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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关于开通网上直销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于2011年6月30日起开通赎回转认购和赎回转申购业务(上述两种业务以下简称为"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念及适用基金范围





赎回转认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直接认购本公司处于募集期的基金。





赎回转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直接申购本公司QDII基金或注册登记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基金,或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QDII基金或注册登记在中登公司的基金的资金直接申购本公司货币市场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业务。





三、业务规则





1.交易时间





本公司在投资者成功提交"赎回转认/申购"申请的当个有效申请日(T日)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并于赎回基金赎回款的划款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认/申购基金申请。投资者认/申购基金的基金份额以认/申购申请发起日(即赎回基金赎回款划款日)的认/申购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赎回基金的赎回款划款日为投资者提交"赎回转认/申购"有效申请日(T日)后的第N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货币市场基金划款日为T+1日,股票型及债券型基金为T+3日,QDII基金为T+7日(注册登记在中登公司的QDII基金为T+8日)。





2.交易费率





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费和认购基金的认购费,赎回费和认购费按基金的赎回费率、认购费率执行。具体各基金赎回费率、认购费率参见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按基金赎回费率执行;申购费率按0.6%执行,若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具体各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费率参见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3.撤单的处理





投资者赎回基金的交易和认/申购基金的交易属捆绑交易,投资者可在提交"赎回转认/申购"申请的当个有效申请日(T日)15:00前撤销赎回申请,成功撤销后,整个交易将统一取消。





根据"赎回转认购"指令发起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单。





根据"赎回转申购"指令发起的申购申请在发起日(即赎回款划款日),投资者可在当日15:00前撤销该申购申请,本公司将按申购撤单进行处理。





4.交易失败的处理





只有当赎回交易全额确认成功,而且赎回确认的净赎回金额满足认/申购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认/申购金额限制条件,且认/申购发起日认/申购基金处于可认/申购的状态,认/申购申请才会发起。





若发生赎回成功,认/申购申请不发起的情况,赎回资金将按一般赎回进行处理。





5.注意事项





若认/申购基金发生比例配售,投资者根据"赎回转认/申购"发起的认/申购基金申请将按照该基金比例配售相关程序处理。





本公告中业务规则构成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的补充条款。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或其他业务规则。





四、本公告有关网上直销"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咨询方式





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 881 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30日