪 综 合 商 品 指 数 的 ETF, 跟踪 单个 或大 类商 品 价格的ETF ,业 绩比 较基 准 90%以 上是 商品 指数 的共 同 基金, 以及 主要 投资 于通 货 膨胀挂 钩债 券的 ETF 或债 券型基 金的 主题 投资 基金 , 主 要 采用 “ 自 上而 下 ” 的多 因 素分 析决 策系 统, 综合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 进 行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 同 时 结 合 “ 自 下而 上 ” 的精 选抗 通胀 主 题的 基金 的投 资策 略优 化组合 收益 ,实 现基 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定增 值。 本 基 金还 将通 过投 资固 定收 益 类证 券和 货币 市场 工具 有 效 管理 资金 头寸, 并 适时 地 利用 金融 衍生 品进 行套 期保值 和汇 率避 险。 本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投 资于 基金 的资 产合 计不 低于本 基金 基金 资产 的 60% , 其中 不低 于 80% 投 资于 抗 通 胀 主题 的基 金, 现金 或者 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投 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的5%。 抗通 胀 主 题 的基 金指 跟踪 综合 商品 指 数的 ETF ,跟 踪单 个或 大类商 品价 格 的 ETF, 业绩 比较基 准90% 以 上是 商品 指 数 的 共同 基金 ,以 及主 要投 资 于通 货膨 胀挂 钩债 券的 ETF 或 债券 型基 金。 本 基金 所投资 的商 品类 基金 以跟 踪 商 品 指数 或商 品价 格为 投资 目 标, 通常 情况 下不 采用 卖空策 略, 也不 使用 资金 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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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 较基 准 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投资 全球 抗通 胀主 题 基金 的基 金中 基金 ,在 证 券 投资 基金 中属 于较 高预 期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的 基金 品种。


2.3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凌宇翔 尹东 联系电 话 (010)58163000 (010 )67595003 电子邮 箱 yhjj@yhfund.com.cn yindong.zh@ccb.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3333, (010 ) 85186558 (010 )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 )66275853


2.4 境外资 产托 管人 项目 境外资 产托 管人 名称 英文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中文 纽约梅 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办公地 址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邮政编 码 NY10286


2.5 信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办公地 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320,482.51 本期利 润 -17,424,1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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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300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2.98%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4.27%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1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8,310,462.12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37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70,497,114.18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63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报告期 末( 2011 年6 月 30 日 )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3.70%


3.2 基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2.63% 0.34% -5.31% 1.45% 2.68% -1.11% 过去三 个月 -6.96% 0.75% -7.94% 1.67% 0.98% -0.92% 过去六 个月 -4.27% 0.69% 2.71% 1.47% -6.98% -0.78% 自基金 合同生 效日起 至 今 -3.70% 0.65% 6.10% 1.39% -9.80% -0.74%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率 变动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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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期 为 2010 年 12 月 6 日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起 六个月内为建 仓期。截 至 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的 各 项投资比例已 达到基金 合 同第十三条 的规定: 投资于 基金 的资 产合 计不 低于本 基金 基金 资产 的 60% ,其 中不 低于80% 投资 于 抗通胀 主题 的基 金,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投 资比 例合 计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抗 通胀 主题 的基 金指跟 踪综 合商 品指 数的 ETF, 跟踪 单个 或大 类商 品 价格 的 ETF , 业 绩比 较基 准90% 以上 是商 品指 数的共 同基 金, 以及 主要 投资于 通货 膨胀 挂钩 债券 的 ETF 或 债券 型基 金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证 监 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 的全 国性 基金 管 理公司 。 公 司注 册资 本为2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 的股 权 结构为 西南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 :29% ) 、第一创业 证券有限 责 任公司(出资 比例:29% ) 、东北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出 资比 例:21% ) 及山西 海鑫 实业 股份 有限 公司 ( 出资 比例:21% ) 。 公司的 主要 业务 是基 金募集 、基 金销 售、 资产 管理及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 其他业 务。 公司 注册 地为 广东省 深圳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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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着 十 九 只开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 金和 一只创 新型 封 闭 式证券投资基金, 包括银 华优势企业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证 券投资 基金、银华- 道 琼斯 88 精 选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 华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 核心 价值 优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华优质增长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银华 富裕主题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 华 领先策略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 华全 球核 心 优选证 券投 资基 金 、 银 华 内需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银 华增 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和谐 主题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 华沪 深 300 指数 证 券 投资基 金(LOF) 、 银 华深 证1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成 长 先锋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银 华 信用双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华抗 通胀 主题 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 银 华 中证等 权 重 9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 华永 祥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银 华信 用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周 毅 先 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公 司境外 投资部 总监 、 量 化投资 部总监 及量化 投资总 监。 2010 年 12 月 6 日 - 12 年 硕 士 学 位 。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 南 卡 罗 莱 纳 大 学 , 约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学 。 历 任 美 国 普 华 永 道 金 融 服 务 部 经 理 , 巴 克 莱 银 行 量 化 分 析 部 副 总 裁 , 巴 克 莱 亚 太有限 公司 副董 事。2009 年 9 月加盟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自 2010 年 5 月 7 日 起任 银华 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2010 年6 月 21 日 起兼 任银 华沪 深 30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 自 2010 年8 月 5 日起 兼任 银华 全球 核 心优选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籍: 美国 。 陈 悦 先 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助 理 2011 年 2 月 11 日 - 5 年 硕士学 位。 2006 年至2009 年曾先 后在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 中 国 人 寿 富 兰 克 林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从 事 行 业 研 究 工 作 。2010 年 7 月加 入银 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曾 担 任 行 业 研 究 员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籍: 中国 。 注: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基 金合 同生 效日或 公司 作出 决定 之日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符合 行业普 遍认 可的 计算 标准 。 4.2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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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 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法》 及其各项 实 施准则、 《银华 抗通胀 主 题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合同》和其 他有关 法律法 规的 规定,本 着诚 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在 严格 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益,无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 基金 投 资组合 符合 有关 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4.3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 意 见》的要求, 本基金管 理 人制定并执行 了 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交 易 制度的范围包 括所有投 资 品种,以及一 级市场申 购 、二级市场 交易等所 有投资管理活 动。公平 交 易的执行情况 包括:公 平 对待不同投资 组合,严 禁 直接或者通 过与第三 方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 投资 组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 送; 在 保证各 投资 组合 投资 决策 相对独 立性 的同 时, 确保其在获得 投资信息 、 投资建议和投 资决策方 面 享有公平的机 会;实行 集 中交易制度 和公平的 交易分配制度 ;加强对 投 资交易行为的 监察稽核 力 度等。综上所 述,本基 金 管理人在本 报告期内 严格执 行了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相关 规定 。 4.3.2 本投资 组合 与其他 投资 风格相 似的 投资组 合之 间的业 绩比 较 注:本 基金 管理 人旗 下无 其他投 资风 格与 本基 金相 似的投 资组 合, 因此 未进 行业绩 比较 。 4.3.3 异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 未发 现存 在可 能导 致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 输送 的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1 年上 半年 , 大 宗商 品 市场受 到日 本核 泄漏 、 利 比亚内 战、 欧债 问题 、 以 及实体 经济 放缓 等多种 因素 交叉 影响 , 大 宗商品 价格 波动 较大 。 前 四个月 中 , 在 良好 经济 数 据以及 宽松 流动 性的 共同作用下, 大宗商品 整 体延续了始自 去年四季 度 的上涨行情, 其中原油 价 格因为利比 亚内战上 涨尤为显著。 而进入五 月 以来,经济增 长乏力以 及 市场对欧债危 机的担忧 使 大宗商品 出 现了一定 程度的回调, 在这一阶 段 中投资者避险 需求使黄 金 表现比较抢眼 。在过去 的 六个月中, 高盛商品 指数累 计上 涨2.71% , 其 中高盛 贵金 属指 数上 涨 6.51% , 高盛 能源 指数 上涨6.30%,高 盛 有色 金属 指数下 跌1.55% ,高 盛农 产品指 数下 跌 9.58% 。 报告期内,本 基金在大 宗 商品上涨过程 中,增持 了 能源类商品配 置,并减 持 了有色金属, 农 产品和贵金属 配置相对 稳 定;本基金在 大宗商品 下 跌过程中,减 持了石油 、 农产品和有 色金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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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并增 持了 黄金 和通 胀连接 债券 ,以 规避 市场 快速下 跌风 险。 4.4.2 报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0.963 元, 本报 告期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4.27% ,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2.71% 。 4.5 管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下半年, 我们认为 市 场在经历了二 季度的调 整 之后,风险已 经得到了 一 定程度的释放 。 市场担忧的一 系列系统 性 风险确实客观 存在,但 是 在短期内出现 实质性影 响 的概率并不 大。我们 判断, 下半年 大宗商品 市 场将趋于稳定 ,进一步 下 跌的空间不大 ,市场将 进 入震荡市。 从中长期 来看,我们仍 然看好大 宗 商品的实际需 求,特别 是 来自新兴市场 的需求会 保 持强劲增长 ,而大宗 商品的供给瓶 颈依旧。 美 国二次量化宽 松虽然结 束 ,但美联储系 统性退出 我 们还看不到 时间表, 因此我 们认 为系 统性 商品 牛市的 格局 没有 改变 。 操作上,我们 将保持谨 慎 的风格,利用 市场震荡 , 耐心在低位增 持繁荣商 品 。深入研究各 类 大宗商 品供 需情 况, 选择 供应紧 张的 商品 进行 投资 ,仍然 是我 们的 主要 策略 。 4.6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企 业会计准 则》 、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 业务指引》 以 及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日常 估 值由基金管理 人同基金 托 管人一同进 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 完 成估值后 ,经 基金托管 人 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 人 对外公布。 月末、年 中和年 末估 值复 核与 基金 会计账 目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 本基金管理人 设立估值 委 员会(委员包 括估值业 务 分管领导以及 投资部、 研 究部、监察稽 核 部、 运作 保障 部等 部门 负 责人及 相关 业务 骨干 ) , 负 责研究 、 指导 基金 估值 业 务。 估值 委员 会委 员 和负责基金日 常估值业 务 的基金会计均 具有专业 胜 任能力和相关 工作经历 。 基金经理不 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 ;估值委 员 会决议之前会 与涉及基 金 的基金经理进 行充分沟 通 。运作保障 部负责执 行估值 委员 会制 定的 估值 政策及 决议 。


参与估值流程 各方之间 不 存在任何重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未签约与 估 值相关的任何 定 价服务 。 4.7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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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 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利 润分 配。 5.3 托管人 对 本 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半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银 华抗 通胀 主 题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报告截 止日 :2011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1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0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90,626,296.06 466,333,506.01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03,491,885.26 329,862,407.13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 投资 303,491,885.26 329,862,407.13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0,127,311.31 - 应收利 息 3,985.85 82,4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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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 利 661,137.90 - 应收申 购款 128,776.44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12,986.67 27,863.06 资产总 计 475,052,379.49 796,306,215.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1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0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00,310,459.32 应付赎 回款 3,465,360.08 0.51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14,721.89 851,936.76 应付托 管费 138,973.71 165,654.3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36,209.63 - 负债合 计 4,555,265.31 101,328,050.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88,807,576.30 690,933,251.36 未分配 利润 -18,310,462.12 4,044,912.7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70,497,114.18 694,978,164.1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475,052,379.49 796,306,215.07 注: 报 告截 止日2011 年 0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0.963 元 , 基金 份额 总 额为 488,807,576.3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抗通 胀主 题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本报告 期:2011 年1 月1 日 至 2011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1 年 1 月1 日至2011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9,276,468.47 1.利息 收入 134,440.9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34,440.90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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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 10,249,474.1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 投资 收益 8,981,175.44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1,268,298.69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 号填列 ) -16,103,706.82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3,866,342.30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309,665.62 减:二、费用 8,147,720.86 1.管 理人 报酬 5,257,042.74 2.托 管费 1,022,202.72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1,624,911.45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243,563.95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7,424,189.33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17,424,189.33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0 年12 月6 日, 无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 6.3 所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抗通 胀主 题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本报告 期:2011 年1 月1 日 至 2011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 1 月1 日至201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 690,933,251.36 4,044,912.77 694,978,164.1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净利 润) - -17,424,189.33 -17,424,189.33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202,125,675.06 -4,931,185.56 -207,056,8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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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9,825,817.86 845,848.23 40,671,666.09 2.基金 赎回 款 -241,951,492.92 -5,777,033.79 -247,728,526.7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 488,807,576.30 -18,310,462.12 470,497,114.18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0 年12 月6 日, 无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陈 建军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 6.4 报表附 注 6.4.1 基金基 本情 况 银华抗 通胀 主题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873 号文《关于核 准银华抗通 胀主题证券投 资基金 募集的 批复 》 批准 , 由银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依照 《基 金法 》 、 基 金合 同及 其 他有关 规定 向社 会公 开募集 , 基 金合 同于2010 年 12 月6 日正 式生 效, 首 次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690,933,251.87 份基 金份 额。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 放 式,存续期限 不定。本 基 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银华 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注 册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中 国建 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 司,境外 托管人 为纽 约梅隆 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包括 法 律法规允许的 、在已与 中 国证监会签署 双边监管 合 作谅解备忘录 的 国家或 地区 证券 监管 机构 登记注 册的 公募 基金 (包 括 ETF ) 、 债券、 货币 市场 工具以 及中 国证 监 会 允许本基金投 资的其他 金 融工具。如法 律法规或 监 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 资 其它品种,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为 了便于本基金 所投资相 关 基金的清算 和托管业 务,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所涉及的非场内交易 的 基 金 仅 通 过 美 国 存 托 与 清 算 公 司 (DTCC )的 Fund/SERV 系统 或者 比利 时欧洲 清算 银行 有限 公司 (Euroclear Bank)的 Fundsettle 系统 购买 。


本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本基金投资 于基金的 资 产合计不低于 本基金基 金 资产的 60% ,其 中不低于 80% 投资于 抗通 胀主题的基金 ,现金或 者 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 府 债券投资比例 合计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抗通胀 主题 的基 金指 跟踪 综合商 品指 数的 ETF , 跟 踪单个 或大 类商 品 价 格的 ETF , 业绩比较 基准 90%以上是商 品指数的 共同 基金,以及主 要投资于 通 货膨胀挂钩债 券的 ETF 或 债券 型基 金。 本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标 普高盛 商品 总指 数收 益率 (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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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会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 则 、 其 后颁 布的 应 用指南 、 解释 以及 其他 相 关规定 ( 统称 “企 业会 计 准则 ” ) 、 中 国证 券业 协会制 定的 《 证券 投资 基 金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 国证监 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 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 见》 、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 执行< 企业会计准 则>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内容与格式 准则》 第 3 号 《半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 与格式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会 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及 披露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及 其他 中国 证 监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而编 制。 本财 务报 表以 本基 金持 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1 年 上半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和 会计 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负债 ) , 并 形 成其他 单位 的金 融负 债 ( 资产 ) 或 权益 工 具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金融资产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持 有 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 收 款项以及可供 出售金融 资 产。本基金根 据持有意 图 和能力,将 持有的股 票投资和基金 投资于初 始 确认时划分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 产;其他 金融资 产划 分为 贷款 和应 收款项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金融负债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负债和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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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 债两 类。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本基金初始确 认金融资 产 或金融负债, 应当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 始 确认金额。划 分 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 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 产的 股票投资 、债券投 资 等,以及不 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金融工 具 ,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 生 时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 本 基金的其他 金融资产 和其他 金融 负债 ,相 关交 易费用 在发 生时 计入 初始 确认金 额。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 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 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对于本 基金的其 他 金融资产和其 他金融负 债 ,采用实际 利率法, 按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 计量 。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其中包 括同 时结 转的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金融负 债的 现时 义务 全部 或部分 已经 解除 的, 终止 确认该 金融 负债 或其 一部 分。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 基 金将金融资产 让与或交 付 给该金融资产 发行方以 外 的另一方(转 入 方) 。 本 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 续 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 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入账;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出 售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基 金投 资 买入基金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基金投资,基 金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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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基 金于 成交 日确 认基 金投资 收益 ,出 售基 金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 在公平交 易 中熟悉情况的 交易双 方 自 愿进行资产交 换或者债 务 清偿的金额。 本 基金的公允价 值的计量 分 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 是 本基金在计量 日能获得 相 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 市场上报价的 ,以该报 价 为依据确定公 允价值; 第 二层次是本基 金在计量 日 能获得类似 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 或相同或类似 资产或负 债 在非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的 ,以该报价 为依据做 必要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 第三层次是本 基金无法 获 得相同或类似 资产可比 市 场交易价格 的,以其 他反映 市场 参与 者对 资产 或负债 定价 时所 使用 的参 数为依 据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法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1)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的 估值 按估值日当日 其所在证 券 交易市场的收 盘价估值 ; 估值日无交易 的,以最 近 交易日的收盘 价 估值。 2) 未上 市的 股票 的估 值 A. 送股、转增 股、公开 增 发新股或配股 的股票, 以 其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证券估值日 的 估值方 法估 值; B.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 采 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 值 ,在估值技术 难以可靠 计 量公允价值的 情 况下, 按其 成本 价计 算; C. 首次公开发 行有明确 锁 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 在 交易所上市后 ,以其在 证 券交易所挂牌 的 同一证 券估 值日 的估 值方 法估值 ; D. 非公 开发 行有 明确 锁定 期 的股 票的 估值 本基金 投资 的非 公开 发行 的股票 按以 下方 法估 值: a. 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低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应采用 在证 券交 易所 的同 一股票 的市 价作 为估 值日 该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的 价值 ; b. 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应按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处理。 (2) 基 金投 资 上市交易的基 金按其估 值 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市 场交易收盘价 估值,该 日 无交易的,以 最 近一个 交易 日的 收盘 价计 算。 其他基 金按 最近 交易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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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1) 如有确凿证 据表明按 上 述方法进行估 值不能客 观 反映金融资 产 公允价值 的 ,基金管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定 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值 的方 法估 值; 2) 国家 法律 法规 对此 有新 的规定 的, 按其 新的 规定 进行估 值。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 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利得/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 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 实现 损益 平准 金与 已 实现损 益平 准金 均在 “ 损益 平准金 ” 科目 中核 算 , 并 于 期末全 额转 入 “未 分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 和计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2) 基金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或赎 回基金成 交 日确认,并按 卖出或赎 回 基金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 的差 额入 账; (3)股利收 益和基金 分红 收益于除息日 确认,并 按 宣告的分红派 息比例计 算 的金额扣除股 票 和基金 所在 地适 用的 预缴 所得税 后的 净额 入账 ; (4)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损失)系本基 金持有的 采 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 交 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5)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很 可能 流入 且 金 额可 以可靠 计量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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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确 认。 6.4.4.10 费用 的确认和 计量 (1)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8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35%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3) 其他费 用系根据 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 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 期 基金费用。如 果影响 基金份 额净 值 小 数点 后第 四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 提的方 法。 6.4.4.11 基金 的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则 : (1) 本 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 收 益分 配时 所发 生的 银 行转账 或其 他手 续费 用由 投资人 自行 承担 。 当 投资 人 的现金 红利 小 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 付 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 用 时,基金登记 结算机构 可 将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 按红利 再投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自 动转 为基 金份 额; (3) 本 基金 收益 每年 最多 分 配 6 次 ,每 次基 金收 益分 配比例 不低 于期 末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25% ; (4)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3 个月则 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5) 登 记在 注册 登记 系统 的 基金份 额 , 其 收益 分配 方 式分为 两种 : 现金 分红 与 红利再 投资,投 资人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 将 现金红利按红 利再投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 自动转为 基 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 红利再 投资 方式 免收 再投 资的费 用; 若投 资人 不选 择,本 基金 默认 的收 益分 配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登记在证券登 记结算系 统 的基金份额的 分红方式 为 现金分红,投 资人不能 选 择其他的分红 方 式,具体收益 分配程序 等 有关事项遵循 深圳证券 交 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 规定; (6) 基 金红 利发 放日 距离 收 益分配 基准 日 ( 即期 末可 供分配 利润 计算 截至 日) 的时间 不得 超过 15 个 工作 日; (7) 基 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份 额收 益分 配 金 额后 不能低 于面 值 ; (8)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6.4.4.12 外币 交易 外币交 易按 交易 日的 即期 汇率将 外币 金额 折算 为人 民币金 额。





于估值日 ,外币货 币 性项目采用 估值日的 即期 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 所产 生的折算差 额直接 进 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 值 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 目 ,采用公允价 值确定日 的 即期汇率折 算为人民 币,所 产生 的折 算差 额, 作为公 允价 值变 动的 一部 分直接 计入 当期 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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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3 分部 报告 经营分 部是 指本 基金 同时 满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 部分 : (1) 该组 成部 分能 够在 日常活 动中 产生 收入 、发 生费用 ; (2) 能够 定期 评价 该组 成部分 的经 营成 果, 以决 定向其 配置 资源 、评 价其 业绩; (3) 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成果 和现金 流量 等有 关会 计信 息。 如果 两个 或多 个经 营分 部 具有相 似的 经济 特征 ,并 且满足 一定 条件 的, 则合 并为一 个经 营分 部 。 本基 金目 前以 一个 经营 分 部运作 。 6.4.4.14 其他 重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事项 。 6.4.5 会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 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需要 说明的 会计 政策 变更 事项 。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需要 说明的 会计 估计 变更 事项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需要 说明的 差错 更正 事项 。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08]1 号文《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税务 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2) 基 金买 卖股 票的 差价 收入暂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3) 基金取 得的源自 境外 证券市场的收 益,其涉 及 的税收政策, 按照相关 国 家或地区税收 法律和 法规执 行。 6.4.7 关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无发 生变 化的 情况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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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 国建 设银 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纽约梅 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境 外托 管人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0 年 12 月 6 日 ,无 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理 费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5,257,042.7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913,891.48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8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1.80%/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前十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6.4.8.2.2 基 金托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022,202.72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0.35%/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前十 个工 作日 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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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 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基 金管理 人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本 基金 。 6.4.8.4.2 报 告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 于2011 年 6 月30 日均 未持 有本 基 金份额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纽约梅隆银行 72,488,705.73 - 中国建设银行 18,137,590.33 134,399.92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购 买其 承销 的证 券。 6.4.9 期末(2011 年 6 月30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注:本 基金 未因 认购 新发/ 增发而 于期 末持 有流 通受 限证券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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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普通 股 - - 存托凭 证 - - 2 基金投 资 303,491,885.26 63.89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0,626,296.06 19.08





8 其他各 项资 产 80,934,198.17 17.04 9 合计 475,052,379.49 100.00 7.2 期末在 各个 国家(地 区) 证券市 场的 权益投 资分 布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 7.3 期末按 行业 分类的权 益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7.4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权益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益投 资。 7.5 报告期 内权 益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5.1 累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权 益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 权益 投资 。 7.5.2 累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权 益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 权益 投资 。 7. 5. 3


权益投 资的买 入成 本总额 及卖 出收入 总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 权益 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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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 债券 信用等级 分类 的债 券 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7.7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7.8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9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 金融 衍生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金 融衍 生品 。


7.10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基 金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基金名 称 基金类 型 运作方 式 管理人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ISHARES BARCLAYS TIPS BOND 安硕 巴克 莱 抗通胀 债券 基金 债券型 开放式 Black Rock Fund Advisors 80,193,996.29 17.04 2 GOLDMANSACHS-S&P GSCI E20 STRATEGE PROTFOLIO 标普 高盛 商 品指 数E20 策略 组合 商品型 开放式 RBS Luxembourg SA/Luxembourg 70,299,102.24 14.94 3 HANG SENG H-SHARE INDEX ETF 恒生H 股指 数ETF 股票型 开放式 Hang Se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34,715,976.90 7.38 4 GSSI SIC-S&P GSCI E92-C 标普 高盛 商品 指 数E92-C 组合 商品型 开放式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30,988,307.15 6.59 5 Celsius Funds PLC-Global Commodities Delta Fund Celslus Funds PLC 全 球商 品基 金 商品型 开放式 Barclays Capital Fund Solutions 28,765,287.57 6.11 6 POWERSHARES DB COMMODITY IND


POWERSHARES DB 商品 指数基 金 商品型 开放式 DB COMMODITY SERVICES LLC 21,365,599.10 4.54 7 ISHARES FTSE CHINA 25 股票型 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19,456,865.40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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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


安 硕富 时中 国 25 指 数基 金 Advisors 8 SPDR GOLD TRUST 道富 黄金ETF 商品型 开放式 World Gold Trust Services LLC/USA 9,447,241.68 2.01 9 POWERSHARES DB AGRICULTURE F


POWERSHARES DB 农产 品指数 基金 商品型 开放式 DB COMMODITY SERVICES LLC 4,724,397.43 1.00 10 POWERSHARES DB OIL FUND POWERSHARES DB 石油指 数基 金 商品型 开放式 DB COMMODITY SERVICES LLC 3,535,111.50 0.75 注: 本 基金 所投 资的 上述 基金以 及上 述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均不 是、 亦不 得被 视为本 基金 的发 起人 、 分销商 或发 行者 。 7.11 投资 组合报 告附注


7.11.1 本 基金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7.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情形 。 7.11.3 期末 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0,127,311.31 3 应收股 利 661,137.90 4 应收利 息 3,985.85 5 应收申 购款 128,776.4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12,986.67 8 其他 - 9 合计 80,934,198.17


7.11.4 期末 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11.5 期末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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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6 投资 组合报 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比 例的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2,012 40,693.27 103,812.00 0.02% 488,703,764.30 99.98%


8.2 期末上 市基 金前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李萍 500,000.00 5.04% 2 许永太 450,148.00 4.54% 3 谢妙容 400,128.00 4.04% 4 毛玉梅 300,015.00 3.03% 5 夏克金 240,756.00 2.43% 6 毕红博 239,030.00 2.41% 7 刘玉彬 237,100.00 2.39% 8 文姝丽 210,001.00 2.12% 9 刘海清 201,604.00 2.03% 10 刘少敏 200,000.00 2.02%


8.3 期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的 情况 注:截 至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 人员 未持 有本基 金基 金份 额。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12 月6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690,933,251.8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690,933,251.3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9,825,817.86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241,951,492.92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88,807,5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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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 期内 ,无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0.2.1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 人事变 动 10.2.1.1 2011 年 1 月 8 日,本 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关 于公司 副总 经理 离任 的公 告,经 本公 司 董 事会批 准, 魏瑛 女士 自2011 年1 月7 日起 不再 担任 本基金 管理 人公 司副 总经 理职务 。 该 变更 事项 已向相 关监 管部 门备 案; 10.2.1.2 2011 年 2 月 1 日,本 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关 于公司 副总 经理 离任 的公 告,经 本公 司 董 事会批 准, 石松 鹰先 生自 2011 年 1 月 31 日起 不再 担任本 基金 管理 人公 司副 总经理 职务 。该 变 更 事项已 向相 关监 管部 门备 案; 10.2.1.3 2011 年5 月17 日,本 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关 于公司 副总 经理 任职 的公 告,经 本公 司 董 事会批 准并 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公司 聘任 陆文 俊先 生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起 担任本 基金 管理 人 公 司副总 经理 职务 。 10.2.2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 基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10.2.2.1 本基 金托 管人2011 年1 月31 日发 布任 免 通知 , 解 聘李 春信 中国 建设 银行投 资托 管 服务部 副总 经理 职务 ; 10.2.2.2 本基 金托 管人 2011 年 2 月 9 日 发布 公告 ,经中 国建 设银 行研 究决 定,聘 任杨 新 丰 为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 托管 服务部 副总 经理 (主 持工 作) , 其任 职资 格已经 中国 证监会 审核 批准 ( 证 监许可 〔2011 〕115 号) 。 解聘罗 中涛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托 管服 务部 总经 理职 务。


10.3 涉 及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以 及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 金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投 资策 略未发 生改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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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为 基金进 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基金 由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所 提供 审计 服务 。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 管理人 、托管人的 托管业 务部门 及其相关高 级管理 人员无 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10.7 基 金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0.7.1 基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1 - - 115,242.38 8.04% -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1 - - 203,874.91 14.22% - GOLDMAN SACHS(ASIA)L.L.C 1 - - 345,195.71 24.08% -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1 - - 358,856.16 25.03% - UBS SECURITIES ASIA LTD 1 - - 410,608.18 28.64%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股票 投资 ,应 支付 上述 券商的 佣金 是由 基金 交易 产生的 。 10.7.2 基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基金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基金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319,245,089.85 15.96%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354,395,883.48 17.72% GOLDMAN SACHS(ASIA)L.L.C 401,539,691.44 20.08%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514,286,681.37 25.71% UBS SECURITIES ASIA LTD 410,608,139.01 20.53%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