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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货币A(260102)

景顺货币: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 页 共 27 页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 半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半年度 报告 已经
全部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 于 2011 年 8 月 22 日 复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 表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计 报告 、 投资 组合 报 告等内 容 , 保 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 投 资者 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 应 阅读 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至 6 月 30 日止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260102 交易代 码


260102 系列基 金名 称


景顺长 城景 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系列其 他子 基金 名称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混 合(260103) 、 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2601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3 年10 月24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72,549,442.5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景顺长 城货 币A 景顺长 城货 币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260102 260202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 总额 62,065,080.93 份 110,484,361.5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货币市 场基金在保持本金的高流 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 获得 高于基 准的 投资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和市 场资金供求的综合分析进 行短 期利率 判断,对各投资品种从收 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 、平 均剩余 期限等方面进行综合价值 比较,在保持基金资产高 流动 性的前 提下 构建 组合 。 业绩比 较基 准 税后同 期7 天存 款利 率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具有低风险和收益稳定的 特点,投资目标是在保持 本金 的高流 动性 和安 全性 的前 提下, 获得 高于 基准 的投 资回报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唐州徽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55 电子邮 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 半 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 人 互联网 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 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 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894,667.95 1,094,859.33 本期利 润 894,667.95 1,094,859.33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0144% 1.134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1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2,065,080.93 110,484,361.5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注:1、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 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资 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 允价值 变 动收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由于货 币市 场基 金采 用摊 余成本 法核 算 , 因 此, 公 允价值 变 动 收益 为零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2、上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 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基金 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用后 实际收 益 水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3、货 币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方 式为按 月结 转份 额。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 . 景顺长城货币 A : 阶段 份额净 值收 益率 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 个月 0.1519% 0.0012% 0.1225% 0.0000% 0.0294% 0.0012% 过去三 个月 0.4990% 0.0048% 0.3701% 0.0001% 0.1289% 0.0047% 过去六 个月 1.0144% 0.0045% 0.7086% 0.0002% 0.3058% 0.0043% 过去一 年 1.7445% 0.0050% 1.3891% 0.0002% 0.3554% 0.0048% 过去三 年 5.3023% 0.0053% 6.4084% 0.0022% -1.1061% 0.0031% 自 基 金 转型 起至今 13.3196% 0.0053% 13.8674% 0.0023% -0.5478% 0.0030% 注:本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为 每日分 配, 按月 结转 份额 。 2 . 景顺长城货币 B : 阶段 份额净 值收 益率 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 个月 0.1718% 0.0012% 0.1225% 0.0000% 0.0493% 0.0012% 过去三 个月 0.5593% 0.0048% 0.3701% 0.0001% 0.1892% 0.0047% 过去六 个月 1.1349% 0.0045% 0.7086% 0.0002% 0.4263% 0.0043% 过去一 年 1.9890% 0.0051% 1.3891% 0.0002% 0.5999% 0.0049% 自 基 金 分级 起至今 2.1911% 0.0048% 1.6184% 0.0002% 0.5727% 0.0046% 注:本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为 每日分 配, 按月 结转 份额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 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 比较 景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1、景 顺长 城货币 A (200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 注:图 示时 间段 为 200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经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表 决通 过, 并于 2005 年 7 月 7 日 获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监 基金 字 2005[121] 号 文核准 ,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券 投资 基 金以 2005 年 7 月 14 日 为 转变基 准日 转变 成为 景顺 长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本 基金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 实行 基金份 额分 级。 2、景 顺长 城货 币 B (2010 年 4 月 30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注:图 示时 间段 为 2010 年 4 月 30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 经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表 决通 过, 并于 2005 年 7 月 7 日 获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监 基金 字 2005[121] 号 文核准 ,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券 投资 基 金以 2005 年 7 月 14 日 为 转变基 准日 转变 成为 景顺 长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本 基金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 实行 基金份 额分 级。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 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 称 “ 公司 ” 或 “本 公司 ” ) 是经中 国 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 [2003]76 号文 批准设 立的证 券 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由长 城证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景顺 资产 管理 有 限公司 、 开滦 ( 集团 ) 有 限责任 公司 、 大连 实德 集 团有限 公司 共同 发起设 立, 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 开业 批文 ,注 册资本 1.3 亿元 人民 币, 目前, 各家 出 资比例 分别 为 49% 、49% 、1% 、1% 。 总部 设在 深圳 ,在北 京、 上海 、广 州设 有分公 司。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 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管理景 顺长 城景 系列 开放 式证券 投 资基金 、 景 顺长 城内需 增长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鼎 益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景顺长 城资 源垄 断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LOF )、景顺长 城新 兴成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景顺长 城内 需增 长贰 号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景 顺 长城精 选蓝 筹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景 顺 长城公 司治 理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景 顺长 城能 源 基建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中 小 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其 中景 系 列基金 下设 景顺 长城优 选股 票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 证 券投资 基金 、 景顺 长城 动 力平衡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 即 通过 整个 投资 部门 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 争 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毛从容 本 基 金 基 金 2005-06-01 - 11 武 汉 大 学 经 济 学 学 士 、 华 中 理 工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 经理, 投 资 副 总监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曾 任 职 于 交 通 银 行 、 长 城 证 券 金 融 研 究 所 , 着 重 于 宏 观 和 债 券 市 场 的 研 究 , 并 担 任 金 融 研 究 所 债 券 业 务 小 组 组 长;2003 年 3 月加 入本 公 司。 张继荣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投 资 副 总监, 景 顺 长 城 鼎 益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LOF) 基金经 理 2009-08-07 - 11 东 北 大 学 工 学 学 士 、 硕 士 , 清 华 大 学 工 学 博 士 。 曾 担 任 大 鹏 证 券 行 业 分 析 师 , 融 通 基 金 研 究 员 、 研究策 划部 总监 助理 、 基 金经理 , 银 华 基 金 投 资 部 首 席 策 略 分 析 师、基 金经 理等 职务 ;2009 年 3 月加入 本公 司。 注:1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其“ 任职 日期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 任日期 ” 为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 公告 前一 日) ; 对 此后 的非首 任基 金经 理, “任 职 日期 ” 为 根据 公司决 定聘 任后 的公 告日 期, “ 离任 日期 ”为 根据 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告 前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 管 理 人严格 遵守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和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 等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各 项实 施准则 、 《景 顺长 城景 系 列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和其 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 本 着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在 严格 控制 风 险的基 础上 , 为基 金持 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 本报 告 期内 , 基 金运 作整 体合 法 合规 , 未 发现 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资 比 例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 合同的 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 《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 理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完善相 应制 度及 流程 , 通 过系统 和人 工等 各种 方式 在各业 务环 节严 格控 制交 易公平 执行 , 公 平对待 旗下 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投 资组 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 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 合之 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投资 风格与 本基 金的 投资 风格 不相似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9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1 年上 半年 债券 市场 呈 现波动 走势 。2011 年 1 季 度,随 着通 胀逐 步走 高, 债券指 数 下降, 进入 2 季 度, 虽然 货 币政策 维持 从紧 态势 , 但 回 购利率 为代 表的 市场 资金 面比较 宽松 , 导致债 券指 数上 行 ; 进 入 6 月 , 随 着央 行继 续上 调存 款准备 金率 以及 处于 高位 的存款 准备 金 率的累 积影 响 , 市 场资 金 面紧张 , 回购 利率 大幅 攀 升, 债券 指数 再度 下行 。 报告期 内 , 本 基 金控制 剩余 期限 ,增 加短 期融资 券配 置比 例, 季末 回购利 率高 企, 增加 回购 的配置 比重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2011 年上半 年,景 顺货币 A 份额 净值收益 率为 1.0144% ,高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0.3058% ;景 顺货 币 B 份 额净值 收益 率 为 1.1349%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0.4263%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下阶段 , 由于 全球 复苏 低 于预期 , 大宗 商品 价格 上 升所致 的输 入性 通胀 将逆 转, 经济 增 速回落 将减 轻通 胀压 力 , 我们预 计由 于结 构性 因素 导致通 胀回 落较 慢 , 政 策 不会明 显放 松但 会出现 结构 性微 调 , 流 动 性紧张 状况 将逐 步缓 解 , 本基金 将适 当增 加组 合久 期, 仍以 短融 和 回购为 主要 配置 品种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 立基 金估 值小 组对 基金财 产的 估值 方法 及估 值程序 作决 策, 基金 估值 小 组在遵 守 法律法 规的 前提 下 , 通 过 参考行 业协 会的 估值 意见 及独立 第三 方机 构估 值数 据等方 式 , 谨 慎 合理地 制定 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法 ,以 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估值小 组成 员包 括公 司投 资部 、 交 易管 理部 、 基金 事务部 、 法律 、 监察 稽核 部、 风险 控 制岗等 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 值后 , 将 估值 结果 以书 面 形式或 双方 认可 的其 他方 式报给 基金 托管 人 , 基 金 托管人 按基 金合 同规定 的估 值方 法 、 时 间 、 程 序进 行复 核, 基金 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 返回 给基 金管理 人 , 由 基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 金管理 人对 外公 布。 月末 、年中 和年 末估 值复 核与 基金会 计账 目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当发生 了影 响估 值方 法和 程序的 有效 性及 适用 性的 情况时 , 通 过会 议方 式启 动 估值小 组 的运作 。 对长 期停 牌股 票 等没有 市价 的投 资品 种 , 由投资 部人 员凭 借其 丰富 的专业 技能 和对 市场产 品的 长期 深入 的跟 踪研究 , 综合 宏观 经济 、 行业发 展及 个股 状况 等各 方面因 素 , 从 价 值投资 的角 度进 行理 论分 析, 并 根据 分析 的结 果向 基 金估值 小组 提出 有关 估值 方法或 估值 模 型的建 议 。 风 险控 制人 员 根据投 资部 提出 的估 值方 法或估 值模 型 进 行计 算及 验证 , 并 根据 计 算和验 证的 结果 与投 资部 共同确 定估 值方 法并 提交 估值小 组 。 估 值小 组共 同 讨论通 过后 , 基 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 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 法对 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 并与 基金托管行核 对。 法律 、 监 察稽 核部 相 关人员 负责 监察 执行 估值 政策及 程序 的合 规性 , 控 制执行 中可 能发 生的风 险, 并对 有关 信息 披露文 件进 行合 规性 审查 。 基金估 值小 组核 心成 员均 具有五 年以 上证 券 、 基 金 行业工 作经 验 , 具 备专 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从 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的 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规 ,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验 。 2、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在 需要 时 出 席估 值小组 会议 , 凭 借其 丰富 的 专业技 能和 对市 场产 品的 长期深 入 的跟踪 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 提出估 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 将充分 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建 议 , 确 定 估值方 法。 3、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 组秉 承基 金持 有人 利益至 上的 宗旨 , 在估 值 方法的 选择 上力 求客 观 、 公允 , 在 数 据的采 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方 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纵 。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 管理 人尚 未与 定价 服务机 构签 署任 何协 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及 本基 金合同 约定 ,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为按 月结转 份 额。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景 顺长 城货 币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称 “本 基 金” ) 的 托管 过程 中 , 严 格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及 其他 有关 法 律法规 、 基金 合同 和托 管 协议的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 职尽责 地履 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 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托 管人 根 据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 基 金 合同和 托管 协议的 规定 , 对本 基金 管 理人的 投资 运作 进行 了必 要的监 督 , 对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计 算 、 基 金 份额申 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以及基 金费 用开 支等 方面 进行了 认真 地复 核, 未发 现 本基金 管理 人 存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3 托管人对本 半 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 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益 分配 情况 、 财务会 计报 告 (注 :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融 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 部 分未 在托 管人 复核 范 围内 )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真 实 、 准 确 和完整 。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未 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37,814,237.85 27,525,212.06 结算备 付金


595,238.10 3,795,454.55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2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9,905,589.94 100,191,839.35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69,905,589.94 100,191,839.3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3,700,215.55 245,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562,439.30 2,776,902.1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58,293.32 10,181.5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02,836,014.06 379,299,589.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30,000,000.00 14,973,111.10 应付赎 回款


5,051.18 260,568.10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1,543.24 81,265.59 应付托 管费


9,558.56 24,625.9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5,433.52 25,484.90 应付交 易费 用


3,219.74 3,692.61 应交税 费


59,200.00 291,458.63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83,678.85 338,798.90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8,886.45 58,408.52 负债合 计


30,286,571.54 16,057,414.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72,549,442.52 363,242,175.40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72,549,442.52 363,242,175.40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02,836,014.06 379,299,589.68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 景顺 货币 A 基 金份额 净 值 1.0000 元, 基 金份额 总 额 62,065,080.93 份; 景顺 货币 B 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110,484,361.59 份。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3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605,480.63 2,378,984.61 1. 利息 收入


2,328,726.38 2,119,711.1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9,910.82 112,611.87 债券利 息收 入


1,345,732.57 1,169,729.89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利 息 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13,082.99 837,369.40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276,754.25 259,273.4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76,754.25 259,273.45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 列) - - 5. 其 他 收 入 (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615,953.35 1,137,680.38 1 .管 理人 报酬


299,967.93 526,142.49 2 .托 管费


90,899.38 159,437.18 3 .销 售服 务费


115,181.64 359,584.15 4 .交 易费 用


- - 5 .利 息支 出


16,145.30 5,362.25 其中: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支 出


16,145.30 5,362.25 6 .其 他费 用


93,759.10 87,154.31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1,989,527.28 1,241,304.23 减:所 得税 费用


-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4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列) 1,989,527.28 1,241,304.2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63,242,175.40 - 363,242,175.40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1,989,527.28 1,989,527.28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减少 以 “- ” 号填 列) -190,692,732.88 - -190,692,732.88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027,212,904.45 - 1,027,212,904.45 2.基金 赎回 款 -1,217,905,637.33 - -1,217,905,637.3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 动 (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列 ) - -1,989,527.28 -1,989,527.28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72,549,442.52 - 172,549,442.5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863,343,825.38 - 863,343,825.38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1,241,304.23 1,241,304.23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减少 以 “- ” 号填 列) -670,313,961.39 - -670,313,961.3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180,858,874.97 - 1,180,858,874.97 2.基金 赎回 款 -1,851,172,836.36 - -1,851,172,836.36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 -1,241,304.23 -1,241,304.23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5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 动 (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列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93,029,863.99 - 193,029,863.9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6.1 至 6.4 ,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理 公司负责 人:许 义明,主 管会计工 作负责 人:吴建 军,会计 机构负 责人:邵 媛 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 城景 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 本 系列基 金 ”) 经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 会”) 证监 基金 字[2003] 第 96 号 《关 于同 意景 顺长 城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设 立的 批复 》 核 准, 由景 顺长 城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依 照 《证 券 投资基 金管 理暂 行办法》 及其实施 细则、 《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试点 办法》等 有关规定 和《景 顺长城景 系 列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契约》 ( 后 更名 为 《 景顺 长城 景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 发起, 并于 2003 年 10 月 24 日募 集成 立。 本系 列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存续 期限不 定, 目 前下设 三个 子基 金, 分别 为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2005 年 7 月 15 日前原 为景 顺 长城恒丰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景顺长城优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和 景 顺长城 动力 平衡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系 列基 金首 次设 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集 人民 币 1,835,000,215.28 元 , 其 中 包括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人民 币 473,468,816.63 元 、 景 顺长城 优选 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人 民币 820,829,988.03 元和景 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资 基金 人 民币 540,701,410.62 元 , 业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所 有限 公司 普华 永道 中天验 字(2003) 第 14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782,418.90 元在 基金 募集 期结束 时计 入投 资者 认购 账户 , 折 合成 782,418.90 份基金 份额 , 其 中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 258,742.20 份基 金份额 、 景 顺长 城优 选股 票 证券投 资基 金 262,508.27 份基 金份 额和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 资基 金 261,168.43 份 基金 份额, 归投 资 者 所有。 根据基 金管 理 人 2005 年 7 月 12 日发 布的 《关 于景 顺 长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表 决结 果的 公告》( 以下 简称 “公 告”) ,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6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表 决通 过了 《 关于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转 变为景 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的议 案》 , 并于 2005 年 7 月 7 日获 得了 中 国证监 会证 监 基金字[2005]121 号 《关 于 核准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的 批复》 。根 据《关 于景顺长 城恒丰债 券证券投 资基金 转变为景 顺长城货 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 金 的议案 》 的有 关规 定 , 确 定 2005 年 7 月 14 日 为景 顺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转 变 基准日 , 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 证券投 资基 金需 在此 之前 调整资 产结 构使 之满 足景 顺长城 货币 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要 求。 经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有 限公 司审 计( 普 华永 道中天 审字(2005) 第 1720 号审计 报 告) , 截 至 2005 年 7 月 14 日止,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净 值 81,561,919.51 元, 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按 照 本基金 固定 交易 单位 面值 1.00 元转 变为 本基 金的 基 金净值 和基 金 份额。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 券投资 基金 相关 的资 产和 负债根 据公 告中 规定 的转 变会计 处理 方 法以直 接结 转和 非直 接结 转的方 法分 别转 变为 本基 金的资 产和 负债 。 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于 景顺 长城 景系 列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下 设的货 币 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实施基 金份额分 级和变更 业绩比 较基准并 修改相关 基金合 同的公告》 ,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 本 基金将 基金 份额 分为 A 级和 B 级 ,不 同级 别的 基金 份额适用 不同 费率的 销售 服务 费; 并根 据 投资者 基金 交易 账户 所持 有份额 数量 是否 不低 于 500 万份 进行 不 同级别 基金 份额 的判 断和 处理。 根据 《 货币 市场 基金 管理 暂行规 定》 和 《 景顺 长城 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规定 , 本基 金的 投 资范围 为现 金 , 一 年以 内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额 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的债 券 , 期 限在 一年以 内的 债券 回购 , 期 限在一 年以 内的 中央 银行 票据以 及中 国 证监会 、 中国 人民 银行 认可 的其他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货币市 场工 具 。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 准由 原先的 “ 税后 一年 期定 期 存款利 率 ” 变 更为 “税 后 同期 7 天存 款利 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11 年 8 月 22 日 批准 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 和 38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其 后颁布 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及 其他 相 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 监会公告[2010]5 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7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半 年度 报告> 》 、中 国 证券业 协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 颁布 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指 引》 、 《 景顺 长城 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和 中 国证监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制 。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1 年半 年度 财务 报表符 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真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基 金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期间 的经营 成果 和 基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 关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 的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 业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2) 基金 买卖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3) 对基 金取 得的 企业 债券 利息收 入 , 由 发行 债券 的 企业在 向基 金派 发利 息时 代扣代 缴 20%的个 人 所得 税, 暂不 征收企 业所 得税 。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 制 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与本 基金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 发 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长城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债券回购交易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8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长城证 券 2,067,800,000.00 100.00% 2,600,000,000.00 100.00% 6.4.8.1.2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均 未发 生关 联方 佣金 支出。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99,967.93 526,142.4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55,284.00 95,138.0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0.33%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33% / 当 年天数 。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90,899.38 159,437.18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 0.1%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 / 当年 天数 。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 方名称 本期 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4,162.39 2,989.50 17,151.89 中国银 行 16,577.87 367.75 16,945.62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9 长城证 券 3,305.41 17.23 3,322.64 合计 34,045.67 3,374.48 37,420.15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 方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32,290.26 1,411.13 133,701.39 中国银 行 58,431.92 - 58,431.92 长城证 券 17,661.08 415.72 18,076.80 合计 208,383.26 1,826.85 210,210.11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对应 级别基金资产净 值 的 约 定年 费 率 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 按 月支 付给 景顺 长城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再由 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计 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销 售机 构。A 级基 金 份额 和 B 级 基金 份额 约定 的销售 服务 费 年费率 分别 为 0.25% 和 0.01%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对 应级别 基金 资产 净值 X 对应级 别约 定年 费率 / 当 年天数 。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 行 - - - - 142,530,000.00 16,145.3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 行 39,838,083.56 19,940,340.00 - - 101,850,000.0 0 5,362.25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景顺长城货币 A 本基金 基金 管理 人本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运用 固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景顺长城货币 B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本 期及 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 运用 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景顺长城货币 A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本期 末及 上年度 末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 景顺长城货币 B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及上年 度末 均未 投资 本基 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 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 行 37,814,237.85 48,897.47 10,964,767.97 83,266.98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 6.4.9 期末(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流 通受 限证券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事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交 易, 无质 押债 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事 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交 易, 无质 押债 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1 1 固定收 益投 资 69,905,589.94 34.46


其中: 债券 69,905,589.94 34.4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3,700,215.55 46.2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8,409,475.95 18.94 4 其他各 项资 产 820,732.62 0.40 5 合计 202,836,014.06 100.00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7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7.3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未超过 资产 净值 的 20% 。 7.4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 限 7.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24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2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货币 基金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未 超过 180 天。 7.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分布比例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 ) 1 30 天 以内 82.36 17.39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28.9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5.8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 - 6 合计 117.08 17.3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39,899,496.74 23.12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0,006,093.20 17.39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69,905,589.94 40.51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01029 11 央 行票 据 29 300,000 29,905,856.29 17.33 2 1081433 10 中 铁股 CP03 100,000 10,010,962.17 5.80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3 3 1081265 10 铁道 CP05 100,000 9,999,018.46 5.79 4 1081273 10 长电 CP04 100,000 9,996,112.57 5.79 5 1101021 11 央 行票 据 21 100,000 9,993,640.45 5.79 7.7 “影子定价 ” 与 “ 摊余成本法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81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62%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383%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名 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 价,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成 本列示 , 按 票面 利率 或协 议利率 并 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 价和 折价 , 在 其剩 余存 续期 内摊 销 , 每 日计 提损 益。 本基 金 采用固 定单 位净 值,基 金账 面份 额净 值 为 1.0000 元。 7.9.2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也不存在 该类 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 成本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 的情况。 7.9.3 本报告期内未出 现 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 查或者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的情 况。 7.9.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562,439.30 4 应收申 购款 258,293.32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20,732.62 7.9.5 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 项标题 无。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景顺长 城货 币 A 7,772 7,985.73 3,434,886.63 5.53% 58,630,194.30 94.47% 景顺长 城货 币 B 3 36,828,120.53 110,484,361.59 100.00% 0.00 0.00% 合计 7,775 22,192.85 113,919,248.22 66.02% 58,630,194.30 33.98% 注: 分级基金 机构/ 个人 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的 计算中, 对下属分级基金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各 自级 别的 份额 , 对 合计 数, 比例 的 分母采 用下 属分 级基 金份 额的合 计数 ( 即 期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公 司所 有从 业 人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景顺长 城货 币 A 0.00 0.00% 景顺长 城货 币 B 0.00 0.00% 合计 0.00 0% 注:截 至本 期末 ,本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未 持有 本开放 式基 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03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81,561,919.51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90,072,053.37 273,170,122.0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95,437,035.74 531,775,868.71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523,444,008.18 694,461,629.15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2,065,080.93 110,484,361.59 注: 申 购含 红利 再投 、 转 换 入及分 级份 额调 增份 额; 赎 回含转 换出 及分 级份 额调 减份额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5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1 年 4 月 7 日 发布 公 告,经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董事会 表决 通过 , 并 经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 监许可 [2011 ]414 号文 核 准, 同 意刘 焕 喜先生 辞去 本公 司督 察长 一职 , 转 任本 公司 副总 经 理; 同时 聘任 黄卫 明先 生 担任本 公司 督察 长。有 关公 告刊 登在 中国 证券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及基 金管 理人 网站 上。 本报告 期内 , 根据 证监 会 《 关于核 准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李爱 华基 金行 业高 级管理 人 员任职资 格的批复 》 ,李爱 华先生担 任本基金 托管人 —— 中国 银行托管 及投资 者服务部 总 经 理; 因工 作调 动, 董杰 先 生不再 担任 中国 银行 托管 及投资 者服 务部 总经 理 。 该人事 变动 已按 相关规 定备 案并 公告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 事 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更换 会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 稽查 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 托 管人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理 人 员 未受到 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处 罚。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2 - - - - -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浙商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 - - - - - 中国国 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1 - - - - -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中信建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 - - - - - 注:1.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和程 序如 下: 1)选 择标 准 a 、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 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 、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 内 部管 理规 范 、 严 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 e 、该证券经营机构具 有较 强的研究能力,有 固定的 研究机构和专门的 研究人 员,能及 时、 全面 、 定期 向基 金管 理人提 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包括 宏观 经济 报告 、 行业报 告 、 市 场 走向分 析报 告 、 个 股分 析 报告及 其他 专门 报告 以及 全面的 信息 服务 。 并能 根 据基金 管理 人的 特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 报告。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以上 标准 进行考 察后 , 确定 证券 经 营机构 的 选 择 。 基 金管 理 人与被 选择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协议 。 2. 本 基金 管理 人托 管在 中 国银行 的所 有基 金共 用深 圳交易 单元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7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 2,067,800,000.00 100.00% - -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 - - -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 - - -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 - - -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 - - - 浙商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 - - - - 中国国 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 - - - - -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 - - - 中信建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 - - -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 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 0.5% 的 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